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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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界限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一篇

第五节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二篇

第五节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二、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的种类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外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2.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3.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三)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同步练习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委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2、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包括( )。

A.任职回避

B.工作性质回避

C.公务回避

D.地域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3、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不包括( )。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D.近姻亲关系

4、公务员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不得在同机关担任隶属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

B.甲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可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

C.公务员担任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应实行地域回避

D.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下列属于公务员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是( )。

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B.在同一个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

C.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在同一机关里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非监察部门工作

6、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7、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

A.聘任制

B.任期制【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8、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制度中惩戒的种类的是( )。

A.降职

B.降级

C.记过

D.警告

9、关于我国公务员的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培训基地是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才

答案详解:

1、A、C

A选项李某与其姐夫是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当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C选项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施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A、C、D

3、C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B

《公务员法》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在本案中,有权没收甲违法所得的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其原所在机关,B项表述错误。

5、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选C

6、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项中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且是夫妻关系,应该回避。B项中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回避。D项中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也属于应当回避的范围。C项中的情况丈夫与妻子妹妹的女儿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是不需要回避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7、C、D

《公务员法》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AB两项明显不是选拔任用公务员的方法,排除。因此本题选择CD

8、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A项降职指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9、A

A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B选项错误,党校是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

C选项错误,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D选项错误,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

综上,本题选择A。

公务员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篇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1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公务员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四篇

[篇一:公务员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公务员回避制度。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jú长、监察jú长、公安jú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公务员回避制度。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篇二:公务员回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按照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立法规划,

人力资源制度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五篇

[篇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人力资源制度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将公司发展愿景与员工职业规划紧密结合。

公司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培养以公司为家,以公司发展为已任,为实现公司的共同目标而全力以赴的员工和团队;培养具有卓越领导能力的管理者;培养能刻苦钻研、坚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质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培训方式

1、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是对新进人员实施的岗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架构、核心价值观、经营理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

2、专业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培训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排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内容包括:职务、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团队建设技巧等。

3、管理培训

内容包括:现代领导者规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知识,以及行业发展方向及趋势等。

三、培训方法

公司培训以内部组织为主,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自我提升,鼓励员工之间进行学习和交流。

四、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按计划、分批分阶段、分不同的岗位需要进行,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将内部培训的课程考试成绩将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晋职、调资、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五、员工在培训中的责任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2、努力自我启发,有效地将所学知识应用在业务工作中。

第四章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2、目的

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提升薪酬体系的内部公平性和激励性,从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

3、制定原则

按需设岗,在公司内部建立职、权、责、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和“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分配原则,采取“以岗定薪、以能定级、以绩定奖”的分配形式,以实现岗位竞争及人力资源的动态调整。

4、分配原则

主要依据:岗位重要性、业绩贡献、能力、工作态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结构及标准

1、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工资、综合福利补贴、奖金及业务提成三部分构成。其中,工资为员工固定劳动所得,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

1、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为员工基础保证工资,各岗位标准相同。

1、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内所处岗位以及职务的不同而制定的差异化工资标准。

1、3综合补贴

综合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

1、4奖金及业务提成

奖金是指公司根据阶段经营业绩达成,根据各岗位员工的贡献程度,加发的鼓励性项目。

业务提成是指公司根据市场类人员业绩指标定额达成,按照一定比例计发的附加薪酬项目。

2、薪酬标准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薪酬标准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综合补贴

合计

市场类

业务代表

业务主办

业务经理

职能类

布局设计师

行政助理

会计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员工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依照员工基本工资标准计发。

三、薪酬支付

1、工资支付

1、1工资支付办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资计算办法以自然月天数为基准。

1、2员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货币形式全额支付给本人。为了简化工资发放的手续,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银行帐户资料。员工银行个人帐户的进帐记录,将视同员工领取工资的凭证及领取确认。

1、3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按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计算工资,辞职/解聘者,则按辞职/解聘之日止以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计算工资。

