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物业管理师】
关于小区2013物业费收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在参照周口市其他各小区物业费情况根据美景天城小区实际,根据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以及综合我公司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支出,我们公司的物业费收取已经明显偏低且入不敷出。不适应公司正常运转的需求。物业费收的少,物业企业生存困难。**小区原物业费0.55元/㎡不包含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护费。该项费用前期一直由****项目部开发商代缴,但我公司接管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以来暂由我公司垫付。仅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保费就致使我公司接管前期物管服务以来每年对1#楼亏损3.4万余元;2#楼每年亏损7.1万余元。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为使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下去,平衡物业费收支预算,在参照相关文件条款和****实际的前提下,经过反复测算研究,参照本市同行业商业物业费收费的标准,集合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作建筑面积)物业费。增收0.25元/㎡的电梯年检费和弱电维保费。 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房屋公共部位维护、小区供水、电梯、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如果您不能
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会对物业公司及小区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也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我处能更好地为您服务,保障您的物业升值与保值,请您见此函后××日内与我处联系,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我处不甚感谢。逾期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法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请广大业主正确对待物业费增收电梯年检费调价工作,理解、体谅、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文明,安宁的小区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周口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尊敬的业主:
为了您了解****小区2012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将2012年度物业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总面积 12978.32 平方米
二、物业及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本项目 2012 年度物业服务费应收 14.82万元,实收 10.34万元,亏损 4.47 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管理人员费用 4.2 万元,占总支出的28.3%;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4.53万元,占总支出的30.5%,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
费用 1.1 万元,占总支出的 7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0.54 万元,占总支出的 3.7 %;物业管理区域持续维护费用 3.66 万元,占总支出的 24 %;办公费用 0.2 万元,占总支出的 1.3 %; (二)、业主欠费情况 本项目 2012 年度共有 14 户业主欠缴物业费,欠缴费用总计 1.53 万元,欠费率为 15 % (四)、其他情况
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
(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附表一 本公告由周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周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附表1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包干制)
项目名称:***1#楼 2013年元月1日
周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尊敬的业主:
为了您了解****小区2012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将2012年度物业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总面积 8176.14 平方米
2、本项目物业费收费方式采用 包干制 收费标准为:
二、物业及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本项目 2012 年度物业服务费应收 13.79万元,实收 6.53万元,亏损 3.41 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管理人员费用 4.2 万元,占总支出的30.4%;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4.53万元,占总支出的32.8%,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
费用 1.11 万元,占总支出的 8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0.54 万元,占总支出的 3.9 %;物业管理区域持续维护费用 3.66 万元,占总支出的 26.5 %;办公费用 0.2 万元,占总支出的 1.4 %; (二)、业主欠费情况 本项目 2012 年度共有 9 户业主欠缴物业费,欠缴费用总计 0.97 万元,欠费率为 15 % (三)、其他情况
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
(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附表一 本公告由周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周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关于物业费调整事项的提示函
上海xxx管理有限公司:
自2014年1月1日起,贵司于xxxx路xx号x层的场地物业管理费,原为每月xxxx元,现按约定予以递增为每月xxxx元。结算方式仍照旧,特此函告,并望贵司做好内部沟通、协调和准备,配合我司工作,谢谢!此致
顺祝商祺!
