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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深入开展2016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专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依法办事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否公正执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是否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不按程序办证、出具虚假鉴定等行为。
3、办事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法律服务行业在讲诚信、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应及时全面公开。
4、改进作风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重实干、求实效。
5、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
7、廉洁廉政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成效,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评议阶段(6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接受投诉、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行评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与民主评议,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类。
3、查找问题阶段(7—8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并解决问题。今年,查找问题的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厉
行节约有关规定;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是否诚信执业,有无乱收费等问题。
4、落实整改阶段(9-10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评议中征求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一事一档。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出说明、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各单位、各部门当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评议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评估管理、效能建设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3、严明评议纪律。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征求意见、整改、评议和考核的实际效果,对在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年内,市局将适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2016普法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教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建设在线考试 倒计时:89:31
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选题】 第(1) 题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有(c)。 【2分】
A.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要以人民民主为宗旨
C.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D.以上都是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2) 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亦即特征主要体现在(a)。 【2分】
A.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C.把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结合起来,以市场调节为主,同时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D.以上都是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3) 题 (a)体现在文化发展的同时文化立法却未能跟进,导致文化法律体系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特别是在网络安全、网络信息保护、新媒体、自媒体等领域。 【2分】
A.文化立法重管理、轻保障
B.文化立法滞后
C.文化立法法规、规章质量不高
D.文化立法法律位阶整体较低
本题答案:
A
B【2016司法公开指导思想】
D
【单选题】 第(4) 题 党的(a)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分】
A.十八届四中全会
B.十七届四中全会
C.十七届三中全会
D.十一届三中全会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5) 题 (b)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 【2分】
A.服务大局
B.依法治国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6) 题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c),必须强化对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2分】
A.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B.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C.构建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D.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
本题答案:
B
C
D
【单选题】 第(7) 题 严格高效执法,需要做到(a),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分】
A.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B.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C.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D.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8) 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2分】
A.法治思维不包括法律思维
B.法治思维就是法律思维
C.法治思维赞同人治思维
D.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建设性思维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9) 题 (c)要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的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分】
A.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B.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
C.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D.坚持严格执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0) 题 法治政府的(a)是:一切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以保证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所体现的意志和利益,防止行政权的扩张和滥用,实现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分】
A.本质要求
B.外在表现
C.总体目标
D.基本途径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1) 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2分】
A.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有质的区别
B.法治方式影响和决定法治思维
C.法治思维是对全民行为方式的要求
D.法治方式具有工具性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2) 题 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其自身具有一些缺陷,不属于市场缺陷的是(a)。 【2分】
A.自发性
B.盲目性
C.契约化
D.滞后性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3) 题 (a)就是把合法性判断作为思考问题的前提,其主要表现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法律及其基本原则对人思想的影响。 【2分】
A.法治方式
B.法治社会
C.法治思维
D.法治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4) 题 (a)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坚持和完善这三大要素,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2分】
A.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B.法律权威、人民利益、公平正义
C.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D.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5) 题 党的执政主张凡是要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d),使之成为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再由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依法实行。 【2分】
A.党内程序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第一章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 )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A.人民当家作主
B.依法行政
C.党的领导
D.实事求是
正确答案:C
2、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国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
A.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B.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C.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D.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C
3、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
A.关键点、最后一道防线
B.最后一道防线、生命线
C.重中之重、关键
D.生命线、最后一道防线
正确答案:D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 )。
A.根本原则
B.首要内容
C.核心内容
D.重要内容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政法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坚持的内容不包括( )。
A.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B.以公开促公正
C.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D.以透明保廉洁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 )。【2016司法公开指导思想】
A.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B.经济能不能平稳发展
C.环境能不能改善
D.人民是不是富裕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其亮点是( )。
A.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B.制定完善生态补偿
C.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
D.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A.财政保障
B.纪律保障
C.法律保障
D.制度保障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 )从严治党、依据( )治国理政。
A.党章 法律
B.党章 党章
C.党章 宪法
D.宪法 宪法
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 )、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A.上下领导
B.独立负责
C.互相报告
D.互相监督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我国应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法队伍。这支政法队伍的特征不包括( )。
A.情重于理
B.敢于担当
C.执法为民
D.信念坚定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把( )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A.宪法
B.法制
C.制度
D.法律
正确答案:A
13、(单选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
A.审判权、检察权
B.立法权、司法权
C.司法权、行政权
D.审判权、监督权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 )。
A.公务员法
B.规范性文件
C.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D.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正确答案:D
15、(单选题)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A.党的十四大
B.党的十七大
C.党的十五大
D.党的十六大
正确答案:C
16、(单选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努力以( )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A.法治
B.宪法
C.实践
D.法律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 )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B.小康社会
C.稳定
D.公平正义
正确答案:A
18、(单选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 )。
A.基本要求 基本方略
B.基本途径 基本方略
C.基本方略 基本途径
D.基本方略 基本方式
正确答案:D
19、(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是( )。
A.三个代表思想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C.科学发展观
D.公正和平
正确答案:B
20、(单选题)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明确( )。
A.责任定位
B.职能定位
C.权利范围定位
D.目标定位
正确答案:B【2016司法公开指导思想】
21、(多选题)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以下哪些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要求?( )
A.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B.实施好依法治国
C.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D.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 )。
A.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B.按照群众的多数意见严格裁判犯罪
C.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
D.按照舆论意见及时制定和修改法律
正确答案:AC
23、(多选题)在中央政法工作中,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要做到党( )。
A.领导立法
B.保证执法
C.公正司法
D.带头守法
正确答案:ABD
24、(多选题)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领导干部要( )。
A.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B.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C.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D.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应当坚持几个绝不。下列属于绝不的内容的是( )。
