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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深入开展2016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专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依法办事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否公正执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是否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不按程序办证、出具虚假鉴定等行为。
3、办事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法律服务行业在讲诚信、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应及时全面公开。
4、改进作风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重实干、求实效。
5、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
7、廉洁廉政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成效,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评议阶段(6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接受投诉、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行评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与民主评议,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类。
3、查找问题阶段(7—8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并解决问题。今年,查找问题的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厉
行节约有关规定;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是否诚信执业,有无乱收费等问题。
4、落实整改阶段(9-10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评议中征求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一事一档。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出说明、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各单位、各部门当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评议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评估管理、效能建设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3、严明评议纪律。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征求意见、整改、评议和考核的实际效果,对在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年内,市局将适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区司法局开展行风评议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 [2011]27号)及市局( )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区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11年市中区司法局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和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为目标,通过认真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议对象
我局各科室及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48”协调指挥中心、司法所,以及监管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窗口”单位。【律师事务所民主评议方案】
三、评议内容
(一)评议司法行政机关内容
1、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机制,围绕实施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富民惠民四大战略;是否把构建“大联动”体系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并列入重要日程,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2执法执纪方面。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办班、乱评比和“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价格欺诈、搭车收费、恶性竞争等损害群众权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3、公开公正方面。是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社会领域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是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4、服务效率方面。是否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工作人员是否业务精通、文明礼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AB角工作、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失职追究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5、问题整改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规定是否落实;投诉渠道是否畅通;对群众投诉和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
(二)评议服务“窗口”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得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法律适用准确,岗位责任明确,程序周全合法,文书规范完备,无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强制服务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执业纪律,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
本建立。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群众评议、媒体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10月份启动,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中旬)
1、召开党总支会议。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行风评议办公室,设立相应的行风评议工作班子,健全工作网络。根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全体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充分认识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的目的。
3、公开承诺。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服务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渠道。开通“评议热线”电话。开通评议热线,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公开接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
5、广泛宣传。利用媒体、网络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本单位行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下旬-11月下旬)
1、查找问题。11月15日前,各单位针对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等情况进行自查,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2、征求意见。11月25日前,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报送局评议办公室。
3、明查暗访。本次明查暗访将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局属各科室及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48”协调指挥中心、司法所,以及监管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服务窗口的工作情况、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服务承诺事项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明查主要是对各科室的检查;暗访主要是对服务窗口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人员逐项录入《行风评议明查暗访登记表》,经过梳理后,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各个单位。
4、边查边改。
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每月月底前,各单位要将当月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局行风评议办公室。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结合律师行业自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记入律师执业档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所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第五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第六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七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第九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条 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待有查处结果再予确定。
第十三条 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由考核小组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本所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篇一: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
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09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
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篇二:高得生律师2013年工作总结
岁月流转,不知不觉间,进入震宇震这个团队已经是第4个年头了。4年前,当我第一天坐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是一片忐忑,对未来是比较迷茫的。相信很多律师同仁跟我一样,都曾有过彷徨。今天,尽管我仍然是一个不断需要律师前辈提携与指点的青年律师,但应所里领导的要求,我就自己在这一年里的得与失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做个汇报。
一、 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
之所以说工作成绩,倒不是因为我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而是一般的工作总结的惯例结构。在我拿到执业证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我所有的业务创收是9.5万元左右,这当中主要包括领导所划拨的创收,剩余小部分是自己单独承办的案子。今年是拿到执业证的第三年,也是第三个完整年度,经初步统计我今年的创收应该是14万多一点。可以说,在创收上自己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也使得我刚出生的儿子不至于落得没有奶粉钱的地步。
首先,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在闻律师的指导下,我经手办理几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我的实践经验也渐渐丰富起来;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方面,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打交道的技巧。张武队长一直教导我们,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每个律师至少需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足不前的。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所里四位合伙人律师对我这样年轻律师的无私帮助,没有他们的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xx大精神和xx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
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xx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xx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xx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
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二、评议对象
今年评议的对象为征管科、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二、三科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一)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