上海xxxx实业有限公司 月
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业主: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电梯、绿化、设备、设施质保到期,人工基本工资上调,政府强制性要求购买保险等,新增费用大量支出。根据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经与师大园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多次讨论、协商,物业服务费从2012年4月1日起按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并回馈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提供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和优惠方式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调整后定价为:
1、高层住宅一楼住户按建筑面积0.98元/平方米/月2、高层住宅二楼及以上按建筑面积1.05元/平方米/月3、别墅(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68元/平方米/月二、优惠方式还是在2012年4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即2012年4月1日--2013年3月31日)全价物业服务费的优惠一个月物业服务费(备注:需缴清历史欠费);三、原来预缴了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并从2012年4月1日起计算,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补足缴差额部分;特此通知!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备注提示:
1、凡是没有领取消防防盗门猫眼的业主均可到服务中心领取。
2、请没有接房或领取钥匙以及水、电、气卡的业主及时到服务中心领取;3、部分工程质保期已过,1-4组团塑钢门窗质保到期维修基本完毕,2、3组团工程遗留问题基本整改完毕,1、4组团工程整改进行中,请报修业主及时检查,过时不再受理;4、凡使用或整改过工程问题的业主及时到水务公司查询有无水费产生并完清相关费用,以免产生滞纳金。
关于征询上调物业服务费之
公 告
时代长风全体业主:
因物业公司提出市场物价不断攀升,物业公司的人工成本与维护成本不断上涨,原2008年与开发商签的物业费0.8元∕平方米物业公司已不能正常运行,为小区的设施设备能够得到良好维护和保养,保障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化,提供清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征得部分业主提议后,经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商议,理定三种调价方案:
方案一 保持原有2名保安人员,专职7小时保洁人员1名,每天拖地一次,提升保洁服务质量。物业费上调至1.0元∕平方米;
方案二 在原有2名保安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夜间巡楼保安,提升安全系数,专职7小时保洁人员1名,每天拖地一次,提升保洁服务质量。物业费上调至1.1元∕平方米;
方案三 在原有2名保安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夜间巡楼保安,提升安全系数,专职7小时保洁人员1名,每天拖地一次,提升保洁服务质量,同时开通另一条消防通道,再增加2名门卫,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物业费上调至1.8元∕平方米以上。
请全体业主积极参与在门卫室填写征询意见,本次征询意见关系全体业主切身利益,征询意见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0日止。11日业主委员会将进行统计,凡未按时参加填写征询意见的将视为弃权,业主委员会将以现已填写征询意见表进行统计,若有半数以上的征询结果是同意以上方案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将与家业物业公司续签相应物业费标准合同;征询意见超过半数反对,且没有其他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进行交接,物业合同期限届满,家业物业公司不再为本小区提供服务,将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撤离,撤离后本小区安保,卫生,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路灯,等设备都将不能运行。
在征询意见期间内,如业主有好的建议和提议可直接在门卫处留下宝贵意见,由门卫统一收集后,业主委员会将组织开业主大家商议解决。
特此公告
【时代长风】业主委员会
2012年12月2日
通 知
尊敬的业主:
你好!欢迎您们入住祥龙﹒城市花园小区,自2014年12月20日交房,在过去的一年里,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我们物业公司的支持!我们将继续本着“业主至上,竭诚服务“理念倾心所能为您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费是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秩序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及小区公共部位设施的养护与日常管理等工作的根本保证。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业主应于1月20日前交纳2016年度物业服务费(费用按一年交纳)。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位业主于百忙之中抽空到物业办公室交纳2016年度全年物业管理费。
谢谢您们的配合!
