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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一站式 服务零距离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2011年, 我院收案3577件,是2007年收案数1778件的2.01倍,结案3398件,结案率为95%,调撤率为62.2%。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我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 秉承“司法有限,真情无限”理念,精心打造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10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后指出:“一家基层法院将诉讼服务做得如此细致便民、人性温馨,真的不容易”。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布局,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高标准,多功能,努力健全软、硬件设施,实现“区域设臵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诉讼服务大厅近2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 1
配臵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臵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优化人力配臵,实现一流管理。为将诉讼服务做好、做实,经积极争取并报县编委同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机构,主任按副科级实职高配,与立案庭合署办公。同时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我院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干的平台。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二、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臵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诉讼服务2
中心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诉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延伸“中心”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约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县委政法委对两《意见》均进行转发。成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由司法局聘请三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立案前, 3
对符合人民调解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法院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并送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速裁,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2011年,共诉前调解结案321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14.1%,速裁案件54件,大多数纠纷在当天或一周内便得到解决,没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三、亲民爱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成立群众工作室,用群众工作法统揽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长、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处制度,严把“初访”和督查关口。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4
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依法对226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 45.77万元,对因调解、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退回诉讼费79.4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8.11万元 。
一年多来,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今后,我院将在宣城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继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强化服务功能,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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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内容摘要:随着“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切实有效地“走群众路线”,已经变成各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法院作为司法审判部门,就要求我们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真正的服务人民群众。而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立案大厅是一个整个法院甚至司法系统的表率,而随着现在立案大厅的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窗口服务部门,不仅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群众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优化法院的职能要求,对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因此,“诉讼服务中心”由此诞生。
关键词:基层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概念及来源
我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个概念首先是由现任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在天津法院系统建立的,服务中心包括了“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服务,目的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现在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大多也是按照这些功能进行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法院设立的功能不同,但大都大同小异。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有效措施。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是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触到的部门,其工作态度和办事的效率等会给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良好的服务和健全的功能可能会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小,也会对法院留下良好的印象,反之,则会让当事人对法院产生反感、不信任,这种情形有可能会带到后面审判执行中,不仅对司法的公信力有影响,也可能引起设法信访问题。
(二)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通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联公开、咨询查询和释明答疑等服务功能,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引导分流、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其实保障当事人的选择权和表达权。
三、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现状
由于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我院曾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行对比讨论,并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其他基层法院的建设情况,认真分析总结现大多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
(一)诉讼服务中心所涉的功能众多,但分工不明确。现行诉讼服务中心有“八大功能”,即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诉讼引导、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判后释疑,但大多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只有立案和接待两个窗口,没有仔细划分和明确职能。
(二)人员配备不齐。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服务性的部门,在涉及一系列的工作要求的同时,没有专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立案法官处理,立案法官不仅要审查立案,有一部分法院的立案法官还要办理部分案件,如特殊程序案件、诉前调解案件等,在当事人众多的时候就会造成混乱不堪、应接不暇的情形。
(三)软硬件配备不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须达到五百平方米以上,要为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而现有的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多甚至说绝大多数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四)立案法官立审不分。立案的职责只应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但由于现在对涉访涉诉的案件的管控以及对立案变更率的严格要求,立案的时候大多不仅要对形式进行审查,有时候还要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样就会大大的增加立案法官的工作量,导致立审不分的情况。
(五)涉诉信访WW工作职责不明。大多基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都归于立案庭负责,但实际涉诉信访WW工作是贯彻于整个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诉访不分的情况。
四、针对以上的问题,结合到大多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形,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后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分工、合理规划功能区域。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三大职能”:一是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送达工作、释法答疑、费用会收取退缴、司法救助、案件移送、便民服务等诉讼服务职能;二是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前财产保全、调解确认等纠纷化解职能;三是多元调处、速裁案件、繁简分流、调审衔接等案件分流职能。对于诉讼服务中心的几项功能,应根据各基层法院的实际地形和情况,将其划分成相应的区
域,并将各区域负责的职能进行标注,让当事人一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就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找到相应的区域和部门进行办理相关事项;
(二)因地制宜、合理配备人员数量。在划分处具体的功能部门和区域后,根据功能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员,避免未人员的浪费和人员的不足;
(三)立审分离、合理规范立审职责。立案法官只负责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对案件是否应予立案进行审查,不再同时具体办理其他类型的案件,对于确需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的案件,如诉前调解案件等,应建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办公室,并由专门的诉前调解法官进行调解处理;
(四)立访分离、建立和完善明确的信访WW分工机制。通过吸取其他基层法院的不足和优点,结合自身法院的特点,建立相配套的信访WW职责,将“初信初访、涉诉信访、闹访缠访”等各个不同的庭室或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信访处理的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
上,从规范审判管理、优化整合审判资源、畅通群众诉讼渠道、着力服务好法官和诉讼群众入手,2010年中山区法院正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着重发挥诉讼引
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收费退费、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七项功能,真正实现了诉讼有人导、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接、案件有人查。
诉讼服务中心还设有导诉区、书写区、等候区、立案区,并在大厅张挂诉
讼流程图、放置《诉讼指南》以备当事人查阅。
导诉区设有一名导诉员,专门负责诉讼引导、材料转接、案件查询等工作,配有查询器以供当事人自主查询案件信息及配备电脑、打印机供当事人使用,并提供饮水机供当事人饮用。
书写区放置各类起诉状和申请执行书样本供当事人查阅参考、提供纸笔和
便民服务箱(内有眼镜、印台、剪刀、胶水、针线等)供当事人使用。
等候区配有座椅,张挂诉讼流程图、诉讼费收取标准,起诉状格式等,报
架上放置《诉讼指南》和当日报纸以备当事人查阅。
立案区共设五个窗口,1、2号窗口负责申请执行材料的审查接收及执行、发改案件录入等工作,3、4号窗口负责民商事诉讼案件材料的审查接收及诉讼案件录入等工作,5号窗口负责收取诉讼费用、退费等工作。
各个区域分工明确,通过完善发挥诉讼服务职能,在服务群众、方便诉讼
的同时,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把大量的审判事务性工作纳入到服务中心,为审判执行干警减压减负,减少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搞好审判执行工作。
立案二庭负责新房工作管理和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等。
八、九、十法庭主要负责审理速裁案件,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 十一法庭是我院新开设的少年法庭,主要负责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
中山区法院各业务庭及有关部门所负责的工作如下:
(一) 立案庭主要负责工作:受理案件、审判程序的确定、案件分配、有关受诉
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的报请;诉前财产、证据保全,仲裁机构委托的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民商事案件的速裁;除委托执行外的外地法院委托事宜;上诉案件的移送、二审案件卷宗接受及二审发改情况的统计等。
(二) 立案二庭主要负责工作:信访工作管理;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刑事、行
政案件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提起工作等。
(三) 审管办主要负责工作:通过局域网的操作对审判流程进行管理,对案件审
理期限进行监督、案件结案和归档进行检查;通过对当月结案、二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评价案件质量,收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等。
(四) 民事庭主要负责工作:民商事案件(发回重审除外)、除公示催稿、支付令
外的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相关事宜。
(五) 行政庭主要负责工作:行政诉讼案件(发回重审除外)的立案审查、审判
及与案件审判相关的事宜;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及执行工作;涉及本院国家赔偿等事项的确认工作。
(六) 刑事庭主要负责工作: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回重审除外)审
判工作;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的预收工作等。
(七) 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工作:再审、发回重审、部分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及与案件审理相关事宜等。
(八) 执行庭主要负责工作:本院审判的民商事(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支付
令的执行工作;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委托执行(含协助执行)工作;应当由本院执行的仲裁、公正债券文书等执行工作;外地法院审判的案件,申请人以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本院辖区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案件等。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法院内设工作机构15个,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为76个,现有在职在编干警70人(男性53人,女性17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审判人员44人,书记员11人,司法警察7人,其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8人。其中,中共党员66人。在职在编干警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5人,专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以下2人。另自聘法警、速录员、驾驶员17人,现共有各类人员87人。
2007年以来至今年6月份,**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1943件,结案11352件,结案率95%(未结案件主要为今年新收的案件)。其中,2007年收案1778件,2008年收案2189件,2009年收案2640件,2010年收案3309件,年增幅分别为23.1%、20.6%、25.3%,2011年1——6月份收案2025件,比2010年同期增长了7%。