1.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或电子触摸屏公布办税流程、服务措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2.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辅导区,配备专职咨询人员。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场受理、解答涉税咨询。开展咨询业务整合,构建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现场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咨询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方便、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
3.通过“税法讲坛”、印刷税收宣传材料、国税门户网站、12366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传递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涉税政策解读,保证纳税人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加快推行“一窗通办”,整合窗口职能,将办税服务厅单一职能窗口变为“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限时、延时、导税、全程、提醒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拥堵,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加快拓展“同城通办”范围。完善“同城通办”内涵,扩大同城通办地域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扩大申报征收、发票领购、普票代开等基础服务“同城通办”范围,实现对纳税人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3.推行缺件备忘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个别资料准备不全情况下,由税务部门甄别缺件原因和涉税事项办理的紧急程度以及补正资料的可能性,为纳税人提供“先办后补”的服务制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201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2016年11月底完成全面评议工作任务。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6—7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进展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四是选聘民主评议代表,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并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二)查找问题(7—8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县局今年确定“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两个选题开展评议。各单位按实际选题全面开展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上级局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帮助被评部门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9—10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发表评议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的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评议的问题进行表态。二是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向群众公布、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在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将整改承诺和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并通过政府(或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国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11月份上旬)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二是要建立和落实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2篇:经贸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开展“积极融入六新大,全面建设五特好”活动,围绕经贸中心工作,促进经贸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二、评议范围
各直属单位,本局各股室。
三、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提速增效“两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等问题。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4、转变职能。顺应市场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市场主体路线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尽公开。
6、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
7、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共部署、共落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实施步骤
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别实施,上下联运,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公众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设点投诉、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6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民主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三是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宣传“纠风短信平台”;五是针对本系统特点,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6、7、8、9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纠风短信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本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一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查找经贸系统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不足。三是开展选题评议。由局领导带领民评办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选题评议,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四是各单位和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实施考评,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0、11月)
一是迎接市经贸委行风评议员的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改。二是接受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三是根据考评情况和自评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上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一段时间与精力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努力研究评议工作规律,主动创新评议机制,创新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邀请其它单位参加,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民主评议方案】
2、扩大民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中,要更广泛、更深入地注意收集各个层面代表的意见。确保民评工作深入持久、抓紧、抓实。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作为重点,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企业减负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强化服务意识。
4、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交流学习,以促进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第3篇: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持续深入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确保评议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不断加强民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开展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评代表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重视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网上监管,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律师事务所民主评议方案】
(二)认真抓好选题评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另行下发)。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救助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基础设施配套、救助管理程序规范、救助队伍素质提升、救助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坚持抓业务与抓行风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挖掘典型,认真扎实抓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机制,加强示范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全县民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抓好各类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同时,继续将救助管理机构作为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对象,救助管理站站长为重点评议岗位,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为评议工作的牵头单位。并结合实际,继续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殡葬管理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五、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作风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是否研究确定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效果明显;是否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优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环境;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廉洁办事、诚信服务;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落实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务(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出现虚假公开、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改进作风、高效服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是否从便民利民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无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按照民政标准化和行业等级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窗口单位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要求,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文明礼貌。