鼎信物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物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酒钢贵友物业管理分公司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贵友公司 房间 签订时间:2016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房屋面积 m2。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月 日 至 2016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3日内承租方清理房屋杂物,确保房屋干净整洁、设施齐全,将租赁房屋交回。续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第三条 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即时向出租方交租房履约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大写) ,合同终止承租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出租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回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 : 元/月,月租金(大写) 。
年租金(大写) 。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承租方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租方上缴当月租金。
第六条 承租方承担所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其标准按收费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承担房屋主体结构维修及发生的费用。
承租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承担房屋内水、电、暖、墙体(面)设施的维修及费用。
第九条 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它物。装修、增设它物的范围是:可装修及增设适当物品,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增设它物的处理: 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增设的设施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第十条 出租方不允许承租方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抵押第三方。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结构的,承租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方的;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承租方在出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的,未按约定房屋用途使用的;
5.因出租方政策性调整、重组、改革或征用此房屋,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1个月后可解除本合同;
6.承租方负责的房屋内卫生不干净或制造噪音,影响环境及居民休息,造成居民投诉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出租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的;
2.出租人未承担主体结构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房屋。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1.承租方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活动全过程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纠纷负责。
2.承租方应根据有关消防管理规定,配备灭火器,费用自理。
3.承租方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施及设备,保持电气线路的整齐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4.承租方严禁在租赁房屋内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管制物品,否则由此发生的火灾、人身、设备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 承租方不得破坏、更换、绕越、移动、拆卸计量器具及铅封,造成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如数补交外,还应承担所欠租金3%的滞纳金。 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场地转租第三方使用的、改变用途的、破坏房屋结构的、从事违法活动的的,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嘉峪关市方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二份,承租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在缴纳房租时,须一并缴纳水、电费用及物业费,标准为:电费0.81元/Kw.h,水费按照经营部核定标准收取,物业费1元/㎡。
2.取暖费于每年十二月底前交清,标准为21.5元/㎡。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二○一二年 日
二○一二年 日 月月
物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2]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用途
1、出租房屋位于: 。(具体地址)建筑面积 平方米。
2、出租房屋用途: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三、租赁保证金、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
2、租金:按 (月或年)计算,每 (月或年)人民币 元整。按上述租赁期限,租金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
3、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时间、方式,保证金支付时间、方式。建议明确为现金一次性支付(汇款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出租房屋。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3、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在收回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免除甲方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出租房屋,符合有关经营要求,不得违法经营。
2、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按时向主管单位缴纳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更改房屋用途;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结构改造。
4、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装修装饰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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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负责出租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应当维修或发现应当维修而不维修后 日,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须搬出乙方全部物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 日内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所需清理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额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2、乙方提前退租的,按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直接扣除保证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乙方须负完全责任,并按损失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乙方应当恢复房屋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保证金。
5、租赁期间,若因政府建设或规划调整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收到拆迁通知之日起终止,甲方扣除实际使用天数的租金后(即年租金/365天×余未用实际天数=退还乙方部分),余额退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其它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七、合同解除条件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乙方在毁损后或发现毁损后 日内不予以修理的。同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转借的。
3、乙方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个月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5、甲方认为乙方行为有损甲方权益的。
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条款: 。
十、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后,乙方续约的,须在合同期满前续约的,应于 (日或月)内交付保证金,租金另行商定。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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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见双方《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
甲方: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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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3]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协议》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
3、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或相关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按 年度 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向乙方提供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非经本物业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装饰装修房屋;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6、负责房屋自用部分及设施、自用设备损坏时,承租使用人可以向甲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而由甲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自用部位维护不善造成人身伤害或公共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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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有义务处理承租范围内及周边的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以下简称“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
三、物业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
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包括:区内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棚、地下排水管等。
四、环境卫生
负责物业区域内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卫生,不负责乙方自用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乙方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如需改造的,需将装修改造方案上报物业公司,并交纳装修保证金,经物业公司签字审批后由甲方代为施工,因专业性、特殊性、甲方无法满足乙方施工要求的,可以由乙方安排施工,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二、设备运行:运行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维修及时。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物业区域路面整洁,维修及时、无破损。
2、标识系统完整规范,配套设施维修及时、完整无损。
四、环境卫生:定期消杀,垃圾及时清理,环境整洁。
五、绿化:花草长势良好,修剪及时,无病害和枯死。
六、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维修及时。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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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
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
场地租赁:
教室1间:从 201 年 月 日起,共使用 天。费用: 元。
宿舍1间:从 201 年 月 日起,共使用 天。费用: 元。
