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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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门市联合公选职位及条件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一篇

附件1:

江门市2013年联合公选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还需符合《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1)五年内年度考核有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3)受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属首次提拔的;(5)有违反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问题的;(6)违反回避制度规定的。

二、报名范围

江门市(含户籍地或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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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江门市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二篇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3年江门市联合公选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三篇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江门市2013年联合公选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还需符合《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1)五年内年度考核有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3)受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属首次提拔的;(5)有违反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问题的;(6)违反回避制度规定的。

二、报名范围

江门市(含户籍地或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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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名称及职数管理办法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四篇

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名称及职数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名称及职数管理,杜绝滥设职位和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科级领导职务名称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1、市委、市政府正处级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 2、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的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科长、副科长。 3、市政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检察院为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支队长、副支队长,政委、副政委;法院为庭长、副庭长,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支队长、副支队长,政委、副政委;公安局、司法局机关为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政法机关中其他副科级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科长;正科级所、大队、中心领导职务名称分别为所长、副所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主任、副主任,教导员、副教导员;副科级所、大队为所长、大队长、教导员。

公安局直属支队领导职务名称为支队长、副支队长,政委、副政委(交警支队为纪委书记)分局领导职务名称为局长、副局长,政委、副政委,纪委书记。

4、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书记、副书记。 5、民主党派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科长、副科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 6、群团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部长、副部长。,

7、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名称,“中心”、“室”、“办”、“处”“文化宫”为主任、副主任;“校”为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院”为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所”为所长、副所长;“馆”为馆长、副馆长;“站”为站长、副站长;“幼儿园”为园长、副园长;“剧团”为团长、副团长,书记、副书记;“局”为局长、副局长;“支队”为支队长、副支队长,政委、副政委;“大队”为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处级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

8、各正处级单位党组织的机关党委领导职务名称为书记、副书记。

(二)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

1、党委机构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书记、副书记,局长、副局长,常委秘书,纪委常委;设有党组或党委的单位党内领导职务名称为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党组成员。

2、政府机构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政府常务秘书,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设有党组或党委的单位党内领导职务名称为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党组成员。 3、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的办公室及各委员会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委员(专职)。 4、群团机构的领导职务名称:总工会、科协、文联为主席、副主席;共青团为书记、副书记;妇联为主任、副主任;残联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工商联为会长、副会长;总工会经审会和女工委主任。设有党组或党委的单位党内领导职务名称为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党组成员。

5、公安局领导职务名称为局长、副局长,政委、副政委,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直属大队为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中心派出所为所长、教导员。

6、检察院领导职务名称为检察长,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7、法院领导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中心法庭为庭长。

8、乡镇领导职务名称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9、街道办事处领导职务名称为工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

10、事业机构领导职务名称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参照市直单位的称谓。

(三)开发区(工业园)行政事业单位

1、正处级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

2、副处级开发区(工业园)管理会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为局长、主任。

3、正科级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的领导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

4、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和乡镇领导职务名称参照县(市、区)相关机构的称谓。

5、事业机构领导职务名称参照市直单位的称谓。

二、科级非领导职务名称

科级非领导职务名称一般称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职务系列及其职务名称从其规定。

三、科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核定标准及原则【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一)县(市、区)直属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县(市、区)直属机构科级领导职数一般核定1正2副,职能比较单一或编制较少的核定1正1副;任务较重、编制较多的或加挂牌子的单位核定1正3副;成立了党组或党委的机构按规定核定1名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原则上不新配总工程师等“三总师”职数;设立党组的单位其党组成员总数不超过5名。

(二)市直处级以上单位的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的核定。3人以下(含3人)科室配1正1副,也可以只设1名正职;4至7人(含7人)科室配1正2副;7人以上或加挂了牌子的科室可多配1名副职。

(三)政法机关基层队、所和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支持类以外的科级独立事业机构,其科级领导职数可按规定进行行政职务和政治职务分设,但总数不超过5名。

(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级等同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只配1名;一般不设专职的纪检组(纪委)副组长(副书记),单独设置了监察室主任的,纪检组(纪委)副组长(副书记)由监察室主任兼任。

(五)副处级以上机构中,按章程设置的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负责人职务等同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原则上由同职级的领导职务人员兼任;确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职的,应根据本系统工会会员数、共青团团员数、妇女人数和有关章程规定配备,职数在机关“三定”核定的总职数内调配。

市直行业工会(产业工会)、联合工会的副职等同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限配1名,职数在机关“三定”核定的总职数内调配。县(市、区)参照执行。

(六)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加挂牌子)的科级机构,机构不能分设,职数只能配1名正职。

(七)科级非领导职数按科级领导职数的50%比例配备。

(八)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兼任主任科员的,其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同时纳入所在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和科级非领导职数统计。

四、管理和监督

(一)组织部门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管理。

(二)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单位的机构级别、职能职责、编制数量及内设机构数量核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三)组织部门根据机构设置和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负责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机关、法院机关、**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设置和科级非领导职数的核定,并对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实行审批及任免备案(见附表)。

(四)人事部门根据机构设置和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负责政府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设置和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并对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实行审批及任免备案(见附表)。

(五)确定领导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核定的领导职数范围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程序和规范的职务名称进行。

(六)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科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名称和职数的监督管理,对违规配备干部的将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附则

(一)以上规定,国家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二)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五篇

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江府办[2008]79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七日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江门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07]191号)和省编办《关于设立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批复》(粤机编办[2007]312号)精神,成立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处级,归江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

 一、调整职能

 整合市及蓬江、江海和新会区城市管理领域的城市规划、建设、燃气、市政园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房产管理、城市绿化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统一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

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后,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有关部门原承担的上述行政执法职能统一划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不得再行使上述职能,否则,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可就属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意见,为执法提供依据。

 二、主要职责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主要负责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和指挥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及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各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执法职能如下:

 (一)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 (三)行使城市建设及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 (四)行使市政园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 (五)行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危险房屋管理、拆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3个职能科(室):

 (一)办公室

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草拟综合性文件,组织大型会议;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信息、文印、财务、接待、车辆、设备和机关后勤管理;负责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布置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监察、宣传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纠风督察工作;负责受理对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投诉,受理对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二)综合科(加挂直属大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重大案件、突发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需由市局直接处理的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城市管理活动的抗法、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目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 (三)法制科

 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草拟行政执法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负责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违法案件的处罚审查工作;承办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的审理;协助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执法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暂扣物品的监督管理。

四、派出机构

 设立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蓬江分局、江海分局、新会分局,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分别与各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各分局日常业务开展、经费(含各分局局长经费)、人员管理由各区负责,执法职权界定、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着装、执法队伍相关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局负责。

 各分局机关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组织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及对所属执法队伍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参与市局组织的跨区行政执法工作;对所属执法队伍及协管人员进行管理;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各分局内设综合股和若干个执法中队(股级),执法中队负责本辖区的具体执法工作。各分局执法中队的设置、名称、管辖范围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在核定的执法专项编制总额内,由各区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市编办备案。

 五、人员编制

 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执法专项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8名。

 蓬江分局执法专项编制6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 江海分局执法专项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 新会分局执法专项编制5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暂由市市政局局长兼任。各分局局长实行市、区双重领导,分局局长人选由所在区提出,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任免,分局局长兼任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 六、其他事项