A.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B.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C.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D.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
正确答案:ABCD
26、(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 )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
A.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B.各级人民法院
C.各级政府
D.各级党委
正确答案:ACD
27、(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 ),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A.长期性
B.艰巨性
C.秘密性
D.复杂性
正确答案:ABD
28、(多选题)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 )。
A.以身试法
B.以言代法
C.徇私枉法
D.以权压法
正确答案:BCD
29、(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 ),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A.大公无私
B.先公后私
C.公私分明
D.公而忘私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就要( )。
A.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B.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C.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D.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正确答案:ABCD
31、(判断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对宪法和法律监督的职责。
2016司考法理学笔记:法与政策
2016司考法理学笔记:法与政策。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政策一般指国家或政党的政策,此处指政党政策。政党政策是政党为实现一定政治目标、完成一定任务而作出的政治决策。执政党的政策在政治生活中尤其占有重要地位。 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形式上:
1.意志属性不同。法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向全社会公开;政党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体现全党意志,其强制实施范围仅限于党的组织和成员,允许有不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存在。但在政党法制化趋势下,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政策公开与秘密的范围也须以法界定。
2.规范形式不同、法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党政策则不具有法这种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表现为决议、宣言、决定、声明、通知等,更多具有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
3.实施方式不同。法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政党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其实施不与国家强制相关,除非它已转化为法律。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倾向于只调整可能且必须以法定权利义务来界定的,具有交涉性和可诉性的社会关系和行为领域。一般而言,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要广,对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的要求也比法的要求要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党政策可涵盖法的调整范围,法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调整空间。
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并不意味着法不能因时而变,只是法的任何变动都须遵循严格、固定且专业性很强的程序,程序性是法的重要特征。政策可应形势变化作出较为迅速的反应和调整,其程序性约束也不及法那样严格和专门化。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策可朝令夕改或无最基本的程序要求。
2016年法宣在线
第三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 古丽米娜
1、(单选题)《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要求,应
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 )。
o
o
o
o A.人民陪审员不再参与审理事实认定,只参与给予审理意见 B.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 C.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只参与给予审理意见 D.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不再审理事实认定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2、(单选题)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的要
求,如何扎实推进新疆自治区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 o A.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
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作制度
o B.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除特殊情况外,不具备职业资格,不得进入法治专门队伍执法执业
o
o C.即使是法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博士也禁止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D.探索建立从具备全日制法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优先录取法治
专门人才的体制机制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3、(单选题)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的要
求,新疆自治区应强化公安执法管理,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 )管理、侦查办案与监督管理分离等机制。
o
o
o A.“分别审核、分别出口” B.“统一审核、统一出口” C.“统一审核、分别出口”
o D.“分别审核、统一出口”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4、(单选题)《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要求,各
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 )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
o
o
o A.“谁参与、谁普法” B.“谁管理、谁普法,谁用权、谁普法” C.“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
普法”
o D.“谁用法、谁普法”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5、(单选题)下列关于加强新疆自治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说法错误的一项
是( )。
o A.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尊法、
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o
o
o B.发挥新媒体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 C.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 D.加大公益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使法治宣传
走进千家万户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6、(单选题)新疆自治区应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党
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 )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o
o
o A.公职律师、自学律师 B.专业律师、自学律师 C.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o D.社会律师、执业律师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7、(单选题)下列关于全面推进新疆自治区政务公开的说法不准确的一
项是( )。
o A.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但执行不公开
o B.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加快服务型
政府、透明型政府建设
o C.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
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o D.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
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8、(单选题)下列关于新疆自治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
依法治疆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采取的措施错误的一项是( )。 o
o
o
o A.注重选拔在反分裂斗争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的法治人才 B.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把政治坚强摆在首位 C.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D.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绩标准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9、(单选题)下列关于健全新疆自治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内部监督制
约机制的说法不准确的一项是( )。
o A.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责任终身制、错案责
任倒查制
o B.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司法机关不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法官、
检察官选任制度
o
C.健全法院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
会制度
o D.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司法人员
才可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律师制度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10、(单选题)新疆自治区应加大各族群众参与司法的保障力度,实现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和范围,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 )。
o
o
o
o 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三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11、(多选题)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的
要求,如何整治新疆自治区“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问题?( )
o A.深入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防范非法宗教网络传播,建立联合审查、
信息反馈等机制
o B.依法查处和取缔地下讲经学经活动,禁止公共场所做礼拜等非法宗教
活动
o C.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娱乐休闲、文艺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
管,深入整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宗教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制作、贩卖、存储、传播涉暴涉恐非法宣传品的行为
o D.关闭一切疑似涉“三非”的聊天室、音视频网站等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
o 12、(多选题)下列关于依法治疆的重要意义的说法准确的有( )。 A.依法治疆是实现新疆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
o o o B.依法治疆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本质要求 C.依法治疆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D.只有依法治疆才能真正提高新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
o 13、(多选题)新疆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 A.在一些重点领域立法仍然不健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整治“三非”、
打击极端、反恐维稳等领域有些方面无法可依
o B.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认为新疆情况特殊复杂,严格依法办事
束缚手脚
o C.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o
o D.有的立法不能紧扣新疆实际和需要,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E.有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选择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现
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突出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D
o 14、(多选题)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包括( )。 A.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
护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o B.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
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o C.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
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
o D.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以服务“四型经济”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为首任,以规范执业行为着力点,用正确的执业理念指导执业行为,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护航经济、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综合等级评定标准落实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对诚信律师事务所和坚持诚信执业的律师给予表彰,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形成守信者得益、失信者损益的环境氛围。
2、完善律师执业档案及业务档案管理。按照“一所一档、一人一档”执业档案管理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执业情况、考评情况等相关信息材料进行统一立卷管理,对律师执业实行动态监管。制定完成《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律师业务案卷的归档作出明确要求。
3、建立健全“一书一卡”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律师办案质量管理办法》,在律师行业全面推行律师办案“一书一卡”制度,即“律师法,律服务告知书”、“律师法律服务监督卡”。基层法律服务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4、加强行风监督工作。成立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要监督成员的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切实规范律师队伍的执业行为。