六、方法步骤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实施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抽查、明查暗访、组织评议、自查整改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局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把评议工作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业务范围内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务网站和“四下基层”活动等载体,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切实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主动加强与纠风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宽评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邀请民评代表参与评议活动,认真接受督导检查,提升评议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民主评议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等有机结合,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活动效果。涉及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和纠风专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牵头主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评议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服务窗口,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五)认真总结提高,按时报送材料。今年民政系统继续列入公共服务类的评议部门,评议方法按百分制统计,分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具体的量化考评内容,要求细、标准高,要积极适应新的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总结探索,创新措施办法,确保评议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出基层窗口,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意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及时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网络动态监管,重视抓好每个阶段文件、资料、报表等材料的整理,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分别在8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民评办。
第4篇: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收费陷阱等问题。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司法所”氛围浓厚。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内容,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中旬至8月)
通过查摆存在问题、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选题评议、开展“面对面”评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通过政府子网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粮、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接受纠风部门的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纪检、政工部门要把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建立健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组织开展民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同时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人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所站;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对象是: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机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独立参评单位接受县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四、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从本单位职能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履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四)转变职能。顺应群众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热线”、“视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评议方法
县局负责对本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考评。健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按百分制,分选题评议、工作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综合评议4个部分进行量化考评。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1日至5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中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6月1日至8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行评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行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评议(9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实行个案问题一案一袋,单独装订,案卷材料要详实,既要有问题的来源和具体情况,又要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的认定;对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县政府民评代表、局系统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组织评议代表针对评议大会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直属单位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县局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测评结果、评议大会评议结果等为依据,对各直属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局系统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责令整改。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国、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应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重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6篇: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
今年,县住建局认真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全县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地深入开展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并把行评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同志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召开全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县住建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住建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职工、窗口单位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行评考评组代表陈家验、林开学、袁石福、陈兴佃四位同志及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孔美清主任等到会指导。
10月22日,县住建局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及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负责人参加住建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检察长、住建局局长就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别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25日,市行评督导组组长一行在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同志的陪同下,深入我局督查行评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行评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督导组领导对我局的行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表扬。
11月30日,召开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大会,会议邀请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参加评议大会,与会各位代表监督员对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了评议发言,充分肯定了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得成效,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制度,运作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落实行评工作责任。今年又重新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10大项33条制度,出台了“解放思想、力求先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10条措施。由住建局局长分别与18个下属单位及机关股站签订了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细化行评工作的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明察暗访行风建设制度。公布纠风短信平台,设立举报箱及投诉监督电话:。编写行评信息简报18期,其中被省住建厅纪检监察信息采纳4条,其中专刊二期,被市住建局采纳1条。
二是继续落实“三联三挂”工作机制。把聘请的11位廉政、行评监督员分别与机关股站和下属单位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局班子成员又分别与局属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监督员不定期与局班子成员了解、沟通、反馈工作情况,并提醒注意廉洁自律,局纪检组不定期组织监督员深入到挂钩联系单位环卫处、房地产公司、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建筑设计院、房管所等联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工作,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行评等各项工作。
三是努力实施“五个五”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一要推行“五亮”制度,即亮办事身份、亮服务承诺、亮收费标准、亮政务公开、亮勤政廉政,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要增强“五种意识”,即依法、廉洁、高效、服务、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依法依规和廉洁自律这两根弦;三要落实“五项制度”,即推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立即办结制、终身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约束人;四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本人或帮助亲属朋友推销建筑材料、设备等,严禁介绍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等,严禁推诿、扯皮、拖拉;五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实现“队伍纯洁、办事高效、服务周到、作风转变、形象提升”。
四是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7月31日,县住建局局长主持召开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就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好全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推进会精神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二是工作部署要再落实。三是内部巡查要再严紧。四是班子成员要再带头。五是贯彻落实要再到位。
五是继续开展“六个不让”活动。即不让业务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承办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办事群众在我手中冷落,不让违纪行为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在我手中受损。同时继续组建服务小分队,为企业上门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六是继续推行政务、廉政勤政公示。坚持每季度将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个人申请建房审批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配和廉租租赁补贴人员名单、行政事业性收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等有关内容和有关评议行风工作整改情况定期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办事透明度。
今年3月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唯一一个县局参加了会议,局长在会上作了“自律他律并重,惩治预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交流,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表扬。2016年9月底市文明委对全市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公布,我县住建局在全市住建系统获得第一名。
