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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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篇

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县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县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区级报账制的,从其规定,但要及时进行报账。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主管局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二篇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

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式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指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试试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当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要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三篇

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科负责水利局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并且对水利局的所有收支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非财务部门不得直接管理财务收支活动。 会计、出纳分设。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及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一) 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 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 支出管理

1、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2、 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标准按照地方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3、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须节俭的原则,单位来客人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经领导批准的或超标准的餐费收据,财务科不予报销。

4、 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账、保管。各科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赠送、转让。工

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等资产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负责追回或赔偿。

(五)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1、 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 (预)算建设内容设置和管理账务,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 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 结算程序支付资金,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3、 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结算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书、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工程项目款支付报账单(支付工程预付款时除以上材料外提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工程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合同预约的比例支付)。

(六)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收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四、 资金的审批

(一) 旅差费:由本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分管领导签字后财

务部门方可报销。

(二) 招待费: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 办公费、由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主管会计,分管办公

室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 固定资产,购入固定资产必须报经市财政局采购办审批后

自行采购或集中采购。由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 主管会计、主管领导签字。

(五) 其他资金

由经办人、部负责人,主管会计、分管领导签字,以上签批手续完备后可报销。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四篇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水利部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我们制定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

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包括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

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三)效益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三)审核下达水利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四)参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五)组织调度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六)审查并确定有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造价;

(七)监督检查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八)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 水利主管部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汇总、编报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所属单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四)对所属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等进行管理;

(五)对单位(部门)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同级财政部

门处理;

(六)收集、汇总、报送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竣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三)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四)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五)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六)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收集汇总并上报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八)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条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

机构具体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一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包括国债专项资金,下同);

(二)用于水利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四)经国家批准由有关部门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五)经国家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六)其他经批准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十二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筹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高息乱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以最低成本筹集成本。 第十三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的经营性项目,筹集资本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管理及预算内资金拨付

浅谈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资金管理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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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资金管理

作者:何莉

来源:《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年第05期

【摘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特别是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大批水利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大量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投放。资金流量大,流向多,流动快,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的水利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受到了很大冲击,暴露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职能缺失的问题。一、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

【关键词】水利 建设 资金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为确保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财政部、水利部先后出台了许多法规和规章。如财政部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水利部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等。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如《关于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性的参考文本。但是,由于水利基本建设单位的不确定性,导致基本建设财务人员岗位相对不稳定,往往是工程开工时才临时组建财务班子,致使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其中多数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熟知这些法规和规范的人寥寥无几。因此,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必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的水利基本建设法规和规章,熟知这些法规和规章,并且在学习和掌握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邛崃市水务局结合本市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项目投资差异较大、建设任务完成时间不同,项目管理形式多样等特点,对照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适时制定了《邛崃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民办公助、先建后补”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专项资金报账程序及管理办法》,《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20”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财务人员集中交流学习,确立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的人员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财务部门必须参与水利基本建设的全过程

实践中,许多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争取和使用上形成了一种定式:论证、考察、筹措资金、决策支付由领导负责,概预算编制、招投标、工程验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财务参与项目管理的职能仅限于见票付款、登记入账等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预算编制工作,又没有参与基本建设的过程管理,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职能。

2016水利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六篇

市水利局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一、**年工作总结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市遭受了夏季严重高温干旱和秋季特大洪涝灾害的双重考验。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水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次党代会和本届政府提出的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以提高防汛防旱防台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贯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落实、大干快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完成圩区整治3.1万亩,河道整治**公里,实现水利总投入2.5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水利总投入和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均创历史新高。

