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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根据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稳办文﹝2016﹞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2月23日开始,各司法所要迅速开展全面深入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重点对象和重点矛盾等逐一登记在册,确定包保领导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化解措施。主要的工作任务有以下三项:
一、加强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三角债、社会保障纠纷、非法集资等群体性问题的排查化解,特别要加强对个体性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坚决避免极端行为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对辖区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摸牌,并对
其主要诉求进行分类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积极引导社会心态。深入持久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弘扬健康文化,加强基层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平和理性、协商处理社会矛盾和家庭矛盾的心态。对陷入矛盾纠纷中的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
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职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于2月29日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和重点人群登记表报基层股。
附:1、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
2、重点人群登记表
并
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
司法所: 填报时间:
重点人群登记表
司法所: 填报时间:
商司发[2011]14号
商都县司法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
现将《商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都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办、政协办、政法委 局领导班子成员
商都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精神及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和商维稳发【2011】3号(关于集中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通知)精神,县司法局决定全县范围内组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重点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二、任务目标
总体任务:细致排查、全面掌握、有效化解本乡镇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对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掌控,及时化解,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目标:
排查到位。通过全方位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控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常态化。
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凡是适于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进行调处,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6%以上,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预防到位。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激化、通过人民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疑难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事态,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建立完善预警机制。
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三、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包括村社区和各领域、行业、群体中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是以下几类矛盾纠纷:
(一)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土地占用、资源补偿、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中因补偿标准、回迁安臵、征用拆迁程序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因农村土地、草场、林地权属及承包、转包、补偿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村务管理中因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五)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保护、工伤待遇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因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其他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热点、敏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方法步骤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
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正在进行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落实措施、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为专项活动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1、深入排查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厂矿、企业,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收集纠纷信息,全面掌握本乡镇、本村社区、本部门的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的村社区、矿山企业;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信访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重点摸排,重点引导,有针对性地采取
关于上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的总结报告
县综治办:
根据县综治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局范围内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此项工作已结束,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把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作为今年推进和谐社会和“平安单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召开局务会议,对排查化解活动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并确定了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其次召开川口、史纳所和局机关全体干部以及基层各工商所长、家属楼院长参加的会议,全面分析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了局属各科所长、楼院长为本单位活动的责任人;三是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全面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从县局机关抽调人员组成了排查化解活动小组,为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二、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扎实认真。排查化解活动小组按照县局工作部署,订制了排查台帐,对各科所及干部近年来的工作、生活、社交等情况进行了摸排,并按照自下而上的排查要求,首先从基层工商所开始直至局机关各科室,从每个干部至每个科所,从目前现状直到历年来的情况,认真细致的一一进行了排查。同时在各科所干部中开展了“互查互帮”活动,把每个干部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在工作方面、社
会交往方面与社会、与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亮到面上,积众力解决,采取以科所为单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力求排查化解活动有广度、有深度、有实效,使这次排查化解活动开展的认真扎实。
三、积极督查,全面汇总。针对这次排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县局排查小组,分成四组,连续一周深入基层实地指导督查,收集排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及时汇总排查情况,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问题,实行排查日汇总制,并每日向局领导汇报排查结果。对各科所的排查情况进行定时上报、定时汇总,为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
总之,这次集中排查活动虽然未发现任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但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使我局对全局干部和各科所在工作、生活、社会领域等各个方面是否存在相关问题等情况有了一个较好的了解掌握,为今后更好的履行好工商职能,维护好市场秩序,创造和谐的市场环境提供了依据。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个体访、规模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自5月8日—6月8日在全处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围绕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排查一批不稳定因素,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维护全处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结合前期全区组织开展的“大干一百天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活动,按照“谁包管区、谁主管、谁负责”和“边排查、边化解”的工作原则,采取全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式,继续实行“四个一”工作方法,即:交办一批突出矛盾纠纷及隐患,督办一批久拖未决的老问题,教育疏导稳控一批重点人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及隐患,最大程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个体访、规模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方法步骤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共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排查、集中化解和督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5月8日—5月9日)。各管区和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要进行层层发动,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自觉参与的目的。同时,各管区和社区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好包案领导、责任人员、
任务时限和目标要求。各社区的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信访督查室。
(二)全面排查(5月10日—5月12日)。各管区和社区要在前期对责任范围内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要通过组织召开由党员、居民代表和普通群众参加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和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中排查结束后,各管区和社区要及时汇总排查情况,并分级分类逐案建立好工作台账,于5月13日前报信访督查室。对新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由信访督查室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