1、4转正定级、薪酬调整,以发令之日为界,按调整变动后的工资标准计发。

2、综合补贴支付

综合补贴自员工转正之日起计发。

转正时出勤不满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出勤日计发。

辞职/解聘者,则按辞职/解聘之日止以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

3、奖金及业务提成支付

具体办法见<奖金及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4、工资支付时遇到以下情况公司可以优先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4、1个人所得税

4、2社会保险基金

4、3公司代缴的各类培训费用

4、4差旅预付金、借款/贷款偿还金等

四、试用期与转正

1、试用期

新进员工试用期(包括为期1周的试用考察期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1试用考察期为无薪考察期,在此期间如双方解除试用,公司无需支付工资。试用考察期通过后,此考察期视同正常试用期,公司支付试用期工资。

1、2员工试用期间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综合福利补贴

2、转正

试用期结束时,由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表现确定工资档级,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备案执行。

五、薪资定级与调整

1、薪资定级

员工薪资定级由总经理核准,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有建议权。

2、薪资调整

薪资调整包括以下2种情形:

2、1员工在本部门内的职级晋升(或调整)

依据部门职级标准、岗位标准、对应个人销售定额的增减,由部门提出晋升(或调整)申请,按规定报批。

2、2岗位、职务或部门调整

依据“岗变薪变”原则,按规定报批执行。

六、社会保险

1、所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户籍不限),统一由公司申报办理养老、生育、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2、员工自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当月起,由公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当月起即月办理停保。对于按公司规定办妥工作移交及相关离职手续者,可按员工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转调手续。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由公司统一筹办,属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篇三:人力资源制度]

1总则1、1为适应龙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发展的新要求,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性、可行性,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1、2本制度是龙腾公司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性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和遵照执行。

1、3本制度由总则、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考勤、薪酬与福利、培训、奖励与处罚、附则等9部分内容组成,为龙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重要的执行依据,是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招聘与录用

2、1本规定适应于龙腾公司范围内所有的人员招聘与录用,龙腾公司遵循“精心策划,科学考评,严格甄选,量才使用”的原则,开展招聘与录用工作。

2、2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招聘与录用的职能部分,依据各部门的用工需求,制定龙腾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及中长期人力资源的需求、培养、激励规划,并组织实施。

2、3一线生产工人的招聘由用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龙腾公司各部门大专学历以上人员、管理和销售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科室办事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用工需求,报龙腾公司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统一调配和派遣。

2、4龙腾公司下属各部门和个人有权推荐人员应聘和提出招聘建议。除本规定和龙腾公司另有规定外,任何个人无权招聘与录用员工。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在组织实施招聘计划时,综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先在公司内部选择调配合适人选,确无法调配的,再向社会公开招聘。

2、5龙腾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招聘方式不定期招聘。

2、5、1通过新闻媒介(如报刊、电视、专业网站等)或经劳动、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

2、5、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劳动力)交流会设摊招聘;

2、5、3委托人才中介公司;

2、5、4到大中专院校直接招聘或与大中专院校建立实践基地,实现人才需求对接;

2、5、5通过职工介绍,以人引人。

2、6龙腾公司在实施招聘过程中,或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应明确招聘的岗位职责、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录用条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有性别、身高、民族等歧视性条件。

2、7应聘者应按招聘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技能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或自行制作的详细应聘材料,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2、8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初步选定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一般生产工人不组织面试,通过现场考核直接确定录用人选。

2、9应聘者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面试分笔试、口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及主管领导主持的综合素质考查。

2、10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做出综合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发出相应通知,并告之岗位薪酬、福利。

2、11应聘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除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健康证明,逾期不来办理报到的,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2、12应聘人员在办理报到注册后,须与公司签订<入聘声明>和劳动合同,办理工作证卡,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

2、13龙腾公司引进的大专学历以上就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可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报销报到的路费。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3、1劳动合同是龙腾公司与员工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是规定双方行为的准则,公司与员工均有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的各项约定。

3、2龙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编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体现双方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3、3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4劳动合同书由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制。

3、5龙腾公司的劳动合同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两种。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3、6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分短期(1年),中期(3至5年)和长期(10年)三种期限,公司和员工双方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约定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3、7龙腾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销售业务骨干、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持有龙腾公司股份的在职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8员工与公司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后不得与其他部门存在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