 (一)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后,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有关部门原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在编公务员统一划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其分局,这些执法人员原使用的行政编制及事业编制分别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收回。

(二)不再保留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新会区城市综合管理督察大队,原核定的事业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收回。其他相关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按照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要求进行清理。有关执法队伍的清理及其在编执法人员的安置分流问题,按照《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府办[2008]16号)精神办理。

2015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六篇

第1篇: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市纪委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在省纪委领导和省纪委党风室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合肥大发展、大建设,全室同志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的工作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一、结合实际,创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创新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纪委、省纪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20xx年,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郑州座谈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根据委局领导要求,我们始终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重中之重。

1、大力推进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全市村(居)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省纪委交给我市的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出色完成此项任务,20xx年我们在省纪委指导下,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着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去年4月30日,在长丰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推广长丰县村(居)廉勤委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推行村(居)廉勤委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省纪委分管领导到会讲话,市纪委分管领导布置了工作任务,部分县、乡、村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二是深入调研,指导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多次深入长丰县和其他县区试点村(居),调研廉勤委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肯定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为委局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开展检查,组织互学。为推进工作,我们对各县区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提出完成任务的质量、时间等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互学活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对全市廉勤委工作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去年11月中旬,我们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带领下,赴山东学习考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前精心谋划,根据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党风室推荐,选择考察点,学到了非常丰富、有用的经验,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10月下旬,根据委局领导安排和中纪委党风室要求,我们还带领县区党风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赴福建学习考察。两次学习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充实了方法措施。五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廉勤委工作在我市起步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一方面对工作经验认真总结,中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20xx年第31期刊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中国纪检监察报》20xx年12月23日第二版刊发了长丰县工作经验;12月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长丰县作了廉勤委经验交流发言。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从完善制度层面向委局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谋划2015年工作,为春节后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做充分准备。

2、开展乡村财务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为巩固乡村财务清理成果,切实解决乡村财务管理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年中,对乡村财务清理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一是下发文件,要求县区普遍开展自查。6月中旬,我们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各县区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分阶段对乡村财务开展认真清理。二是分片包干,分组开展专项督查。在县区自查基础上,我们组织四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农委、财政、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四家单位抽人,党风室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分片开展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村的办法,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督查情况向县区纪委作认真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县区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区普遍建立了“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财县管”、“零户统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长丰、瑶海、包河三县区对所有村(居)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蜀山区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级预警制度得到了省纪委领导充分肯定,瑶海区《村级财务通用票据管理办法》严格了管理、堵塞了漏洞;肥西县乡财管理改革方案和网上报账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乡财管理。四是总结分析,提出工作意见。专项检查结束后,党风室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如加强对经济发达的近郊村或村改居资产、资源监管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二)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20xx年7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并对67户重点国企的资产进行监管,对领导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国企管理体制的改变,我们及时调整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着力于指导、帮助国资委纪委抓好企廉工作,着重在理顺关系,摸清情况,健全制度,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去年我们着重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20xx年年初,我们与国资委、市总工会配合,组成调研组,深入25家国有企业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企廉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12家合资和独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国企基本情况和企廉工作总体情况,既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也找准问题,对企廉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调整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市国资委成立后,我们积极协调,很快调整企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国资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国资委纪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监管的制度体系。

3、抓好制度落实,解决重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与国资委纪委密切配合,将抓制度落实与解决重点问题密切结合,着重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落实,提高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抓国企领导人员年薪制度和不准兼职取酬制度落实,一定程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领导人员自定薪酬和兼职兼薪问题;抓“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落实,一定程度改变了少数国企领导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

4、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年初和年底,我们对企廉工作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了检查,被检查企业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企廉文化建设取得较为明显效果;在企业改革改制中,通过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

一年来,通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企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协调有关方面加以切实解决。

(三)完善机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全面推开,并逐步向地方党委、机关、学校、企业等党组织延伸。工作中我们通过坚持真实性、实效性、规范性、简便性原则来提高党务公开实效,做到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形式来保证党务公开质量,通过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信息处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来完善党务公开体系。通过努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进一步凝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为使该项工作继续向更深层次推进,今后还需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二是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三是要勇于创新、注重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协调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1、扎实工作,“小灵通”清理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纪委《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使用问题的专项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并先后两次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召开市直有关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清理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小灵通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该项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们严格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与电信部门一起对被清理单位“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情况进行现场逐一检索,确保后期的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并要求县区纪委党风室也遵循这一做法。对县区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始终积极主动出面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对不愿清理、清理不及时以及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始终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讲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清理的过程中多次督促,要求他们配合清理工作。对极个别单位在专项清理工作中草率应付,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我们确认事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有力保障清理小灵通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共清理出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814部,其中停机销号230部,拆机190户,过户给个人394部,累计每年可节省公费开支约488400元。在17个省辖市中,我市清理完成最早,成效最为明显,受到省纪委党风室的充分肯定。

2、规范管理,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相关规定得到认真落实。我们接省纪委要求对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进行自查的通知后,与市外办积极配合,一年来,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外事工作管理的意见》、《关于我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程序的通知》,对因公出国(境)的办理步骤、材料要求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转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xx]230号),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行为。全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后,我市根据会议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印发了《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合肥市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报市纪委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堵塞了漏洞,完善了机制。截止目前,我市尚没有发现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规行为。

3、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省纪委《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结合实际,落实省《实施细则》作了重要批示,我们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领导批示,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市小汽车编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二是结合实际,出台我市《实施细则》。为使我市出台的《实施细则》符合实际,便于执行,我们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小汽车编制办,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现状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讨如何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办法。通过充分调研、协商,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按省里的要求作出严格规定的基础上,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购置审批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根本解决公车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我市目前正积极探索公车改革的路子。

4、强化监督,干部提任听取纪委意见及评优评先纪委审核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干部提任事前征求纪委意见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的措施之一。20xx年8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配套下发了《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施细则》。一年多以来,我们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要求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认真承办该项工作。计征求意见574人次,其中书面征求意见477人次,口头征求意见52人次,有1人因党风廉政方面情况未获提任。同时,与组织部门相互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没有发生泄秘事件,没有造成干部任用工作重大失误。同时,我们认真执行市管单位和市管干部评优评先由纪委事先审核的制度,一年中共对30家市管单位、27名市管干部出具了党风廉政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的公函。

5、认真办信,规范市管干部从政行为。20xx年,我们认真办理委局领导和省纪委交办的人民来信8件,这些信件反映的主要是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也有违法用地等问题,在查实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反映、查实的问题,我们采取与被举报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自查自纠;责令退出违规所得,作出书面检查;移交有关室追究纪律责任等形式进行了处理。通过办信,增强了市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分工任务。年初,根据上级要求,我室代市委起草了我市20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省纪委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合纪办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合肥市20xx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草拟了我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经市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以合办〔20xx〕21号文件下发。文件将全市45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并具体明确了市主管和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为做好20xx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室在总结以往做法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对20xx7年度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2015年1月,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份,我们结合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36名同志组成12个考核组,对全市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中的103个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评。根据市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市103个领导班子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有568名市管领导干部向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述职述廉,4371名干部职工对上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从民主测评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同时,2015年4月,省委考核组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为迎接此次考核我室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草拟汇报材料,筹备述职述廉大会,问卷调查测评会,整理备查资料等。从整体上看,由于工作比较扎实,准备比较充分,省委考核组对我市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认真做好纪念责任制颁布实施10周年的重点工作。20xx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为认真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去年我们着重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以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文,要求市管单位对责任制颁布实施10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开展自查。同时,我们组成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我市10年来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与2015年全市责任制工作总结一并撰写后,以市委名义专题向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报告。三是进一步完善对2015年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在广泛学习外地经验,听取市四大班子和市纪委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对2015年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并将在自查自评、述职述廉基础上,确定部分市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办法进行重点考核。