三、广泛征求,落实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7%,收集的意见和建议32条,其中问卷调查收集有8条,座谈会11条,投诉件8条,信访件2件,转县水利局1条,供电公司2条,主要反映在队伍建设、规划审批、市容市貌、道路挖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落实整改到位14条,正期解决2条,长期抓13条。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与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真查真纠真改,行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紧抓不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组织县行评代表、局行评监督员分别深入环卫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大队、房管所、建筑设计院、质量监督站、规划设计室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行业行风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是抓好选题评议。今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选题评议主要工作来抓,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标准和准入条件对外公开,加大准入条件的对外宣传力度。今年已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58套、经济适用房40套、限价房72套。7月份联合县纪委、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深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现场督察工程,质量和房屋户型等情况。目前已全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场摇号,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手续。
四是把燃气行业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专项治理,5月1日两家燃气公司对螺丝瓶收取更换新瓶成本费。换一个瓶收取20元,引起了用气户不满和上访,事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收费,按原有渠道正常换瓶供气。6月29日邀请县政协委员10多人视察了城区燃气供应站和骏达、天业两家燃气公司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8月31日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和行评监督员深入两家公司充装站,供应站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燃气价格、质量、计量、螺丝瓶更换送气服务等情况汇报,稳定了供气正常,停止收取更换费。得到大家肯定和理解。
五是抓好个案整改工作。对8个投诉件,2个信访件,所反映的内容做为今年的个案整改工作来抓,投诉、信访的内容主要反映在市政管理、道路损坏、市容管理,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垃圾收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逐条逐件整改和答复反馈的落实。同时对整改到位现场拍下照片,我局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的认真落实,并在局政务公开栏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检查监督,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移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深化和规范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库区移民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移民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库区移民工作“创先争优”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移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全局工作人员,各股室。
(二)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党员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移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3.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影响推进库区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针对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给以解决,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移民群众反映处理结果。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移民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6.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热线”、“视线”互动工作。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要求,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继续深入开展维护移民群众利益、推进库区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为主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讨论,树立发展意识;二是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各项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抓住1-2个移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措施,大力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成效。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局行评办将专门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局综合股办公室),开通行评热线电话,拓宽渠道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采取问卷调查、选题评议、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全局人员和各股室做出综合评定。
(一)准备阶段(7月份)
1.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座谈,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建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求,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主干和移民代表中选聘评议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把加强部门和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库区移民中心工作,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这两大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内容,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或主题,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不搞形式、走过场,要突出库区移民工作的特色。
(二)评议阶段(8-10月份)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移民群众、设点咨询和“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监督互动平台”等形式,认真查摆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问卷调查主体范围: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移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等。
2.自查整改。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找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即定整改内容、定分管领导、定责任股室、定整改办法和措施、定整改期限。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问题的责任者该处理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年终组织工作考评时,着重考评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有无新的“亮点”。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约访走访发现的问题,“网络监督互动平台”以及省、市、县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库区发展创造软环境的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县局是否按照县行评办的部署和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1.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并及时将评议报告报送县行评办。
2.根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抓紧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移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库区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履行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移民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需要的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要在为我县库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为移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让移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思路,改进评议方式,建立科学严谨的评议和考评机制,在坚决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民主评议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具公正性。
第八篇: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向基层所站延伸,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一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
四、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财政部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坚持从机关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
2、找准问题,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县乡财政部门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两代表-委员”、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他们更加了解财政、支持财政。要选择2-3个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通过抓点带面,提升工作成效。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支持和配合民评代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财政局民评办将加大暗访力度,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4、注重实效,突出实际问题。县乡财政部门要以评议为契机,组织财政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5、总结提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评议过程中,要创新完善评议方式方法,使评议工作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注意挖掘、推广基层财政所和服务窗口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环境优化。县财政局将及时推广交流经验,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水平。
第九篇:救助站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4月份,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拟5月下旬,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地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阶段(2016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梳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2016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救助管理站要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局将组织民评代表对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并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4、抽查评议阶段(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纠风部门的“面对面”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局行评代表对我县救助管理站的检查工作。
5、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民评办。
(二)评议方法
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抽查评议、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县救助管理站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跨市、跨县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篇: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题评议议题