3、9公司招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录用后,应签订5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10劳动合同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后,员工应当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11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1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4员工退休后,被公司返聘的,应当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书。

3、15龙腾公司严禁招用未年满16周岁的童工。

4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4、1在公司内,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

4、2上下班时,必须按时打卡,不得请人打卡或帮别人打卡。

4、3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4、4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自觉参加会议等集体活动。

4、5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4、6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4、7不得将公司资材、设备、器材挪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4、8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在工作场所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不得将小孩带入生产车间或会议室等明令禁止外人进入的工作场所。

4、9员工个人所领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4、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出现机器设备故障应及时停止工作,并向主管人员汇报,不得操作与本岗位无关的设备、器具等。

4、11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拒绝进入工作场所。

4、12公司员工必须礼貌待人,注重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13公司员工上班或进入厂区一律要佩戴工作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

4、14员工上班应统一穿工作服。男职工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女职工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4、15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不乱堆乱放。下班后,自觉整理工作区域,确保干净、整洁。

4、16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物管部门进行更换、修理。

4、17严格遵守消防规则,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5考勤

5、1公司按部门指派专人统计员工的日常作息时间。员工考勤的记载方式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自定,报总经理办公室通过。

5、2部门当班负责人和车间班组长以及管理人员为员工考勤的监督员,均有义务记录当班员工的考勤,交由考勤统计员统计,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考勤进行监督抽查。

5、3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确需加班除外),具体作息时间规定如下: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上午7:00-11:00下午1:00-5:00;其余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三班制作息时间另行安排)

5、4员工必须按时作息,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科室办事人员必须带头遵守作息时间,应在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在规定时间内推迟10分钟下班(限于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

5、5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时,应经部门(车间)主管批准方可记载考勤,不得多记、漏记加班考勤。如无特殊理由,任何人不得拒绝加班。

5、6公司利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在春节期间或其他时间安排补休。

5、7员工确有事情不能上班的,应事先向部门主管请假,并提交请假条,特殊情况不能填写请假条时,需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部门主管,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5、8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病(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生效;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病(事)假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批准生效;七天以上的病(事)假由总经理批准生效,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5、9凡经批准同意请病(事)假的员工,请假期内不计发工资。

5、10三天以上的病假在销假时应提供医院治疗的有效证明。

5、11员工每月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班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休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且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5、12假期已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旷工处理。

5、13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任何人不得循私舞弊,隐瞒不报。

6薪酬与福利

6、1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薪酬体系的总体设计、策划,并根据龙腾公司要求调整薪酬标准。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能分配,负责分管范围内薪酬的调整建议。

6、2龙腾公司各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的薪酬由龙腾公司总经理决定,其他人员的薪酬可由总经理授权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6、3龙腾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态度、劳动强度、业务技能等综合指标核定员工薪酬标准,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在薪酬设置上可以打破常规,予以特别规定。

6、4龙腾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等组成。

6、5基本工资是由龙腾公司结合企业实际而确定的员工基本生活待遇;加班工资是龙腾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员工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报酬;绩效工资是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制定,是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实施的一种动态经济奖励;年终奖金是对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一种表彰性经济奖励。

6、6龙腾公司可以根据物价指数和企业经济效益,调整员工基本工资。

6、7龙腾公司员工实行月工资制,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待遇。员工的奖金一般在年底发放。由总经理制定奖金发放方案。

6、8龙腾公司招聘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其薪酬标准可以高于同岗位的其他非大专以上学历在职人员。

6、9员工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已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6、10受处分人员的工资,根据处分的性质,按龙腾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6、11龙腾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冬夏两季工作服,提供夜餐补贴,发放必备的劳动用品。

6、12在职员工可以享受高温补贴、中秋补贴和春节补贴。工作未满6个月的,按50%标准享受该福利。

6、13龙腾公司根据需要,定期分批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

6、14非杭州市范围内的,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大专学历以上员工及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每年可以报销一次探亲路费(机票、火车卧铺票除外)。