第2篇:

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的要求,按照“落实责任制抓龙头,重在教育抓引导,健全制度抓规范,强化监督抓经常”的基本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们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的抓手工作,围绕建立教育、网络、制度、考核、追究五位一体的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是狠抓“一把手”这个龙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到位。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分工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明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岗位责任,并组织召开市直部门任务分领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制延伸到基层所站和村街,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到位。贯彻落实过程中,我们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各牵头单位将督查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为全年党风廉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到位。我们始终将责任追究作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有效抓手,坚持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违纪行为。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市责任追究案件35件,41名干部被追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局面的形成。

二、以树立良好党风政风为根本,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力度

一是突出做好特殊时期的保廉工作。为有效防止节日期间发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不廉洁行为,凡重大节假日前夕,我们都坚持结合中、省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提前制定出台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发全市,在节假日之前为全市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特别是,将节假日期间封存公车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XX年,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都严格执行了“重大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存”制度,廉政规定切实落实到了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生活中,领导干部清廉之风带动了全社会树新风。

二是始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好的作风。党的作风建设关乎党的事业全局。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重点环节,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等多种渠道引导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实践“xxxx”,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意见,我们组织人员成立了专题小组,拟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借以全面指导和推进我市党的作风建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是重点抓好专项任务,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省纪委、省直工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冀公交[XX]124号)的要求,我们协调市直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就“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非公务车辆使用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以公安、政法机关名义购车核发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超范围发放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借用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等四大类重点对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有效加强了“冀o”专段民用号牌的管理。

三、开展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我们以大城县为试点,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规范工作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党务公开工作六项制度》等规定,对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坚持的原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党务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制度》、《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确保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纪委游江同志对我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纪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中央书记处书记、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对我市的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四、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以及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开展调研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年初,在曹白平书记和李彦平常委的带领下,我们组成两个调研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实地参观考察试点乡(镇)、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县、乡两级有关同志进行座谈,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商榷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0月份,我们再一次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主题,在固安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市10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代表参加会议,交流经验,全面总结了我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

二是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全面指导和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保证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纪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全市,从八个方面系统明确地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拓展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职能,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在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我们以大城、固安两县为试点,进一步拓展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职能,将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向加强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延伸,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建立起完备的“三资”管理台帐,实行电算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要建立公开出让制度,要引入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处置办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价值评估、招投标、拍卖,相关文书、合同严格按照规范制式签订,经公证后向村民公开。要加强群众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村民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审查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的财务处置程序,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和规范化管理。此项工作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的高度肯定。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第3篇:

一、 巩固和完善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到位,根据中央、市委的部署和海淀区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3 月 2 日 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年初制定了《 2015 年海淀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下发全区,将 36 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主要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分工落实到 15 位主管区领导、 27 个牵头单位、 35 个责任单位,每项任务都明确一至两名区级领导分管。区常委会将《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主要任务分工》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各牵头单位将督查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为全年党风廉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上半年,全区各单位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五条规定”情况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区委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排, 73 个单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些单位结合活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查找不足和思想差距,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召开区委和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各部门对区级四套领导班子的意见。会同区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 2015 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处以上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各单位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1 个单位按要求,对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进行了上报。会同区委组织部,全区转发了市纪委《关于查处党员和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等文件。参与查处中关村医院春节前吃喝现象的信访件。

三、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海淀区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七项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区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根据区委制定的党内监督“七项制度”中《关于巡视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巡视工作。一是区委成立了巡视工作联席会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巡视工作联席会工作规则》、《 2015 年巡视工作计划》,这些规定明确提出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巡视内容、巡视方法和被巡视单位。今年计划完成对中关村街道、上庄镇、双榆树街道和甘家口街道等 9 个单位的巡视,二是正式成立巡视组。 3 月 29 日 区委召开了巡视工作启动仪式,巡视组成员均来自六个单位,组长由正处级领导担任。三是对巡视组加强了培训。区委巡视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对巡视组进行了一周的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四是对四个巡视单位进行了巡视。两个巡视组根据区委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他们采取座谈、明查暗访问、查阅有关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上半年完成了对以上 4 个单位的巡视,为区委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五是我区巡视工作得到区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区委书记谭维克同志多次对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指示。区委常委会在分工时把巡视工作列为今年区委的重点工作。市纪委分管巡视工作的常务副书记冯书亮同志、常委周玉珍同志都对我区的巡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多次到我区调研和指导这项工作。 5 月初,市纪委全文转发了我区《关于巡 视工作规定》和《巡视工作联席会工作规则》,这两个文件对规范指导巡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一些兄弟区县纷纷来海淀学习、交流 。

认真落实《关于谈话和诫勉的规定》。根据群众举报,我们按程序对农口一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办理了两份人大代表提案,就干部监督管理、源头治理****、预防职务犯罪等问题,向人大代表征求了意见。

四、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积极推行党务公开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今年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准备阶段( 1-2 月),开展了调查研究,年初制定了《中共海淀区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国际联网和区政府 OA 网上创建海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是项重要的创新工作,需要认真探索。其主要内容范围和方式包括:党组织工作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用适当方式公开。重点是:党代会、党委会、党委常委会、纪委做出的涉及全局性的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重要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党建工作部署、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发展党员、党内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纪委和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违纪党员做出的处理意见;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设置、职能;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公开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试点单位利用各种会议、文件、告示、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做好党务公开,并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通过党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试点阶段( 3-6 月),在区委和东升乡、海淀乡、学院路街道、甘家口街道、卫生局和教委六个基层单位中进行试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试点单位的座谈讨论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六个试点单位均制定了落实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三是推行阶段( 7-12 月),下半年将总结、交流、推广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市纪委对我区党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做好全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

根据北京市监察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区的清车整改工作方案,集中对全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配备和使用小汽车的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区里下发统计表上报“区清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我区的实际实际情况 ,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关于 2015 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半年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主要有:深入治理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 。

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要结合重大节假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预算、收支的审批和监管,切断公款送礼的资金来源;二是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深入治理领导

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通过军事训练,加强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防观念,进一步融洽军民关系,学习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献身的崇高品德,培养新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勇敢顽强、吃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培养他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为今后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健康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二、军训班级、地点、时间

三、军训内容

内容:国防教育、队列训练、战地救护、擒术格斗、反恐、消防、自救互救、内务管理、射击瞄准训练等

四、组织领导机构和任务分工

成立“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军训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团、临时学生党支部和四个工作组:

军训领导小组:

临时学生党支部和五个工作组具体任务、分工及要求如下:

(一)临时学生党支部:

主要任务:

1、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协助军训团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在新生中宣传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党章学习小组,指导举办党课讲座,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

(二)军训团办公室:

主要任务:

1、负责接待(迎送)官兵,及时了解官兵对军训工作、生活的意见,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确保军训工作顺利完成。

2、负责草拟新生军训方案。

3、组织汇操评比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

4、落实学生的军训鉴定工作,组织评选军训积极分子(系党总支负责人组织班主任落实)。

5、准备并发放“军训鉴定表”和“军训考勤表”。

6、负责落实哨子、证书、奖状(中、大号)、锦旗等物品及荣誉证书、奖状内容书写。

7、负责协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阅兵汇操。

(二)宣传组:

主要任务:

1、 制作军训、入学教育标语,并协助悬挂,营造气氛,9月9日到位。(军训标语:1、明德尚行,矢志报国,磨砺青春,升华自我;军纪如铁,意志如钢,勇挑重担,力创一流。2、迷彩军训,青春无悔 ;不经风雨 ,怎见彩虹。)

2、做好军训期间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

3、出版军训简报。

4、抄写、张贴军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5、落实两校区动员大会、入学教育、阅兵式的音响、多媒体室使用和录像拍摄工作,做好每天早操、上、下午军训的广播工作。

6、做好军训阅兵式各连阅兵词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

主要任务:

1、 搞好教官的用餐,并做好凉茶或糖水的供应工作。

2、 安排军训期间的凉茶供应(不少于3次)。

3、军训期间饮水机供水,饮水充足供应。

4、落实晚上入学教育主席台的灯光照明。

5、负责军训动员大会暨开学典礼主席台搭建(军训期间全程使用)。

6、负责军训期间帐蓬摆放,校区主席台侧帐蓬四个,帐蓬下摆台5张,椅12张,简易木板床5张,篮球场帐蓬二个;

7、拉练后,提供参加拉练教师午餐,系做好人数统计报军训团办公室。

(四)车辆安排组

主要任务:安排学院车辆(含农民车)参与军训工作。

(五)医务组:

主要任务:

1、负责制定军训医疗救护工作方案及紧急救护方案。

2、负责制定新生体检方案及安排军训期间进行体检。

3、保证救护设施、各类急救药品及教官润喉保健药品的供应。

4、负责教官、学生身体不适的护理治疗工作。

六、军训编队:

以连排建制,80人/排,各连编排由连长、指导员确定,9月8日下午报军训团协调和备案;连长、排长由教官担任;连指导员由系党总支负责人担任,副指导员由系辅导员担任;副排长由班主任担任;本排各班学生干部担任排长助理或班长,协助排长、副排长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见军训编队安排一览表。

七、军训纪律与要求:

1、加强组织纪律性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军训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

2、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按质按量完成训练任务。

3、操练时,要听从教员的命令,严格遵守纪律。

4、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请假,需报班主任、系总支书批准,报军训团办公室备案(军训团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如有不适宜军训的疾病(尤其心脏病)应主动报告班主任,以确保军训安全。

5、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提出警告,三次作旷课处理。

6、凡是集体活动都要整队前往集合地点,服装要穿着整齐。每次训练集队,各排要有自己的口号或军歌(11日开始检查,作为先进排推选条件之一)。

7、宿舍内务、卫生必须按照军训要求做到干净、整齐,军训团办公室每天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分。

8、每位学生都要认真写一份军训体会(1000字),每个排从中选出三篇优秀的军训体会交到连队,连队汇总后交到军训团办公室;个人还要填写“军训鉴定”,以便存入档案。

9、班主任每日无课时要到军训现场,配合官兵做好军训工作,每天将本班军训情况等如实记录在“军训考勤表”上。班主任考勤由各系负责,军训结束后将考勤表汇总学生工作处。

10、各连、排要告知学生军训前要在宿舍自备饮用水,学院不另行提供饮水,中途可回宿舍区饮用水间装水。

八、评比项目:

(一)、汇操评比:每连按20%的比例自行组织评选军训汇操先进排,由军训团颁发奖状,具体时间见安排表。

规则:(1)、队伍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服装统一;

(2)、队列、步伐整齐,动作规范,平时集队口号洪亮,体现专业特色,唱军歌;

(3)指挥口令准确,声音响亮;

(4)、队伍进退场动作迅速,不拖拉。

(二)、内务评比:(具体时间见安排表)

要求:(1)、按时起床后,必须收叠蚊帐被铺,收叠衣服;

(2)、统一放置室内各种生活日常用具,桌面的物品和凳子要摆放整齐;

(3)、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4)、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评比:内务以连排为单位,每连按宿舍得分的平均分评选前五名,颁发奖状。

(三)、评选优秀连长排长:由军训团按一定的比例评选优秀连长和优秀排长,颁发证书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作息时间安排

起床洗涮:6:15 早 操: 6:30——7:10

内务和早餐: 7:10—— 7:50 上午训练: 8:00——11:30

午餐和午休:11:30——14:15 下午训练:14:30——17:00

晚 餐:17:30——18:30 晚 自 修:19:30——21:30

寝:23:00

第2篇: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按照《高中学生军事训练规定》,以国防知识、校史校情、行为规范、队形队列为内容,把学校教育与“军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采取课内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学生素质,为把学生培养成合格中学生、合格公民及优秀公民奠定基础。

二、军训目的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军队、爱军人的道德情操。增强国防意识,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纪律观念,培养自理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意志品格,为高中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使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新课程必修课程。

三、军训对象

20XX级高一新生

四、军训地点及时间

体育馆 8月30日—9月 5日(共7天)

五、学校军训领导小组

组 长: 程文辉

副组长:熊华云 嵇培勇 杨伟桥 王 锐

成 员:董才荣 杜元华 陈新华 范颖波 熊耀辉 左德安

冯祖权 徐勤体 华连和付怀明 夏 灿 陈国华 杨志鹏

军训办公室:

主 任:徐勤体

副主任:付怀明 夏 灿 杨志鹏

工作人员:全体教官 全体班主任 政教办全体人员 校医

六、军训教学计划(见附件1)

七、军训纪律

1、每位新生必须参加军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2、尊重教官,服从管理和指挥;

3、 必须严格遵守军训作息制度,因故请假必须事先逐级书面报告到军训办公室。

4、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和谐相处,文明有序。

5、凡在军训期间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将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八、军训学生注意事项

1、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去迎接、接受军训。

2、军训过程中,如觉身体不适或状态不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官提出,保证必要休息。

3、学生自己备足饮用水,瓶子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淡盐水为佳,不要拼命喝白开水,当心水质性中毒。

4、注意合理饮食 。军训体力消耗极大,早上一定要吃饱早餐,午、晚餐要适当补充营养。

5、着装要求:着运动装或宽松的服装、穿运动鞋或旅游鞋,不得穿牛仔裤、裙子、高跟鞋。

6、保持军训场地的卫生整洁,不得乱扔乱丢。

第3篇: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一、军训目的:

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要求,军训是国家人才培养,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途径,是新生入学系列教育之一,通过军训加强入学新生的纪律教育、集体主义观念教育和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精神的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意识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学风。