近年来,我院案件数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2011年, 我院收案3577件,是2007年收案数1778件的2.01倍。今年1至5月份收案 件,结案件,同比 。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超百件,案多人少压力日益俱增。同时,随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日益迫切,涉诉信访压力也越来越大。原立案信访窗口有工作人员四人,仅有立案审查、诉前保全、信访接待、申诉复查等
四项功能,已完全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顺应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新要求,满足新的社会形势下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节约有限的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2010年,院党组充分借鉴上海等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提出创建“柜式全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构想,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经过精心筹划,2010年底,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认可与肯定。“以前到法院立案,楼上楼下跑,遇到人不在,一天都办不好,现在从立案到交费在一个大厅完成,只需十几分钟,太便捷了”市人大代表、律师曹静在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之初如是评价。“我在许多法院打过官司,但像**法院这么好的服务还是第一次遇到”合肥某公司的经理傅先生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后指出:“一家基层法院将诉讼服务做得如此细致便民、人性温馨,真的不容易”。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省委政法委《政法专刊》、市中院简报分别专题介绍了本院能动司法,构建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新机制的举措,省高院也将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经验编成信息在全省交流,全省多家法院来考察学习。现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在中心建设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高标准,多功能,努力健全软、硬件设施,实现“区域设臵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中心大厅是由原5间办公室外加走廊改造而来,面积近2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臵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内容详实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臵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优化人力配臵,实现一流管理。为将诉讼服务做好、做实,在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关心下,特别是县编委的支持下,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机构,主任按副科级实职高配(全省法院系统首家),与立案庭合署办公。坚持从知识结构、
年龄、工作经验、岗位职能等多方位出发,进行科学调配人员,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中心,充分发挥不同年龄层次和知识结构审判人员的各自优势,既有利于立案信访队伍的科学发展,更为当前多类型、各层次案件的依法准确立案提供了有力保障。诉讼服务中心现有法院工作人员10名,人民调解员3名。大学本科学历 人,专科 人。年龄最大的 岁,最小的 岁。其中庭长1名、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4名。专职法警和财务各一名。2011年7月,我们又成立了群众工作室,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及运行成效
完善“中心”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臵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通过合理配臵人员,实行一岗多能,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诉讼服务、纠纷化
解和纠纷分流三大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诉讼引导、诉讼指导、便民服务、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退费、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前保全、司法统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约见法官、调解确认、司法确认、立案调解、诉前分流、繁简分流、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等25项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坚持能动司法,延伸“中心”职能。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行约定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强化纠纷分流,完善诉调对接。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
合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实:为群众贴心服务 为法官增效减负 安徽合肥素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已连续7年位居安徽省16个中级法院首位。今年1至10月,该院新收诉讼执行案件17917件。“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
围绕着如何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合肥中院在全省率先行动起来,升级改建诉讼服务中心。2014年11月,总投资1560万元、总面积2256平方米的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形成具有五大功能、四大特色的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运行体系。
“我们致力于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对外周到服务群众,对内提升审判质效的平台,让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措施看得见、摸得着,让法官脱离事务性工作,专注于审判。”合肥中院院长许建一语道出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明确定位。
职能前移 “一站式”服务群众
“大爷,您认为法院的判决怎么不合理了?”心理咨询专家庞良虹笑着问一名年近90岁的来访当事人。
“法院在财产分配上不公平,别人凭什么多分一点。”来访的老大爷激动地说道。
“大爷,我们先来玩一个游戏,这里是一个沙盘,您可以从这边柜子上选择一件物品放进来,我可能就能知道您在想什么。”庞良虹的举动引起了老人的兴趣。
原来,陈大爷与他人因财产分配问题上法院打官司,对判决不服。今年9月23日,陈大爷带着老伴来到合肥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的引导下,他们很快见到了立案二庭庭长潘中潮。 在信访服务区,潘中潮对陈大爷夫妇的疑问一一解答,但老人还不甘心。一同值班的心理咨询专家庞良虹提出与两位老人进行心理沙盘游戏,陈大爷欣然接受。随后,两位老人被带进信访服务区一处装饰暖心、风格清新的小房间。这里是合肥中院与安徽省现代心理研究所联合设立的“阳光心灵驿站”,16位知名专业心理咨询师轮流在这里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当天,值班心理咨询师庞良虹与两位老人拉家常,诉情理,了解上访对生活的影响及其家人对此事的看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最后,两位老人家接受了法官和专家的建议,表示理解法院工作,接受法院的判决。
这是合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贴心服务的一个缩影。
“打官司,有时就是为了说个理,但是说不通,心里就会别扭。我们希望这些当事人能够先走进心灵驿站,心平气和地打官司。”合肥中院副院长田岚说。
据介绍,合肥中院将除庭审以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项“打包”整合为23项功能,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在一个大厅就可办理立案、查询咨询、诉前保全、司法救助、费用缴退、判后答疑等事项,真正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让当事人无论在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在整合各项职能的基础上,合肥中院更注重在细节创新上下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候访服务区设置了二维码扫描屏、360全景导诉、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为当事人提供指南、全景电子地图、案件查询、法官留言等集约化的诉讼服务;在综合服务区设有便民服务室,引入书吧、茶吧、银行ATM柜员机、自动售货机和母婴室,为群众提供细微周到服务;在立案服务区配备自助立案系统和集中送达平台,开设四个12368诉讼服务热线坐席,为群众答疑解惑;在调解服务区设立远程视频、涉外商事等8个特色调解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真正用心把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改建后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已经受理各类审执案件19813件,提供法律咨询1230件,接听12368热线1670余次,网上立案195件,接受并办理法律援助122件,对困难群众进行司法救助62件,救助金额共计57万余元。
智能化服务 诉讼走上“快车道”
今年4月14日,合肥中院民四庭张怡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一起兄弟之间房屋分割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分处两地的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完毕后,重归于好的兄弟一起给合肥中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法官高效办案、便民为民的敬意。
除了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与当事人在线“面对面”,给外地当事人带来便利之外,合肥中院依托信息化,利用移动终端播放自制的立案登记制动漫片,通俗易懂地告知当事人如何打官司,将当事人需要知晓的事项集成到360法院全景办公地图,并设有语音播报功能,当事人能轻松查询法庭和公共区域布局以及功能。还在全省率先启动司法查控网,实现坐在指挥中心就能对财产进行查控,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助终端给法官进行视频或语音留言,这是合肥中院的一大创新。
11月9日一上班,当事人叶蓓来到合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自己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情况。
在值班主任的指引下,叶蓓来到自助终端前。
“这台机器能查询到全省任意一家法院的案件审理情况,您只要把自己的身份证放在这个感应区域就可以了。”话音刚落,只听到“嘀”的一声,屏幕上显示出她的案件正在审理中,在承办法官名字的正下方,“我要联系法官”的标识很醒目。
叶蓓迟疑地点击一下,屏幕上立马跳出来“视频留言”和“音频留言”,在点击“视频留言”后,叶蓓对着终端上的摄像头将自己想要咨询的问题录制成一段短视频直接发送给法官。
“没想到现在联系法官这么方便。”叶蓓由衷地感叹道。
田岚告诉记者,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增加后,需要配备大量工作人员,我们按照“442”模式进行优化配置,以40%法官、40%购买社会服务、20%志愿者的构成比例,安排在不同的服务岗位。司法资源的优化配备,让少量法官在前台办理综合性服务工作,使更多法官从日常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理好案件。
“诉讼服务中心承担了许多事务性工作,一定程度上为法官减了负减了压,我们可以全心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法官张勇说。
“一室一品” 打造多元化解纠纷平台
家住巢湖的王先生在工地拆卸、运送泵管劳动中,被钢管砸成重伤,构成七级伤残。
去年7月,王先生将理赔材料交给保险公司,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案经巢湖市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先生意外伤害伤残赔偿金20万元和意外医疗赔偿99800元。保险公司不服向合肥中院提出上诉。
今年7月4日,合肥中院邀请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来到保险金融纠纷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调解。王先生走进调解室,看到挂在墙上的指引和流程图,就明白调解的程序。
在法官和调解员努力下,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在这间调解室里,记者看到一面墙上挂着合肥市地图,印有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法院的金属字体,另一面墙上悬挂着保险纠纷案件诉讼调解指引和保险纠纷案件调解流程图等画框,金色的画框和体现徽文化的设计风格彰显出金融主题。这间特色调解室启用以来,已经成功调解金融保险类纠纷745起。
为应对案件大幅攀升形势,提升审判效率,合肥中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根据案件类型,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服务区专门设立家事、金融保险纠纷、物业纠纷、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远程视频等8个特色调解室,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多元化解纠纷平台。一方面根据不同主题,将中国风和徽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到设计中,凸显“一室一品”的人文关怀,力求让每个调解室体现出功能特色,营造贴心、温馨的调解氛围,很好地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另一方面引进专业化调解力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将大量纠纷高效、快捷化解在诉前,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为法官减负。
在调解服务区功能定位上,合肥中院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转变服务理念,构建“法院指导、行业参与、多元衔接”的多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司法便民、高效。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市两级法院调撤案件20896件,调解结案11678件,撤诉9218件,其中合肥中院调撤案件1394件,调解结案816件,撤诉578件。(
2016年以来,威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准确把握司法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来,我院在案件审理上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数目创历史新高的压力,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1-6月份,全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385件,审、执结81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59%。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1-6月份共收案42件,结案31件,判处罪犯49人,审理了性侵未成年人的强奸案2件,严厉惩处了两名被告人邢祥生、刘亚东。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从重从快审结了被告人王兰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被告人宋书奎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并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抓好源头治理,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1-6月份,共审理民商案件1091件,审结案件602件,调撤案件377件,解决诉讼标的3000多万元,平均审理天数37、1,远低于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15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224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商事案件54件,依法稳妥审理了一批涉及外来开发商的案件,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1-6月份,依法审查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执行案件68起,执结率86、5%。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要求。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200多次,反馈信息800余条,1-6月份,有效执结案件52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38次。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
(二)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打造亮点工程。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先后投资120余万元,增添了服务器、UPS电源,开通了网上视频接访、远程提讯、12368服务热线,更新了内网页面和版面,改造了两个高清数字化法庭,购置了两套巡回审判设备,全员配备了协同办案系统。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管理的机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了审判质效。1-6月份,审判质效继续保持了全市第一的位次。先后有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南皮县、衡水市武强县、安平县和市内四家法院来我院交流学习。
