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人力资源考试】
厦人社〔2011〕16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各区人劳局、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1]22号),为便于我市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
二、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1.60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3月24日印发
2016厦门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
6人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开展社区各类便民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七)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6年6月6日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厦漳泉公共招聘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厦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一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两张夹在报名表上)。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考试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初审合格者,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
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2年内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2年内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厦港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港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由厦港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街道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厦港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厦港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社区工作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
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厦港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有调剂岗位的,按调剂后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 24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6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1年6月1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本次招考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办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补贴对象为:招用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补贴期限: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补贴所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非企业用人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即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3、所招用人员的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首次办理提供),办理补贴前,需就近打印员工的就业、失业记录;
4、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申报次日之后联网打印“厦门市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费补贴明细表”(一式两联),并加盖单位公章;
5、登录地税网打印近期一个月用人单位缴纳“营业税”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网打印的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三、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申报)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市、区就业中心或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机构提出申请。
(一)市级
经办科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再就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0592-5205575 传真:0592-5205575
地 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楼209室
(二)区级
1、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2-5863055 传真:0592-5182774
地 址: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
2、湖里区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592-5667930 传真:0592-6015953
地 址:湖里区仙洞路3号2楼
3、集美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2-6684666 传真:0592-6068183
地 址:集美(杏林)台商投资服务中心3楼
4、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592-6582736 传真:0592-6056932
地 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68号5楼
5、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592-7316717 传真:0592-7316702
地 址: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环城西路97-99号)
6、翔安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2-7889992 传真:0592-7889857
地 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楼104室
(三) 火炬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2-5380135 传真:0592-5380137
地 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6室
(四)象屿保税区
联系电话:0592-5652919 传真:0592-2639620
地 址: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幢
四、办理时限
本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助的办法,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在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6日至该月月底,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资料向市、区就业中心或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申报当季的社保补贴。就业服务机构在确认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后,汇总转报同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核定后将补贴金额拨给同级就业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机构划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网上申报操作模块说明
用人单位凭会员号及密码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
(一)“单位公用信息”
请正确填写用人单位公用信息,并提交。
首次申领该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在经办机构经办人员书面审核前,随时可以将公用信息退回未提交,并进行修改。
已经申领过该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跳过本步骤。如果公用信息有变更,请与经办机构联系,并进行修改。
(二)“补贴申请”【厦人社2016203】
进入该栏目,勾选本期需要申报的人员名单和申报月份。【厦人社2016203】
(三)“本期已申报补贴”
用人单位在补贴明细提交后,可通过此模块查看本期申请的人员名单。若补贴明细提交申报后发现有错误,可以在该模块内勾选相对应的人员名单,点击退回重报,然后重新申报。
(四)“补贴明细打印”
打印《厦门市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费补贴明细表》。
(五)收据打印
明细表打印出来后,可直接打印收款收据。
(六)“已审核补贴明细”
用于查阅在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通过后的补贴明细。
(七)“被退回补贴明细”
用于查阅网站申报及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不通过的补贴明细,用人单位可勾选后删除,然后再重新申报。
(八)“社保补贴办理操作指南”
在该模块中可下载《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办须知》。
六、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实际月份给予补贴。对未办理就业登记或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给予补贴。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办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
[2013]126号)
补贴对象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为:
1、对本市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予以补贴.