二、军训时间:8月22日—8月31日

三、参训人数:2600人

四、军训地点:田径场、篮球场、北广场、南广场

五、分组:22个军训方阵

六、军训对象:20XX级新生

七、军训领导小组:

组 长:高校长

副组长:王 孟

成 员:王伟杰 董江魁 李永杰 陈智晓 李志强

(一)军训组

第一组:负责人:王伟杰(总负责) 杨 光 豆永昭 马利华 王峰均

参训对象:1、7、8、9方阵

第二组:负责人:董江魁(总负责) 杨一凡 赵 宁 王少杰 聂会涛

参训对象:2、10、11、12、13方阵

第三组:负责人:李永杰(总负责) 段超超 吴一飞 耿文波 张宏国

参训对象:3、14、15、16、17方阵

第四组:负责人:李志强(总负责) 吕学周 李会营 史鹏飞 邓开放

参训对象:4、5、18、19、方阵

第五组:负责人:陈智晓(总负责) 徐箫菡 吕神杰 刘 涛 焦跃进

参训对象:6、20、21、22

(二)思想教育组

负责人:马效俊 石金艳 成员:新生班班主任

任 务:1、做好新生思想工作;2、安排好晚自习纪律教育内容;

(三)军训宣传组

负责人:李艳红 成员:团委

任 务:报道宣传本次军训的有关信息

(四)后勤组

负责人:唐保安 成员:杜志昊

任 务:教官护嗓用药及教官的用餐、用水,学生的用水

(五)医务组

负责人:唐保安 成员:杜志昊

任 务:学生临时用药,紧急救护

(六)网络信息组

负责人:李知 成员:记者协会

任 务:对有效信息资源进行网络宣传

(七)紧急车辆保障组

负责人:李志强 任务:用于保障学生装紧急救护。

(八)艺术组

负责人:史鹏飞 雷蕾 成员:武静党海姣 朱蕾等音乐老师

任 务:组织军训联欢晚会

(九)安全保障组

负责人:董江魁 成员:校卫队

任 务:确保校园安全,加强夜间巡逻

(十)表彰与奖励组

负责人:胡雅文 成员:校礼仪队

任 务:所需奖品的筹备

八、军训作息时间表(表略)

九、训练安排

项目:队列训练、紧急集合、军训板报、军营歌曲、内务训练 、军事游戏、联欢晚会 、汇操表演等。

重点:生活习惯、个人养成、作风纪律、言行举止。

军训时间安排表(表略)

十、军训会操

1、地点:田径场

2、时间:8月31日下午15:00—17:30

3、汇操工作负责人:军训小组工作人员、军训教官、校办

4、领导讲话(高校长)

5、评委:校领导、各系负责人、各室主任

6、汇操主持

7、颁奖嘉宾

十一、考核评比及成绩认定

1、军训标兵:每班5名,颁发荣誉证书

2、军歌比赛:奖励前10名,颁发奖状

3、对列会操:尖刀方阵10个,优秀方阵5个,颁发奖状

4、学生军训统一纳入学生百分制量化考核,占10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10天,凡参加军训合格者每人得10分,不参加不得分。学生军训技能训练成绩载入学生就业记录档案。

考核评比:

1(一)考核内容:内务卫生守纪评比和队列汇操评比。

2(二)考核方法与结果:

3、个人考核:学生军训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军训成绩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军训即将结束时,每班评选出军训标兵和优秀学员若干名,军训标兵由学校表彰,军训优秀学员由班级表彰。

4、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第一、出勤情况占30分。每缺勤上午、下午或晚上一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请假一天扣1分;第二、学习与训练态度及表现占25分。态度认真,表现突出的得21—25分,态度较认真,表现较突出的,得15—20分;态度不认真,不服从教育与管理的,得14分以下;第三、内务卫生守纪占20分。内务不整每次每件扣1分,乱丢杂物每次扣1分,乱挂衣物每次扣1分,迟出或迟归宿舍每次扣2分,不按时午睡或晚睡的,每次扣1分;第四、个人军训日记(至少3篇)、军训小结报告占15分。每缺一篇军训日记扣2分,缺军训小结报告扣5分;第五,各种教育占10分。缺教育笔记扣5分。

5、考核方法:综合每位同学在十天军训时间的思想、训练、学习、生活、内务、卫生、守纪等多方面的表现情况,由教官、班主任、宿舍生活老师和临时班干部负责记录考核。

6、集体考核:设队列汇操和内务卫生守纪两项集体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队列汇操评比由教官和学校领导、担任评委,内务卫生守纪评比由教官、宿舍生活老师等有关人员负责每天考核,对获奖的班级,学校在结训式上进行表彰奖励。

7、考核结果纳入新学期先进班级和先进班主任的评比范围。

十二、军训纪律

8、每位新生必须参加军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特殊情况须家长申请,军训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批。

9、尊重教官,服从管理和指挥。

10、每位新生必须严格遵守军训作息制度,因故请假必须事先逐级书面报告到军训办公室。

11、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保持高昂的士气,旺盛的斗志。

12、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对体弱的同学更要关爱,共同提高,做到训练生活文明有序。

13、凡在军训期间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将严肃处理。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并记入就业档案。

14、各班要建立军训保障小组和服务小组,确保本班学生安全。

15、军训时,统一着校服,运动鞋。

十三、军训学生注意事项

1、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接受军训。心理疲惫是导致身体疲劳的根本原因。

2、军训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或状态不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官提出,保证必要休息。

3、学生自己备足饮用水,以淡盐水为佳,不要拼命喝白开水或凉水,当心水质性中毒。

4、注意饮食和作息,军训体耗极大,早上一定要吃饱,早餐、中餐、晚餐要适当补充营养。

十四、几点要求

(一)对班主任的要求:

1、军训是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强化学生组织纪律性,加强学生爱国爱校爱班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的重要手段,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加强责任心,以身作则,坚守岗位,积极配合教官组织学生出色完成各项军训活动和任务。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作息习惯、学习习惯、形成坚强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2、8月21日晚上,各班主任精心组织开好本班军训动员会。会上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严格军训纪律和安全要求,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财务安全,宿舍安全和人身安全,使学生从动员之时起就立即进入军训状态。

3、按军容检查要求做好本班学生军容检查整改工作。

4、注意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动态,教育学生做文明学生。碰到老师、教官、宿舍生活老师主动问好,养成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主动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有计划按主题认真组织好每天晚上的新生教育活动,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班级量化考核细则》《学生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6、做好本班学生军训日记(随感),班级日记的检查,批改和收集,并每日推荐一篇优秀日记给信息网络中心。

7、提供军训阅兵式的本班解说词。(150个字以内)

8、军训结束后认真开好本班军训总结主题会,每班出版军训专题墙报。

9、做好本班学生军训成绩的评定,先进评选等工作。于8月29日前上报学生处。

10、精心组织策划好本班学生的集体活动,确保学生安全。要求班主任全部住校。

(二)对学生的要求:

1、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军纪校纪,按时起床,按时归队,按时作息。

2、军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需报告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教官和班主任审批;1天以内的,由各小组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的,由学生处审批。超过3天的,由军训领导小组审批。