5、推行法律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公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示范文本、服务流程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咨询。
6、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围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无证办案、坐地收案等非法从业行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外地律师坐地收案、无证人员冒充法律服务工作者非法执业、以公民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非法从业行为,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7、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共享机制。
8、开展司法鉴定案件评查。认真落实《司法鉴定软件受理系统管理办法》,对鉴定案件实行网上上报、网上核查、网上反馈,组建以公安、法院、卫生、保险等部门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司法鉴定意见评查小组,对司法鉴定案件提出具体评查意见,加强司法鉴定办案质量监督。
9、继续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积极谋划我区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和汽车车损鉴定中心,填补我区司法鉴定业务空白。严格执行2016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2016年“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切实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
(二)突出服务重点,打造特色品牌
10、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紧盯全区“四型经济”发展大局,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一对一、组团式”的法律服务。重点围绕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和区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领域所产生的承接各类产业要素、专业市场转移、城镇征地拆迁等事项,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谈判、审查合同、办理公证等法律支持。
11、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评估。力争实现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12、提升法律服务标准。推行提前介入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达到主动提示、主动联系、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四主动”工作标准。推行方便快捷办理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按法定程序优先办理公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行预约法律服务项目,方便当事人、经营者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周末或节假日正常办理,全力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
13、开通涉农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积极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土地征用、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动现代农村、农业发展。努力为城镇农业人口转移、城镇管理等提供更多扶持性、公益性的公证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生态建设、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
14、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年活动。全面推行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特殊案件快办机制,对于办理公证业务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于因时间紧迫、当事人有急办特办需求的或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等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在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对于行动不便的孕产妇、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提供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15、推进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科学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以及“12348”热线电话资源,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受理和窗口服务三种形式,受理咨询、援助、服务、投诉等业务,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主管领导作为分管工作提升质量行动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总责。各业务科室、处、所、中心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此项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扎实推进,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关于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研究解决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要及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向局活动办进行反馈,要重视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局活动办将在《区法制宣传月刊》上予以选登,宣传推广。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专项行动新闻报道工作。
(三)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行动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实效。
第2篇: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全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刑罚执行公开作为着力点,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延伸领域,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原则,重点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使司法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新要求。
(二)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示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与司法局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确保各项职权行使的全面、正确和规范。
(三)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等原因外,其他的一律按法律规定依法公开。
三、司法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一)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刑罚执行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矫正公开和以律师和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公开。在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主体等司法公开事项中,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完成时限、严格公开标准、严格责任部门。
在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做好以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权力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明晰权限、厘清依据,细化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限。要重新修订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目录和廉政风险评估表,促进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和规范化。
(二)公开的方式。一方面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利用我局的内网平台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要创新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迅速部署,科学谋划,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重点
1、编制、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各科室、处、所、中心编制本科室司法执法公开目录,明确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方式等,经我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局、区委政法委备案,同时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
2、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手册。
3、制定区司法局工作规范手册。按照工作职责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工作,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运行。
4、举办“开放日”、恳谈会等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对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措施、内容、方式等进行评议。
(三)检查总结。区司法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司法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完善,并接受市局、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
(四)巩固发展。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司法执法公开各项制度,继续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司法行政公开新的需求,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司法执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同志兼任。司法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司法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严格责任,强化督导。我局采取专项督导与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司法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整体工作年终考核。
(三)监督与投诉。畅通沟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听取群众对我局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理、落实、反馈。局司法公开领导小组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投诉。
第3篇: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精神,按照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健全完善戒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大力创新教育理念、形式和方法,全面落实教育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育矫治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按照省、市工作要点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社区矫正在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监管、奖惩实施、收监执行等环节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开。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等工作环节,完善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2、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从源头上杜绝脱管漏管的发生。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监管抽查力度,通过实时抽查,手机拍照抽查、地理位置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力争确保实现审前社会调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委托单位采信率达到95%,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和列管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监管目标。
3、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好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社会教育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扶管理衔接机制。不断创新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严格奖惩措施,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适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档案评比活动。在全区培育2-3个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典型进行推广。迎接市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开展以完善机构设置、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档案、强化矫正人员教育监管、落实帮扶政策等内容的执法大检查。
4、建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大帮扶体系。构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家庭、社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帮扶体系,开展经常性走访入户工作,掌握第一手情况。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学习海兴“五老”帮教典型经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帮教工作,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信心。继续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
5、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设施,力争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巩固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以教育、培训、救助帮扶“三无”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由政府投资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企业吸收和安置刑满释放人员。依托现有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组织举办招聘会、结对帮教等形式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并探索建立依托国企和民营企业安置“三无”人员的有效途径,形成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社会、社区、家庭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救助体系。
三、方法步骤
根据全面开展、重点推进、分类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按照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总体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
