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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租住管理规定
根据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性质和员工工作需要,为了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秩序,各项目公司自行按管理区域可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宿舍,员工宿舍实行优惠租住条件。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员工宿舍,规范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宿舍的利用率,使其更好的为员工日常工作提供方便,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租住房屋原则
1、本公司不给员工提供固定、长期生活住房,原则上自行解决生活住房,但根据部分岗位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居住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准许在本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范围内租住。
2、本公司员工宿舍定为:*号院*号楼地下室、*号院*号楼地下室;凡符合提供员工宿舍条件的员工,租金实行内部租金价格。
3、原则上除员工宿舍外,公司不得出租其他经营房屋给员工,具体执行部门为总公司办公室。
4、员工宿舍以集体宿舍(两人一间)为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以部门名义上报办公室审批。
5、员工宿舍的提供只适用于本公司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如员工调离本单位,应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一周内搬出。
6、租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租金及水电费,无故拖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居住资格。
7、租住宿舍的员工每周居住达不到三天者,公司将取消居住资格。
8、总公司负责员工宿舍的安排、调配、日常生活保障的提供、日常事务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员工宿舍分配制度
1、入住员工宿舍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家属除外);
2、若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的外地员工,且在北京无固定住所,可分配夫妻宿舍(套间);
3、主管以上级的外地员工,且在北京无固定住所,按每人一间分配,若有
携带家属子女者可优先考虑安排住房;
4、主管以下级员工按每俩人一间分配,若外地员工已婚携带家属经常留宿的,则要向公司办公室另行申请批准;
5、北京籍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经常在公司留宿(每周至少三天)的,按每俩人一间分配;
6、女员工优先男员工安排房间;
7、由于工作需要随叫随到者,则需经领导批准后安排住房;
8、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则需经领导批准后安排住房;
9、住宿员工若因职务或者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则住房分配标准根据上述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10、公司不提供流动宿舍,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项目办事可提供临时客房。各项目公司提供临时客房两间。
三、员工宿舍租金标准:
1、夫妻宿舍:单间:50元/月,套间100元/月。
2、单身宿舍为两人一单间,每床位25元/月。
四、员工宿舍住房水电费待遇标准
有表者据表数结算,无表者按表数按人平均摊销(若表数无法分开计量,则每人每月水费10元)。
五、员工宿舍居住规定
员工宿舍是员工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整齐有序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住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宿舍分配制度,统一安排住房,不得随意换房。
2、住宿舍员工不得私自容留外人过夜,包括亲友同乡等,特殊情况须向总公司申请,经总公司同意后方可留宿;若已婚外地员工家属来探亲的,报总公司可提供临时夫妻宿舍。
3、住宿员工要讲文明、讲道德,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
4、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消防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子,杜绝火灾隐患。
5、保持室内及楼道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内公共区域堆放废品杂物。
6、住宿员工要保持厕所、洗手池、洗澡间清洁卫生,便后要冲水,洗菜或洗澡时要把菜叶和使用过的个人卫生用品放到垃圾筐内。
7、住宿员工要对自己的房间经常清扫、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六、其他相关规定
1、租住宿舍的员工每月租金、水电费由总公司统一收取。
2、凡因工作需要居住在其他住所(水泵房等)的员工,应交纳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20元。
3、凡经公司董事长特批的员工可租住公司经营的房屋,租金的标准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的标准执行,由经营处具体办理。
4、凡未报总公司,员工私自留他人(亲戚、朋友)长时间(超过3天)居住在宿舍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其租住资格。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公司现有宿舍4套,各套分别设有舍长,负责本舍所有事务的管理):
第一条 管理员、管理费、水电费
1、入职员工由宿舍管理员(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宿舍卫生、安全、物资等日常管理由各舍长负责,舍长补贴为
200元/月,针对行使职责情况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计发、扣除。
2、管理费:60元/人、月从当月工资中扣取(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舍长补贴等),未住满一月者按:未满10天计收1/3,即20元/人、月,
超过10天未满20天计收2/3,即40元/人、月,超过20天未满30
天计收全额,即60元/人、月。
3、水电费:入住人员均摊,分摊计收方式同上,由行政专员每月31日前查表分摊两种费用,报到人事专员处统计进入工资表扣除(男生宿
舍个人分摊额只计总数的2/3,另1/3为职工食堂费用由公司承担)。
于查表日前离职人员,则按上月标准自行交回财务室。
4、新到试用期人员办理住宿时,需现金预交首月管理费和水电费70元/人、月到财务部,凭财务收据找管理员安排入住手续,未满一月离职
者按上述计收办法扣除,余额到财务部退回。
5、学习期人员免收首月管理费,但需预交首月、次月两个月水电费20元/人、月到财务部。一月学习期未满提前离开,扣除10元/人、月,
余额到财务部退回;学习期满,但试用期满十天,未满一月离开者,
其管理费和水电费按上述计扣办法从试用期考勤工资和预交次月水
电费10元中扣除,工资不够时,交回现金补足;学习期满,但试用
期未满十天离开者,不计发工资,以抵扣管理费和水电费(有个人工
作失误产生经济损失时,还需另行追偿)。
6、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三天之内搬离宿舍,由宿舍舍长报行政专员结算住宿、水电费用通知报财务结清,并收回钥匙。
第二条 调房、调床
未经管理员同意,所有住宿的员工不得私自调换。
第三条 宿舍钥匙管理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提供或配给非公司人员钥匙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视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次,若有失窃现象,追究违规员工及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四条 防盗
1、在员工宿舍范围内发现非公司员工时,住宿员工均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
2、未经物主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物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入住卫生要求
1、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责任区:宿舍门口、
宿舍内床面、地面、桌面、卫生间、厨房等),人员如有变动,舍长