乙方空闲房屋,应全额承担空臵房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甲方可提供有偿服务的维修维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所需费用承租方为单位的,每月结算;承租方为个人的,实行现场交费维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如更改物业收费标准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未通知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五、乙方私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进行违章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七、乙方无理拒绝对房屋毗连部位的维修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配合。
八、因为下列原因所导致之损失,双方约定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的免事责任,即甲方均不负责赔偿:
1、乙方(物业使用人)非经甲方同意授权,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害。
2、供电、供水、供气、有限电视、通讯、电话及有关设施设备运行故障或中断,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任何损失。
3、因公共、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需要,在做好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因暂
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造成的损失。
4、非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不论任何原因擅自改动自用、共用、公共设施造成的任何损失。
5、自乙方自身原因延迟交纳物业服务费至物业服务费清还日期间产生的任何损失。
6、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7、甲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8、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爆炸、破坏等事由所致的损害。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物业所在地即 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承租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用。
第二条租期从_起至__止。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付款时限:
1、本合同乙方应缴纳的租金标准为:
(1)房屋租金从_起至__,单价为人民币_元/m2月(大写:)。
(2)本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按合同季度缴纳租金,该项房屋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所称“合同季度”,指自合同签定日起(含签定日)后推每90日为一个合同季度。
(3)该项房屋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2、付款时限:乙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缴纳租金,以后应在每合同季度末的前10日支付下季租金给甲方,即先交租金后使用。
第四条房屋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所租房屋三个月租金的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房屋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待本合同期满后不续租的,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以现状提供所出租的房屋。
2、 甲方若需出售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提供房屋水、电设施,并按千瓦/m3的标准提供用电额度。
4、甲方应将所出租的房屋内的房屋平面图、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清单、水电气的终止读数点交给乙方签收。
5、甲方指定期间对乙方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支付租金和房屋履约保证金。
2、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费、垃圾处置费等以及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或居住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垃圾处置费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环卫部门缴纳。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同甲方委托的_重庆渝高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甲方指定的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亲的《物业服务合同》。
3、乙方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承租房屋的同水量和用电负荷申请,但不能超出原有设计的用水量和用电负荷。若乙方确需增加用水量和用电负荷,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因增容所需的材料、人工等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合法、合理使用房屋。(1)如因超重、强腐蚀、强射线及其他过失所造成事故,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其其他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各项法律法规,并应保证房屋使用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及使用功能。若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毁坏或给第三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承租房屋内外装修和设备安装。(1)应事先向甲方提出房屋装修方案和设备安装方案,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2)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有整体结构,如需对原有结婚进行调整,则必须由相关部门(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签字盖章后才能施工。(3)装修方案和设备安装方案要报物业公司备案,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退租时,若有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的,应恢复到房屋租赁时的原状,若经甲方同意可以保留装修物,则装修物归甲方所有。(5)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或退租日之前完成房屋的恢复,在此之后进行恢复的,乙方应补交恢复期间的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按原标准计收到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
6、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在租赁期间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对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承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修理等工作,并承担费用,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为确保安全,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综合服务大
楼;为保持良好的环境,在楼面公用区域不得高声喧哗;严禁携带动物进入综合服务大楼,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应对在租赁期间的自有财产进行保险,若因乙方不当行为发生火灾、失窃、雷击或其他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任何上附着物为第三人的抵押物,否则抵押无效。若乙方以动产(如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物的,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此类设备或物品搬走,并将房屋和地面、墙面、天花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9、乙方退房时,应将所出租的房屋内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清单、水电气的终止读数点交给甲方,若有损坏按原价赔偿。同时结清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处置费、电话费、电视电信费用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按时腾空租赁房屋。搬迁后房屋如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或改变用途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甲方、第三方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迟延缴纳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
(4)乙方迟延支付缴纳租金达二个月的。
(5)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租赁合同确实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失去意义的。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租赁房屋所处区域如因国家或本市政策重大变化和产业调整,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提前二个月向甲提出续租申请,造成租赁合同延迟,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并不影响乙方交纳租金之义务及甲方对滞纳金的收取,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收租金的5‰的滞纳金。
2、乙方逾期不交纳房屋租金的,按日加收应交纳租金的5‰的滞纳金。
3、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均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否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否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七条第一款,造成合同终止的,除补足应交甲方租金外,甲方不再返还乙方房屋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乙方按约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的合同义务。
5、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在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损坏承租房屋原有装修及水、电设施。乙方应在限定期限内拆除自行装修部分,但应恢复房屋原状,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拆除,未拆除的自行装修部分不评估、不计价、不冲抵欠租,除大甲方同意可以不拆除,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相关责任,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两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程度减到最小,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若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未搬迁其设施设备等全部物品,则视为其放弃对该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以变卖、提存、托管等方式任何处置该等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未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未对租赁房屋破损处进行修复,由甲方有权选聘相关单位/人员进场进行恢复/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履约保证金是乙主为严格履行合同提供的担保,若因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行为不抵销其依约向乙方计收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以下地址为乙方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向乙方送传的任何书面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信函、法律文书等)及数据电文等,甲方送达该地址即视为履行完毕或者已经送达。
受送达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因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甲方保留租赁面积重新测绘,并按测绘面积收取租金的权利。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部门代表人:部门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的定价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由1.70元调为1.95元(含水利工程水价0.21元/吨),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80元调为0.90元。即自来水费由2.5元/吨调整为2.85元/吨。富丽锦城于本月(收取2015年2月水费)起以调整后的水费单价计收水费。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咨询,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83531006)。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12月25日
自来水水费价格上调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租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20XX年2月1日起调整。