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改进方式方法,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逐条逐项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
总结教育矫治工作中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教育矫治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
各司法所先行组织自查工作,区司法局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和实施意见中具体要求,对执法行为、教育矫治质量、帮扶救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把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所长要主动上位靠前抓,切实把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作为特殊人群管理的中心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典型带动。区司法局将不定期通报各所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对教育矫治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先进人物和事迹,通过信息简报、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向社会展示教育矫治工作的丰硕成果,带动教育矫治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整体统筹推进。要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场所安全稳定,同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步骤、各项要求,贯彻到教育矫治和安全稳定工作全过程,做到整体推进,相互提高,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整体水平。
第4篇:基层基础上档升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发展、便民利民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作为全面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基层,夯基础,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更加有效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力量,消除1人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2、落实“以案定补”经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以案定补”经费、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方式,解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报酬问题。
3、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同国土、劳动、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行业调委会建设,年内全部完成“五类纠纷”调委会建设任务。逐步建立大型企业、集贸市场、农民工聚居区等专业调解室,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全覆盖。
4、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注重加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落实培训计划,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5、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优秀案卷”和“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重点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重大纠纷报告、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通过大力推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南大街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等典型经验,培树一批在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的调委会,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6、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台账管理、文书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大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7、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能力验证的合格达标水平,达到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效性和长效性的有机统一。
8、积极推进“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形成权责明晰、协调联动的综合法律服务工作和保障机制。推进具有区特色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9、开展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成果,不断规范执业环境建设。
三、方法步骤
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深入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依据此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在2016年11月下旬完成自查自评,并向区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推广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区司法局将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的引导示范功能,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严格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司法所应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落实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及时有效应对。
第5篇:司法局源头治理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平安保驾护航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家庭、婚姻、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经常性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等方式,逐村、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及时就地化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围绕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重点区域、行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消费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特别是易引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力争95%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居、乡镇。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围绕“四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特别是在两会、国庆等重大节点、敏感时期,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依法妥善进行调处,就地及时化解;对于积压多年、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上报,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纠纷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追责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4、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人民调解技能技巧以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宣传推广品牌调解室、调委会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着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局里重点抓好司法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集中培训,各司法所组织村(居)调解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5、健全完善“四位一体”联调联动机制。着手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的“访调对接”工作模式;与综治、公安相互衔接的社会矛盾联排联调机制,与法院相互介入的诉调对接机制,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基层工作管理股要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等具体内容,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法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探索建立“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等资源,为社区、农村配备法制副主任。通过在社区、农村设立“服务牌”,向居民发放“联系卡”,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惠民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7、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宣传载体。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推进规划落实“回头看”活动,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为重点对象,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权威顾问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军营、进景区”为主题的“法律八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类人群,实现普法受众面的全覆盖。
8、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坚持法治文化与奥运、历史、民俗、旅游文化互通互融,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制宣传作品、法治文化栏目,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法治文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依托各级各类广场、公园全面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主题鲜明、功能完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任务,提升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9、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切实提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0、夯实普法宣传阵地。巩固现有普法阵地,积极拓展在繁华路段、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普法宣传园地和LED普法电子显示屏。不断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大应用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三、方法步骤
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深入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此次专项行动真正落实到实处,努力做到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成效突出。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根据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摆问题,落实相关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
在2016年11月下旬完成自查自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局活动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是抓好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把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放到实践活动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去推进落实。分管领导作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一线,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研究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推进此项行动,积极宣传源头治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密切关系,宣传开展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做到出实招,见实效。
(三)科学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实效。要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统筹推进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把源头治理同其他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使行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出发点,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到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中,促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第6篇: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宣区直字[20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中心组学习具体情况,对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重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营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思想理论氛围,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干兴邦的思想理论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范围能力,深入推进打造强区名城,知名美好建设。
二、学习内容
根据省市区有关精神,今年中心组学习重点突出七方面内容:(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深入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三)深入学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专题学习。(四)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五)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深入学习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七)深入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形式