7培训

7、1龙腾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可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四种形式。入职培训由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组织,主要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等内容;岗前培训主要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使受培人员逐步达到岗位从业要求;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主要是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一般采用内、外训结合的形式进行。

7、2龙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可以根据需求,组织临时培训。

[篇五:论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法制化构建]

1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法治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首先源自人力资源本身对企业的卓越贡献。企业中人的问题是核心问题,企业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风貌,能够帮助企业赢得巨大的竞争优势。在企业的生产要素理论中,无论是最早期的人力、资本两要素说,还是后来随着生产复杂化而不断发展的人力、资本、技术三要素说,人力、资本、技术、管理四要素说,人力、资本、技术、管理和制度五要素说,人力要素始终是一个核心要素。美国企业管理史学家指出,劳动经济学家和古典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似乎是第一个在描述生产要素时使用“人力资源”一词的人。耶鲁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的一位成员爱德华·怀特·巴基重复了这一观点,即所有管理者需要管理各种资源,但必须更加关注和强调人力资源以使其获得比资金、原材料以及其他资源更高的重要性。因此,无论什么类型、什么行业、什么规模的企业,都需要建立一整套齐备合理的人事管理规则,才能使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转化为常态的制度机制发挥作用。

在现代社会,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重要性还在于它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经济大萧条后,政府开始改变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管。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企业内部率先受到法律约束和规制的就是人力资源领域。因为劳动力不仅是企业和商业的问题;也是民生和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文明。因此,当今世界各国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都非常关注,尤其是在英美和欧陆法治发达和福利化国家,非常注重对公平就业、雇员的权利、薪酬福利、辞退限制、职业安全与卫生、退休金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劳动关系问题给予及时的立法和司法保护。是否能够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制定合理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往往成为检验政府和政党执政能力的基本标准之一。经过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较为全面、稳定和详尽。

然而,国家法律毕竟是解决社会一般问题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政府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但是它们仍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针对每一个地区、行业和企业制定相应规范;并且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和保障措施必须经由企业这个媒介来予以有效地实现,纸面上的法必须经由企业来转化为现实中的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法。因此,企业人力资源制度承担着较高的法治要求,它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需要,也是国家法治的需要。企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种人力资源制度,把国家的法律框架和原则规定延展为保护员工和企业合法用工的具体规则,以及企业和员工应当遵守的日常行为规则。由此可见,企业是否能够合法合理地制定人力资源制度,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有效实施,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进而关系到员工和企业合法利益的保障,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的法律依据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我国劳动关系出现多元化与复杂性的变化。职工在企业中,一方面与企业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另一方面,双方又是独立平等的利益关系。”从属关系表现在企业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原则下,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所属员工的工作行为;企业员工则有遵守合法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将承担不利后果。

平等关系表现在企业和其所属员工之间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在乎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权利义务关系,并平等地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保护。然而,员工相对于企业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地实现两者的平等关系,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理利益,更好地促使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现代国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规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依法建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同国家法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具有自主性和从属性的双重属性。自主性是广泛的,每个企业都有个性化的人事管理模式;从属性是重要的,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均规定了企业制定人力资源制度的法治原则,即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可见,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制度提出了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度形式是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关系的基本和必备途径;二是制定人力资源制度必须同各种形式的国家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对接。对于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国家法相衔接的显著特征是全面性。从企业制度来看,大多数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都有相应的国家法规定,企业应当至少注意8个方面的劳动相关法规定,即劳动就业综合性规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劳动安全、社会保险。从国家法来看,涉及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数量多,规定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有涉及,还包括国务院有关决定,劳动部、劳保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复函、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等,这些都是企业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制度的法律依据。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能否全面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仅关系到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实施中的十分重要的环节。

3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司法效力

依法制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可以具有外部效力,即作为司法办案的依据,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中起重要作用,保护员工合法权利,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通常情况下,法是最主要的司法办案的依据;在民商事领域中,契约、合同或者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文件也可以成为司法依据。在涉及企业和其所属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纠纷中,依法制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则可以成为重要的司法依据。