(一)“三防”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3月26-28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分7个检查组对全市防汛防旱准备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题分析和研究,要求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和落实好整改措施。4月16日,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并与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年度防汛防旱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二是不断完善基层“三防”体系。深化基层防汛防旱防台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组织指挥畅通。进一步强化抢险救灾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重点开展和落实预案修编、队伍建设、抢险演练、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4月17日,市防汛办会同市人武部组织民兵举行水上应急抢险演练。据统计,全市共落实草包12.74万只、麻袋*万只、编织袋56.3万只、木材3376.5立方米,铁丝、元钉2.5046吨、救生衣726件、水泵743台,落实抢险分队206个、抢险人员*人。三是全力投入抗旱抗洪工作。7-8月份,面对持续33天的高温干旱天气(其中8月9日最高气温达41.1℃,是我市1959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值),我市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全面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干旱损失。累计投入抗旱设备96台套、人员**人次、车辆96台次,投入抗旱资金210万元。10月初,受建国以来10月份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秋季台风“菲特”外围云系和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市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月8日0时至6时梧桐降雨量达到153.5毫米,是我市1959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值),部分地区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全市共涉及受灾人口17万人,倒塌房屋110间,受灾农作物面积23.70万亩,停产工矿企业417家,直接经济损失7.83亿元。面对特大洪灾,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把防汛抗洪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市防汛指挥部在**范围内最早启动了防汛Ⅰ级响应(10月8日凌晨3时),各地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全市共投入抢险人员3.02万人,启用排涝水闸776座、排涝泵站2657座,投入各类抢险设备865台套,编织袋15万条,木材332立方米,安全转移人员**人。我市防汛办被省防汛指挥部评为全省优秀防汛办。

(二)农田水利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了中央财政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并通过了水利部稽察组对该工程项目的稽察,得到了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该工程总投资8242.84万元,新改建泵站128处,排涝泵闸站106处,排水单闸19处,渠道衬砌163.65公里,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90亩。5月份,又成功争取到中央财政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年-2016年),投入资金1.06亿元,力争使我市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抓好省级圩区整治工程建设。主要抓好三个圩区工程项目:大麻南星、湘漾圩区工程,总投资1375万元,年度完成了总工程量的95%;河山东浜头圩区工程,总投资1790万元,年度完成了总工程量的65%;屠甸和平圩区工程,总投资1689万元,年度已完成施工招投标。三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内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个:石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管网93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75万人,总投资2085万元;崇福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管网83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71万人,总投资1021万元。四是加大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及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我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在2016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年内继续加大投入,扩大管护范围,目前已在全市38个村推广了这项工作,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认可。同时,继续加大农田水利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全年推广特低水头微喷灌面积540亩,安装机埠防盗报警器48套,建成以泵站智能管理系统为主的水利信息化村14个。全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省级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河道整治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扎实推进全国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年内实施了龙翔、濮院、石门、崇福东、洲泉西等5个项目区工程,其中龙翔、濮院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72%;石门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61%;崇福东、洲泉西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40%。二是加快建设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实施了湘庄港、大红桥港、灵安港3条河道治理工程,其中湘庄港治理工程已竣工,大红桥港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灵安港中段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三是加快河道生态建设步伐。北永兴港河道治理工程获得省河道生态建设优秀示范工程称号,是**各县(市、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工程;北永兴港和大红桥港河道治理工程在今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双推”活动中受到了一致好评。四是切实抓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年初,在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河道内死猪专项打捞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深化完善了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了《**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增加了市财政对河道保洁经费的投入;同时,强化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每月一次的日常检查和每半年一次的督查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镇(街道)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我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获得了**年度全省河道保洁考核一等奖。

(四)行政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围绕“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水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用水计量管理和日常监督,年内完成了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取水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安装,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写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并通过评审。二是加大水政监察力度。坚持水政监察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涉河“三改一拆”和“清除河障、改善生态”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审查审批涉河工程(占用水域)建设项目,严格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三是强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开展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行业质量意识”为主题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修订出台《**市水利工程混凝土预制块质量管理办法》,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43家小型水利施工(生产)企业的检查考核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提高了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五)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完善干部培养教育及锻炼交流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1-2月份顺利开展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与聘任工作,在9-10月份顺利完成了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切实加强勤政廉政教育。通过组织收看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邀请市纪委领导上加强作风建设教育课,举办中层干部读书会,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吸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充分利用各类政府门户网络公开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着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办事程序。围绕阳光规划、阳光招标、阳光监管、阳光审批、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六大阳光”工程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水利”。四是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同步”工作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四联四强”走访服务,认真组织参加“当一天社区干部”、“红色义工”、“治安夜巡防”等各项活动,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今年以来,我市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今年的“13.10.8”洪灾中,我市的防汛抗灾综合能力还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全市防汛防台应急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已经建立,但综合应对能力还不够强,救灾物资储备不够足,干部群众的防汛抗灾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虽然前几年修建的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洪涝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抵御特大洪涝灾害的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外河圩堤建设标准还不够高,排涝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够到位。三是由于水土流失、岸坡坍塌以及平原河网水动力条件差等原因,河道淤积现象十分普遍,加上在项目建设和土地整理过程中侵占水域、甚至填埋河道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河道蓄水和行洪能力。四是城市、镇区、工业园区防汛设施标准不高,排水管道污泥淤积严重,城镇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内水外排的动力设备及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同时,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现代水利发展和河道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加强节水灌溉、远程智能控制等现代水利设施建设。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水利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届政府提出的水利发展目标,以“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防汛防旱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水资源管理,全力打造“五个水利”,着力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一)围绕治污水,打造“生态水利”

