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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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一篇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见议供参考采纳) 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这是一次基层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的配套改革,为他们拆除了“天化板”,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以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这项改革确实让基层公务员欢欣鼓舞。如何搞好“顶层设计”,使美好的愿景变成现实?网上熙熙攘攘,众说纷纭。

我国公务员工资上一次调整是2006年,此后7年间,没有再调整。公务员工资改革核心在于公平,要做好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必须要引入比较机制。此次职级并行空间,上限只能晋至正处级。 我赞同并从工作年限.资历.能力来界定公务员工资改革职级并行的空间,并从这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工作年限(即工龄)。办事员任期满三年按科员对待;科员满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满八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这样,从参加工作起,办事员8年晋副科;16年晋正科;26年晋副处级;36年晋正处级(指待遇)。一般情况下,以本科毕业25岁参加工作,按现行退休年龄,一个人一生直到退休,才能享受到正处级待遇!这个晋职级空间还可以从资历能力上来平衡。

二,资历。资历主要以任职时间长短来界定。比如:同样任职10年,正科副科就要有区别;同样任正科职时间长短有区别。可在同级别上相应提高档次工资。

三,能力。能力是很难评定的,最会惹事非招争议。可以从发明创造或获奖等硬项来考评。比如:连续几年评上优秀公务员,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工作者),视授奖级别次数而增加档次工资。

四,不可忽视的各种补贴。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组成中,职务和级别工资约占30%,各种补贴占70%的大头。由于各种补贴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如本县生活费补贴:科员比副科级少170元,副科级比正科级少220元,正科级比副处级少240元,再到正处级?科员工资仅此一项补贴就有近千元的落差。忽视各种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有名无实了。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五,莫忘掉退休老干部。

1,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习近平强调,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

2,我们参加早、退休早的下层机关人员,同样是弱势、低收入人群。我等老朽:年纪轻者已过古稀,年高者80甚至90有余。艰苦奋斗几十年,老来收入却与同是机关事业单位,晚退休人员相差悬殊, 本县机关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工作,2001年9月前退休的公务员退休费:基本工资,正科级1200多元;副科级1100多元;科员900左右,全国统一规定,有表可查。补贴吗?有取暖费补贴,住房提租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生活补贴。(2014年又涨点生活补贴正科级170元;副科级130元;科员140元) 满打满算,退休费加补贴:正科级2900至3000元间;副科级2700多点;科员在2400至2450元之间。就這些!年节福利有的单位有点不多,有的单位一桶油一斤月饼皆无。

3,工资改革也要关注体制内的不公平。本地是艰苦边远地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的工资都很低。我等参加早、退休早的机关干部更少得可怜。同一县域、同一单位、同一级别人员,在职的正科级高出我们八、九百元;2001年10月1日后退休的高出五、六百元。事业单位退休早教师等人员情况也大体这样,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教师退休金都是2400上下。现在,早退休科级干部比企业早退休人员高一些,科员級别和企业晚退职工己拉平。 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年代。然而,爹娘生的早,当然参加工作早。2000年末,正是50年代参加工作人员退休的高峰期。所以参加早、退休早的命不逢时没赶上。而参加晚退休晚的没拉下。形成参加早的不如参加晚的,年龄老的不如年纪小的,工作条件苦的不如环境好的,贡献多的不如贡献少的待遇差距。

4,说困难。有些老夫妻双方都有养老金或子女有成,并不缺钱。也有许多老干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城里的大姑娘可找,找的是农村伴侣。老來老伴没收入,子女无承受能力。老夫妻生活、看病都靠一人支撑,徘徊在温饱线上。

5,分配不公使老人们心理不平衡。人非草木,熟能无情嘛!有一老友说:见到从前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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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徒弟,同样级别,但60年代后期或70年代参加工作、年龄都少十几或二,三十岁,退休后待遇高出自己五百元很得意,就觉得矮人半截。死后抚恤金都少一万元。有的老同志自我安慰:"不怕开得少,就怕死得早,想开点呀''! 体制内的分配不公,有悖中央领导关于:"老干部是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意愿。所以,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应合理确定早退休老人们待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分析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二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分析

中共XX区委组织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是中央深改组自成立以来,推出的又一个重镑改革方案,让基层公务员再一次看到了职级上升的通道和希望。《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综合各类媒体报道,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作一分析。