坚持理论学习与民情调研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部门实际相结合,上级要求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全力推进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问相结合,看、记统一,读、思同步的学习新模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政治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二)创新学习形式。在加强集中学习和读书自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读书、理论征文、讲党课等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三)紧密联系实际。要把政治理论学习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觉用理论学习的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7篇: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服务职能,根据局领导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区法律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奥运经济、生态经济、县域经济的奋斗目标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即“百名律师、法律服务者助百企转型升级、百名调解员促百村(社区)和谐”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整合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走访企业、村(社区),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努力实现三个目标:渠道更畅通、帮助更及时,方向更明确、服务更有效,内容更丰富、层次再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百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助百企转型升级”活动
1.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结对机制。2016年要深入走访我区企业,分析研究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法律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要求参加“助百企转型升级”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坚持每十天到所服务企业进行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且有详细文字记录。创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不断完善“法企”对接的形式和途径。加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创新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六个一”活动:设立一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定制一套服务方案,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作一场法制报告,建立一个调解室,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座谈会)。
2.突出服务重点,搭建服务平台。围绕我区2016年工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园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加强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参与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平台,把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纳入现代产业发展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定期对转型升级各类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开展“我为企业制课表,学法用法促发展”活动,针对重点企业、创新企业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打造服务品牌,增强服务实效。根据我区产业调整和各类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以统一管理企业法律顾问为基础,大力发展法律服务的专特优产品,形成企业法律服务的品牌。
加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办理钢铁、建材、钻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涉及的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融资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强化法律服务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加强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建立适应园区建设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团组,发挥法律服务在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中的促进、保障作用,推动产业间的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的发展。探索做好招投标公证,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顺利履行。
(二)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百村(社区)和谐”活动
1.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行动。依托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探索推行“法制副村长”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律师工作站”建设,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提高城乡法律服务的覆盖水平。
2.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办理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关乎百姓生计的法律事务。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法律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积极作用。
完善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以各司法所为单位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在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中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实行减免费服务,保证他们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帮助。加强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消协等部门的协作,共建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要降低门槛、做到应援尽援。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效率提高,品质提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并用的纠纷解决参与机制,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不断把法律服务向诉前和诉后延伸,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
3.深入开展促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服务创新行动。
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积极向乡镇(街道)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业务流程管理,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增强村(社区)维稳能力。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积极把法律服务导入村(社区)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服务村(社区)居民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形成有效的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处置社区居民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
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切实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使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高度重视,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股室的重要依据。
第2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事业在推进跃升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要求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使机关干警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要坚持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规则、内部决策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以公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司法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2.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新方式。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保证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引导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建立“法律援助”承诺制度,提升“文明窗口”的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对于司法行政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统一规范便民的管理机制。完善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我局起草或者参与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本局职能科室或人员归口审查。同时,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适时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4.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律师法》、《公证法》和《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清理和打击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非法执业、非法从业、非法谋利等现象,促进我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5.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一方面,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加强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实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对指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进一步完善投诉和举报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各职能科室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6.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司法行政的依法行政能力。
(1)加大内部学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制定严格科学的学习计划,通过机关政治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普法教育整体计划中,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二是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集中组织大型、公众参与性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着力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局全体干部都应当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每半年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这项工作不断深化,不断取得成效。
2.科学规划,明确责任。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大,需要局机关各个职能股室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认真分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12月1日前,各职能科室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案和贯彻落实计划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总结。
4.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制定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科室和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各科室和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要求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的理论研讨,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第3篇一、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在基本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三年三步走”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第二阶段工作战略。以良性循环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实现全县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80%以上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在编在岗的专职工作人员,98%以上的司法助理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行司法助理员初任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司法助理员培训教育规划,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名司法助理员每年接受一次以上的系统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工作论坛、学习交流、立功创模活动,加强司法助理员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业务技能。鼓励司法助理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有针对性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电脑、懂心理学、懂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人才,不断优化司法助理员队伍的知识结构。
2、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有章可循、规范运作轨道。
3、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2016年底前,所有司法所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优盘和摩托车,有条件的司法所配备汽车。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并投入使用,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司法所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4、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2016年底前,司法所公用经费按保障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5、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目前,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问题还没有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与省厅、市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相符。要积极建议县委、县政府分期、分批考察任命司法所所长。今年可选择条件成熟的司法所首先解决一批。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完成全县30名司法所长的任命。
二、继续深化和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力促信息化应用向更高境界迈进