3、要讲文明,讲礼貌,碰到老师、教官、宿管生活老师主动问好,热情帮助和有困难的学生。

4、严禁家长进入宿舍区探视,严禁学生带各种食物(含饭菜、汤、饼干、面包、方便面等食品)进入宿舍食用。

5、严禁学生带通讯工具,随身听等设备参加训练和学习。

6、每日写好军训日记,每人至少提交3篇给班主任审阅。

7、按以下要求做好能军容自查、整改。

①头发:不得染发、烫发,男生不得留长发、胡须。发长以不盖住耳朵,不到衣领为准,女生长发须挽起。

②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保持指甲整洁。

③穿着:不得戴头饰、首饰、项链等,不得穿拖鞋、凉鞋、皮鞋等进入军训场地,不得穿奇装异服。穿着力求整洁,朴素大方。

8、认真撰写个人军训小结。

第4篇: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经校党政联席会决定,于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5日对2015届高一新生进行为期5天的军训,现将军训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学生军训工作,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和强化学生组织纪律性为目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官兵关系。通过军训,使学生感受军营生活,感悟军人作风,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的顽强作风,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协作精神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为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分工

(1)教官组:熊爱民负责,联系教官、安排教官的饮食等。

(2)后勤组:关裕民负责,安排好每天三餐、学生饮水等。

(3)年级组:杨志辉负责,检查班主任到位情况、及学生军训情况。

(4)医务组:两位校医要勤巡查,负责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不适之症。

(5)摄影组:负责安装广播,记录军训实况。

(6)学工处:协调各组工作。

三、时间安排(表略)

说明:1、军训时间是大段时间,各位教官可根据实际情况中途可分几次休息。

2、年级组做好班主任的考勤,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学生情况。

3、军训期间每天的午间静校和晚自习由年级组安排检查。

4、班主任一定要强调学生严禁下河游泳。

四、具体要求

1、对学生要求:

学生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尊重教官,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军训有关制度和纪律,做到军容严整,姿态端正,不穿凉鞋、拖鞋。男生不留长发、胡须,不烫发、染发;女生不准涂口红,戴耳环、项链和染指甲,不准穿高跟鞋等。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确属实际需要,请假半天者由教官和班主任共同批准;请假1-2天者,由学校分管校长批准。在军训中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教官或班主任报告,及时休息或到医务室诊治。

2、对班主任要求:

班主任要全程在场督训,要对不能及时到位的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同时注意观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各班主任要配合教官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军训纪律,管理到位。要特别注意防止诸如摔伤、运动伤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预防中暑、便秘、腹泻、感冒、传染病等各疾病的发生。

3、对其他人员要求:

加强配合协调,确保军训保障到位。学校要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学校要根据实际,扎实做好军训工作的宣传教育、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时间、场地、器材、医疗、饮用水保障到位。

五、各班场地安排(表略)

第5篇:2015年新生军训方案

军训,就是指开展军事训练,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军队优良传统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队列:

1、队列纪律

⑴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⑵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⑶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⑷保持队列整齐,出、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2、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

3、队列队形

⑴基本队形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

⑵列队的间距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4、队列动作

⑴立正: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和军旗、奏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自行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⑵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⑶停止间转法

①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②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⑷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

①齐步

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着夏季作训服时,与第四衣扣同高;着冬季作训服时,与第五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与腰带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②正步: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它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处(着夏季作训服时,约与第三衣扣同高;着冬季作训服时,约与第四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手腕上沿距领口角约15厘米),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③跑步: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④便步: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它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动,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⑤踏步: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⑥移步(5步以内):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a.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b.向前或后退

口令:前向×步———走。

后退×步———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⑸立定

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和正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⑹步法变换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命令,即换跑步行进。

齐步换踏步,听到口令,即换踏步。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跑步换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踏步。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

⑺行进间转法

①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走。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半面向右(左)转走,按照向右(左)转走的要领转45度。

②齐步、跑步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走。

要领: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转动时,保持行进时的节奏,两臂自然摆动,不得外张;两腿自然挺直,上体保持正直。

⑻坐下、蹲下、起立

①坐下

口令: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坐凳子时,听到口令,左脚向左分开约一脚之长),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②蹲下

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前脚掌着地,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腿分开约60度,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下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③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势。

⑼排集合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班横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横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成班纵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纵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右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⑽解散

口令: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11)整齐、报数

①整齐:整齐,是使列队人员按照规定的间隔、距离,保持行、列齐整的一种队列动作。整齐分为向右(左)看齐和向中看齐。

口令:向右(左)看———齐。向前———看。

要领:基准兵不动,其他士兵向右(左)转头,眼睛看右(左)邻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为度。后列人员,先向前对正,后向右(左)看齐。听到“向前———看”的口令,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口令:以×××为准,向中看———齐。向前———看。

要领:当指挥员指定“以×××为准(或者以第×名为准)”时,基准兵答“到”,同时左手握拳高举,大臂前伸与肩略平,小臂垂直举起,拳心向右。听到“向中看———齐”的口令后,其他士兵按照向左(右)看齐的要领实施。听到“向前———看”的口令后,基准兵迅速将手放下,其他士兵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一路纵队看齐时,可以下达“向前———对正”的口令。

②报数

口令:报数。

要领:横队从右至左(纵队由前向后)依次以短促洪亮的声音转头(纵队向左转头)报数,最后一名不转头。数列横队时,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者“缺×名”。连集合时,由指挥员下达“各排报数”的口令,各排长在队列内向指挥员报告人数,如“第×排到齐”或“第×排实到××名”。

必要时,连也可以统一报数。

要领:连实施统一报数时,各排不留间隔,要补齐,成临时编组的横队队形(见第44图)。报数前,连指挥员先发出“看齐时,以一排长为准,全连补齐”的预告,尔后下达“向右看———齐”口令,待全连看齐后,再下达“向前———看”和“报数”的口令,报数从一排长开始,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者“缺×名”。

(12)出列、入列

单个军人和分队出、入列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1步用正步),或者按照指挥员指定的步法执行;然后,进到指挥员右前侧适当位置或者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

①单个军人出列、入列

a.出列

口令:×××(或者第×名),出列。

要领:出列军人听到呼点自己姓名或者序号后应当答“到”,听到“出列”的口令后,应当答“是”。

1)位于第一列(左路)的军人,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取捷径出列。

2)位于中列(路)的军人,向后(左)转,待后列(左路)同序号的军人向右后退1步(左后退1步)让出缺口后,按照本条的上述规定从队尾(纵队时从左侧)出列;位于“缺口”位置的军人,待出列军人出列后,即复原位。

3)位于最后一列(右路)的军人出列,先退1步(右跨1步),然后,按照本条有关规定从队尾出列。

b.入列

口令: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口令后,应当答“是”,然后,按照出列的相反程序入列。

②班、排出列、入列

a.出列

口令:第×班(排),出列。

要领:听到“第×班(排)”的口令后,由出列班(排)的指挥员答“到”,听到“出列”的口令后,由出列班(排)的指挥员答 “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按照本条的有关规定,以纵队形式从队尾(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出列。

b.入列

口令: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的口令后,由入列班(排)指挥员答“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以纵队形式从队尾(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入列。