一、《意见》实施对基层的积极影响

(一)增加基层公务员收入。多年来,公众就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公务员群众属于高薪阶层,工资高、隐性收入多。其实,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不仅工资不高、待遇较差、工作环境恶劣,而且晋升渠道狭窄,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一个科员。最近一两年,给公务员涨工资的呼声日渐高涨,而每当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必然引发社会上出现截然相反的声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这次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意见》,是对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导致很多基层公务员感到钱途渺茫、当长无望。以前,公务员确实有很多福利和隐性收入,但对基层公务员来说,完全不是这样,他们的工资和收入几乎可以划等号。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组合拳的实施,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了,一段时间甚至出现了公务员离职潮。近年举行的国考,报考人数和参考人数双双下降,也印证了公务员不再是香馍馍的传言。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基层公务员不升职也可涨工资,不但让基层公务员看到了钱途,而且可能改变他们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基层公务员有了想头和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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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吸引优秀人才选择基层。《意见》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趋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从近两年的基层公务员参考情况来看,基层公务员难于晋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长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公考时很多基层职位遇冷的问题,相关岗位不仅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连报名者都寥寥无几甚至零报考。由于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工作一两年要么寻求上调机会,要么转行另行择业,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目前在一些地区,市级公务员经常三五年就能实现一级晋升,而县以下公务员明显存在晋升慢的问题。虽然《意见》没能抹平这种差距,但已经有效缩短了这一差距,使得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趋势发展。《意见》以直接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方式实施,只要符合任职年限等条件,基层公务员都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力度,也有助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意见》的实施,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快步前进。

(三)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大多数的公务员在基层,数以百万计,但现有制度供其升职的领导职务非常有限,由于职务晋升的僧多粥少,以及公务员薪水与职务的绑定,使得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一边是大部分基层公务员的注定升职无望,以及薪酬待遇在职务提不上去的情况下的长期走低,另一边则是包括生活压力、社会评价压力在内的各种煎熬、忍耐或者离开,成为可能性最大、但也最消极的无奈选择。基层留不住人才,积累够一定工作经验要么再考,要么离开,这与国家层面长期以来反复重申重视基层的决心相较,显得非常不匹配。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制度,就是在提拔之外,尝试给基层公务员另一条路。不当官也可以涨待遇,于普通公务员来说,安于本职工作、立足基层同样可以得到考

核、晋升机制的肯定,这是在给注定要做分母的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多一种可预期的希望。同时,因为职级薪酬在职务序列之外的按步骤调整,有助于改善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这也与目前公务员涨薪幅度侧重基层相吻合。随着这项制度的推广和普及,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这有利于基层公务员安心在基层长期工作,也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的问题。

二、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解决好考核走过场的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半年。现有的公务员考核办法,每年都是进行打勾的方式进行,往往碍于面子,在年终考核时大家都会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在基本称职或以上的等级。因此,就需要注意,如果不建立完善科学管用的业绩考核机制,晋升职级仍然是一件模糊的和没有依据的事情,而造成的后果又会是一把手有更大的话语权,为腐败现象滋生带来机会。

(二)解决好财政负担问题。全市各县区财力有限,难以承担挂钩后的财政压力,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而事关财力的问题,是需要根据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具体细化的政策,来通过财政渠道配以相应的资金,更需要统筹设计顶层安排,这样才能为基层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解决另外一个后顾之忧。

(二)引导好社会误解问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肯定是基层公务员重大利好。诚如中央深改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要把好事办好,应防对此举误读。不少媒体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为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当于打破了目前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多开辟了一条更易上升更为宽阔的通道。然而,但绝不等于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因为,无论你是什么层级的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只是一种制度可能,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梦想成真。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根本目的并非像某些媒体所渲染的,是为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而是意在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成为基层公务员实现职业梦的同时,随着加强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跟进,也对公务员履职尽责岗位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与其说是福利诱惑,实质是压力动力。

三、几点建议

(一)突破单位级别限制。就制度改革本身而言,首先,应解剖现行制度积弊的体制性成因。一直以来,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是紧紧挂钩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职务,职级就无法晋升。县以上有处级的调研员、巡视员等虚职;科级及其以下没有虚职。弊端之二是,公务员职级过度依赖其单位的级别,导致庙大和尚大、庙小和尚小,一个能干的基层公务员到退休可能只是科级,而国家部委中的能力普通者退休前至少是处级,明显不公平。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其次,应尽可能明确这项改革的目标:处级目标应是职级与职务相对分离,分开考评、升降,并建立相应待遇制度。职级对应的考评、调整,应主要以德、能、实绩、资历为依据,但也要考虑其所在单位的级别。县以下公务员的职级,可以到县处级,特别突出者可以到地厅级;或者按公务员分级,合理确定职级的上下区间。

(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公务员职级改革,还需诸多关联性制度改革措施的配套。应健全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取消事实上的铁饭碗。对每个公务员职位,须作尽可能明确的职责规定,并对其履职状况进行内外部评价。比照事业单位的聘期制,对部分公务员也实行聘期、任期制,打破终身制。应对不同种类的、同职级的公务员,应按照公务的复杂性、危险性、紧迫性程度,实行合理的差别待遇:如刑警的待遇应高于大多数种类的公务员。另一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及相关激励机制问题。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