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新模式。作为全省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单位,今年对繁简分流审判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大胆尝试,专门派出8人的考察组到深圳盐田、罗湖、宝安三个法院学习经验,致力于破解当前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促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高效化。按照“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精细审”的原则,以甄别案件、科学分流,优化流程、速审速判,送达多样、明确时限,引入联调、强化调解,审执衔接为主要做法,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自5月份运行以来,适用繁简分流审判机制简化审理案件88件,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
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为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大胆推行了裁判文书改革。改革的思路是“繁简分流,繁案精写,简案简写,文书说理标准化,条文引用标准化”,将民商事裁判文书简化的种类暂定为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三种裁判文书。主要做法是:(1)、推行“门诊式庭审”和“令状式判决”为特色的速裁审判方式改革;(2)、推行“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为特色的简易程序改革;(3)、推行“标准化说理”和“标准化条文引用”为特色的文书说理改革。自5月份运行以来,已适用三种简化裁判文书判决各类案件54件,收到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诉讼指引等良好效果。
基层法庭工作稳步推进。“一乡一法庭”的建设,在2016年完成基础设施和人员配备后,2016年扎实推进,(1)、加强法治宣传,将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等传统宣传方式与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突破原有的宣传广度和深度;(2)、及时组织陪审员培训,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学理常识到介入时机、交谈技巧、当事人心理等调解经验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集中培训,为基层纠纷的预防与调处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通过新建法庭调处纠纷402起,指导民调组织调解纠纷196起,开展法治宣传36场,组织集中培训4次;(3)、强化装备配备,为新设法庭配备了办案用车、巡回办案设备,配全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安装了空调,规范了法庭配备,使每个法庭都达到了“装备标准化,工作规范化”;(4)、拓展新法庭的办案权限。除规定的六项权限外,我们赋予了新设法庭的审理判决权、非诉执行权等,较好的发挥了新设法庭的作用。审理判决案件426件,非诉执行案件68件,执行标的72万元。基层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司法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应对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1)、对立案庭法官、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认真学习登记立案范围,熟练掌握登记立案程序,为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打牢基础。(2)、规范立案程序。为引导有序诉讼,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作和完善相应的诉状格式文本,方便当事人填写诉状;在醒目位置放置立案登记流程图解,(3)、增设立案窗口、新添了3名立案工作人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井喷式”案件数量的增加;(4)、实行院长带班制度,实施初期,赵振营院长亲自到立案庭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并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反馈;(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街宣传、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平稳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新收案件1289件,同比增长48%,其中民事案件1091件,同比增长55%。半年来共审理1385件,审执结816件,结案率59%。
(三)突出司法为民,努力提供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推进司法公开有新进步。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每月上报,不定期检查,今年以来,我院新收案件全部可在网上查询进度,通过直播平台直播案件68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00多份,都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工厂企业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公众开放日”2次,上百余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100%,威县法院在省法院组织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位居全省法院综合排名前十。
落实司法便民有新措施。在立案大厅实行当事人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收诉讼费、信访接待“一站式”窗口文明服务,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限时立案等举措,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3、2万元,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法官服务站点为触角的工作体系。
强化司法民主建立新常态。积极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到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活动,广泛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今年来威县法院共上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多人次。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庭审场所,旁听案件审理,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突出队伍建设,精心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四风”、“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提出以“四个着力”深化整治措施,力促落实整改,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有效提高法院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正理念、宗旨意识和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开展案件交叉评查,重点监督发改案件;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业内行为,约束业外活动、守住从业底线。为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推行廉政风险保证金、“一案一承诺”书、廉政监察员和廉政警示诫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今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18期1200多人次,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判后答疑能力和案件执行能力。以法官讲堂、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为载体,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增强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调研和理论研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法官群体。
二、2016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公正司法,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继续严厉打击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调解优先,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办案,最大限度解决“同案同诉不同判”问题,提高全院整体办案水平。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力促“个案公正”,以高质量的司法裁判服务威县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真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做到每一个司法裁判、每一项司法措施都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性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积极探索构建司法协助和便民诉讼网络,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民生。
(三)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对于我院正在进行的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推进、完善,努力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坚持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来推进,加快见诸行动。
(四)坚持文化建设,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引领作用,对内强化职业荣誉感,对外弘扬法治精神,为法治文明的建设、法治信仰的树立开辟新途径。加强与法学会等机构的合作,开展法律文化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法律文化,大力宣扬法治理念。
(五)坚持科学管理,切实增强公正司法能力。
认真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方针,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理顺审判管理关系,推动我院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着眼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法官教法官、老兵带新兵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
范文二:法院司机工作总结也许在很多人的眼中我所干的只是个简单机械的工作——开车,是啊,当几年前我手握方向盘的那一刻我也是这样想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我对这项工作的进一步了解,我对司机这一行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渐渐爱上了这项工作,暗下决心,无论是过去、现在还将来,都要好好的干下去,为领导服务,为同志们服务,为法院事业服务。
一是加强思想,锤炼作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有了方向,行动上就有了坐标。上班以来,我一直没有放松对自身思想的严格要求。我自学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讲话。每天坚持收看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与国家保持同呼吸,共命运。同时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学理论,找差距,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思想的锤炼。
二是学习业务,提高素质。虽然我干的是司机这一行,但我清楚的认识到在现如今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如不时时学习,刻刻充电,就会被社会淘汰。在这方面我从没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2001年,我通过成人高考上了函授大专,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上学期间我给自己订了学习计划,无论工作再忙,回家再晚,我都督促自己严格按计划学习,不敢有丝毫懈怠。通过这几年的学习,和自己比我感到有进步,有提高,但还远远不够,不足以适应现代税收“科技加管理”的需要,我一定会更好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不断提高。
三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算起来开车也有好多年了,熟悉的朋友常劝我早点改行,说毕竟开车不是能干一辈子。可我个人认为,革命分工不同,在这里我也能发光。在平时的工作中,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刮风下雨,我都做到接送准时;无论是院机关的领导还是普通干部,平时还是节假日,只要是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毫无怨言;无论是哪位领导,我都兢兢业业、始终如一。我觉说:干好本职,就是对开发区国税工作最大的贡献,把同志们安安全全的送达目的地,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在工作中我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去年底,我已安全行车92万公里。随着车辆管理的逐步规范,车辆的费用消耗逐步收缩。为了更好的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我想千方设百计的在节约上下功夫。在车辆的保养上,通过自学和多方请教,我掌握了大量的基础保养知识,对一般技术含量不高的保养,从来都是自己动手。对进修理厂的维修,修理费都要“斤斤计较”地讨价还价,尽可能为单位节省开支。常常有维修部的老板同我商量,多开一点费用,给我好处,每次都被我一口回绝。每一次的过桥和停车,我都是尽量的节省,如停车的时候,如果附近的停车场收费,我放下乘客后,宁可自己多走几步路,也要省下停车费。车上配套使用的物品,如夏天的凉坐垫,冬天的沙发套,擦车的拖把等,我都仔细的收藏,别人用两年的,我可以用五六年。
院里车辆的油料使用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在如何更好的使用油料方面,我和后勤的同志想了很多的办法,制定了许多的制度。一次,院里有位干部找我想要十升汽油加到摩托车里,被我婉言拒绝了,该同志十分不满,逢人就说我的不是,我都是一笑了之。
这几年来,我付出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这要感谢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肯定,我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的把工作做好,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
范文三: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6月10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50件,结案688件,同比上升35、77%和10、61%,收案、结案均创历史新高。面对案件大幅上升,全院攻坚克难,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司法质效良好,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87%,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79%。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77件278人,审结123件168人,收、结案数同比上升63、89%和66、22%,结案率69、49%。判处罪犯188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7件,判处罪犯111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司法反腐高压态势,审结生效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5、79万元;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同比上升40%。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22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82人,对3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766件,审结484件,同比上升30、72%和6、14%,结案率63、19%,涉案标的2048、86万元。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在解决纠纷基础上,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58%。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37起,化解成功34起,调解率91、89%。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221件,促家庭和睦增邻里团结;依法审理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64件,解决争议标的830、4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办理“三七”种植、销售纠纷案件20件。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同比上升20%,结案4件,结案率66、67%。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经协调促成原告与行政机关和解撤诉3件,占已结案件的75%,较好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件,准予执行7件,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4件。
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93件,同比上升30、41%,结案70件,同比下降14、1%。结案率36、27%,实际执结率68、57%,执结标的535、11万元。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清理执结各类积案41件,结案标的836、7万元。依法采用拘留、罚款、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交通等部门联动,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查询当事人存款272件286人次,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16件次,扣划资金41、61万元,对11名“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留。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采用网上布控方法,寻找到被执行人5人,并对出现的1人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全案执行完结。