须及时调配值日表。舍长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
正,否则通知管理员予以50~100元/次的处罚;管理员每月一次不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并未及时改正时,对舍长予以50~100元/次的
处罚。
2、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或抛出窗外。
3、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严禁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按10元/次罚款处
理。
第六条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
1、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
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2、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3、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 予以50~100元/次罚款处理,重者无薪解雇。
第七条 来访会客
1、来访人员要事先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次的罚
款。
2、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22: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按50元/次罚款处理。
3、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白天14:00以前,晚22:00后,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可在宿舍外接待。
第八条 入住公德及安全维护
1、严禁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争吵、斗殴、酗酒杜绝色情、吸毒、盗窃、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赌资并罚款
5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
私财物、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
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窝藏赃物等一切违
法行为。
2、严禁在宿舍大声播放收录机,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违反本款任一规定者,一经查明处以50元/次罚款,后果
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导致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全
部责任,公司免责。
3、注意社会公德: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严禁不经管理员同意夜不归宿;若有
同楼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4、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关、切断电源,注意节约
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品,少数民族员工已经带来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数民族地区使
用的刀具,都必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违反本条任一具体规定者,一经查明处以50元/次罚款,多犯累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事故,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取消住宿
资格,由责任人承担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并送交公安机
关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免责。
第九条 其他规定
居住在宿舍内的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员及舍长执行本规定
时的所有合理安排,并积极配合完成,否则,管理员及舍长有权对不
执行安排者处以10~50元/次的罚款,报交行政人事部。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宿舍舍长工作职责【公司宿舍入住管理】
宿舍舍长要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严格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如有违背,予以200元/月处罚,严重者还予以撤职、警告等处分: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各条规定,履行本职责要求;
2、宿舍舍长必须凭手续审批齐备的公司《入职申请》,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需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并收回宿舍钥匙,书面通知财务结算住宿管理费和水电费。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公司管理部门。
4、宿舍舍长每周一抽空到公司行政专员处,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
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舍长需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宿舍入住管理】
6、宿舍舍长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公司管理部门。
7、宿舍舍长必须按月编制《卫生值日表》,监督检查值日结果。监督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入住和晚上10:00点以后的其他宿舍人员来访。
9、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或不回宿舍住宿的,应写明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舍长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舍长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公司宿舍入住管理】
14、宿舍舍长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篇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篇一: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篇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篇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5、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5、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5、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5、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5、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5、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5、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篇一: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
[篇一: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住宿制度管理,做好员工入住、搬出登记。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2、保管宿舍的公共财物,发现破损或丢失要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
3、监督宿舍用水用电,每月月底抄电表,并将数据上报行政部。
4、做好来访者登记,严禁非公司员工进入宿舍。
(三)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房间分单身宿舍和夫妻房,单身宿舍每间3-4人。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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