一是加快全国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龙翔、濮院、石门、崇福东、洲泉西等5个项目区的续建,同时启动梧桐、屠甸、河山等3个项目区工程。计划投资1945万元,完成龙翔、濮院、石门三个项目区的整治工程;计划投资4624万元,完成崇福东、洲泉西项目区总工程量的80%;计划投资2558万元,完成梧桐、屠甸项目区总工程量的50%;计划投资800万元,完成河山项目区总工程量的40%。二是深入推进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抓好北永兴港(一期)治理工程和湘庄港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灵安港中段续建任务。启动无量桥港、王母桥港、董家桥港河道整治工程,其中无量桥港工程计划投资**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70%;王母桥港工程计划投资**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0%;董家桥港工程计划投资12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0%。三是继续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结合“河长制”工作开展,认真抓好《**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河道保洁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发挥各镇(街道)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河道保洁实效。

(二)围绕防洪水,打造“平安水利”

一是加强“三防”组织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旱防台责任制,强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三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单位,行政村、社区为单元,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危房、避灾场所为网格的基层“三防”组织责任体系。二是提高应急预警保障能力。加大基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细化完善各类“三防”预案,优化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市水文巡测线和我市水文巡测基地、防汛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加强雨情、水情、风情的监测预报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汛情台情的监测研判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发挥专业队和群众相结合的抢险队伍应急救援作用;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建设市防汛物资储备基地。三是推进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街道)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区防洪规划。结合河道整治、道路建设、“三改一拆”等工作,推进市区、镇区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市(镇)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区、镇区、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区域的防洪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围绕排涝水,打造“民生水利”

一是扎实推进新一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度计划投入351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3万亩,新改建泵站47座、闸站56座、水闸1座,衬砌灌渠32公里,改造排沟43公里,铺设低压管道55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00亩。二是大力开展省级圩区整治工程建设。在完成东浜头圩区整治工程剩余工程量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和平圩区整治工程,争取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加快实施乌镇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该项目涉及乌镇镇、石门镇、龙翔街道3个镇(街道)23个行政村,实施后可改善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7万亩。2016年度计划投入3144万元,新改建灌溉泵站29座,新改建排涝闸站11座,水闸2座,衬砌渠道64公里,建设低压管道49公里。四是加快实施灾后水毁工程修复。根据各镇(街道)灾后水毁工程上报情况,经市发改、财政、水利部门审核,2016年度我市计划投入4000万元左右,对“13.10.8”洪灾中损毁的水利工程进行修复,涉及加高加固圩堤61.8公里,修复损坏落河缺155个,改造损坏闸站41座,改建损坏排灌泵站49座,确保明年度汛安全。五是扩大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覆盖面。按照建管并重、逐步推进原则,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改革,重点做好相关管护制度、考核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的完善工作,推广农田水利长效运行管护村80个。

(四)围绕保供水,打造“资源水利”

一是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依法对区域内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水质、水位动态监测。二是不断强化水域保护管理。打好“清除河障保护生态”专项行动攻坚战,集中力量拆除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建筑,有力打击涉河违章行为,加快推进涉河“三改一拆”工作,拓展水域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对涉河工程(占用水域)建设方案等的审批和审查,科学论证区域内水域占补平衡方案,严把占用水域审批关,维护水域生态健康。三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标准。2016年度计划实施梧桐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概算投资**万元,建设管网423.5公里。

(五)围绕抓节水,打造“科技水利”