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结合农业部门实际,经全体干部职工及民评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为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内容。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1、责任科室: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工作措施
⑴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结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举办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或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
⑵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田环境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假劣农资及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试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采用调整种植结构、改进农艺农耕措施、实施生物防治等办法,努力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⑶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订,通过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带动和市场拉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创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强化对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监管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应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过整合各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工作要求
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民评代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抽查,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选题评议相关责任站股要按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评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做到优化发展、服务三农,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方案一:医院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5〕108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从6月下旬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开展好我院行风评议活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通过评议,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优良医德医风广泛弘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及其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三)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措施的情况;
(四)院(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情况;
(五)对病人投诉或反映意见较多问题的处理情况;
(六)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情况。
三、评议步骤:
评议活动从6月下旬开始至11月结束,主要分为宣传发动、检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院党委对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并落实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会、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患者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行风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要通过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和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9月上旬)
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组织、安排和指导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入服务区域,深入病区和门诊,深入患者中,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发动职工认真查找问题,根据自查和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
(三)评议及总结阶段(9月中旬至11月)
在检查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各科室要作出自我评估,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切实改进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这一阶段,医院要写出自评报告,院领导将在省行风评议大会上,接受行风监督员的面对面评议。有关评议情况将在全院会议上进行原汁原味反馈,针对反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要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和完善医院行风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医院行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医院建立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XX
成员:XXXXXX
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为科室(病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这次评议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
卫生行业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开展行风评议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展示我省卫生行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全院职工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这次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科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作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各科室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自查自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医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医院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行风和医德医风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科室要在这次评议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宣传行风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要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方案二:医院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机构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卫〔2015〕4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度纠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三好一满意”的良好形象,为推进医院科学发展、促进医患和谐、建设幸福汕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各科室负责人要把行风评议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把接受行风评议与“三好一满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迎评。
三、评议范围和内容
本次行风评议的范围是全市医疗机构,我院行评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议内容如下:
(一)医院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二)开展“三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宗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
(三)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及行政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包括拒收“红包”、回扣及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
(四)医院内部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五)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等情况;
(六)行风建设的其他有关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
今年的行评工作从5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将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并及时把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转段前书面报送院行评办(设在院监察室)。
第一阶段(5月底前):筹划部署,宣传发动。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建立机构。院部成立医院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行风评议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科室要相应成立以负责人任组长的行评工作小组,加强科室行评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将行评小组名单报院行评办。
(二)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总体工作部署,院部统一制定行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各科室按医院的实施方案执行。
(三)深入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文件,明确任务,各党支部、各科室、班组要层层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全院干部职工熟悉明确行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四)广泛宣传。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介绍医院及科室行风建设情况,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第二阶段(6月至9月):查找问题,落实整改。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发展为目标,以查摆问题为载体,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边改边建、评建结合,务求以实际行动取得工作实效。本阶段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广泛收集意见。各党支部、各科室要采取多种途径收集社会各界及患者对医院及科室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类,查找存在问题。
(二)认真配合工作。院行评办认真协助配合市行评团(办)组织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情况汇报、反馈意见等工作,各党支部、各科室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保障各项行评任务圆满完成。
(三)公开整改方案。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根据上级行评团(办)反馈的意见和自身查找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报送院行评办,由院行评办将整改方案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组织整改。对查摆出来凡能整改的问题,要迅速整改;整改条件尚不成熟的,要认真分析研究,创造有利条件,制订整改措施,做好反馈解释工作,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交院行评办汇总。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组织评议,总结通报。
全院将积极配合市行评团(办)的评议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准备相关资料。院行评办将按照《测评表》的内容,认真准备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备查。各党支部、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工作汇报。院主要领导向组织评议的上级行评团(办)领导汇报我院开展行评工作的情况。
(三)协助相关工作。院行评办积极协助上级行评团(办)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的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及评议等工作。