1、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应用知识培训。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应用。提高公务员的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去年我局在全体司法所人员开展了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今年将进一步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电子政务的应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年内对所有人员进行电脑技能考核,对达到标准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达不到标准的,给予批评。到今年年底仍达不到标准,不能适应工作的,离岗培训。
2、要采取行政手段加强信息化应用督促检查,将这项工作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省级示范司法所”评比、基层工作评先评优等相挂钩。采取通报、督查等形式,对信息化应用较好单位予以表彰,对应用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改进。总之,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基层信息化应用,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速提效。
三、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动员部署,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健康开展。
1、成立组织,动员启动。县里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尽快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安排布置这项工作。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抓得好,不出事。
2、尽快做好矫正对象移交衔接工作。在基本摸清矫正对象底数之后,司法局要主动与公安局联系,争取元月中旬完成矫正对象移交衔接工作。
3、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思路,并将它贯穿工作的始终。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确保社会稳定、社区公众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要积极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要会同编制、人事部门,通过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好人力保障工作。要主动与财政局联系,落实经费保障。要按市办发[2016]10号文规定的“县按五种罪犯上年人数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四、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同时也是司法行政系统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工作与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服务民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努力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严格依法行政,把好事办好,让县委、县政府放心,让困难群众得到政府“民心工程”带来的实惠。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六统一”标准化调解委员会达到8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力度。搞好衔接管控,落实就业安置,推进社会帮教,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平安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率达到85%以上,帮教率达到98%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3、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不断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动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4、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形式和载体,重点做好对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基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第4篇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从整体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大局的水平。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定为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研究提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做到应援尽援。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结案评估等制度。建立并推行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健全办案的各项程序规则和人员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等。加大法律援助调研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增强指导法律援助实际工作能力。
三、着力加强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法律援助发展物质基础
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争取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加大对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杜绝专项经费被挪用等现象发生。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募集法律援助基金。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形象
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立体覆盖,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以赢得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法律援助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的宣传,提升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形象。加大与外地交流学习力度,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五、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
推动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办公装备、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法律援助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体系,加大部门、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更高要求;促进法律援助管理人员拓宽思路和开阔视野,今年有计划地组织法律援助管理人员赴外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和鼓励律师依法履行法定的法律援助义务;逐步规范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法律援助组织的作用;积极招募社会志愿者,壮大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
法院公开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求真务实,公正司法,创新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案效率,改进审判作风,秉公执法,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特向社会和全州各族人民作出承诺。
一、自觉地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的议案和政协的提案,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文明接待群众和当事人,做到“三声”、“四心”、“四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听话耐心,处理诚心;男女老少一样,本地外地一样,职务高低一样,熟人生人一样。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和审理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各类一审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各类案件审理一律实行当庭举证、质证,并不断提高当庭认证率和当庭宣判率。
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严格执行纪律,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各类执行案件都能得到执行。
五、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取办案费用,杜绝乱收费现象。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生违诺,可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您的投诉会在30日内得到答复或解释。投诉电话:xx-xxx-x
法院党员公开承诺书1.共性承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个人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坚信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党员先进性。
2.岗位承诺:作为一院之长,法院党组书记,也是一名老党员,一要带头学习,提高水平,我承诺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我,和全院干警一起把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二要带头服务群众,我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结合“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核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把“为民司法”做到实处,为促进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三要带头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执法”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的基本标准,也是核心要求,在以前的工作中,我就一直以此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也将始终牢记,严格遵守;四要带头弘扬正气,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我将终生秉承“公正、廉洁”和“艰苦、朴素”的社会正气,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3.实事承诺:一是围绕法院工作目标任务,加大创新力度,使工作有亮点有特色;二是突出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合理分配精力,确保效率最大化,做到目标定位、措施定位、责任定位。三是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目标重于一切、态度决定一切、行动创造一切,实效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活动中,做事不推脱、不敷衍,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全力推进法院审判大楼建设任务的完成。我们要坚持“提升工作效能、争创一流业绩”的思想观念,以只争朝夕、搏击中流的勇气全力推进效能建设,为法院的发展增添新的辉煌。
五是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认真协调各方工作。
4.个性承诺:站在全院的高度审视自己的各项工作,及时自我批评和自我总结;注重个人修养,待人宽厚,处事严谨,遵纪守法,崇尚道德,为政清廉;不断加强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增强全局意识和创新理念,使我院工作在今年全市工作中争创先进。
法院职工诚信承诺书为弘扬诚实守信价值观,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公务员、法院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义法治理念,忠诚廉洁,公正为民,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做到不泄密、不外传,确保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四、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维护-法官良好形象。
五、本人向法院出示的、提供的任何有关本人自身情况的证明都是真实的。如提供证明与事实不符,则视为本人的欺诈行为,造成任何损害,由本人承担。
六、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严格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不做损害单位名誉、利益的事情,诚信工作,不隐瞒影响工作的事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阳原县人民法院公开承诺书一、严格审限,提高效率。认真落实案件繁简分流相关规定,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保证审限内结案。
二、强化宗旨,便民利民。贯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司法援助工作,积极解决涉诉弱势群众的实际困难,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
三、阳光透明,公开审务。以司法公开为契机,以推行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司法信息公开的全方位、全过程,畅通群众联络渠道,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坚决纠正司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与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关系,坚守“五个严禁”要求,严守廉洁司法底线。
五、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机械办案习惯,坚持文明司法,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3-7395674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6年8月
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优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职能,****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布如下承诺:
一、严格主要职能
(一)指导、管理、监督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组织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调研工作;
(三)组织、管理、指导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专线电话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受理、审查本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和县级公安、检察机关转送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五)受理、审查公民提出的需由本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六)受理、审查农民工提出的由本县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七)承办**司法局及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细化服务内容
(一)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法律法规,免费解答群众来人、电话、来信等法律咨询;
(二)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需要出示的证件、证明材料,法律援助审批、指派、承办、监督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
(三)及时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监督办案质量;
(四)认真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维稳案件和相关工作;
三、确定服务对象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九)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经济困难的公民对前款以外的事关社会稳定、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后,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四、遵守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职责;