本大厦为商务写字楼,根据长沙水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中的“行政事业”用水标准。物价局调价后“行政事业用水”基价为4.08 元/吨,结合本大厦二次供水的实际情况,实际用水价格为:供水基价+(供水基价×用水损耗)+供水加压电费=4.08元+(4.08×8%)元+0.4 元=4.8元/吨。
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2月6日
方案一:宁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承诺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5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方案三: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经理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保安三名、保洁4名。
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物业管理费调价通知】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 、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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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物业管理费调价通知】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
——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
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
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
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
5.3.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5.3.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5.3.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5.3.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3.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5.3.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5.3.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5.3.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
5.3.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5.3.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5.3.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5.3.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5.3.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5.3.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5.3.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5.3.3给排水系统
5.3.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5.3.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5.3.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3.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3.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3.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3.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3.9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3.1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5.3.4空调系统
5.3.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5.3.4.2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5.3.4.3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5.3.4.4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5.3.4.5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5.3.4.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5.3.4.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5.3.4.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5.3.4.9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5.3.4.10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3.4.11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4.12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5.3.4.13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5.3.5锅炉系统
5.3.5.1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3.5.2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5.3.6电梯、自动扶梯
5.3.6.1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5.3.6.2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5.3.6.3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5.3.6.4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3.6.5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行;
5.3.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5.3.6.8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5.3.6.9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6.10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处。
5.3.7消防系统
5.3.7.1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5.3.7.2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5.3.7.3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5.3.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5.3.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5.3.7.6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5.3.7.7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5.3.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5.3.7.9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0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2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5.3.7.13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5.3.7.14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5.3.7.15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5.3.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5.3.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5.3.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5.3.7.19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5.3.7.20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5.3.7.21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5.3.7.22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5.3.7.23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3.7.24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7.25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5.3.7.26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7.27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5.3.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5.3.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5.3.8安全防范系统
5.3.8.1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5.3.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5.3.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5.3.8.4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5.3.8.5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5.3.8.6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5.3.8.7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5.3.8.8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5.3.8.9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5.3.8.10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5.3.8.11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5.3.8.1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5.3.8.13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5.3.8.14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3.8.15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5.3.9楼控系统
5.3.9.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9.3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5.3.9.4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5.3.9.5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9.6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5.3.9.7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9.8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5.3.9.9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5.3.9.10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0网络通讯
5.3.10.1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物业管理费调价通知】
5.3.10.2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5.3.10.3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5.3.10.4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5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6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5.3.10.7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5.3.10.8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交换机等;
5.3.10.9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入;
5.3.10.10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5.3.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Server,Date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5.3.11门禁系统