(13))敬礼

①举手礼

口令:敬礼。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②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③礼毕

口令:礼毕。

要领:行举手礼者,将手放下;行注目礼者,将头转正。

二、国防知识

国防知识,即国防建设所必须的国防、军事知识。学习现代国防知识,了解我国国防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对于增强广大学生的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投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的国土及国土防卫

我们伟大祖国位于地球的北半球、亚洲的东部、太平洋的西岸,是一个海陆兼备、邻国众多的国家。

1、我国的陆地国土与边防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山河壮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国家。全国陆地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占地球总面积的十五分之一,占亚洲面积的四分之一,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位居世界第三。我国疆土最东端在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主航道汇合处,西端在帕米尔高原上,东西相距约5200公里。南起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北到漠河以北的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处,南北长达5500公里。我国和周边邻国有漫长的边界线,陆地边界线全长2万多公里,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有15个。

2、我国的海洋国土与海防

我国的大陆海岸线绵亘南北,北起辽宁省鸭绿江口,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仓河,长达1.8万多公里,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我国毗邻的海域由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和台湾以东太平洋海域组成,有众多的主权属于中国的岛屿分布在这个区域之中,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岛屿有5000多个。

⑴我国的领海主权。我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和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毗邻区法》对我国领海制度作了以下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彭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对领海的主权包括领海的水域、上空、底床及底土。③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航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和领海上空;一切外国非军用航船,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领海上空。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令,对违法者,中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⑵增强海洋意识,树立海防观念。主要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坚决维护海洋国土和海洋权益。二是捍卫所属岛屿。岛屿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地处海防最前哨,军事价值极其重要。三是珍惜领海资源。海洋是重要的资源基地,涉及国家的渔业和能源利益。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海水养殖产量、大陆架石油储量、天然气储量都十分丰富,这些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四是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海洋是交通运输通道,涉及国家的航海和贸易,解决国内南北运输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五是保卫祖国神圣领海不受侵犯。

3、我国的领空

⑴我国的领空主权。领空是指一国的陆地、领海上空。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制定使用飞机和其他航空器的规定,有权禁止或根据条约原则允许外国航空器在本国飞行,有权防御和采取保卫国家领空的各种措施。我国领空是我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受我国主权管辖,除条约规定者外,外国不得侵犯。我国一向坚决维护国际法公认的规定行使领空主权,反对外国飞机非法越境。

⑵树立新的国防观念。防空是指对来自空中或外层空间的飞行器进行斗争的措施和行动,包括建立各种防空体系,进行反空中侦察、反空袭作战,实施对空隐蔽、伪装、防护和消除空袭后果等。未来空袭作战趋势和反空袭作战面临的威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空袭兵器种类多、性能好、突击手段多样化、综合化。二是航空兵器威力大、精度高,增大了杀伤破坏性。三是红外线、激光夜视设备运用于战场,使空袭兵器具有全天候作战能力,一般不受气象条件限制。四是航空兵器广泛彩用隐身技术,使空中威胁隐蔽性和突然性增强。五是空袭兵器速度快,受空袭威胁的范围扩大。面对新的挑战,我国制定了高科技规划,形成国土防空、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地域防空相结合,“高、中、低”和“远、近”程相结合的全方位、大纵深、多层次的防空火力网,以保卫祖国领空,保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受外来侵略。

⑶加强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又称国民防空、地方防空等,简称人防和民防。它的任务是根据现代战争特点,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敌人的空中袭击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潜力。为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各级都设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人民防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人防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②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③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④组织、训练防空专监队伍;⑤训练人防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人防科学研究。⑥对公民进行防空教育;⑦管理人防经费物资;⑧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空、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我国国防建设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通观全局,审时度势,及时作出了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重大决策,把长期立足于“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指导思想,转变到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轨道上来。

1、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适应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需要

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抵御外来侵略和颠覆,使国家有一个和平安定的外部环境,是国防建设的首要任务。世界战略格局、战争与和平的发展太势,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程度,是确定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最重要依据。依据“战争是可以避免的”指导思想,党中央、中央军委果断作出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顺应了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时代的要求。

2、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是深代改革、扩大开放和加速经济发展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中国要集中精力搞建设,经济建设是我们的大局,一切建设都要服从这个大局。国防建设自然也不例外,这是因为:(1)服从大局是坚持我军宗旨的需要。(2)服从大局是增强国防实力的需要。

3、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是我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国防建设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战争一时打不起来的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立足于和平时期建设现代化国防,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又可以使我们着眼打赢现代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搞好国防现代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现代战争的客观要求与我国国防现代化水平比较低的矛盾,尽快缩短我国武装力量同先进国家的差距,努力把我军建设成为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提高我国国防建设水平。

(三)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

国防领导体制是党和国家领导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的组织体系,包括党和国家最高军事决策和领导机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武装力量指挥机构等。我国现行的国防领导体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履行的,它对国防问题的法规、政策、指示、命令,社会所有组织及全体成员都必须服从,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1、我国国防领导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有权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2、我国国防领导的最高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负责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通常国务院对国防建设事业的领导和管理,是通过国防部实现的。国防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军事部门,负责掌管国防事务。

3、我国国防领导的最高军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在中央军委的组成上,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完全一致,即相同的人员,不同的两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军委从党内来说,是党中央的一个部门,从国家政权角度看,是国家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

4、我国的国防后备力量领导体制

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军事系统的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双重领导制度是加强我国国防后备建设的根本保证。

⑴党和政府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既是民,又是兵,其平时的组织管理、军政训练、战备执勤,战时的动员、参战支前等,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是在坚持党和国家对武装力量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下,通过以下制度实现的:

①设立人民武装部。为了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在县以上政府设立人民武装部(或军事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乡(镇)人民武装部既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又是乡(镇)政府的兵役机构。这样就从体制上保证了地方党委、政府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

②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为了使人民武装担负起维护地方秩序及兵役动员的任务,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建设的领导,并取得各级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对人民武装工作的有力协助,在各级党委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各级地方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对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方针、指示,结合当地情况,拟定实施落实计划,并组织协调和领导各方面,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民兵预备役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各个时期人民武装建设任务的完成。为了加强对国家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设立了“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是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③实行领导干部兼任制度。领导干部兼任制度是指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军事机构领导职务。省军区、军分区和各级人民武装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地方党委的制度。

④建立“议军”制度。“议军”制度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制度,一般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省、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召开一两次,着重研究解决有关军事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⑵军事系统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军事系统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体现在领导体制和实际工作两个方面。为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中央军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了由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基层武装部所构成的垂直领导系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军事领导体制。军事系统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主要履行以下三方面的职能:①履行好同级地方党委军事部的职能;②履行好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③履行好当地方军事指挥机关的职能。

⑶民兵、预备役部队自觉尊重和服从双重领导。双重领导制度是保证党对人民武装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根本措施,它对民兵、预备部队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领导,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使枪杆子切实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各级人民武装部门要自觉接受、坚决服从和维护双重领导制度,既要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又要在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抓好军事工作的落实。

(四)我国的国防武装力量

武装力量是国家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我国的武装力量不仅有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的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而且有武装警察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部队。这些武装力量都属于人民,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御侵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1、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主要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