(二)强化窗口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立案信访大厅“门诊式”一条龙便捷服务机制,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91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1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推进上门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夜间办案、假日法庭、巡回办案和“双语”审判工作,深入案发地、纠纷地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巡回办案、送达、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诉讼服务。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了杨文英、杨正帮等有社会影响、多年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402人次,处理来信56件,无进京访、赴省访、赴州访和重复访等问题发生。同时,定期对办理案件进行排查,对涉诉信访苗头线索进行集中疏理,及时掌握动态,落实化解责任,认真抓好信访稳控。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狠抓案件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紧扣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管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并通报督促整改。共评查案件307件,编发审务信息通报2期,督促业务部门整改问题20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平稳的结案进度,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各项审判指标位居全州法院前列。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依托法院官方网站全面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办案程序、案件审判等司法信息,满足不同群体对司法公开的需要。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适时发布法院重大审判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开通手机短信推送服务、微博直播案件2件,扩大公开效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上网公布开庭公告219件、执行案件信息193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81份,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实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审理案件2件,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庭审1550余人次。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抓好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建设,提供诉讼文书样本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方便,给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当面为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坚持院领导轮流到立案庭坐班制,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360余人次,当场立案193件,立案率93、69%。
稳妥推进派出法庭试点改革。平远法庭是全州唯一一家、全省首批22家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之一。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足砚山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1+1+1”的审判模式确定2个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一系列措施,法官办案责任加强,缩短了办案周期,办案效率大幅提高,办理案件无一件上访、信访。自4月17日开展主审法官责任制工作以来,平远法庭两名主审法官人均办理案件23件,案件审理周期为20天,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0天,服判息诉率100%,无一件上诉。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制度建院”,制定、修改、完善《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三十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切实把审判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使队伍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确定每周四下午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3期,培训干警33人次,切实提高法官干警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积极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积极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2016年2月,民二庭庭长傅得斌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从严管理,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廉政建设制度》、《督查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廉政监察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等制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从严整顿院风院纪,建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进行专项检查24次,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保持对各种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态度。
加强司法保障基础工作。同步推进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审判法庭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装修装饰、水电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阶段,按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上联上级法院、下至派出法庭的专线通信、数据交换的法院专网,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做到裁判文书录入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完善信息查询系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司法政务管理等功能,全面提高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推进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系统建设,完成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在新建审判法庭建设专用的远程视频接访室。加大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公文的流转、审批和电子签章实现网络化、电子化,各类文件、材料的报送、下发均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的各项审议、评议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会议1次,讨论案件4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作用,组织陪审员培训提高陪审员业务素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6件。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办理、走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重点
20XX年上半年,砚山县法院在严格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县人民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院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官长期高强度办案,身心压力巨大,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半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为推进依法治县、法治砚山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严格公正执法,扎实推进法治砚山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民商事审判规范引导,行政审判依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高效执法,全力为砚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强化诉调对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共同进步。
(二)遵循司法规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定位,始终坚持县委领导不动摇,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始终坚持服务砚山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法治砚山建设和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平远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落实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涉诉信访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推进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
(三)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不动摇。深入推进“素质提升年”活动,从严管理队伍。狠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把“责任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在涉及原则性问题时,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把“业务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干警职业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职业准入标准,不断提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着力提升司法职业成就感、尊荣感;坚决执行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把有信仰、有原则、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作风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整治执法办案中的“六难三案”问题,在司法领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维护人民权益。把“纪律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营造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清廉环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四)深化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惠及更多群众。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群众对司法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发展实际的司法服务,在推进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积极推进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程,争取年底竣工使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案环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诉讼服务功能,优化诉讼服务窗口,认真做好诉调对接、立案登记等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以实实在在的措施,切实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延伸司法触角,拓展司法职能,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同时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努力改善司法条件和环境,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和诉讼负担。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五)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重点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布。完善“两个中心”和“三大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探索网上受理、查询、审批、办公、咨询、引导,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了解群众诉求的窗口、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更加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等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将陪审职能拓展到保全、送达、调解、执行和办案监督等各个环节,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公信度。
范文四:法院政治部上半年工作总结年初以来,政治部紧紧围绕"XXXX"精神,以经常性思想工作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弘扬主旋律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院党组确定的七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以及推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强有力的队伍和组织保证。现将政治部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梳理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X至X月份,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回头看",进一步全面梳理了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X项整改任务和XXX条整改措施,完善了班子整改落实工作台帐,并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整改,成效明显。
(二)扎实开展了经常性思想教育。年初,政治部按照《思想政治工作大纲》要求,详细制定了XXXX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扎实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法治政策教育,并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使干警们心灵得到进一步升华。
(三)组织实施了各类培训工作。一是严密组织了书记员纪律作风教育整顿。X至X月份,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打造一支团结、奋进、务实、拼搏的书记员队伍,我院充分利用XX学习日开展了一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检查考核,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针对书记员整体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从市中院领取、安装了书记员训练软件,并及时进行训练检查和督导,收效明显。二是认真组织了全省政法系统网络大讲堂培训。X月中旬至X月初,根据省政法委统一安排,政治部及时下发培训通知,认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网络大讲堂培训,做到每讲清点人员,课后及时梳理上报有关情况。三是按时组织了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政治部分别于X月X日至X日,X月X日至X日,X月X至X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院领导及除刑庭以外的其他庭室人员,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新《行政诉讼法》和《民诉法解释》培训。
(四)有序开展了人民陪审员选拔任命工作。政治部非常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征求意见、组织考查、党组研究、上报审查"等步骤,增补了XX名人民陪审员。并于X月X日,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培训大会,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具体要求,收到良好效果。
