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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设立档案部并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公司档案部的基本职责为: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档案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办法、细则。
2、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档案部反映档案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范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部: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简介、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计划、管理决策等;
(2)与总部及其他单位往来发文;
(3)行政管理方面,包括:
1)办公用品管理、采购、出车及维修记录等;
2)日常管理方面的员工考勤,前台的外出登记、钥匙登记、来客记录、电话记录、维修登记、材料收发、设计师排单,公司会议记录、重要谈话、各种总结、报告、请示批复,员工民主生活会方面的记录等;
2、人资部:人事方面的劳动合同、各项协议、员工奖惩、晋升、培训、入职手续、员工资料等。
3、企划部:公司企划方面的宣传方案、形象展示、广告宣传、营销方案等;媒体合作通路的正常询价报价、合作协议合同;年度季度月度或重大节假日的宣传费用预算、决算等;市场调研方案、搜集的客户资料等。
4、仓管部:仓库管理方面的材料进出登记、核算、保管等内容
5、客服部:主要包括客户考核评分、客户档案卡、工程保修、派工、保洁派工、维修派工等;客户投诉记录、客户增值服务记录、客户回访记录、客户意见调查记录
6、设计部:主要包括效果图、施工图、报价表、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设计师谈单记录表等。
7、工程部:主要为施工管理手册所包含的内容
8、财务部: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账册、报表、凭证、工资发放,后勤方面的固定资产核算、费用申请等
9、法务与档案部:主要包括日常经营中的各种合同、司法文书,档案方面的管理指导、档案保管、核算、借阅、销毁等内容。
10、市场部:有关营销促销活动方案、小区物业及客户资料、市
场调研资料、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等。
以上各部门归档材料的范围有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部门,以便档案管理及时作出调整。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形式包括纸质、音像及实物文件。
(二)归档文件的等级划分及保管期限
需归档的文字、音像及实物材料的分级、保管期限如下:
(三)档案编号方法
1、以一个立档单位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公司部门及业务划分,结合档案的内容和档案载体的形式制定编号方法,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2、档案大类别均以部门前两个字拼音首字母命名,具体为: 行政部:XZ 人资部:RZ 客服部:KF
设计部:SJ 市场部:SC 工程部:GC
财务部:CW 法务与档案部:FD 企划部:QH
仓管部:CG
3、工程项目命名。以上七部门(主要是设计部、工程部、客服部三部门)凡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均以项目名缩写为大类别,以南华康城小区3号楼1单元2号为例,其项目大类编号为:NHKC-3-1-2。各部门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具体命名如下: 日期 客户地址详细信息
4、非工程项目档案命名。由于公文编号受长度,美观等各方面的制约,鉴于公司正逐步组建发展,现内部岗位编制并不复杂且部门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图纸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集团图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图纸档案是集团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请照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等各类专业图纸的保管归档。
3. 管理原则
3.1 图纸档案由集团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2 集团财务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集团所有合同文档。 3.3 集团财务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图纸档案管理。
4. 管理细则
4.1 设计图纸的确认:施工蓝图、变更蓝图、报规及报审蓝图均由设计单位先行盖章,
收到图纸由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务必检查图纸页面的是否完整、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漏盖章的问题情况,如上述情况出现,拒绝签收对方提报的图纸。
●建立图纸存档台账,图纸签字盖章,登记图纸目录并按项目名称分类、时间、专业、
等情况说明进行归档。
归档标准:图纸整理规范编制入册后提交财务部(1份)保存归档。(每周核对一次目录并更新电子版目录)便于图纸查阅、追溯、核对。
●建立施工图纸、变更图纸、报规报审图纸的交接台账,针对下发部门的负责人当场
审核后按所需量下发图纸,并进行图纸详细的发放情况说明,经签收人亲笔签字确认完成交接。
下发要求:工程部4份原图、设计部存档1份原图、成本1份原图,报规报审图纸按报审单位要求进行提报集团前期部门。
归档标准:原图整理规范编制入册后,交财务档案室归档1份,登记签收目录。 变更图纸下发要求:工程部4份原图、设计部存档1份原图、成本1份原图,财务1份原图。
变更图纸的归档标准:与变更图纸对应的电子版图刻盘一并归档,设计部备份。 ●建立图纸审查、答疑台账,经设计部总工或经理审核签字盖章后,下发工程部4
份原件,设计部归档1份原件,财务档案室归档原件1份。
归档方面:进行编号打码,编制目录,每周核对等规范资料管理工作。 ●加晒图纸
·结合设计签订合同及提交成果要求的节点内容,如超出合同内提交数量范围的,
需要加晒图纸首先提交事务申请单(备注加晒原因),按照集团审批流程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后,要求对方单位按完成交图的时间节点提交加晒图,图纸由总工签字确认后方可下发。
·建立加晒图纸收发台账,图纸收到后第一时间按照所需部门下发,对相应的登记进行详细描述及记录,签收人亲笔签字并要求书写工整,不得涂改。
归档标准:加晒图纸电子版目录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每月提交报表与档案室核对一次。
·图纸加晒费原始单据提交财务档案室归档,便于财务结算,审核工作。
● 设计过程中成果资料的确认
·凡涉及项目方案及过程中汇报提交的效果图和成果资料均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方可
确定为有效。
·凡涉及项目施工、项目专业、项目设备安装等过程中提交成果的图纸和资料均由
总工或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确定为有效。
·建立台帐(按项目工程分类)---编制电子版目录—每月编制报表提报财务档案室 ·每月核对资料对接、归档情况,检查是否纰漏及时补充
·建立表单—按照项目工程名称、专业、合同编号、合同签署时间、设计内容、项
目面积、合作单位、付费节点、成果完成等详细情况说明登记。按照合同付款节点登记表单,并准确核查付款数额等登记。
归档标准:过程中成果资料基本依据设计节点完成提报,按每月提交报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方案设计】
●图纸、成果电子版资料
·刻录完成的电子版成果与图纸一同归档财务档案室,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
成果提交时间、设计部经理亲笔确认完成后提交财务保管。
·接收图纸必须保证齐全、完整,保证图纸正本原件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4.2图纸文档的管理办法
1)图纸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图纸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图纸管理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图纸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
查询、利用工作。
4)各部司因工作需要借阅图纸,必须签写借阅审批单提交财务档案室,图纸管理
员处填写《图纸借阅台帐》办理借阅正规手续:
除工程部借阅手续可由资料管理员办理外,其他部门均由部门负责人(经理)
办理借阅手续。
除出借原件外,无论何种方式的借阅,操作必须由图纸管理员亲自进行,原
件不得交付他人手中;
5)图纸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对其易损特殊纸张的图纸需及时复印备份,归档保管。
6)借阅人签字书写工整,不得涂改。如伪造、撕毁图纸档案材料,及时汇报上级。 4.3设计部会议纪要的记录及管理
1)凡由设计部发起组织的会议或方案评审、专家评审、图纸交底等项目工程会议,
设计部负责人做好当日会议纪要,按照公司规定的会议纪要格式进行详细记录,形成纪要后提交董事长一份,财务一份,设计部存档一份。
1、 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3、 术语和定义
3.1 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
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
动。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方案设计】
4.1.1 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
案管理和项目档案管理。
4.1.2 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令、政策、规定; 4.1.3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4.1.4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1.5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
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4.1.6 编制检索工具,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料,提高档案信息的
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4.1.7 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4.2 各职能部门
4.2.1 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
用、归档;
4.2.2 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 4.2.3 向人事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方案设计】
4.2.4 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4.2.5 运营管理部负责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记录。 4.3 各部门经理
4.3.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4.4 人事行政部分管副总/常务副总 4.4.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档案资料的收集
5.1.1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
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5.1.2 各部门文件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
目录》每季度向档案室移交。 5.2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见附表一) 5.3 档案资料的标识
5.3.1 人事行政部行政兼档案管理员及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
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5.4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5.4.1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以便检索利用。
5.4.2 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
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5.4.3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
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5.5 档案室档案借阅
5.5.1 借阅权限: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办理借阅手续。
a) 绝密类:绝密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
b) 机密类:机密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分管领导及常务副总批准。 c) 普通类:普通档案借阅属于本部门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借阅其他部
门的档案除本部门经理批准外,还需其他部门经理批准。
5.5.2 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
在档案室,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5.5.3 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