(四)认真搞好总结。行评工作结束后,各科室于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院行评办。院行评领导小组将对成效明显的科室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五、评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长、书记亲自抓,亲自研究措施,亲自督促工作进度,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院领导按照分管方位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宣传发动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密切合作,高效畅通的行评工作机制。
(二)深入查找问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收集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实,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院纪委将认真调查处理。
(三)认真落实整改。各党支部、各科室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要逐条理清,逐个分析原因,逐项采取措施落实整改;院行评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措施完不完善、落实工作到不到位、整改成效明不明显、群众满不满意。
(四)坚持评建结合。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把行评工作与科室业务工作、与“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纪律教育月”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和完善制度贯穿行评全过程;加强制度创新,建立起完善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沟通联系和督导检查。院行评办要加强与上级行评团(办)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配合上级行评团(办)的工作。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权,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落实整改,并向社会公开。
(六)注重宣传交流。要通过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座谈讨论、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用简报、院报、内部网络及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行评活动,宣传医院的先进典型,形成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党支部、各科室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向院行评办报送,以便推荐表彰先进。要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创新行风建设制度和措施,并及时总结,加以推广,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医院行风建设不断深化。
方案三:医院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的精神和省、市纠风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力度,现根据《福建省卫生系统201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医疗机构开展“三改二推一评议”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卫生行风建设,为医院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评议议题:倡导诚信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预约诊疗、节假日门诊。
1.诚信服务。结合医院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公开医疗服务信息,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和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门诊安排等服务信息的公开,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努力提高收费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切实遵守卫生部行业纪律“八不准”,廉洁行医,严格履行承诺。畅通投诉渠道,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患者及社会群众监督。
2.高效服务。从方便群众就医入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投入,增加自助存款缴费、自助预约、自助打印报告单和票据等自动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就医环节,减少患者奔波、等候时间。推行预约诊疗,全面运用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通过“12320”电话、医院门诊窗口、自助挂号机、医护工作站、基层转诊等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推行节假日门诊,在保证开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药剂等主要科室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节假日门诊的临床科室开放数量。
3.优质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坚持首问负责制,有问必答,坚决杜绝服务禁语,坚决纠正“生、冷、硬、顶、推”现象。围绕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和病种数量。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化就诊环境,不断改善门急诊、住院设施和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三、评议方法步骤
今年民主评议卫生行风工作采取省、市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实施日常考评、政风行风网站热线监管、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集中测评的方式,更客观、更全面地对医院进行评议。评议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各科室要提高认识,按照医院的统一安排,切实配合做好四个阶段的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动员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医务人员和群众积极参加卫生行风评议活动;加强与医院行风监督员的沟通与互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公开栏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评议议题、服务承诺及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征求意见阶段。医院继续开展门诊病人、住院与出院病人满意度测评,并将考评结果将在院周会、院内网上通报。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等等各种形式征求病人和社会群众对评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提高。
(三)动态评议阶段。医院接受市政风行风网站日常投诉监管、直通车栏目投诉监督及省、市纠风办组织的行评代表、卫生监督员的明察暗访。网站投诉及监督员的督查结果占百分制考评分值中的30-40分,投诉及督查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及整改不到位的视情扣分。省市纠风办委托第三方的电话随机问卷调查结果及省市行评代表集中测评结果占60-70分。考评结果与公立医院评价挂钩,并进行通报,末三名列入下一年度考评重点。
(四)总结提高阶段。医院根据省、市行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落实整改,推动医院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持抓行风与抓业务、抓管理相结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增强行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各项行评工作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执业行为,培育良好医德医风。通过行风评议主动发现问题,边评边改,边改边评,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烦”,使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注重结合,统筹推进。要把行风评议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医院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方案四:医院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根据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2015年甘肃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甘卫办发〔2015〕160号)文件精神。从5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系统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风工作。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开展好我院行风评议活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医院民主评议医院行风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着力解决医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
主任:XXX
成员:XXXXXX
工作人员:XXX
三、评议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含门急诊)、医技科室、行政、后勤职能科室。
四、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及其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三)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措施的情况;
(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情况;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是否设立导医服务、医疗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病人就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示是否醒目、全面、及时;住院病人收费是否实行日清单报告制度,清单项目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存在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
(五)行政、后勤服务是否及时有效,医疗服务中是否有服务不周到和不尊重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否以患者为中心,服务态度是否和蔼,是否存在“生、冷、硬、顶、推”行为,是否真正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和意见较多的问题。
(六)医德医风考核制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备案制度、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制度等22项制度落实情况。
(七)治理回扣、“红包”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活动及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情况;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耗材价格执行和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情况。
(八)对患者投诉、医院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准确。
五、评议步骤
评议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11月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
医院对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并落实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会、患者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针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活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3、开展一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开述廉,围绕“严明纪律作风,提高执行力”进行自查整改。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纪律作风,进一步解决机关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法律服务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严格依法、诚信执业,通过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专项清理,完善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治理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活动,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诚信、乱收费和不公正等问题。
4、开展一次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要将廉政法规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廉政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举行廉洁从政宣誓承诺等活动,对近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集中教育,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走好从业“第一步”,夯实廉洁从政基础。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读廉政教育书籍、签“家庭助廉”承诺书、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就近参观”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展览、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引导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让大家“脸红、心颤、出汗、排毒”。