(五)认真开展了司法宣传工作。一是注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年初,政治部制定了XXXX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注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传播正能量,传递正信息,共发布信息X条。二是顺利开展了XX期"主题法院开放日"活动。X月XX日,政治部开展了以"XXXXX"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了XXXXX来院参观,向她们简要介绍了法院的机构设置和诉讼流程。X月下旬,接待了XXX的参观见学,并旁听观摩了刑事案件的审理。三是及时与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联络,宣传我院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亮点工作。年初以来,我们通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对全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及时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共发表信息稿件XX篇、新闻报道X条。四是加强我院官方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以及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维护。通过下发通知和朋友圈分享的形式,进一步增加粉丝数量,迅速增长到XXX名,提高了我院知名度,并及时对网站、微博、内容进行更新维护,提**光司法指数。
二、存在不足
半年来,政治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不够细;思想工作还不够到位、不够深入;人员素质还不够全面、不够过硬。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步打算
下半年,政治部将继续以全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为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一要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针对人事调整,我们政治部将进一步做好调整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任前谈话。
二要进一步制定考核考评办法。针对干警中存在的工作消极,职业倦怠现象,制定各类人员考核考评办法,提高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要进一步扎实搞好各类培训。针对审判人员业务不是很精、文员素质不是很高、法警形象不是太好的问题,分期分批搞好各类培训。
范文五:法院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XX年,是我们法院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债务累累的重重困难,取得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的一年。一年来,办公室全体人员与全院法官干警一道,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围绕法院审判工作重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按院领导的要求,抓紧司法政务后勤服务管理,做好为领导、为领导机构、为法官干警三个方面的服务,认真履行了司法政务的各项职责,在各个岗位认真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圆满达到了目标要求,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绩。
一、加强学习,提高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素质。
(一)从年初开始,按照法院的政治学习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挤时间组织了学习。并把学习理论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学习中,通过讨论,相互启发,共同提高。每个人都写出学习规章制度、观看廉政建设录像等的深刻体会,强化敬业意识,改变工作作风,增强信念,尽职尽责,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争做好干警。
(二)全体人员围绕“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主题,展开了积极讨论,办公室作为法院工作的枢纽和“窗口”,努力树好“窗口”形象、注重部门人员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工作上注入激情、活力,在事业心、责任感、凝聚力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解开了平日里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放下了“包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思想意识上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办公室,计财科是全院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沟通四方的枢纽。一年来,全体人员以“为全院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深刻剖析自己,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每周五按时召开室务会,将工作细化、深入化,强化了内部管理,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结合法院的职能和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努力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印发多项规章制度,使全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系列化,使管理和服务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三)在文秘工作中,办公室着力强化运行的规范。一是在收文的处理上,要求传递、阅文、办理过程原则不超过一周工作日,除因领导出差等原因外,多数文件的处理达到了这一目标。相关的文件资料除特殊情况外,基本做到了当日送达,有效地提高了公文的运行效率,为法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了保证。二是在发文的管理上,对公文的拟制和审签等方面,都基本达到了国家公文管理办法要求的水平。
(四)会议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会务工作做得如何,是对办公室服务水平的一个总体检验。一年来,成功的组织和协助各部门顺利完成了全州立案工作现场会等一些大小会议,接待了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没有出现失误。
(五)积极编辑、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宣传稿件,共修改稿件、论文、信息120余篇,其中100多篇分别云南法制报、《红河日报》、《xx市讯》、《中院法工信息》、我院《法工简报》、《执行动态》等宣传媒介采用,发出法院工作简报34期,“法官论苑”15期,“执法动态”3期,有的论文还被州中院转发。通过与市电视台、市无线广播电台加强了联系,在《银屏传真》等栏目中做出了节目,有效地沟通了让社会监督、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渠道。
(六)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全年整理整理各类档案1610卷,2660册。办理调档查阅162件,办理调卷46卷。由于档案室空调、电脑设备配置等原因,对法院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在现有条件下,办公室对档案管理工作仍然没有放松,按照既定计划,努力完成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保密工作也有了进一步加强,对应清理退回的文件,没有发生任何泄密和失密事件。十月期间,按照市里安排的档案执法检查的统一安排,在办公室范围内举行一次保密教育活动,提高了办公室人员的保密意识。
(七)强化了安全及车辆管理。由于法院办公室驾驶任务较重,因此,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通过订立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等形式,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教育驾驶人员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及法院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一年来未发生大交通事故。同时还注节约汽油和修理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办公室的工作是时间性和服务性极强的工作,任务繁杂,头绪众多。一年来,办公室全体同志团结一心,互相协作,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尽管部门全体人员都作了较大的努力,但是距离责任目标要求和法院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服务的潜力尚未全部挖掘。
二是在执行纪律上还有不严的地方,如有时还会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
三是基础管理有所放松,对部门内部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有所松懈,造成部份工作运行缓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要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决策服务,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贴近审判,贴近实际,进一步提高办公水平、办文质量、办会效果和办事效率,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办公室牵头作用,大胆开展工作。将加大协调力度,大胆开展工作,主动担负起润滑剂的作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是信息宣传要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来源,畅通收集、组稿、编辑、报送渠道,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做好深层次综合分析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和适用性,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三是督查督办要狠抓落实,注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寻求配合支持。总结查办规律和信访动态,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范文六:法院党建工作总结吴江法院党总支下属7个党支部,119名党员(其中31名离退休党员),4个法庭党支部隶属于辖区所在地党委。2016年,吴江法院以增强党组织服务意识、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为核心,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共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法院系统一等功、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省级集体荣誉6项与个人荣誉3项,苏州市级先进集体2项与个人荣誉3项。今年6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等领导视察我院,对我院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服务基础
院党组把“服务”作为党建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形成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创新党建模式,丰富服务内容
1、拓展党建工作新阵地。继续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为全区党建工作注入活力。我院与亨通集团围绕创先争优、文化驱动、依法治企等热点,互访互促,互相提高。今年10月,我院为亨通集团的业务员、会计讲授法制教育课《身边的刑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2、丰富党建工作新载体。2016年,我院继续拓展共建载体,先后与苏信学院、平望高级中学、农民工子弟学校江新小学等学校开展了“法润校园、律动青春”系列活动,为广大师生送去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积极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3、搭建党建工作新平台。依托“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与司法局、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今年7月,我院与三村社区开展了普法课堂、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让孩子们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暑假。9月,我院到松陵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送上了法制教育课,帮助他们以守法公民的姿态回归社会。10月,我院为太湖新城九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开展了《常见民事纠纷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的法制讲座,受到了人民调解员的欢迎。11月,我院为松陵东门社区与横扇厍港村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讲座,讲解了“子女要常回家看看”等热门条款,深受老年朋友的欢迎。
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在全院继续组织实施以“建书香法院、做睿智法官”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不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1、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等各项业务素质。加强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推出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充分发挥优秀资深法官的带教、示范和传承作用,出台青年法官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意见,帮助青年法官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2、提升法官理解运用能力。举办鲈乡法官论坛,为法官交流办案心得、碰撞思想火花提供平台。各业务庭室分别组织开展“微型法官讲坛”、“法官午后沙龙”“微型党课”等活动,以主题讨论、专家讲解等活泼的学习形式,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及实际运用能力。编印专题文集《提升》,从理论、实践、经验等层面对“三提升”活动进行集中性探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编纂出版《吴江市法院志》,详细记录民国以来吴江审判组织机构近百年的历史变迁,全面呈现吴江法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创新发展和多方面的履职情况。
四、深化规范作风建设
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查找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干警思想纯度、道德高度和认识深度。强化“一岗双责”制度,严肃追究领导疏于管理、怠于管理的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建设,以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自我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加强职业主题教育,抓好廉政风险排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五、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1、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改革决定,结合今年以来吴江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功能,制定出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服务“四新”定位战略,着力服务创新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创新升级。依法支持循环经济建设,为吴江优势产业板块的快速形成提供支持。严厉打击危害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犯罪,强化与环保行政部门的沟通,探索环境保护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推动和谐乐居新家园建设。
2、助力企业爬坡过坎。针对企业主“弃企避债”现象有所增多的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已经受理的涉“弃企避债”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通过“五点五员”共建网络、案件审理等渠道收集信息,全面掌握相关纠纷的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与各镇区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发现苗头线索,做好应急预案。对于已经发生的企业主逃逸事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看管好企业财产,防止工人及其他债权人哄抢企业财产情况的发生,同时对涉案工人、债权人进行法律释明,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对查封的机器设备等企业财产尽快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尽量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特别注重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拍卖所得及时支付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确保经济社会稳定。
3、司法调研建言献策。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动态,找准法院审判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主动加强调研分析和形势预判,策划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司法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敏锐捕捉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上报情况反映,为经济发展提供准确预警参考,其中一则情况反映《关于中介机构参与民间借贷存在隐患》,得到了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的重视。认真向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有序经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向有关部门、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条,大部分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成效。