5.3.11.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1.3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5.3.11.4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5.3.11.5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5.3.11.6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5.3.11.7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5.3.11.8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5.3.12有线及卫星电视
5.3.12.1卫星天线安装牢固,外观整洁;
5.3.12.2放大器、解码器、混合器、邻频调制器等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5.3.12.3光纤收发机、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线路衰减小;
5.3.12.4传输线路正常,图像清晰;
5.3.12.5每半年检测一次干线及各分支器的输出电平。
5.3.13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5.3.13.1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5.3.13.2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果完好;
5.3.13.3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5.3.13.4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5.3.13.5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5.3.13.6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4数字会议系统
5.3.14.1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常;
5.3.14.2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5.3.14.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5停车场管理系统
5.3.15.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5.3出入口机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4区域及车场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5.3.15.5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清晰,信息相对应及时存入、读出数据库;
5.3.15.6电动道闸工作正常、整洁,反应灵敏;
5.3.15.7车辆检测器工作正常;
5.3.15.8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15.9每月对车位进行一次系统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校对,并及时调整区域及车场车位显示器数据,核对收费数据;
5.3.15.10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5.3.16公共照明系统
5.3.16.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16.2每天一次巡检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有效亮灯率98%以上,如有缺损及时更换;
5.3.16.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5.3.17避雷系统
5.3.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5.3.17.2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5.3.17.3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5.3.17.4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5.3.17.5成都地区写字楼建筑物(无特殊计设要求情况下)接地电阻标准:
3类建筑接地电阻:≤10Ω
2类建筑接地电阻:≤4Ω
计算机房接地电阻:≤4Ω。
5.3.18高空作业设备
5.3.18.1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保持安全装置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5.3.18.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5.3.18.3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前的机电系统安全检查与运行状态的确认;
5.3.18.4吊篮运行平稳,无倾斜;
5.3.18.5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活;通讯设备正常;
5.3.18.6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封门及其他任何装置;
5.3.18.7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并将悬挂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定。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录;
5.3.18.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测试。清除灰尘、滴漏的液体以及可能打滑的其他物质因素。
5.3.19测量计量装置
5.3.19.1测量、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5.3.19.2电能表、煤气表、水表等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抄写数据,计算能源消耗量,建立数据档案并分析控制;
5.3.19.3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巡查、记录数据,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证据资料;
5.3.19.4建立测量、计量装置台帐和检定校验记录表。
5.3.20标识系统
5.3.20.1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及仓储库区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门牌号、商务中心、问询处、卫生间、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5.3.20.2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设置警示性标识;
5.3.20.3应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5.3.20.4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5.3.20.5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无涂改,文字规范。
6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
6.1门卫
6.1.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6.1.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
6.1.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6.1.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实行进出管理,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写字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6.1.5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6.2巡逻
6.2.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6.2.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6.2.3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2.4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6.2.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6.3安全监控
6.3.1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
6.3.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3.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3.4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
6.4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
6.4.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公开收费标准;
6.4.2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
6.4.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
6.4.4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6.4.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6.5安全管理
6.5.1消防安全管理
6.5.1.1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6.5.1.2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
6.5.1.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
6.5.1.4制订火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
6.5.1.5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6.5.2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6.5.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如遇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6.5.5.2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各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顾客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环境保洁服务
7.1环卫设施
应根据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如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应有临时建渣堆放处等。
7.2清洁、保洁责任制
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
7.3各区域清洁要求:
区域卫生标准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绿化带及水池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内水质清澈,池内无漂浮物,池壁无青苔等污垢,水池无异味。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
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垃圾中转房中转房应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应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
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外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
7.4环境消杀管理
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5垃圾清运
对写字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对写字楼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7.6保洁工作中的应急处理
写字楼如出现自来水爆管、化粪池外溢、公共性疫情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8绿化服务
8.1室内绿化
8.1.1室内绿化应根据顾客的喜好和室内布局的需要摆放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
8.1.2绿化养护人员应征得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养护植物;工作时不能发出声响;枯枝败叶、水滴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8.1.3植物应鲜活,具有观赏价值。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土面不外露;
8.1.4选择适宜在室内栽培的植物品种,观赏性强,观赏期长,管理方便;
8.1.5室内根据顾客需要摆放植物;公共区域根据合同的约定或建筑的室内布局合理摆放。植物的大小和色彩应与室内空间及装修的格调相一致;
8.1.6室内盆栽应选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基质栽培;如需施肥只能使用无机肥,严禁使用有机肥;发现病虫害及时更换植物,禁止在室内喷洒农药。
8.2室外绿化
8.2.1室外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
8.2.2保持土壤适度湿润,原则上“不干不浇,浇则浇透”;浇灌中流出的余水及时清理;
8.2.3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超过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
8.2.4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
8.2.5按植物品种、生长速度、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无机肥;
8.2.6预防为主,生态治理。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