2、对非本市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用人单位以外来人员缴费标准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申请补贴所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非企业用人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即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3、所招用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4、本市户籍所招用人员的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首次办理提供);
5、“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一式两联并加盖单位公章;
6、登录地税网打印近期一个月用人单位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7、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注:市属用人单位在付款栏填写“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付款项目栏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其它经办机构收据如何填写请向该机构咨询)。
三、办理时限
本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助的办法,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请在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6日至该月月底,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所需提供资料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相应的市、区就业中心或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申报。
四、网上申报操作模块说明 用人单位凭会员号及密码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
(一)“单位公用信息”
请正确填写用人单位公用信息,并提交。
首次申领该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在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书面材料前,随时可以将公用信息退回未提交,并进行修改。
已经申领过该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跳过本步骤。
(二)“社保补贴明细申报”
首次申报时,进入该栏目,输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或名字进行搜索后,填写该人员的毕业院校(全称)、毕业时间和申领月份。补贴明细申报提交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两张明细表(一式两联)。
上一期成功申报的人员在新一个季度申请补贴时,人员名单仍然体现在明细表里面。如果有新增人员要申报补贴,用人单位需从新增开始申报该人员。 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后次日(非工作日顺延),再次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查询申报是否成功。若均申报成功,可直
接进行补贴明细打印;若有账目申报不成功,可至“被退回补贴明细”栏目查询相关账目,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补贴明细打印
打印《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一式两联)。
(四)“已审核补贴明细”
用于查阅在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通过后的补贴明细。
(五)“被退回补贴明细” 用于查阅网站申报及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不通过的补贴明细,用人单位可勾选后删除,然后再重新申报。
(六)“补贴办理操作指南”
在该模块中可下载《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办须知》。
五、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按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时间认定,并以毕业生所持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
2、应届毕业生就业时间的认定。用人单位应在毕业生毕业年度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认定为就业。超过毕业年度12月31日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能视为应届毕业生就业。
3、本须知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4、申请人员在申请期间内有办理过身份转换(外来转本市或者本市转外来),其就业及社保的外来记录和本市记录合并计算。身份转换经办时间之前的补贴按照之前的身份申请,身份转换经办时间之后的补贴按照变换之后的身份申请。身份转换经办时间当月按照之前的身份申请。
5、本补贴不能与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困难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差等重复申请,但可与劳务协作奖励同时享受。
6、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实际月份给予补贴。对未办理就业登记或未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给予补贴。
六、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申报)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市、区就业中心或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一)市级
经办科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再就业指导科
生育保险申领
目前可以网上自助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
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难产(含剖宫产)的:a.申领夫妻至少有一方是厦门市户籍,或夫妻双方都非厦门市户籍,但《生育服务证》有在厦门市计生部门系统登记过的;b.在厦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并刷卡结算。c.分娩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在厦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手术,并刷卡结算。门诊治疗的,请至窗口办理。
3.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和实施各类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厦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手术,并刷卡结算。【厦人社2016203】
4.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5.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如果条件都符合,系统有提示出错信息的,请电话咨询12333,或稍后再重试办理!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
一、2016年人社所工作内容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9月份开展的“养老保险突击周”活动,乡人社所利用宣传车播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催缴养老保险,对2016年的城乡居保工作进行最后的冲刺,全乡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人员登记发放率达到100%,续保率达到102.99%,新增参保21人,目标完成率达到100.01%。对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人员每月做好到龄申请养老保险工作,对每月死亡人员做好人员增减变动统计,报送市居保中心。同时,对于2016年度、2016年度未正常缴费的人员还做了补缴工作,以确保群众可以正常参保。
(二)、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对工作
6月份对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对工作,共发社保信息核对表50份,6月底完成所有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三)、被征地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我所认真办理失地农民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工作,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参保人员顺利享受待遇。今年6月至9月对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做好了社保补贴的相关登记工作,顺利完成此次工作。