在我国,能够有效地作为司法依据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程序和内容两方面的要件。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据此,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作为司法办案的依据,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其一,程序合法,主要是指民主参与的程序和文本公示的程序。我国已对企业制定重要的或者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作出了民主参与和公示的法定程序要求。如根据<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3、4款分别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其二,内容不得违法。根据最高院的解释,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触,也不得与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最高院的解释只列举了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而没有列出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是可以推定企业规章亦不得违反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因有二,一是被解释的<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此处所依之法应当包括国家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仅仅指法律和行政法规;二是解释还指出不得违反政策规定,由于政策在效力上低于各种法规和规章,既然不得抵触政策规定,那么自然也不得抵触各种形式的法规和规章。

其三,劳动合同优先适用。根据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赋予劳动者以选择适用的权利。因为企业内部规则的制定,虽然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但毕竟主导面是由企业把握的;而且,大多数员工都不可能参与规则的制定,而只是被动地认可规则的内容。因此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员工有权选择优先适用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解释中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规则“可以”,而不是“应当”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它是一种授权性规则而不是强制性规则,也即是否采信企业的制度规范,法院享有自由裁量权。比如,假设出现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虽然是依法制定出来的,但其内容有不合理之处,就此而发生了劳动争议,那么法院是有权不以不合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为依据来裁断纠纷。

员工手册范本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六篇

[篇一:通用酒店员工手册范本]

员工手册旨在使你了解你的责任、利益与义务。并作为在本店就职期间的行为指南。这不仅是酒店现代化管理所必需的规章制度,而且也是你切身利益之所在。因此,希望全体员工都有责任、义务维护它的尊严,保证它的实施。员工手册范本

一、员工录用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酒店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员工。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体格检查和政审结果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新招收的员工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酒店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的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酒店确定劳动关系。需续签合同的员工必须由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进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酒店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辞呈,否则,按合同规定向酒店交付违约金。员工手册范本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本单位,按一切合同、协议规定执行。

员工离店必须按酒店规定办理离店手续,,话语清晰。

2、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善于倾听对方的讲话,留心对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合适的附和与接话,不能打断对方的谈话,不能忽略敬语。不能太谦卑,应使用请求、建议、劝告式的语言,谈话不能触及对方的弱点和短处,不能自夸、不能发牢骚、不能争论。

3、不要窃窃私语。

(二)礼貌用语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欢迎光临

3、请、您请、请讲、请坐、请走好、请稍候

4、谢谢

5、不好意思

6、没关系

7、请稍等

8、很抱歉

9、对不起、请原谅、对不起打扰了、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10、再见,欢迎再次光临、祝您一路平安。

11、询问、回答客人时均要使用敬语。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头正。两脚落地后跟所成夹角度数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务区内不能跑动,遇到客人应侧身礼让,并向客人点头示意。

3、院内行走每分钟不得少于106步。

4、院内两人行走要排竖队。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头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视。不得倚物,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脚后跟分开,呈“v”型,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

(女)脚后跟并拢,呈“v”型,两腿自然并拢。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双腿自然分开,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双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拢,手不要握拳,介绍说明指示方向时手臂自然弯曲。要用整个手,不要用食指。

2、与客人交谈时手式不要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3、手式运用要尊重客人风俗习惯。

(七)礼节

1、问候:遇客人、领导应主动问候,同事间应相互问候。当酒店人员与客人同行时,应先问候客人,后问候酒店人员,问候客人、上级忌用“你们好”,一客一问候;当客人或领导不便打扰或距离5米以外眼光相遇时,应点头以示问候。

2、进出客人用房、办公室:进入客人房间或办公室应按门铃或敲门三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敲门声应适宜,不能过响。

离开客人房间或办公室时要面向对方后退1—2步,道别后方可离去,关门时仍要转身面向对方,轻声关门。

3、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15-3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目光注视受礼者;日、韩料岗位员工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9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鞠躬时目光随头部自然下视。

4、敬礼(保安):头正颈直,五指自然并拢,大臂与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触于帽沿。

(八)目光

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间的三角区。不要盯着客人或斜视;不要冷眼看着客人;不要东张西望。