一是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逐步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机关、学校、宾馆、医院、灌区等载体建设,加大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稳步扩大创建覆盖面,提高创建覆盖率。二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村建设。继续推广整合泵闸站远程控制、视频监控、水位监测、防盗监控等于一体的水利信息化村建设,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自动化程度,有效节约水资源与电力资源,解决泵闸站实时管理难题,提高水利设施的工作效率。三是注重水利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立足我市实际需求,不断推广应用先进的水利技术和装备,加大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力度,开展渠道水利用系数测定,推广生态混凝土技术和植物措施等生态治水技术,探索引进土壤测墒、闸(阀)门自动开展等新技术,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科技创新步伐。

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此,在工程项目建设上,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机关自身建设上,要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阳光工程”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编辑:新新)

2016市水务局工作计划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七篇

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水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夯实水务发展基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实施八水润xxxx工程,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积极推进节水治污型社会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提升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发展用水需求;以深化水务改革为动力,健全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水务科学发展上台阶;全力以赴,加快发展,为把xxxx建设成国际化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xxxx年全市水务工作预期主要目标任务是:力争完成水利投资31亿元以上,全面启动八水润xxxx工作,确保超额完成重点工程建设。征收水资源费1亿元,城市污水处理费2.14亿元,其中市本级征收水资源费1800万元。封停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45眼。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6万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750万立方米。完成城市饮用水原水年供水量4.4亿立方米,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96%以上。全年解决农村25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新建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5平方公里。完成水产品自产量1.3万吨。

一、加快八水润xxxx重点工程建设

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展示一批”的原则,认真落实《八水润xxxx规划》,以“四河两湖一桥一库”为重点,加快八水润xxxx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渭河综合整治,完成剩余38.2公里堤防建设任务,实现渭河堤防全线贯通;同时完成渭河堤顶道路、景观绿化和滩地治理年度建设任务。加快黑河平原段综合治理,汛前完成迎水坡宾格石笼砌护、溢流坝工程建设,汛期后完成堤顶道路工程,修建堤防59.46公里,建设护基坝35座。加快灞河上游段综合治理,汛前完成迎水坡宾格石笼砌护及溢流坝工程,汛期后完成堤顶道路工程,修建堤防30.79公里,建设溢流坝11座。快速推进浐河综合治理,完成前期工作,启动堤防工程建设。提升汉城湖品质,完成景区征迁收尾工作,基本建成流光伴湾广场及其配套设施,启动流光阁等工程建设。改建沣惠渠首,完成仪祉湖一期建设任务,新增水面300亩。加快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完成大坝浇筑、输水、电站及管理设施主体工程,完成移民安置工作。加快灞河特大桥建设,完成140个桥桩柱浇筑、架设桥面板1328米。启动护城河治理、大峪供水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各区县水系治理工程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昆明池建设有关工作,加快曹庙水库、引蓝济李、引汉济渭xxxx配水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做好引汉济渭工程xxxx辖区环境保障工作。

二、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按照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完善水源地调度方案,及时编制全市供水调度方案,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大城市供水行业监管力度,提高全市供水行业服务质量。加强供水安全检查,强化水质监测,完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各项指标监督执行,全年完成城市饮用水原水供水量4.4亿立方米,原水合格率96%以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积极推进《渭北区域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实施和区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切实做好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的管护,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按照集中化供水的思路,加快新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各级农村饮水项目的实施,合理确定工程规模,优化工程布局,加快建设,确保工期,保证质量。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供水工程。创新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全年解决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扎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方针,强化落实防汛责任制,完善度汛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全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加强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强化山洪灾害防御,确保按期完成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提早储备充实防汛物料。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依法推进河道管理,逐步实现采砂数字化管理。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全力做好汛期值班,密切与相关部门及区县的防汛协调配合,形成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提高全市防汛信息化水平。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管理。抓好“一河(渭河含泾河)二区(主城区和秦岭山区)四库(黑河水库、石砭峪水库、零河水库、李家河水库)”等防汛重点,切实加强沿山峪口、秦岭山区等薄弱环节的防汛力度,确保城乡度汛安全。