(四)、积极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八月、九月我所对辖区内的143名城镇劳动力资源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对去年登记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有变动的进行变更登记、录入工作。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新增就业人数100人,完成率达到100%。
二、2016年务虚工作
(一)、稳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工作
我所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社保新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政策宣传时期组织政府相关人员上街,做到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并发挥我乡宣传车的重要作用。工作开展时期做好政策解读,热情接待。工作后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形成完整的台账资料,便于日后工作的衔接。
(二)、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充分发挥材料工程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功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每年组织五到八次技能培训,如山核桃、前胡种植、加工技术,做好后续服务,让群众切实学到技术。对已就业与未就业人员进行系统登记,及时与企业用工要求衔接。
(三)、创建优质窗口服务
一是树立优质服务理念。人社所工作人员服务下层,熟悉业务,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腔热血办事,一张卡片联系,一声慢走道别。
二是完善优化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岗位责任制,工作到人。完善上班机制,严格遵照上班时间,充分利用午休时间,人社工作人员可实行午休轮班制,确保群众能顺利办好事。
三是提高人社部门内部职能。积极参加市、乡培训,全面解读人社相关政策法规,做好上传下达。乡人社所实行每月例会制度,与村信息员交流工作,创新每月工作新机制。做好市、乡、村工作衔接与交流。
本文作者:欧阳青第一公文网原创投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欧阳青、来自县就业管理局。作为一名就业人,此时此刻心情无比激动,能够被选派参加这次演讲比赛,内心既感到无上光荣,又感到责任沉重。我演讲的题目是《这一扇窗》。
记得雷锋同志说过:“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最小的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住你生活的岗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和谐之基。作为就业部门,在“春风行动”我们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肩并肩”一起挖掘就业渠道;在职业技能培训我们与农民工朋友“面对面”一起打造就业门路;在创业培训我们与有志创业人士“心贴心”一起创造致富天地;在职业介绍我们与求职者“手挽手”一起争取工作岗位。“全国劳动力转移示范县”称号,让我县成为了全国叫响的著名劳务输出县;“荆楚缝纫妹”劳务品牌成为了我县对外职业技能培训的名片;“田秀才”、“渔大户”成为了我县创业人士成功的典范。年转移劳动力就业达4000人,创业培训700人,培养小老板500余人,吸纳就业2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00万元,职业介绍突破3000人,稳定就业20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一串串数字在彰显着我们的变化,在凝聚着我们的力量,在创造着我们的历史。这是一扇敞开的窗口,一扇洒满灿烂眼光涌动滚滚春潮的窗口,一扇传播欢乐风尚享幸福气息的窗口,一扇眷恋壮丽事业创造美好生活的窗口。
我很自豪自己是名人社系统人。在平凡的工作中,我和众多的同龄人一样,也曾有过许多困惑,许多尴尬,也曾因遭遇困难、委屈而彷徨。记得一次在征收某企业失业保险费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一直拒绝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认为其员工已经有工作在身,不存在缴纳保险,面对我们的政策宣传,该负责人情绪很激动,甚至恶语相加讥讽我们在搞创收,乱收费。失业保险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我们一方面组织专班积极上门政策宣讲,一方面深入该企业了解员工情况。通过邀请专家送法上门政策宣讲等方式进行劝说,该企业负责人最终缴纳了全部员工失业保险,并对当初不理智的行为向我们道歉。我很欣慰,虽然,工作岗位是平凡的,普通的,但却也是情有独钟别具一格的。这里,有我绚烂亮丽的青春,有我执着追求的理想,有我激情高亢的歌唱,也有我跋涉中奋力前行,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
“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公仆意识”。是新形势下对我们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行业就是窗口,窗口就是形象。透过这扇窗口,我们把党的就业惠民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丰硕成果。
是的,这是一扇人才济济、英雄辈出的窗口,一扇熠熠生辉、奇特夺目、愿景崇高的窗口。透过这一扇敞开的行业窗口,更可以看见:我们在党的鲜红旗帜下,在党的十八大方针路线和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政府和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正在全力奋斗并加速实现,惠民富县、复兴中华、不会遥远的,强国梦!中国梦!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为了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基层计生工作条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我们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乡村计生专干待遇的通知》、《关于实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类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乡镇计生专干每人每年落实津贴720元,确保村专干享受村会计同等待遇,较好地调动和发挥了基层计生人员的作用。为了推动基层计生创先争优活动,我们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基层协会工作,选择了5个市、县级示范点,切实开展基层示范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了市、县达标评选活动。全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方法,按照2016年全县凤凰和横江模式,该项工作正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取得了成效。
一、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
根据市计生协的安排部署,县计生协会认真组织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积极制定和出台项目实施方案,为实施项目打下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实施项目是探索性工作,内容新工作量大,协会和人口计生委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向县领导汇报项目,力争政府的支持。很快,县政府下文新增预拨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失独家庭帮扶,分管县长张志福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成员单位协调会,组建计生特殊家庭志愿者服务队,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项目工作职责的通知》,确保成员单位规范、系统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9月份,县人口计生委牵头,制定出台了《结合“三进三解三促”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活动的通知》,会同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性帮扶活动,67户失独家庭全部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县财政共出资社会养老保险保费5.35万元,医疗保险保费0.864万元。人口计生委还将组织30余户有生育条件和愿望的失独家庭进行全面体检,为他们诊断和治疗再生育障碍疾病,为其支付差旅补助0.6万元,诊治费也将按省文件和方案规定标准落实到位。人社、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同时都在结合职能中心工作,认真有效地实施对失独家庭帮扶,据统计,民政部门已为符合条件的7名失独老人办理入住敬老院手续。