(九)微笑

对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讥笑。

(十)接打电话

接打电话时,站(坐)姿端正,左手握听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记录时右手执笔,仔细聆听,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听电话:

1、三声铃响内接听电话

2、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外语问好,用中文报部门和身份。

3、非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中文问好,报部门、身份。

打电话时:

当对方接起电话后,问候你好,用“请问”确认对方身份,如无误,应自报身份和事由。如有误应致歉“对不起,打扰了”。

通话:

1、声音欢悦,说话清晰,语调轻松。

2、用姓氏称呼对方:问候客人时,先用敬语;回答客人问题完毕后要用敬语。

3、等客人或领导先放电话后再挂电话。

4、接打电话时不允许背朝客人。

5、接打电话时,遇到客人从旁边走过应点头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务时,应兼顾需服务的双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对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对客人的隐私保密。

3、为客人在店内的消费情况和存入店内资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业机密。

5、不泄露酒店员工的收入及员工在店内受到处分的情况。

6、不泄露酒店员工的隐私。

7、不向外部门泄露本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

8、其它不该泄露的信息情况等。

八、酒店规则

1、员工工牌:

员工工牌由酒店发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让。员工工牌属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人资部报告,并办理手续重新申领;员工调换部门时,须到人资部办理更换工牌手续。

2、工作服

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洁;下班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店,不允许私自改动服装或转借他人,不允许将工作服带出酒店私用。

3、员工物品(衣)橱

员工须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橱,不得私自调换、转让;要保持橱内外整齐清洁。所有员工的物品(衣)橱,都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私藏酒店的财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员工不得私配钥匙,如有遗忘或遗失,不能强行打开橱柜,可与管理人员联系使用备用钥匙,如钥匙遗失须办理换锁手续。

4、携物品进、出店

员工上班时除携带的化妆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许携带个人物品进店。住店员工将物品带进宿舍时要经过保安部的检查并对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张贴标识加以区分,员工贵重物品应到保安部寄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小动物进店。

员工携带物品出店,必须经有关部门签发出门证,出店时将出门证交保安部检查核实。

员工应无条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和物品(衣)橱的检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作好班前准备工作。

班中: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务规范和服务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为客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班后:当日(当班)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经上级检查确认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员工不允许无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员工不得在面客区域和工作场所逗留。

6、员工通道

员工出入各部门和工作场所应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员工进出酒店时须走指定的店门,在院内行走必须走人行道(路边上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电梯。

7、拾遗

员工在酒店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钱财物品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或保安部,并讲清拾遗地点、时间,以便尽快物归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电话

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不得接、传、打私人电话,员工有外线电话可由部门给予转达或留言。员工有急事需打电话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到员工专用电话处拨打。

9、亲友探访

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会见亲属好友。来访者应在酒店指定的场所等候,由相关人员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

10、酒店财产

员工必须高度爱护酒店的一切设备设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发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设备设施时,必须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员工不得动用客用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酒店财产带出酒店。

11、岗位用品

酒店不允许将非酒店配发的用品带到岗位使用。

九、安全守则

(一)作好五防工作: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

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酒店的安全规定,使每一位顾客和员工都认为在酒店住宿、餐饮、娱乐和工作是安全可行的。

员工要随时提高警惕,防止一切侵犯顾客、同事及酒店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如发现可疑的人或行为,应立即报告上级或保安人员。有关人员要严密观察,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挺身而出,保护客人、酒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员工必须十分重视防火,把防火工作看作是酒店安全的头等大事。

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发现隐患与险情要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报警或消灭。

酒店消防电话——xxxxxx

消防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易燃易爆物——燃料、纸制品、棉毛、化纤制品、酒精类、家具类、乙炔、煤气、氧气瓶、氢气瓶等。

消防防范措施:

不准在酒店内及车辆上吸烟、不准在易燃品附近明火作业。明火作业时要作好防范措施。

发现烟蒂一定要熄灭,垃圾箱内要倒入一定数量的水。

所有消防通道、楼梯出口和走廊严禁放置障碍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易燃物品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员工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设施。

[篇二:通用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 ,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qiāng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qiāng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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