8.2.7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
9专项特约服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条件下,当顾客提出专项特约服务要求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满足;
——在提供专项特约服务前,应向顾客明示专项特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与顾客商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专项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有政策规定的应按政策规定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
——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
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
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
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
5.3.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5.3.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5.3.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5.3.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3.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5.3.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5.3.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5.3.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
5.3.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5.3.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5.3.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5.3.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5.3.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5.3.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5.3.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5.3.3给排水系统
5.3.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5.3.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5.3.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3.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3.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3.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3.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3.9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3.1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5.3.4空调系统
5.3.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5.3.4.2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5.3.4.3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5.3.4.4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5.3.4.5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5.3.4.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5.3.4.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5.3.4.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5.3.4.9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5.3.4.10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3.4.11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4.12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5.3.4.13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5.3.5锅炉系统
5.3.5.1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3.5.2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5.3.6电梯、自动扶梯
5.3.6.1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5.3.6.2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5.3.6.3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5.3.6.4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3.6.5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行;
5.3.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5.3.6.8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5.3.6.9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6.10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处。
5.3.7消防系统
5.3.7.1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5.3.7.2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5.3.7.3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5.3.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5.3.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5.3.7.6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5.3.7.7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5.3.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5.3.7.9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0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2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5.3.7.13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5.3.7.14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5.3.7.15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5.3.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5.3.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5.3.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5.3.7.19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5.3.7.20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5.3.7.21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5.3.7.22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5.3.7.23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3.7.24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7.25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5.3.7.26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7.27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5.3.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5.3.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5.3.8安全防范系统
5.3.8.1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5.3.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5.3.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5.3.8.4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5.3.8.5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5.3.8.6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5.3.8.7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5.3.8.8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5.3.8.9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5.3.8.10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5.3.8.11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5.3.8.1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5.3.8.13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5.3.8.14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3.8.15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5.3.9楼控系统
5.3.9.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9.3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5.3.9.4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5.3.9.5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9.6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5.3.9.7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9.8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5.3.9.9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5.3.9.10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0网络通讯
5.3.10.1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10.2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5.3.10.3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5.3.10.4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5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6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5.3.10.7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5.3.10.8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交换机等;
5.3.10.9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入;
5.3.10.10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5.3.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Server,Date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5.3.11门禁系统
5.3.11.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1.3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5.3.11.4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5.3.11.5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5.3.11.6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5.3.11.7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5.3.11.8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5.3.12有线及卫星电视
5.3.12.1卫星天线安装牢固,外观整洁;