二、开展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和二女户结扎家庭一次性奖励是众多利导项目中的大项,全面、及时和准确确认享受三项奖扶政策对象,关系到能否全面、及时和准确地传递党和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关爱。为了切实做好三项制度对象调查摸底,计生协于2016年下发文件通知,明确规范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在调查、审核和报批工作中,坚持原则、秉承公正,村乡专干走村串户收集初审一手资料,县级协会严格复审基础信息,县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园满完成了2016年度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任务,全县共确认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443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63人,2016年二女结育奖19人。
三、做好计划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保险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要内容,协会办始终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年初,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开辟了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制订了关于开展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并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下发至乡镇。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大力宣扬保险方案和严格细致的审查审核,县辖所有村(居)计生专干324人全部参保,切实调动了基层计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计生爱心保险是常规险种,我们没有因其而丝毫懈怠,总是精心拟好通知,规范好保险对象、条件和工作要求等,在投保工作中,认真做好协调,精心汇总投保,截至9月,全县共投保7974人,县乡财政共出资保费23.922万元,实现了对象就是任务的工作目标。投保,只是保险工作的开始,它的更多任务是理赔,协会办始终注重做好爱心保险的理赔工作,经常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督促和协调公司、对象等相关方面落实赔付案件。永阳镇一投保对象,第一和第二被保险人同时亡故,报案时资料不全,监护人到不了场,协会办和永阳计生协多方寻找,收集资料,最终于4月底完成了该案件的理赔程序,监护人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赔付。截至9月底,全县共赔付案件7起,赔付金额2、6095万元。
四、落实计生子女中考加分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是省颇具特色的一项计生利导政策,它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计划生育的导向作用举足轻重,社会普遍反应:“计生家庭光荣,子女读书也得实惠。”为了不断延伸和巩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的正面导向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办理中考加分时,认真把控每个环节,扎实做好每项内容,与县招办紧密联系,共同完成申请受理、资格确认、公示审批和优惠加分。2016年,共为306名计生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了10分,其中27名考生家庭受益,受益折合金额20余万元。
五、开展五类人群调查摸底
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更加凸显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为了全面做好党和政府奖扶计生家庭的民生工程,及时准确地把各项奖优扶保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3至4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城镇独生子女、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和二女结扎五类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此次调查摸底范围广,规模大、数量多和人员杂等特点,我们制定方案并下发通知,规范调查程序,提出工作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协会办紧密与乡镇沟通,及时提供咨询,为其释惑解困,据统计,全县共调查24539户54633人,园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调查摸底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奠定了扎实基础。
六、履行协会及计生奖扶相关业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拓宽计划生育奖扶范围,我们开展了对农村40至48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为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增围扩容打下基础,全县共有11名对象符合条件,已上报省市计生委。年初,省人口计生委调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取消生育间隔期限规定,让更多的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夫妻享受奖扶待遇,我们积极配合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历年的对象进行排查,全县共上报5名对象,有望下年他们即能享受到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生育障碍是育龄家庭常见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大龄独生子女,他们的困难和困惑更多,为了做好育龄群众生育障碍的服务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全县共调查出生育障碍203户,并汇总统计出生育障碍的原因、病种和服务需求趋向,为进一步开展育龄群众生育障碍服务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第2篇: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总结2016年县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在省、市、县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为导向,很抓了计划生育特色服务;坚持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了健康服务的新方法;坚持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了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出一条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健康检查制度
生殖健康检查是落实孕前型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保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环节,已婚育龄妇女是健康检查的主体,她们对生殖健康检查主动参与和满意程度是检验此项工作的标准,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激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我们在管理和服务中,在全市结合生殖健康检查以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特色服务。一是加大投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保证普查质量,在健康检查的前期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培训。三是分级负责,保证生殖健康检查落到实处,四是做好跟踪随访服务,保证普查效果。做到对普查对象全部记录、重点筛查、跟踪随访、随时治疗、对疑难重点病例及时转诊。
二、规范服务网络
为充分体现科学规范、以人为本、亲切温馨的服务理念,突出计划生育服务特色,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检测服务。目前我县已完成孕前优生检测2810例,远远超过市里下达指标的2650例。
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要求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统一规划,花费了近168万元经费对服务站内外结构进行了重新布局、装修。
三、关爱生殖健康
为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我计生服务站成立了“家保中心”长期随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与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生殖健康检查96000例。
四、积极开展药具“十进”活动。
计划生育药具“十进”,我县今年已开展了三次,由县人口计生委组织5个上门服务工作组将药具发放到各单位、社会团体。已发放了252单位。共发放避孕套10万只,避孕药400板,外用药400板。
五、病残儿鉴定工作
今年我县上报市里病残儿鉴定29例,经市里专家鉴定为26例,鉴定率为90%,已达到市里鉴定率的标准。
六、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于6月15号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于7月15号完成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于7月20号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管理人员聘任13人,技术人员聘任13人)。