六、积极拓宽便民渠道,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1、加大司法公开,回应群众需求。坚持司法服务“零距离”目标,增强司法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加强信息化公开力度,继续在江苏法院网开展网络庭审直播活动,为公众接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开辟渠道。完善法院互联网站建设,全面升级并定期更新网站内容,耐心解答网民的各种问题咨询。对典型案例或创新工作进行主题策划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公众展示法院工作。
2、打造便民服务平台。继续完善诉讼服务站等基层法律服务点的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解决纠纷。在震泽法庭成立“茅师傅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各种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调解工作,接受各类民商事法律纠纷的咨询,组织调解方式方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等,借助茅师傅个人品牌魅力,有效提高诉前案件调解率,加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功创建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3、强化司法服务亲和力。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打造人性化诉讼服务。在高温季节推出“清凉诉讼”便民服务,中心干警提前上班,午休时间照常开放,细心准备急救药品、饮用水、便民电话等服务设施,处处凸显司法便民工作宗旨。继续开展假日法庭,结合当事人需求安排节假日组织开庭或调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法院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诉讼,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四项承诺:
一、热情服务承诺。做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核,笑脸相对、真诚问候、尊称相称,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文明服务承诺。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满意,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效率服务承诺。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场立案,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告审查,做到3日内立案。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特案特办等制度;对老、弱、病、残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他们的诉讼,充分保证他们诉讼权利的实现。
四、便民服务承诺。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以法官进社区的活动形式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查立案。
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院服务承诺书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
一、及时审查立案。对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由法庭为当事人当天办理立案手续;情况特殊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外地当事人,还可通过电子信箱实行网上立案。
二、加大调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三、加大执行力度。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四、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五、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实行基本诉讼知识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交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
六、对因患疾病或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审理案件。对部分民事案件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预约在假日启动假日法庭。
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生违诺,可直接向法院纪检组投诉。
三模法院
2016----
学校优质服务承诺书实验中学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树师表形象,扬教育新风,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学校风气积极向上,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没有因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故。
3、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教师关心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教师尊重学生家长,坚持廉洁从教。
6,严格按照有权部门行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规范票据 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收据。
7、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风考纪良好。
8。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市民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学校联系。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承诺书根据自治区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忠诚与亲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同时为推进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司法管理,杜绝司法腐-败,便于群众监督,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 工作作风承诺(一) 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二) 及时高效、热情周到。坚持高效快捷的效能原则,压缩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文明接待群众,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遵纪守法、秉公办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管理原则,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法。【2016诉讼服务中心总结】
(四) 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等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二、 立案承诺(一) 在立案庭设立专项服务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同时,提供便民茶水供应点等,尽一切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 在进行常规立案的同时,对情况紧急或群众急需的,采取电话方式预约立案;对交通不便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进行巡回立案,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积极回应基层困难群众的诉讼需求。
(三) 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同时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
(四) 规范和简化立案手续,在审查、排期、送达中实行快速运转。特别是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坚持快立案快移送,缩短诉讼材料在法院内部的流转时间。
三、诉讼收费及司法救助承诺(一) 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违反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二) 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院将按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准予免交诉讼费用:①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④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⑤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四)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减交诉讼费用: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续的;②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③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④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低于30%。
(五)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缓交诉讼费用:①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②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③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④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四、审判承诺(一) 推行“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急案急办原则,迅速结案。
(二) 凡是传唤当事人到法院交纳诉讼费、指导举证、开庭、询问、调解等,必须说明具体时间、地点、案件承办人姓名,书记员姓名,办公电话。避免当事人等法官、找法官现象的发生。
(三) 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各类案件都归口主管审判的副院长审批,统一把握审查的标准和尺度,严把判决关口,降低审判发改率。
(四) 就地开庭、宣判、送达。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就地开庭或调解纠纷的,应当就地进行开庭或进行调解,判决结案的,应就地宣判送达。
(五) 及时移送卷宗。一审宣判后,一方或双方上诉的,在诉讼文书送达对方当事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卷宗移送二审法院。
五、执行承诺(一) 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制作《执行风险告知书》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让申请执行人有预期心理准备。
(二) 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制作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栏,承办人和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填入公开栏,方便当事人了解和监督案件执行情况。
(三) 对孤、寡、病、弱的当事人,一律坚持由执行法官将案款送到家;居住在外地、领款不方便的当事人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案款尽快发放到权益人手中,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 坚持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让当事人明确监督对象;公开案件的进展,保证当事人对案件实际执行过程的知情权;公开承诺,对当事人举报财产线索限时出警,对弱势群众的申请优先执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有举报、投诉。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审判人员确有无视审判纪律。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我院将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6)61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预约立案电话:7382239 监督投诉电话:7382667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7日 县人民法院服务承诺书我代表**人民法院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人身和财产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职能,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坚持审务公开
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做到开庭公开、宣判公开和执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
三、坚持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做好法律释明,规范窗口立案接待,做好司法救助,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快捷诉讼。
四、坚持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努力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院形象。
五、严格依法收费
严格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对诉讼费用严格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接受监督审查。
六、落实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目标督办、落实督查、限时办结、执行问责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各项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服务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司法为民,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二、高效办理立案手续。起诉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讲清要求和应当补齐的材料,不因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
三、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抵制权势、金钱和人情等因素对立案、审判活动的干扰,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四、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不耍态度及粗言粗语,耐心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对不属于本人办理的事项,负责介绍到相关庭室及人员接待。
五、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实行周末立案预约制,对正常工作日内立案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预约周末立案。
六、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七、设立法律咨询电话,对立案的相关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及时解答。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服务承诺书为进一步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环境,加速推进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本院公开作出以下服务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便民措施
1、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统一立案、统一排期、统一送达、统一收费,所有立案工作在前台一次完成。对七十岁以上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2、大力推进司法大众化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和“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基层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性质、诉讼程序的了解。
3、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审判,凡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
4、建立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商会、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把握企业发展和改制中存在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基层力量切实加大案件调解、协调、和解力度,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信访工作与诉讼机制、法院内外监督的联动。
6、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快建立涉诉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制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途径,为困难弱势群体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加快办案进度,严格掌控案件延期审理审批,严格延期审理的条件,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服务标准
1、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成本。