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在提升干部的职级时,应公开对组织、公众承担证明义务,并对被晋级者的德、能、绩及法治意识、守法状况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不公平、不正当的升降,应严格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概言之,在此项改革中,要注重对症下药、方法缜密、公开公平、厉行法治,特别是管束好各级负责人,丝毫不能含糊。

(三)严格执行已出台制度规定。《意见》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实职级别很难提升,只得争取非领导职务,一些基层公务员为达到待遇晋升,不得不千军万马争官干,加剧了基层官场的腐败和跑官要官等现象。同时也要注意,在对一定级别官员予以问责时,只免职务、不动职级,客观上让很多问责形同虚设,亦是职务职级并行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落实好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个好政策,要更加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还需要严格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不然,好经又会被歪嘴和尚念歪,会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性。

2015年最新公务员涨工资方案解析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三篇

2015年最新公务员涨工资方案解析

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公务员涨工资是迟早的事。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将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薪资水平,将更加完善公务员工资待遇制度。那么,公务员工资的组成部分到底将如何改善呢?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额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e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公务员今年起每年发13个月工资

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透露,我国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居民收入。从10月份起,国家公务员将再次提高工资,并从今年开始每年发13个月工资。按照朱镕基总理的要求,今年的第13个月工资12月份就应下发。同时,研究政策,想办法提高农民收入。我国将采取提高公务员工资等措施应对世界经济减缓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这是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今天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李荣融说,今年以来随着美国经济增速的减缓,特别是“9·11”事件之后,全球经济面临衰退的危险。进入下半年,中国经济受世界经济减缓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六、七、八三月出口同比增长逐月降低。

他强调,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对中国的影响可概括为两句话:“中长期影响大于近期影响,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为此,中国仍将着眼于国内,立足于扩大内需。同时,在政策方面,我们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一些领域的改革加快步子,只有改革才能促发展。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为2015年个人缴费8%准备

在中央通过原则性意见的同时,多地机关事业单位以“涨工资”为主要标志的工资改革也在为明年个人缴费作准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首次向外界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中央和国务院通过的这项方案应该属于原则性的文件。据他了解,涉及到这些改革的具体执行方案还处于部委会签的阶段。 “中人”(制度启动前参加工作未退休人员)改革成本如何承担以及职业年金由谁来经办等难题,都将成为部委之间博弈的重点。 报告称,改革的基本思路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这次机关事业养老改革吸取了2008年五省市试点改革失败的教训,改革不再将机关视为特殊群体,而是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并且改革不再进行试点,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方案还提出同步建立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报记者也了解到,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与只有少数企业职工有企业年金相比,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将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五个同步”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完善工资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涨工资”,虽然涨幅不同,但当前全国很多地方省级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都在进行工资普涨,下一步事业单位也会跟进。

“这次"涨工资”是一举双得,一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已经多年没有正式涨过了,二则可以为2015年启动个人缴费8%做好准备。”该知情人士称。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改革历程

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 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 “决定”进行,原定于1957年的工资升级也没有如期举行。

第二次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了1956年工资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的做法,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前者主要体现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等差异;后者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此类津贴。

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文件在“改革的原则”部分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除了要求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外,也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第五次改革。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来找出路。

主要内容

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职等职级制度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四篇

职等职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基础性工作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浮动的职等职级制度。

每个岗位都有一个浮动的职等职级范围,并职务与职等职级相对挂钩,不绝对挂钩。即不同单位同等职务的岗位职等职级可不一样,同一单位同个岗位不同担任者的职等职级也可不一样。

第三条 员工的职等职级是各项待遇福利、职权划分的重要或直接的依据,跟所在岗位的工作难度、工作要求,以及个人的学历、工作熟练程度、工作能力、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相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所有员工(不包括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及临时工)。

对于月工资不按职等职级发放的子公司,可仅执行职等制度。

第五条 集团人力资源负责部门负责整个集团的职等职级制度的整体管理工作,各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所在公司的职等职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等职级范围

第六条 集团实行十二个职等,每一等有三十职级的职等职级制度,其中一等最低、十二等最高,一级最低、三十级最高。其中九

等(含)以上为高层或享受高层待遇,五等到八等为中层或享受中层待遇,四等(含)以下为基层。

第七条 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普通岗位、技术岗位三大类。各大类的不同级别的岗位都一个浮动的职等浮动范围,该级别的任何岗位的职等都必须在该级别的职等浮动范围内浮动,其中管理岗位的副职的职等必须低于该级别的最高职等,原则上应至少低1-2个职等。

第八条 职等表

第九条 各单位(各子公司或集团总部,下同)应按照第七条的职等表的职等浮动范围,结合本单位的发展现状,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难度以及该岗位的薪资水平给每个岗位核定一个职等职级浮动范围,原则上每个岗位的职等浮动跨度为2个职等,职级浮动跨度为7-11职级(中间级应为基准水平)。上报集团核决,最后以集团核决的职等职级范围为准。