七、“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我县的“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有18人,目前我县已提供技术服务9人,且对每个参加检查的队象已发放了200元的补助金。
八、依法开展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凭证执业,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技术服务管理,整顿技术服务队伍,做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3篇: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县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委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精心指导下,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努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积极探索新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为把好行政执法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委结合开展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活动,以基层文明执法活动为载体,主要做了三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办案标准和要求;二是积极听取各乡镇执法情况及案件处理情况,交流办案经验;三是强化责任,规范执法队伍,凡工作不称职或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2、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我县规范了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五个统一”:即查案程序统一、文书样式统一、装订标准统一、文书编号统一、案卷审核统一,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内容规范。
3、强化网络功能,实现网上办案
我县于2016年以来统一组织人员对“阳光运行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县、乡共投入资金22余万元为县人口计生委和19个乡镇配备了20多台打印机、扫描仪和电脑。网上办案系统的运用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和内容。截止目前,我县已在网上办理审批行政征收案件5436起。
4、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我县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计划生育错案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评议制等12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定人定向统一管理,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警钟长鸣,经常性的开展工作;经常下乡全程监督乡级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对他们出现的程序不合法现象及时、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姑息。
2016年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制化建设。
第4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全县流动人口86697人,其中流出育龄妇女35097人,其中跨省流出育龄妇女33054人,省内流出育龄妇女2043人。全县流入育龄妇女732人,其中跨省流入育龄妇女511人,省内流入育龄妇女221人。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平台应用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年度考核,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准确反馈信息。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定期对各乡镇应用流动人口平台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平台发送协查和通报,加强区域合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共接收协查信息2982条、通报信息7669条,发出协查信息1264条、通报信息390条。
三、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
各级计生干部在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张贴墙报,发放《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引导流动人员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规范、完善了避孕药具、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渠道。根据流入人口工作特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场所,实行错峰式服务,主动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开展一次外出返乡人员的上门访视,对返乡的已婚育龄妇女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及时上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努力提高办证率。全县一年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721本(其中在宣传活动中办理162份)。发放宣传资料16000份,磨砂水杯890只。
四、加强了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县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对厂矿、企业、社区进行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动育龄妇女可享受免费孕检,提供相关咨询、避孕药具等服务。通过此次摸底和调查192例流入人口,同时对他们的个案信息及时输入微机;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带B超进厂矿、企业、进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环孕检服务和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一年来,发放宣传资料460多份,免费查环查孕186例,发放避孕药具560盒。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市民化待遇和亲情化服务。
五、全县每个乡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切实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幸福。全县19个乡镇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结合“六一”儿童节深入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干部携带书包、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具,深入到该县梅塘镇中板村小学,走访慰问了40多名留守儿童,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活动中共发放书包45个、书籍90本,文具盒45只。据统计,全县在此次活动慰问人数1871人;发放书籍、学习用品等物1270份,折价54740元。
六、强化举措,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流动人口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以利益导向促进流动人口的主动配合,从而强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本着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服务、送政策”的原则,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切实开展便民维权。通过“三坚持、三结合”工作措施,深入村(居)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坚持规范性登记和微机化管理相结合。
七、进一步巩固完善了驻外流动人口协会点服务管理工作
为落实省市要求,对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五好”优质示范活动,我县人口计生委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为工作契机,不断的加强计生区域协作,扎实开展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点“五好”优质示范活动,“五好”为组织结构好、规章制度好、档案资料好、工作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现将活动小结如下:
1、成立了领导机构。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领导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长负责全面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并兼任计生服务员和宣传员,和计生专干共同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的具体工作。
2、制定了规章制度。制定协会工作职责、协会活动制度、会员学习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各项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3、组织育龄妇女每年开展3次环孕检检查,和一次妇科病检查,并及时向户籍地计生办联系。
4、协助育龄群众输各种所需的计划生育证件(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等)。
5、对所有县籍育龄妇女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或名册。
6、档案资料归档,所有材料进行统一模式的归档整理,档案归案齐全完整,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准确。
7、开展流动人口送药具、送计生宣传资料服务活动。组织了免费送药具、送宣传资料服务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左炔诺孕酮156盒,避孕膜280盒,避孕套8箱,发放《流动人口须知》和“县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4100多份。
协会承诺,免费为流动群众提供环情孕情服务,免费发送环孕检报告单、免费发送避孕药具,并保证提供24小时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电话咨询服务;协助流动人员争取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以及出现的各种劳动纠纷;协助流动人员解决子女入学涉及维权等有关事宜。
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五好”优质示范活动,加强了老乡感情沟通,团结互助,真正为群众带来方便,为群众办了些实事,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第5篇:计生委宣教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计划生育宣传投入和力度,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强力推进“四园四带建设”,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
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吉泰走廊建设的新举措,全面推进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个十百千”工程,进一步强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活动,加强县域人口文化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基础,按照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四园四带”建设。
(一)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对人们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引导作用,通过县、乡镇人口文化广场的全面建立,狠抓舆论环境,人口文化阵地,人口文化载体建设,实施人口文化建设示范项目等有力措施,推动城乡人口文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积极创建县、乡、村三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通过人性化、特色化的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新型人口文化形成。
(二)、建设内容:一是县级人口文化园。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大投入,提升品位,今年财政预算40万,精心把县生态公园打造成县人口文化园,目前工作正在扫尾阶段。二是强化乡级人口文化广场建设。由县政府下文,要求各乡镇要在现有广场内嵌入式建立人口文化广场,没有广场的乡镇可把人口文化广场建到政府附近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好的新农村建设点,建设要求“高标准、永久性”,主要以“生命、婚姻、家庭”为主题,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为理念,做到“六有”,即广场内有人口文化广场牌子、有人口文化雕塑(2座以上)、有计生宣传标牌(包括大型的6块以上和中小型的12块以上)、有计生宣传长廊、有宣传墙、有憩息椅等。同时,各乡镇还要结合实际,借助乡镇文化广场中的路、桥、凉亭、假山等设施,打造永久性的“幸福路”、“爱心桥”、“和谐亭”等,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宣传氛围。县政府文件中要求,各乡镇人口文化广场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建好后并向县人口计生委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2万元补助,未建立的或未申请验收的和验收不合格的乡镇年度取消计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目前已建成19个,并于本周组织力量进行验收。三是“婚育文化美好村居”人口文化园。我县按市要求上报的10个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均要建立人口文化园。目前已建10个。四是工业园区人口文化园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基层传播人口文化的新阵地,目前在建。五是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高速路口人口文化建设。在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沿线乡镇和高速路口、道路两旁树立计生宣传牌,利用国道和高速影响大,辐射广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大力推进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我们按照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重点,以“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为主线,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凝聚合力,真抓实干,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彰显井冈特色和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创建一批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培育一批计划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我县明确提出了“示范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要求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乡(镇)、村(指行政村,下同)、户为创建主体,以乡(镇)、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好三无”、生育文明示范户为主要内容,即:乡(镇)计生政策落实好,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依法行政管理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村级节育措施落实好,无政策外生育现象;村民自治开展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培育和发展生育文明示范户,即:计划生育、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男女平等、移风易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了对“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制定创建活动规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
(二)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计生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公示一批达标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注重“三个坚持”,提升创建质量。一是坚持计划先行、梯度推进。根据村庄区位、人口、产业、生态、历史、文化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建设地点,并将建设点放在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力创特色。按照“红、绿、古”建设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的“一村一特”。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创建“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调动育龄群众积极性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育龄群众主动投身“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人人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拓宽宣传工作领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继续巩固宣传阵地,抓好乡、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培训工作,鼓励县、乡两级干部积极投稿,激发了干部的投稿积极性。目前,已上稿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稿件50余篇,(《中国人口报》7篇,其中头版3篇,其它版面4篇;《日报》9篇,其中头版7篇,其它版面2篇;《卫视新闻联播》1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篇;《省计生网站》26篇;《人口》杂志2篇;《人口文化》杂志1篇;省政协网站5篇;省文明网1篇)。已上稿市级稿件10余篇,(《井冈山报》头版4篇,头版头条2篇,其它版面6篇)。县级稿件80余篇。全县上下形成了一股踊跃投稿的热潮。