7、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讨论活动。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电视等方式学习廉政文化相关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一次集中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见贤思齐。
8、上好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为全体工作人员讲授廉政党课,从中共同受教育。
9、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10、组织一次“我身边的典型”演讲。深入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注意发掘身边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基层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讲述好故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司法局成立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抓好以上十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宣教月取得良好效果。
3、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
动中,紧密司法行政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达到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又要推进业务工作,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用促进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水平,切实首善之区建设作出贡献。
第2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广大律师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行风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不断提高区属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服务水平,为法治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律所支部班子重点解决角色定位不准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律师党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弱化,不愿亮出党员身份,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中旬)
活动正式启动前,扎实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力量准备。重点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基础。局党总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律所支部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律师,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和律师事务所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动员大会邀请不是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引导,讲清活动意义目的,争取理解和支持。
2.搞好学习教育。重点是学习中央、省市区委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运用小型、业余、分散学习、集中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把开展学习与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律所支部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
3.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查摆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党员联系实际,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逐一查找“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为搞好对照检查提供依据。
2.进行对照检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律所支部和党员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所列问题要详细具体,有具体表现,有典型事例。律所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报局办公室。
3.开展交心谈心。局总支与律所支部负责人开展谈心,律所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力争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党员个人要撰写发言提纲。
4.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律所支部制定条目式、清单式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报局办公室。
2.推动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及其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促落实,让群众看到实际成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列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几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3.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区委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学习教育、人才培养等制度,加大律所支部规范化建设力度。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负责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律所支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指导开展活动。
(二)注重舆论引导。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律所支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增强教育效果。
第3篇一、基本原则
(一)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规定”和区委十七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互相帮等形式,全面准确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紧密联系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工作
1、学习教育。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二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四看是否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联系实际交流体会,党组织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行把关,促使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五看是否开展了“书记上党课”、“专家讲党课”、“部门送党课”等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和联系点上1次党课。六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2.征求意见。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3.做好两项具体工作。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
“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专题讨论等活动。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4、督促进行“补课”、“补火”
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5、继续深化学习。一是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外,重点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2)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宜昌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3)区委书记周青在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4)省委指定的有关文件资料;(5)有关影视视频资料;(6)党内规章等开展第二阶段动员会及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1、梳理反馈意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
2、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要安排足够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局各科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领导干部之间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谈心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每个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嘘寒问暖、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成员上报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分别列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清单”,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并根据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会议意见,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送区委督导组、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四)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局党组要加强对战线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4、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局党组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
(五)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对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是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关键阶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规范程序、内容、标准,防止“走过场”的现象。要以整风精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二)突出重点。要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敢于开展批评,敢于直面较真,敢于思想交锋,敢于暴光亮丑,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接受一次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
(三)加强监督。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问题查摆是否透彻、深入、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全面、得力、可操作,
(四)统筹兼顾。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联系点、指导点党员干部活动开展的指导,帮助他们切实查找问题、转变作风。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互促双赢。
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人口计生系统良好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破解制约机关效能的顽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形象,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
二、整顿重点
通过近年努力,特别是去年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系统广大干部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真抓实干的劲头更足更大,有力的推动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但是全系统干部作风建设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懒散庸腐现象在部分干部中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次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学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在思想上不重视学习。认为学习是务虚的东西,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和应酬,没有学习计划,更没有学习时间。二是不善于学习。一些干部认为学习就是简单的上网读书看报,对一些小道消息、花边新闻、马路话题等有浓厚兴趣,而对于一些理论性的东西认为很空乏、枯燥,不去通过思考、吸收、消化来不断对个人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调整,更加适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需要。三是少数干部忽视理想信念、政治理论及党纪国法的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错位,没有大局观念,遇问题相互拆台、相互指责,影响团结,也影响行业形象。四是一些干部不重视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工作墨守成规,办事能力不高,经验不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答不清、处理不了,不能独挡一面,对有的工作一拖再拖。