(三)集中化解(5月13日—6月6日)。排查化解工作由办事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区、社区存量和新排查出来的突出不稳定隐患,采取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的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问题。针对重大复杂的维稳问题,各管区和社区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汇报,由街道党工委集中研究化解。各管区和社区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存量矛盾隐患,要根据群体和隐患实际,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实施专题化解,力求在某个群体、某个重点隐患上求得突破、求得实效、不留后患,实现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
(四)督查验收(6月7日—6月8日)。各管区和社区要对集中排查化解活动进行自查,认真总结。对化解到位、隐患消除的,要及时结案;对化解未完全到位、仍有隐患的,要继续延伸,实行跟踪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办事处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此次专项活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各管区和社区要对集中排查化解活动进行检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办事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活动,对进一步推进全处重点工作开展,消除不稳定隐患,维护全处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管区和社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
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扎实推进本辖区的平安建设,为全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排查化解突出问题。各管区和社区要加强对不稳定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把属于本辖区的不稳定问题处理到位,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同时,各管区和社区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管区和社区之间要加强工作配合,对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处理解决;对涉及其他部门、管区和社区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衔接沟通,未雨绸缪,提前预防。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办事处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管区和社区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要进行全面督查,针对排查化解的重点,一件一件地跟踪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效果。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将严格追查,实施问责。
附:1、xxxx办事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xxxx办事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台账
附1:
Xxx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督查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2:
Xxx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台账
填报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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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妥善处理我镇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双节平安度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安排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月活动。为使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元旦、春节平安度过为目标,全面落实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抓好关于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为主”原则。即要求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协商为主、解决民生为主、理顺情绪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问题。
坚持“因案施策,案结事了”的原则。要针对矛盾纠纷的不 1
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不安定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坚持“合力化解、协同配合”原则。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整合力量,镇村干部共同参与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种不安定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
各村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解决的好、控制得住”的要求,全面掌握各村(社)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信访总量下降,无集体访、去省赴京越级访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矛盾纠纷重复率减少,诱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减少。
四、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月活动,此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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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认真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12月10日—12月15日)。 各村(社区)换届后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整、补充和整顿,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吸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法官、检察官、教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其他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要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要做好普遍排查,又要做好重点排查,既要排查遗留的老问题,也要排查出现的新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党 3
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主动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2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排查的情况汇总上报镇司法所。 (三)全力推动,集中化解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按照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别落实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化解。重点疑难矛盾纠纷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五个一”和“五包”责任制,即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化解责任制;对梳理处理的重点教育对象,逐人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臵”的“五包”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调处化解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四)查缺补漏,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推广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矛盾积案化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12月25日开始,司法所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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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直接责任人,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分管工作方面的排查调处责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排查调处。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进一步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村两委换届后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调委会成员。逐步完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努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目标和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主要领导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协调配合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预防,减少各类新的矛盾纠纷发生。
要加强源头治理,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律。镇村干部要高度关注,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群众信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对已有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综合分析,从中找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化解工作的有效对 5
20XX年,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街道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街道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10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南环线等土地借用、景观大道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街道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六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范文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年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里春”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6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6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范文三:上半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去文化广电局在区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
局党组十分注重在强化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两个关键”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
一是认真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积极配合信访、综治领导小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把信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内容,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形成激励机制。
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党组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