(二)严格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坚持公平、公义原则,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积极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做到清廉服务;
(六)在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时,做到保守国家和当事人的秘密;
(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投诉。
以上承诺,我们将坚决履行,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3月12日
红河州法院向社会作出公正廉洁执法承诺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州两级法院向社会做出了公正廉洁执法承诺。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承诺书内容为:一、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三、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审判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结案,提高司法效率;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公正裁判;五、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以上承诺,如果办案人员有违反,可随时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举报。
该院推行公正廉洁执法承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廉洁执法承诺后,红河州辖区内各基层法院也将参照中院承诺书格式和内容制定本院的承诺书。
从今年5月起,全州两级法院立案的各类案件,立案庭在立案时将《公正廉洁执法承诺书》随立案通知书送达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作出公正廉洁执法承诺并接收监督。
为达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于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2016年我局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在周五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平时清楚,灾时清醒”,掌握如何处理、避免出现重特大事故的知识。
2.加强培训,大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各司法所利用辖区优势,配合镇办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以增强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3.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4.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
第2篇: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保增长、稳运行”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保运行”目标,坚持依法治市,以优化法治环境为重点,采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1对1”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党政机关正常秩序三个方面的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1.加大企业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等为重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一是依法治市办要组织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图书角”,设置“法治宣传橱窗”;三是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所有企业,邀请法律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等形式,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诚信守法意识。
2.强化企业周边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周边村民家中,以提供咨询、分发资料等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事件发生。
3.做好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利用《故事汇》以案释法,要对聚集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以为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为每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推荐一名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对聘请法律顾问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向30家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企业,随时掌握企业动向,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
2.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3.组织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切实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积极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各司法所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并对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每月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项目现场、工矿企业,对非法集资、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的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根据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变化的一般性规律,主动探寻发现促进社会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源头防范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对有可能引发阻工扰工、封门堵路、非法聚集、串联上访、围堵机关的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做好稳控。事态严重、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
3.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在规模以上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把诉讼委托调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调解、治安案件委托调解、信访委托调解全面承接起来,及时有效化解涉企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协调。成立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承担统筹协调、督导督办等职责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局优化法治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工作任务,适时通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提升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
(三)建立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稳增长保运行效能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市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对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力,不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沟通,工作评比中落后等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以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点,以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主线,以“1对1”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为我市“一个中心、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每个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为重点企业项目的决策、论证及具体的行政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对项目审批、引资融资、协调谈判、落地建设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宣传手段,为重点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实施“1对1”法律服务,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带律师服务牌、对接表,每季度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实地对接,填写对接表,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企业对接的要求:一是填写“1对1对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二是介绍律师服务团的服务内容;三是对接时在每个企业显要位置悬挂一个律师服务团服务牌。
四、服务范围
一是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引资融资、协商谈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接受企业经营、审查合同、项目的谈判、协商处理企业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投诉、索赔和争议事宜及重大经济合同;四是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五是积极参与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应及时了解掌握处理重点企业项目中涉及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群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为重点企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畅通信息,跟进服务。律师服务团成员要积极主动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需求,上门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反映重点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设立专用电话,畅通联络,随时服务。在服务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解决方案、有商谈结果。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法律服务团要制定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分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律师要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恪守律师执业规范。每次服务要有服务记录,对每一件法律事务要有恰当的处置意见。办公室、纪检室定时不定时进行督查,实施问责追究,处理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
第4篇: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方案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执法水平,形成文明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全省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6全市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推进文明建设为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全民守法,为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明执法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培养司法行政干部秉公执法、坚守法治、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开展文明执法评议。加强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邀请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三)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落实执法司法公开方案,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公共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一般性制度公开向执法司法活动公开转变,把执法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
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越权、不越界、不滥用;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性化和文明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有刚性约束。
牵头部门: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五)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是窗口单位,推动各项承诺事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六)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法律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结合,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七)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走基层”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深入基层社区、乡村等地,通过办案、开庭、走访、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群众乐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法制宣传科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八)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标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九)开展文明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各科室、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二)抓好活动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执法活动,把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由监察室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抓好宣传引导。由法制宣传科牵头宣传,负责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建设、文明执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每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局活动办。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和负责活动的联系人请于5月15日前一并报送。
第5篇:司法局深化企业服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16年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征求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推荐一名法律顾问,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向各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