2、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超标准收费、收款不开具凭证,以及乱罚款、乱拉赞助等现象发生。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创业者、建设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4、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加大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及时稳妥地处理好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及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6、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禁止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变相强制执行,做到既依法审理,又保护企业发展。
三、工作效率
1、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对涉及企业、投资者、建设者的案件切实做到“四快”,即: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2、优化法院各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形成更加合理的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提高办事效率。
3、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作风
1、遵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影响司法形象的行为。
2、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判后释疑工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涉诉上访工作。
3、严格遵守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对于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元谋县人民法院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一、强化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开辟群众诉讼“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导诉、立案、调解、咨询“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杜绝“立案难”,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无超审限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三、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坚持每月15日和30日“院长接待日”制度,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承办人,文明接访、热情服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践行司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文明办案,对弱势群体优先立案、及时审理;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方式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着力破解“执行难”,让打赢官司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其合法权益。
五、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权的期望和要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法院干警队伍,办理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以上承诺,请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78-8214881
0878-8214002
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法总支发(201*)号
【2016诉讼服务中心总结】
**市**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总结201*年,我院党总支在区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确立审判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审判工作,建设一流队伍,确保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四型”党组织为目标,以创先争优为载体,认真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创新局面和建设“中西部综合实力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院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具有我**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新路子,为促进一流城区”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促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司法为民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司法形象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开创**区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现将院党总支开展党建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建设
今年我院党总支注重在传统工作中赋予新的内涵,体现新的要求。
1、理论学习强素质。为强化党建工作的计划性,我院年初我院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先后制定下发了新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以及院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专题计划等文件。我们,利用党员学习日、政治学习日、以会代训等形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学习中,把学习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与学习省市区领导讲话有机结合,把学习党的历史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把发挥审判的调解化解职能与服务发展大局有机结合,在理论学习上实现了支部向党总支看齐,全体干警与党员同步。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了全院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2、专题培训促提高。我院认真落实区上级党委、中法院安排的各项培训、调训任务,今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了各类培训23次50人,组织组织干警参加刑事诉讼法培训1次40人;组织认真组织全院正式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第三次在线考试、道德在线培训考试以及“法治大讲堂”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均取得优异成绩;组织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晋高”、“ 高端”及专题培训;组织部分干警参加了市、区党校的轮训。
3、党员教育求实效。一是开设道德讲堂,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道德讲堂定期开展活动,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用自己的切身感受讲述谭东、李婷华、徐泽民等身边好人的道德故事,从而为社会营造出“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风气,提升了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学习身边好人”活动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党员干警200余人次参与投票评选**好人,使干警在参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三是积极配合区委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按照区委要求,院党总支及时向党员干部发放教育学习卡,通过上网观看教育视频、阅读电子书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干警接受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警素质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为重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院党总支把作风建设摆在党员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工作标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重点针对党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不用心”等问题进行整治和加强,在全院开展加强纪律作风、规范督查督办、提高审判质效三项活动。
1、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 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深入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标本兼治确保廉洁。以“两权”运行机制为抓手,全面梳理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风险节点,完善岗位风险管理系统,逐步确立了集教育、管理、监督、防范“四位一体”的岗位风险教育体系,此项工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我院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开展,目前正着手研发“岗位风险防控管理系统”,(
3、进一步加强庭审作风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人, 次,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和找准庭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4、进一步加强上下班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实行上下班规范化考勤、上班统一着装戴徽,严格执行干警请休假制度。
5、进一步推行党务、审务公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
(三)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堡垒作用
1、抓好制度建设。一年来,完善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和缴纳党费制度。坚持做到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层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部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在激发干警闯劲和干劲上,创新出目标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实施数字化岗位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周通报、月总结、季考核、年评比的方式,每季度对各部门考核分值进行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 “办案标兵”,对庭室进行排名,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引导、规范、评价、激励功能。
2、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机关党总支注重对年轻同志的培养,经常和他们促膝谈心,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通过培养教育,年轻同志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根据他们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今年计划发展1名预备党。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四三)以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工作
1、积极开展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11月21日全区传达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召开后,我院通过召开党组会、举行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各种方式,迅速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重点依照十八大确定的发展主题,围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达到什么目标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真正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在全院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高热潮。
2、大力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一是“七一”前夕,评比表彰了一批“优秀党员”,激发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二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大力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把总结表彰过程变成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成果转化的过程。
3、继续深化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积极参与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等活动,帮助社区争创“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带动社区党建工作上新台阶。按照结对共建计划,我们开展了帮助建好社区党支部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社区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
4、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学雷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区文明办和区直机关工委要求,我院认真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我院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达80人,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QQ群,微博群各1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场。
5、积极开展挂包帮活动,组织干警对口帮扶社区困难户等活动,为8户帮扶户解决实际困难,捐赠款物2000元。
(五四)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法院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以各类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在积极参加区上、市中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同时,积极发挥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作用,开展了乒乓球、舞蹈、瑜伽、太极拳、节日联合会等活动,搭建活动平台,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彼此交流沟通,增进友谊与感情,展示干警良好风貌。
2、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网发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的由来及传统习俗短信,深化干警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2016诉讼服务中心总结】
3、邀请心理学专家李任飞老师来院进行题为《阳光心态与高度执行》的心理辅导,缓解干警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
(五)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做到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层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部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时召开领导班子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激发干警闯劲和干劲上,创新出目标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实施数字化岗位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周通报、月总结、季考核、年评比的方式,每季度对各部门考核分值进行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 “办案标兵”,对庭室进行排名,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引导、规范、评价、激励功能。
二、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了司法为民的思想认识;党组织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司法形象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得到提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开展党内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党组织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增强司法能动性。一是积极为区委政府中心工作谏言献策。2016年以来,我院每年制作《行政案件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分析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原因并对规范行政执法提出建议,促进了我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今年上半年,为积极服务“北改”工程建设,推进“北改”顺利实施,我院就如何防范、化解“北改”中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向区委政府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二是积极探索实践,基层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建立院领导分片联系街道办事处制度,由院领导牵头,分管部门参与,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所联系街道进行走访,帮助分析和解决问题。今年上半年,我院走访了全区14个街道办事处,倾听对“北改”工作中的涉及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妥善处置突发和涉稳事件。今年以来,我院制定并实施了《处置重大非正常访及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媒体负面舆情收集应对办法》等制度,健全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维稳安全防范机制。