二是坚持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五个一”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必须有一份调处化解方案,包括调处化解重大信访案件的目的、内容、依据、方法、措施等;有一个工作小组,即抽调人员就某个重大信访案件专门成立调处化解工作小组;有一名领导负责抓好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有一定处理期限,即根据该重大信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合理限定办结的时间;有一次包干解决要求,即规定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工作包干到底,直到结案为止。
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根据建设文明法治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在文广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18法律广场,营造文广系统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把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分为系统排查、下属单位排查两个层次来进行:局维稳小组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下属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管理,逐一分类甄别、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处理。对化解条件成熟的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解,形成排查化解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局维稳办公室;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稳定、信访和综治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局党委包案,信访和综治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督查督办,使全系统做到了“三个前”、“四到位”,即组织建设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督查到位,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下一步打算
为更好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文化广电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范文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16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范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XX乡位于XX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XX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XX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XX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XX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XX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范文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通知》精神,学院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性,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院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院还十分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领导每月一次的师生接待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去年调解较大的内部纠纷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学院稳定。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能够从学院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学工、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学生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学校以专职保卫人员为骨干,派驻到学生公寓的辅导员为基础,依托公寓学生党、团组织和寝室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体系,建立起学生公寓稳定工作网络。学生辅导员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关于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自去冬今春以来,学院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学院的安定稳定,为学院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确保南昌“城运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整改”的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梳理、限期办结,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本系统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
三、工作重点
1、劳动维权。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大检查、劳动力市场大整顿、企业使用童工大治理等专项行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按照受理一起、解决一起的原则,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专人接待点,履行监察执法职能,认真耐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杜绝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大力实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社会保障。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重点抓好工业园区企业、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在册,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得到及时援助。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方案,召开局联席工作会议,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建立台帐。
2、全力化解,确保稳定。
(三)总结阶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小结上报县联席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要迅速对矛盾纠纷排查集中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
2、履行责任,密切协作。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集中解决突出的矛盾纠纷。
3、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系统各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向局机关综合股上报书面小结。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实施“三调联动”为依托,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乡、村、组矛盾纠纷高发地为重点,以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为追求,以依靠乡党政领导为保证,以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以调防访相结合以调为主为原则,调动各级调解组织从源头上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纠纷的排查,重点排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
2、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充分发挥调处中心的作用,全力调处排查出来的纠纷,着力化解影响当前我乡社会稳定的突发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3、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黄赌毒”和社会黑恶势力。落实人员经费,想尽千方百计抓捕在逃人员,做了侦破积案要案,切实维护当前社会稳定。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由司法所牵头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制观念,遏制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日—4月7日)
乡政府成立此次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动员阶段(4月8日—4月15日)
召开全乡、村、组干部会全面部署,明确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强化大局意识。同时,要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广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实施阶段(4月16日—4月21日)
各村组干部及乡联村干部要紧紧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深入村组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深入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认真研究调处对策和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尽快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村调解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每半个月登记上报一次,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要及时上报,详细说明情况,共同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把春耕生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通过深入、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确保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四)总结阶段(4月22日—4月27日)
各乡干部及村组干部在活动中要善于总结、发现和培养人民调解工作典型并大力予以宣传,活动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将组织进行典型经验交流,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开展“春耕清明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是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确保农村备耕生产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纳入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切实保证活动质量。要紧紧依靠乡党委、政府领导,争取理解和支持,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到位不越位。
(二)深入基层、认真排查。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要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不留死角死面,掌握各种信息动态。
(三)突出重点,化解纠纷。要结合本乡实际,突出重
点,找准难点,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对复杂矛盾纠纷乡党委、政府将积极化解。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要引导走诉讼程序,必要时给予法律援助。对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依靠“三调联动”机制进行调解,形成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活动为社会知晓,为群众所认可。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活动中为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要广泛宣传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的典型事迹和调解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对在排查调处中走过场,搞形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排查细致,发现及时,调处得当,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洞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4年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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