(三)建立一个调解组织,排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以分包的3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与企业协商,选定、培训首席调解员。指导企业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定期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化解涉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四)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元月至四月份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六)办理一批法律事务,切实解决一批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直通车服务:举办一次法律风险识别、法律诉求表达、介绍各类危机处置的路径和成功案例等专题讲座;参与项目洽谈、资信调查;办理招投标、投融资法律服务事项;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发出警示;依法办理企业经营风险评估,研究防范、控制经营风险的措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协助企业依法解决困扰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受理、代理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对困难企业减、缓、免收代理费;对企业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限时办结(一般3个工作日以内),减半收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律管科、宣教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律管科,负责具体事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工作考评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工作机制。各科室要实行专人专职负责,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处理责任制,按照分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形成服务企业的发展合力。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又要法、理、情兼顾,为企业解决有碍发展和稳定的法律问题。
(四)建好活动台帐。要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规范齐全。各分包小组每月25日将企业走访情况、表格等相关书面材料、资料报送律管科,由律管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各分包小组于5月12日前将2016年市重点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市重点服务企业征求意见报至律管科。
第6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发挥我局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法律人才队伍优势,以法治大宣讲活动、法律咨询台等为主要形式,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单位,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课、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密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法律释疑,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宣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果,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法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意识,培养群众正确的投资理念;分析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其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达到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法律风险明明白白的目标,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按照科室分包的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宣传、宣讲活动。各司法所所长作为本辖区活动的联系人,负责安排、协调本辖区的宣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责任科室科长作为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分管部门、人员作为授课(宣传)单位,确定授课(宣传)人员,精心备课,调剂安排宣讲(宣传)时间,扎实开展宣讲(宣传)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科室、各司法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责任科室要指导宣讲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要提前报局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报市处非办审核把关,相关稿件经市委宣传部、市处非办同意后,方可刊播,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活动开展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报送局宣教科。宣教科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处非办。
第7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方案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查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机构管理弱化、编制混乱短缺、队伍素质不高、业务开展沉闷、装备设施陈旧等不规范、不正规现象,扩大规范化建设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今年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市政府申报成立产业集聚区司法所,力争使各产业集聚区全部设立司法所,消灭空白点,争取机构全覆盖。
(二)加强队伍建设1.组织开展中央政法专编核查。局政治部要组织开展全系
统中央政法专项编使用情况核查活动,理清挤占挪用,推进空编招录,要积极向市编办申请招录公务员,今年力争招录公务员2名以上;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充实一线力量,努力实现每所有一名正式在编人员。
2.逐步建立司法所专职辅助队伍。积极争取财政、编制人事部门支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等专职辅助人员,缓解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问题。
3.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以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抓手,全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全面提升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业务建设
1.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卷宗评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预警机制、调处机制,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增加人民调解总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2.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范,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重点环节的专门督查,举办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检查评比,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3.完善司法所各类业务台帐,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卷宗、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完整、规范、有序。
(四)加强保障建设
1.开展司法所办公环境清理整顿。对司法所出让、出借司法所业务用房等违规行为和现象进行清理整改;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排查,消除因年久失修导致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危险和隐患,统一设置司法所各功能用房的门牌标识、上墙板面、办公桌指示台签等;在统一司法所徽章、标牌的基础上,统一司法所的标识。
2.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核查。加强业务装备经费使用管理,按照资金向基层倾斜、装备向一线配备原则,为司法所提供必要的物资条件。对照财政部、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及《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情况排查活动,摸清家底,查漏补缺。
3.开展经费落实督查。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制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经费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司法所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开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省厅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打造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此项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的“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检,严格落实。局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任务,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将全年活动小结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困难不足、意见建议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根据《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以大走访、“基层服务月”活动征求到意见建议和自查出的问题为整改内容,坚持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落实有力、效果明显,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做到效能进一步提高、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整改内容
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诚信执业;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做到应援尽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居民、农民、学生、职工的法制宣传;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司法所政风公开,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加大对行政职能和业务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对机关、二级机构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承诺,有承必诺,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严查服务态度恶劣、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行为。
(二)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按照“全域”的要求,统一城乡经济困难标准,大幅降低援助门槛,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年办案量达到830件以上。开通市法律援助网,探索实施网上受理机制。建立电话预约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建立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社会困难群体信息库,实现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
(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并将诚信档案进行网上公示,实行红黑榜制,做到失信一次,处处受限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杜绝乱收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强化所(处、中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管,对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复、违规必究。
(四)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采取集中培训、知识考试、集中学习等多种多样形式,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调动人民调解员主动性、积极性,提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监管科学化。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和考核奖惩“三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机制,创新调查评估方式方法,力求调查广泛深入、评估客观准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加强信息录入核查工作,提高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确保核查核实率达到95%以上。
(六)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扎实开展“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和“送法下乡”千场法治电影巡映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实施无纸化普法考试制度。根据青少年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有计划性地开展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坚持发送手机普法短信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七)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对全市16个镇办司法所统一设立便民服务柜,配备饮水机、水杯、雨伞、针线包、日常药品等,随时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各司法所要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做到服务承诺、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公开。
(八)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利用手机报、政务平台、电影队,向社会大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知识;运用司法行政网、政务微博,对政风行风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着力点,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把整改解决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务实重干,关键在做,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难题。通过抓问题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责任。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纠风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评议科室、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和基层司法所的整改工作。重点参评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强化监督。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导各科室、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综合考核。各科室、各单位也要组织督查自查,明确检查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政风行风案件要严肃查处,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年底前,将对201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综合表彰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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