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5.5.4 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5.5.5 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
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5.6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按档案密级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
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5.5.7 外单位摘抄档案的(绝密、机密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总经理批准,
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5.6 档案销毁
5.6.1 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
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5.6.2 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和行政兼档案管理员组成的监
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6、 档案管理细则 6.1 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6.1.1 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6.1.2 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
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6.1.3 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6.1.4 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6.1.5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
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篇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
[篇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范围
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职责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总裁办的档案进行审核。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内容
4、1项目资料的控制
4、1、1收集、进库和保管
4、1、1、1做好收文发文登记
4、1、1、2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统一收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1、3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2归档
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fǔ 部门所要求专项工程项目均应做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条件
工程竣工档案应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4、2、2、1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工程验收进行完毕;
4、2、2、2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4、2、3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
4、2、3、1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填报<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报送项目经理部。
4、2、3、2项目经理部汇总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后,由项目经理部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公司的甲方竣工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主管城建档案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4、2、3、3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由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
验收工作进行完毕,由验收小组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正式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认真进行整改,并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2、3、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整改后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
4、2、4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
4、2、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4、2、4、2项目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资料时,应检查所移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单位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单>。承建方均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4、2、5归档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于所接收的竣工资料,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和装盒标识。
4、2、6移交
竣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档案管理员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且在移交清单上签收,一份移交给公司总裁办统一管理。同时移交所有的移交目录清单。
4、2、7借阅
4、2、7、1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借阅竣工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
4、2、7、2公司之外的单位借阅档案,需经总裁办负责人的批准。
4、2、8销毁
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项目经理部确认,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
4、3档案立卷的要求
4、3、1文字资料立卷要求
4、3、1、1档案材料归档时,以a4(即210mmx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a4规格的应用a4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a4规格。
4、3、1、2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材料,应垫上白纸,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3、1、3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2cm,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薄纸隔开。
4、3、1、4装订时,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
4、3、2图纸的立卷要求
纸质竣工图(或其它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4#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4、3、3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
4、3、4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
4、3、5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
[篇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xx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xx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篇三: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所有的工程设备档案由工程组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电、空调、机管,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
3、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需销毁的资料应由总工程师及系统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4、借阅档案须经相应系统的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文员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文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二、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组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空调、装修分类。
3、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组的维修单,当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考|试大|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总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篇四: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学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人楼上向下倒水。
8、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篇五: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 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一: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文件管理制度。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
[篇一: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篇四: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 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由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赔偿金,但约定赔偿金总额应原则控制在职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内。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和167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制造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小时数,即工时定额。
第33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当地基本生活保障费(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职工赔偿金可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传真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移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一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书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职工经济损失赔偿每月控制在工资额20%以内,扣款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保证其最低工资发放,职工离职应一次性结清。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者自营同类产品和业务,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章附则
第64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5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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