5.3.12.2放大器、解码器、混合器、邻频调制器等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5.3.12.3光纤收发机、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线路衰减小;
5.3.12.4传输线路正常,图像清晰;
5.3.12.5每半年检测一次干线及各分支器的输出电平。
5.3.13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5.3.13.1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5.3.13.2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果完好;
5.3.13.3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5.3.13.4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5.3.13.5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5.3.13.6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4数字会议系统
5.3.14.1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常;
5.3.14.2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5.3.14.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5停车场管理系统
5.3.15.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5.3出入口机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4区域及车场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5.3.15.5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清晰,信息相对应及时存入、读出数据库;
5.3.15.6电动道闸工作正常、整洁,反应灵敏;
5.3.15.7车辆检测器工作正常;
5.3.15.8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15.9每月对车位进行一次系统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校对,并及时调整区域及车场车位显示器数据,核对收费数据;
5.3.15.10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5.3.16公共照明系统
5.3.16.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16.2每天一次巡检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有效亮灯率98%以上,如有缺损及时更换;
5.3.16.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5.3.17避雷系统
5.3.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5.3.17.2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5.3.17.3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5.3.17.4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5.3.17.5成都地区写字楼建筑物(无特殊计设要求情况下)接地电阻标准:
3类建筑接地电阻:≤10Ω
2类建筑接地电阻:≤4Ω
计算机房接地电阻:≤4Ω。
5.3.18高空作业设备
5.3.18.1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保持安全装置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5.3.18.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5.3.18.3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前的机电系统安全检查与运行状态的确认;
5.3.18.4吊篮运行平稳,无倾斜;
5.3.18.5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活;通讯设备正常;
5.3.18.6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封门及其他任何装置;
5.3.18.7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并将悬挂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定。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录;
5.3.18.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测试。清除灰尘、滴漏的液体以及可能打滑的其他物质因素。
5.3.19测量计量装置
5.3.19.1测量、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5.3.19.2电能表、煤气表、水表等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抄写数据,计算能源消耗量,建立数据档案并分析控制;
5.3.19.3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巡查、记录数据,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证据资料;
5.3.19.4建立测量、计量装置台帐和检定校验记录表。
5.3.20标识系统
5.3.20.1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及仓储库区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门牌号、商务中心、问询处、卫生间、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5.3.20.2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设置警示性标识;
5.3.20.3应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5.3.20.4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5.3.20.5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无涂改,文字规范。
6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
6.1门卫
6.1.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6.1.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
6.1.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6.1.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实行进出管理,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写字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6.1.5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6.2巡逻
6.2.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6.2.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6.2.3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2.4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6.2.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6.3安全监控
6.3.1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
6.3.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3.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3.4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
6.4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
6.4.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公开收费标准;
6.4.2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
6.4.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
6.4.4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6.4.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6.5安全管理
6.5.1消防安全管理
6.5.1.1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6.5.1.2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
6.5.1.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
6.5.1.4制订火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
6.5.1.5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6.5.2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6.5.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如遇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6.5.5.2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各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顾客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环境保洁服务
7.1环卫设施
应根据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如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应有临时建渣堆放处等。
7.2清洁、保洁责任制
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
7.3各区域清洁要求:
区域卫生标准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绿化带及水池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内水质清澈,池内无漂浮物,池壁无青苔等污垢,水池无异味。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
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垃圾中转房中转房应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应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
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外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
7.4环境消杀管理
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5垃圾清运
对写字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对写字楼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7.6保洁工作中的应急处理
写字楼如出现自来水爆管、化粪池外溢、公共性疫情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8绿化服务
8.1室内绿化
8.1.1室内绿化应根据顾客的喜好和室内布局的需要摆放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
8.1.2绿化养护人员应征得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养护植物;工作时不能发出声响;枯枝败叶、水滴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8.1.3植物应鲜活,具有观赏价值。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土面不外露;
8.1.4选择适宜在室内栽培的植物品种,观赏性强,观赏期长,管理方便;
8.1.5室内根据顾客需要摆放植物;公共区域根据合同的约定或建筑的室内布局合理摆放。植物的大小和色彩应与室内空间及装修的格调相一致;
8.1.6室内盆栽应选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基质栽培;如需施肥只能使用无机肥,严禁使用有机肥;发现病虫害及时更换植物,禁止在室内喷洒农药。
8.2室外绿化
8.2.1室外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
8.2.2保持土壤适度湿润,原则上“不干不浇,浇则浇透”;浇灌中流出的余水及时清理;
8.2.3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超过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
8.2.4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
8.2.5按植物品种、生长速度、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无机肥;
8.2.6预防为主,生态治理。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
8.2.7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
9专项特约服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条件下,当顾客提出专项特约服务要求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满足;
——在提供专项特约服务前,应向顾客明示专项特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与顾客商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专项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有政策规定的应按政策规定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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