高度重视农业抗旱。完善抗旱应急预案,提高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和旱情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健全抗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应急物资购置项目,基本完成全市涉农重点区县的抗旱服务队装备配置。建立和完善抗旱服务队管理制度,提升抗旱服务队抗旱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广抗旱新技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采取措施扩大灌溉面积,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水务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八水润xxxx规划》,保护、开发、利用好xxxx的水资源,将库、河、渠、湖、池有机连通,让水在xxxx流起来、动起来、美起来,充分展示水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和美善价值。要按照生态化理念建设好渭河、灞河、黑河、浐河以及中小河流堤防工程和景观工程,将我市河流治理成展示生态文明成果的生态河。进一步提升渭河生态景观区、汉城湖水利风景区、灞河生态湿地等水利风景区的管护水平。加强秦岭北麓水土保持和水源地保护力度,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涵养水源,再现青山绿水。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严格取水许可制度,保护地质环境。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能力,节约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坚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严格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以黑河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和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力度。实施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封闭项目、水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加快黑河水库二期移民安置工作,xxxx年8月底前完成马召桃李坪、金盆村移民搬迁安置;9月底完成楼观镇移民搬迁,年底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加强水源调度管理,加强水源地及供水设施检查,减少人为因素对水源地的破坏和污染。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水源水质的监管能力,提高水质旬报质量和水平。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加大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在新水源工程建设、水源保护工作、水源项目储备方面有新的突破。

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为重点,积极开展水情宣传。严格落实《xxxx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加快制定各区县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分配方案。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强化水资源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启动区县河流行政断面水质、水量监测示范点建设。加强地下水和地热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积极开展地下水回灌试验,优化布点、扩大范围,全年回灌水量不少于30万立方米。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主要河流、水库、城乡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积极开展水源热泵、地下水回灌、水资源承载能力等专项研究,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水资源管理科技水平。切实做好封井工作,巩固封井工作成果。全年封停自备井45眼,确保全面封停禁采区及限采区自来水已到地区的自备井。

六、加快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科学规划,集中连片,注重实效,整村推进”的思路,积极落实市政府“四个一”承诺,大力实施“小水富民”工程,以提高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水平为目标,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市级支农资金整合水利项目、农业灌溉设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等项目为重点,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挖掘农业灌溉潜力,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积极推广先进的节灌技术,抓好节水灌溉规范化示范项目建设。全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新建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6万亩,新建、修复机井340眼,新建、修复抽水站14座,新增提引蓄水能力260万立方米,改造田间输水渠道150公里。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秦岭北麓水土保持治理,抓好煤气油补偿水土保持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保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和市级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实施坡改梯工程和植树造林、封禁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综合治理,改善水土流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造一批清洁型示范小流域。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5平方公里。

七、积极推进节水治污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进节约用水。严格执行《xxxx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加强节水管理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做好计划用水考核和节水项目“三同时”制度颁布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加快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监管职能,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推动节约用水。重视节水科技创新,加大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器具推广力度,提高节水科技含量。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建立企业用水台账,提高用水效率。加大水平衡测试等节水基础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区县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减少管网漏失率。积极实施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促进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城市节水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节水信息化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计划用水指标下达和考核。

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严格执行《xxxx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建成一污二期、纺织工业园、阎良东区三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加大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市级污水处理厂水量核查、污水处理服务费核算结算、城建维护项目污水处理费计划执行、市级财政支付污水处理费确认等工作。启动污水处理实时监测调度系统建设。按时足额完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任务。积极推进全市污泥处置工作。加快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完成市第二、第三、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供水设施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完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供水管网建设,日新增利用设施规模16万立方米。加强全市污水处理目标考核力度,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八、切实做好水产渔政工作

推广名特新优品种,全力打造“三带一圈”休闲渔业优势区域。创建15个现代渔场,成为xxxx渔业发展主体力量和典范。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模式,规范养殖日志填写,深化无公害渔业产地产品管理。提升渔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渔业发展活力。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xxxx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坚持“每车必检”原则,建好北二环、炭市街、欣桥、和生市场等自检室,全年做到产地检测合格率100%,流通、市场环节抽检合格率95%以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周至县黑河省级保护区建设步伐,做好长安区库峪、蓝田县辋川峪、户县甘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大鲵驯养繁育场(户),提高全市珍稀水生动物资源量和保护利用水平。继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全年向各种水体投放鱼类苗种100万尾。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毒鱼、炸鱼、电鱼和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渔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全年完成水产品自产量1.3万吨,水产品消费量14万吨,渔业经济产值5.6亿元。