(二)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有新突破
院党总支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保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和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出现的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出“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三大举措,落实“围绕能字、做好动字、落实实字、强化细字、重在效字”的“五字”方针和“望、闻、问、切”四字调解法,全力推进调解工作,为“中西部综合实力一流城区”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在服务群众和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
我院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开展“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和导诉制度,打造“方便诉讼,服务群众”的品牌,实行 “一站式” 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服务水准。为打造“方便诉讼,服务群众”的品牌,继续落实一系列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通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有新提高。
(四)在增强党建工作新活力上有新举措
在201*年的党建工作中,我院党总支在力求通过方法和形式的创新来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一是开展了党建知识征文比赛;二是在各党支部开展读一本红色经典书籍活动;三是组织各庭室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四是撰写了《关于党支部现状的调查分析报告》等调研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的针对性欠缺,方法单一,形式老套,缺乏层次性;二是党建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不平衡性;三是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把握还不够准确,存在脱节,甚至空对空的现象。四是开展相关活动少且内容贫乏,缺少吸引力。
四、下一步党建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院将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确立为:紧扣一个中心--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强化二个职能--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突出三个重点--从提升素质入手,通过主题教育强化群众观念;从审判效率入手,通过高质结案真心服务群众;从窗口职能入手,通过优化服务树立为民形象。把握四个重点--做优凝聚力、做好创造力、做强竞争力、做实执行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总支将始终坚持区委的正确领导,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全面加强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工作,不断进取,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审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市**区人民法院
党总支部委员会
二O一*年十二月三日
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16年,四川**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岳池为指导。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六五普法方面贡献突出。
一、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
我所成立于二0一一年七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成立至今短短两年多时间,其组成人员由先前的五名合伙人律师发展成了由五名合伙人律师和五名聘用律师、三名实习律师共十三人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原始合伙人五人,平均年龄不到四十岁,平均专职执业年限均达十年以上。我所聘用律师五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此外,我所本年度新增张盈、赵海生、杨宏三名实习律师,人才储备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我所是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激情的团队。
二、党支部建设情况。
我所在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于2016年4月成立了新型社会阶层的党支部。我所现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五名、预备党员律师一名。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开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组织活动。通过认真努力的学习,我所全体律师深受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启发鼓舞。
全所律师在中国共产党四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领下,以“把名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名律师”为口号,以“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做争先创优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为准则,大力开展法制知识宣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五进活动。2016年11月,我所党支部书记马秀恒律师在岳池县实验学校,给该校全体师生做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全年度,我所党支部组织了七场在学校、乡镇、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律师及时共同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在当前形势下,为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为全面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每一名法律职业人员,都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2016年4月,马秀恒同志被广安市委组织部 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6年10月,我所党支部被广安市委组织部设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
三、基本业务发展情况。
2016年度,我所共办理刑事案件98件,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13件。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1家。共计创收35万元。我所律师秉承“法律至上、诚信至上、当事人权益至上”的执业理念。全所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全所律师无一人违规违纪,无一人遭到当事人的投诉。
全年坚持业务学习,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学习例会上,谢周明律师组织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倪斌律师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对其他新修订的法律,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也都组织了学习,促进了全所律师知识的不断更新。
由于我所高度重视律师基本业务学习和发展。2016年5月,徐诚律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四川省优秀女律师”。2016年9月,岳豪律师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四、社会事务参与情况。
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贡献突出。2016年全所共参与办理信访维稳案件10件,免费代书超过200份,义务咨询1000余人次。2016年3月14日,罗渡镇妇女侯某某在岳池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分娩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导致母子双双死亡。产妇家属情绪严重失控,座谈时动手殴打介绍情况的医护人员,之后纠集多人在医院大门口燃烧纸钱,鸣放鞭炮。受岳池县司法局指派,谢周明律师第一时间参加该突发事件处理。首先及时与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沟通,由卫生局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其次,对患者家属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向公安局汇报,由公安介入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三,协助院方从医学角度给患者家属解释死亡原因,从法律角度阐明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患方放弃了无理取闹,同意按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我所律师整体的辛苦努力,岳池县司法局在我所设立了“岳豪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了全套办公设备,是我县第一个以律师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岳豪律师因在信访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2016年3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消费维权十佳律师”,2016年2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贡献律师”。
我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岳豪律师现任岳池县、广安市两级人大代表。徐诚律师是岳池县、广安市两级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是岳池县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在岳池县政协13届4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查处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第14号提案),岳池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3日已经回复落实情况(岳公函复2016第7号)。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民主党派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体现律师行业的价值。岳豪律师是岳池县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谢周明律师201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2016年11月增选为 中国民主同盟岳池县科技支部委员。
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16年,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所设立了“徐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室” 。徐诚律师带领全所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受援助对象7人为残疾人,5人为城乡低保户,4人为孤寡老人,3人为未成年人。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6件,其中47件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7件为残疾人涉嫌犯罪,2件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我所全体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不辞辛苦,不计得失,认真细致,充分维护受援助对象合法权益。
2016年7月29日,四川**律师事务所收到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指派谢虎律师担任李某某(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一案的指定辩护人。接到指派任务后,谢虎律师第一时间与公诉机关办案人员就本案进行沟通并交流意见,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且被害人实际损失已挽回、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建议公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经过反复沟通,公诉机关办案人员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是提出必须附带下列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必须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当地司法局必须出具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同意不起诉的意见;3、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经公诉机关检委会讨论并通过。取得公诉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后,谢虎律师立即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被害人严某终于同意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谅解书。2016年8月16日,被害人严某在公诉机关办案人员面前当场写下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谅解,对公诉机关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也没有任何异议。之后,经公诉机关委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所在地的司法局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了同意不起诉的意见。2016年9月4日,经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通过,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是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后所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很好地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由于我所律师集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获得社会的好评,主管行政机关对我所法律援助工作高度赞许,我所岳豪、谢周明、吴用三名律师被聘为“岳池县法律援助首席律师”。
六、普法宣传开展情况。
我所立足于律师的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工作。上半年,我所律师分三组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到十余个乡镇给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完善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为岳池中学、岳池一中、实验学校、凤山小学等十余所中小学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普法教育。在顾问单位展开普法教育工作,如岳豪律师在岳池县人民医院主讲的“医患纠纷处理及预防”,刘成治律师在兴隆镇主讲的“依法行政”,张芳律师在信用联社主讲的“合同法”,谢周明律师在汽车84队主讲的“交通事故处理”等,全年为顾问单位进行了12场职工法律培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七、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新广安”活动中,我所积极深入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在形式上,举办了为期一月的学习展览。在内容上,每个人都做了数十页学习笔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并选择了优秀题材投稿了学习征文三篇。每名律师都充分领会了中国梦的主题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2016年7月,岳池县委授予我所“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广安市委组织部评选我所作为“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示范点”。我所主任岳豪律师并受邀参加全县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巡回演讲。
过去的一年,工作中得到了省、市、县几级政府的信任和认可,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当事人的信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成绩是过去的,面对来年。我所全体律师一定会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服务意识、更精的专业技能,为党政分忧、为百姓解难。
四川**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