⑴陆军。陆军是担负陆地作战任务的军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坦克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种和其他专业兵种组成。陆军既能单独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联合作战。具有在各种情况下实施作战的能力,是战争中彻底消灭敌人、决定最后胜利的重要军种。陆军按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主要装备有步兵武器、坦克、装甲车、火炮、导弹、直升飞机和其它专业器材等。陆军具有强大的火力、突击力和高度的机动能力。此外,陆军还有侦察、电子对抗、汽车等专业部(分队)。各自担负的专业任务和装备技术特点,在陆军作战中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⑵海军。海军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洋担负作战任务的军种,包括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各种保障专业部(分队)。平时海军的主要任务:一是保卫国家主权完整和领海权益;二是为国家和平外交政策服务;三是作为海上威慑力量,遏制敌人可能来自海上的侵略;四是应付可能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军事突发事件。战时海军的主要任务;一是消灭敌军战斗舰艇和运输舰船,破坏敌海上交通运输;二是袭击敌海军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标,削弱敌战争潜力;三是协同陆军、空军进行反袭击,保卫沿海重要城市、港口、岛屿、海军基地及其它重要目标;四是进行海上封锁和反封锁;五是协同陆军、空军进行登陆作战和抗击敌军登陆作战;六是保护我海上交通运输、渔业生产、资源开发、科学实验和海洋调查的安全;七是在海上实施进攻和反进攻。

⑶空军。空军是以航空兵为主体,进行空中作战和地对空作战的军种。空军由各种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雷达兵等兵种和专业部(分队)组成,是现代战争的重要力量,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空军的主要任务:一是担任国土防空,消灭来袭的敌机及其他空袭的兵器;二是进行争夺制空权的斗争,掩护陆、海军作战;三是突击敌后方重要目标,削弱敌战争潜力;四是在陆、海军和民兵防空力量的配合下,抗击敌空袭,掩护国家政治经济中心、重要军事设施和交通枢纽等重要目标的安全;五是支援陆、海军和第二炮兵完成作战任务;六是实施空降、空运和航空侦察;七是实施电子对抗;八是支援在敌后作战的部队、游击队和民兵的作战行动。

⑷第二炮兵。第二炮兵是周恩来总理命名的。它是在60年代中期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是我军战略导弹部队,受党中央、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和指挥,是我国核反击的主要力量。它由近程导弹、中程导弹、远程导弹和洲际导弹部队,以及战略指挥、控制、通信、情报系统等部(分队)组成,编成若干个研究所和技术院校。其任务是;发挥核威慑作用,遏制敌人可能对我国发动的核战争,并为我国和平外交政策服务。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武装组织,由内卫、边防、消防部队,以及交通、水电、黄金、森林等警察部队组成。其职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和国家的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武警部队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重要地位,其职能和所担负的任务具有部队建设的军事性和公安业务的地方性。

3、国防后备力量

国防后备力量是国家除国防常备力量以外,可以或可能用于战争的人力、物力的总称。通常国防后备力量是指我国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预备役人员。编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的人员,以及在不建立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的单位中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预备役人员在战时动员令下达兵,要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履行参军参战、保卫祖国和神圣职责。

(五)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

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实现“四化”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指出,新时期的国防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建设适应国际战略环境,适应现代战争要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防。加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内容很多,最重要的就是搞好科技与武器装备现代化、国防武装力量指挥现代化以及现代化国防人才的建设和培养。

1、国防科技与武器装备现代化

国防科技与武器装备现代化,是国防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物质基础,没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就没有现代化的国防。它在国防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科学技术是重要的战斗力,武器装备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②国防科技与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是提高国防实力和国家形象的重要反映;③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对提高综合国力具有强大的服务保证作用。发展国防科技和现代化武器装备。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独立自主、自力更生;②军民结合,平战结合;③缩短战线,突出重点;④、大力协同,联合攻关;⑤科研先行,质量第一。

2、国防武装力量指挥管理现代化

实现国防武装力量管理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广泛采用自动化指挥器材,建立国防武装力量指挥管理自动化系统,从而提高国防武装力量指挥与管理的效能,从整体上增强国防武装力量的战斗力。国防武装力量指挥管理自动化系统是一个“人机”结合的系统工程,它主要由电子计算机中心(设在指挥所内)、通信网和终端设备三部分组成,综合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设备,把指挥、控制、通信、情报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多功能的统一系统,提高指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国防人才与国防现代化

实现国防现代化要靠人的智慧和劳动创造。邓小平同志强调,军队现代化的关键是人才,没有现代化的国防人才,就没有强大的现代化国防。所谓国防人才,是指具有从事国防领域某方面工作的专门知识和杰出贡献的人。国防人才主要由国防领导人才、国防科技人才、军地两用人才组成。在国防现代化建设中,国防人才是制定国防发展战略的关键,是实施国防发展战略的前提,是驾驭现代战争的核心。一句话,国防人才是一个最基本、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因素,谁抓住了这个根本,谁就跟上了时代的步伐,就能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

(六)我国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国防后备力量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整个国防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1、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作用

民兵、预备役部队是党领导下的群众武装力量,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民兵、预备役部队仍然是一支重要的战略力量,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⑴加强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不仅是常备军的有力补充,而且与常备军一样也是保卫国家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⑵加强新时期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赢得现代化条件下人民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

⑶加强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后备力量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不仅要保卫国防,抵御外来侵略,还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后备力量人数众多,分布面广,组织严密,素质较高,一旦有事,可以召之即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⑷加强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首先,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性质决定了它和平时期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支队伍中的成员本身就是不脱离生产岗位的建设者。其次,后备力量队伍作为一种群众性军事组织,集中着社会成员中比较优秀的部分,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条件,他们年纪较轻,文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接受和传播新事物的能力。第三,民兵、预备役部队是严格按照班、排、连、营、团的组织序列编成的,指挥畅通,成员经过一定的教育训练,组织纪律观念较强,不仅可以在平时的生产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而且在完成突击性、难度较大的抢险救灾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2、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任务

⑴民兵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的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这些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对外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内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维护国家稳定。同时,还要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赋予民兵的光荣使命,是民兵的神圣职责。

⑵预备役部队的任务。预备役部队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组成部分,它是人民解放军的强大后备队,其最大特点是平时寓兵于民,战时可以用较快的速度转为现役部队,成建制地补充到野战军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预备役部队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平时和战时担负着各种不同的任务,因此,预备役部队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努力提高预备役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二是切实作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成建制地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三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集体主义教育活动

1、唱响军歌。

每天教学生唱一首革命军歌,使学生受到革命精神的熏陶,培养学生热爱军队、拥护军队、投身军队的思想。

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解放军军歌》,《一二三四歌》。

2、团队前进竞赛。

3、接力跑。

四、作文训练。

三天紧张激烈的军训结束了,我们接受了军队军人流汗流血不流泪的艰苦训练,在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三天里,我们有苦有累,有哭有笑,想放弃但坚持下来了,我们能够大声地说:我是最棒的!

请结合自己军训的亲身体会,以“我的军训生活”为题,写一篇500字左右的作文。要求:要写出自己的心里话,写出自己的感受。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江门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第八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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