(二)行政执法和服务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地方趋利执法,以罚代管、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消极执法。在职不履职,出工不出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推诿扯皮,缺乏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甚至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三是少数单位对服务的认识不足,对管理的本质就是服务的理解不到位,将管理当作一种权力,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办事拖拉的问题。四是少数机关干部高高在上,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心,不顾基层办事人员的感受,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首问负责制”得不到认真贯彻执行,让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群众意见大,影响行业形象等问题。六是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办理不积极,不彻底,回复不及时等问题。
(三)工作与生活作风方面问题。一是一些干部讲排场、比阔气,追求安逸舒适生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二是检查多、会议多。工作流于形式,抓落实力度不够。三是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下发的文件,事无巨细,均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进行布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只注重形式,而不关注实际效果,造成资源浪费。
(四)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方面问题。不廉洁从政和秉公用权是制约机关效能提高的“中梗阻”。一是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冷硬推拖”,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官不大架子大,对办事群众呼来呵去、推三阻四,影响干群关系。二是一些干部不深入基层调研,心懒身懒、庸碌无为,对交待的任务、布置的工作,要么是不行、没办法,要么就是拖延或应付,三是极个别干部假大空,工作粗枝大叶、不细致,没有责任心,当面汇报“一枝花”,检查起来“一包渣”。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一是继续坚持好领导班子中心组的学习。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邀请专家做讲座、交流研讨、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保中心组学习效果。二是在学习的内容上要在“新”、“广”、“实”上下功夫。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重点安排干部学习新业务技能、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内容要丰富广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以适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需要。三是在学习机制上,要完善干部学习考核制度,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测试、技能比武等形式督促干部自觉学习。当前,全系统重点学习的内容是总书记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市委书记同志7月11日在全市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及有关规定等,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继续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向前发展。
(二)规范审批事项,落实限时办结。按照减少、简化、规范的要求,依法规范审批事项,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简化环节,规范流程,公开承诺办结时限,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受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简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即时办结。对不能即时办结的要一次性告知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对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和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申办人了解承办单位。
(三)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清理乱收费、乱罚款、收取押金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清理清查各级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时,收取工本费、保证金、押金等乱收费、搭车收费行为。二是加大对各类免费技术服务、奖励优惠、计生药具等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迫手术、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经销药品回扣、推销高价环的不正之风。三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两个纪律”纳入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的常设内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公开或迟公开,真正让广大群众知晓“两个纪律”,监督“两个纪律”的执行。要及时派督查组深入群众信访多、社会关注的地方,指导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监察,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和基层站所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五是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奖励扶助制度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奖励扶助政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推行阳光计生,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活动。一是全面落实基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要按照公开、真实、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结果、纪律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积极开展请“兄弟姐妹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活动,确保“双评”活动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活动记录、有监督检查、有奖惩措施、有明显成效。三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从严控制论坛、庆典、评比达标活动,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四是建立完善三项监督维权制度。即:建立行风热线制度,重点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完善行风监督制度,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通过推行实名举报奖励,提高信访举报案件查实率,带动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五)强化机关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干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干部配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对部分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活动,对评议差的干部市局将进行诫勉谈话、调岗或免职。同时,年内市局将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履职尽责情况,对评议较差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创新行政服务手段,结合本单位特点,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
(六)坚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开展节能常识的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二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汉办发〔〕22号)精神,强化措施,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招待)、会议、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等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在公务接待、迎来送往中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杜绝出现奢侈浪费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从7月11日开始,安排止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1日—25日)。主要任务是:结合实际,制定深化工作作风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全系统反腐倡廉会议、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动员会,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通报典型案例等,提高全体干部对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作风建设活动。
(二)查摆问题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本单位各项审批事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办事效率等进行清理,查找审批程序、流程及公开内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在广大干部中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找干部在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全面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问题的症结,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限时整改,在此期间,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一些好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完善总结各项制度。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将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再制定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基于目前干部队伍现状,着力于破解汉中率先破发展障碍而作出的重要决定。市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监察室、办公室、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确定专人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全员主动参与。要利用单位网站、人口计生简报等形式,宣传活动的意义及进展、成效情况,要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党员民主生活、干部职工大会),要组织一次群众民主评议活动,使广大干部自觉主动地参与进来,形成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从自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代表汉中人口计生行业形象的良好风尚。
(三)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督导检查。要畅通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做到诉必受、受必查、查必果、果必复,及时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办事拖拉、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擅离职守及履职不尽力、服务不尽心、行为不廉洁等问题。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全系统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被市整顿办在明查暗访中发现或媒体曝光、顶风违纪的干部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搞好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要切实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与推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原则,真正查找和解决影响人口计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作风建设同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指标、综合改革、“三大工程”、信息化项目建设等项工作。把作风建设焕发出的精神状态作为推动业务工作健康开展的强大动力,用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