九、持续提升涉水事务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完成《xxxx市城乡供水用水条例》、《xxxx市水库管理办法》编制报批,做好《xxxx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制定《xxxx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和《xxxx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实施办法》,起草《xxxx市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取用水管理办法》。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打击非法取水和挤占河道、乱采砂石、破坏水保植被、浪费水、污染水、非法捕鱼为重点,加大水政渔政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工程建设“四制”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抓好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切实抓好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工程监理力度和政府质量监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加大对已成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着重抓好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机构建立、管护人员补充、管护制度完善等关键问题,尽快建立农村水利工程运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小水电站管理,推进安全分类年检,开展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

加大水利工程稽察力度。将稽察工作贯穿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建立事前监督、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相结合的稽察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内审制度,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规划局系统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

加强水利公共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行政审批,严格行政许可管理。健全和完善涉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水安全。加强行业矛盾排查力度,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完成各项安全生产考核任务。认真做好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切实抓好“四城联创”工作。认真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移民合法权益。

规范计划和资金管理。健全水利项目库,认真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完善项目方案审批制度,严格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年度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和项目并及时下达,积极争取并切实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涉水项目的资金安排。严格执行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十、切实加强行业自身建设

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现,开展党性教育。扎实做好周至县岭梅村“两联一包”扶贫工作,开好局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廉政教育,夯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诚信平台建设。加大行政监督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工程招投标等相关环节的党风廉政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监察,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大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等创建活动,开展好水文化活动,搞好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业文明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继续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展示行业新风貌。认真做好信息、宣传、信访、议案办理、档案、保密、老干部、共青团、工会、计划生育、学会等各项工作。

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对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签定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修订完善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推进日常考核常态化。注重考核成果运用,严格奖惩措施,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和科技成果展示活动。努力在全系统培养和引进一批业务精、技术强、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队伍。鼓励水利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推广实用技术,提高水利科技含量。加强职工教育工作,鼓励干部参加提高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认真搞好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编辑:华华)

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八篇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2016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水务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中央、省、州、县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扶贫资金项目落到实处,为全力打好新十年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情况。

2.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情况。

3.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情况。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情况。

(二)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1.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符合政策规定情况。包括是否集体研究,是否项目评审,是否符合扶贫资金投向,是否公示等。

2.扶贫资金拨付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挪用、滞留现象。

3.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严格招投标制度,特别是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分配过程中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是否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是否执行财政报账制度。

(三)加强对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1.项目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划定期实施和完成扶贫项目。

2.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使用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扶贫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4.群众满意度情况。是否让贫困地区真正发展、贫困群众真正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和扶贫工作总体满意。

5.项目建成后续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行政村是否建立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特别是扶贫项目公益设施的管理,是否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和有效地发挥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管有效途径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县扶贫工作部门监督主导作用,注重发挥财政、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

1.强化部门监督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人员,抓好部门(系统)的监管工作。财政、审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牵头部门真正负起牵头责任,协办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形成监管合力。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对启动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的项目计划、资金分配计划、年终计划执行情况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并从扶贫项目所在地聘请一批关心扶贫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监督员。明确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建立群众监督员信息报送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片区纪工委要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员的信息成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以加强日常监管和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检查的方式进行。

1.滚动自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扶贫项目、资金、工作进度等开展全面集中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摸清项目和资金底数,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今年起,每年5月20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情况。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扶贫移民局),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全县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分别于6月1日和12月1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并分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随机抽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县纪委随机抽取确定一定数量的扶贫项目,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抽取的扶贫项目工作进度开展监督检查。

3.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当年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4.暗访检查。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暗访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重要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议定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扶贫移民局拟定了《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

(四)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前期工作,招标事项核准、审查和合同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投资额大、关注度高的扶贫项目开展同步监督,全程跟踪,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纠正和查处擅自改变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违反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因履职不力导致扶贫项目未能完成或扶贫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和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县上成立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动态,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纪检监察机关。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将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资金项目运行情况通报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制定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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