四、进一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加快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
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从宣传入手,着力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女性生殖保健服务的认识,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开展了"三关爱"宣传月活动,在通讯、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站、互联网开辟《三关爱》专题栏目,宣传一系列法规中有关促进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保护母婴健康等条款;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女儿也能养老"等新风尚;曝光"两非"案例;还通过广告宣传画、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组织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有利于"三关爱"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快了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积极开展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我县从2016年开始,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基金”。为全县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解决上高中难的实际困难,为她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而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旨在进一步消除农村性别歧视,为女孩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平台。不仅可以解决农村贫困二女计生家庭女孩上学的困难,而且对“关爱女孩行动”和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极大的宣传和激励作用,为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男女平等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我县首先从宣传入手,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动员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女孩的成长,伸出友爱之手,共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完成高中学业。其次是严格做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确认工作,详细掌握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致贫致困原因和学习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女孩一经确认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第三是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经费每年22万元,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组织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国营、私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伸出援助之手,踊跃为女孩捐资助学,采取“一对一”或“几对一”的形式进行助学。按照每个资助对象在就读高中期间每学年1000元、直至高中毕业的标准,在资助经费发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卡通”、“面对面”等形式,在监察部门的配合下,指定专人发放,确保资助金发放到每一个资助对象手上。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氛围,使女孩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受助女孩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2016年,我县通过“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又资助了84名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完成高中学业。
一年来,我县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期望还有距离,今后还要加倍努力,在宣传形式上、新闻报道上、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第6篇:人口计生委爱国卫生工作总结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要求,根据吉县爱卫办、创卫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委爱国卫生工作围绕净化美化环境、控制病媒生物、预防和减少疾病、增进机关干职健康为目标,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以优异成绩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二、全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机构、制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确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明确工作职责。以春、秋季公共卫生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抓手,消除卫生间、食堂等地点的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清洁工必须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加强督查和检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开展除“四害”工作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行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除“四害”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地。贯彻执行“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科学除“四害”方针,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控制“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全体机关干职及家属获益。
五、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一)组织机关干职收听收看县电台、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的健康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各种卫生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定期出宣传栏,广泛传播健康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县下发的《县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读本》,推动机关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认真组织世界无烟日活动等控烟宣传活动,加强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宣传,努力营造全体干职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000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2015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15年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上一篇:工商管理毕业论文选题
下一篇:十三次党代会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