第十条 各单位如有新岗位设立或原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难度发生改变,应按照第七条规定,核定岗位的职等职级范围。

第十一条 每年年初,集团将发布各岗位的参考职等职级范围,并向各子公司下达五等以上各职等的人数和五等以上总人数的指标限制。

第三章 职等职级确定与调整

第十二条 对于新进员工,各单位应根据该员工拟担任的岗位的职等职级浮动范围,并结合该员工的学历、工作熟练程度(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核定该员工的职等职级。原则上职等应从低,职级以中间级,为基准,如学历较高或较低,工作较熟练或较生疏,工作能力较强或需加强,职级可在中间级上下浮动1-3级,但不能超出核定的浮动范

围。然后上报集团批准,最后以集团批准的职等职级为准。特殊引进人员除外。

第十三条 员工在同一岗位每担任一年(超过6个月,不到一年的可按一年算)可在每年年初向所在的单位申请调整职级,每担任两年(超过18个月,不到两年的可按一年算)的员工可申请调整职等,其他时间一概不受理(人事异动除外),调整后的职等职级不能超出该岗位的核定的范围,特批除外。各单位应根据各申请者的工作绩效等情况给出审核意见,上报集团核决,最后以集团的核决的为准。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十四条 因人事异动的需调整职等职级的,各接受单位应及时根据该员工原职等职级和新岗位的职等职级范围,以及该员工的学历、工作熟练程度、工作能力、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核定新的职等职级,并上报集团批准,最后以集团核决的为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以往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负责部门。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1年9月起实施,并根据集团发展进行调整和补充,逐步完善。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研究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五篇

摘要:基于公务员现状,本文分析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改革的背景与意义,针对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的现状做了说明。着重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对政策的可行性做了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公务员历史发展特点可行,分析政策中采用到的管理方法,需要理论,公平理论,期望理论,政策的法律依据,分析对职级并行对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产生的影响,积极影响以及局限性和政策中界定不明确的部分,针对我国的国情特点以及国内外情况最后给出建议与意见。【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关键词:职级并行;晋升;薪金收入

引言:近年来,公务员一直是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公务员的稳定,“金饭碗”吸引着大批的就业应届生。可是这几年国考的风光已经远不如前,无论是报考的总人数,还是单个职位的竞争比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这种现象的背后肯定存在一定原因。所以研究公务员的改革很有意义。

一、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现状

以一名分配到山东潍坊市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小孙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小孙开始进入岗位兢兢业业,过了两年以后,发现办公室里的其他人都喝茶看报混日子,对工作敷衍,而且很多人都经常不在岗,同办公室的大姐告诉小孙,公务员是铁饭碗考核不出大问题就行,反正一时半会又晋升不了。小孙当初一心一意考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看到办公室里其他人都这样,小孙也开始对工作怠慢。结果最后发现工资不够养家糊口,而且自己职务不高,只能熬年头,于是开始敷衍工作,自己也开始有了副业,虽然知道不符合公务员相关的法律,小孙只能偷偷的干。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现象,不仅对他们来说不够公平,也不利于提高其积极性,更不能激励其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山东省公务员“到主任科员就等着退休”也是一部分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二、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不利影响

首先,晋升制度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容易出现“找关系”晋升的情况公务员是民众心中的铁饭碗,一旦进入编制体制内,只要没有重大错误就不会考核出现问题。这种机制不改善,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没法提高。其次,身份问题,很多县级基层公务员受“天花板”的影响,职级并行以后带来的荣誉感和社会认知度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先行公务员下很多人挤破头也要当官的真正原因。再次,县级以下公务员的工资是不是有“顶蓬”县级以下的人员工资能不能超越所在单位的“最高行政级别”县级以下公务员能不能达到厅级乃至更高,这也是问题,文件中没有明确。最后,晋升工资会加重地方财政负担,公务员职级并行,对于基层公务人员而言,就相当于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三、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公务员内部考核机制。效率低下的工作状态由于公务员考核不健全造成的。标准按“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过于模糊和空大,从而使得考核缺乏一定的客观公正性。所以要加强平时考核,更加注定不定期和平时考核,量化管理,简历日常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采用合理的科学的考核方法,选取科学的考核方法,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因地制宜,促进考核向更加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制定根据能力与工作业绩的晋升制度。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职级晋升制度,制定根据能力与业绩晋升的相关制度,保证政策的顺利运行。在公务员晋升上,以山东省县级为例,如果一般的官员想要达到正科级的待遇,除了一定的年数等待,还要与相应的工作能力,条件与资格。通过一定的程序以后,也可晋升。

(三)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有关法律,

对公务员工资的具体设定,工资调整依据以及幅度,公务员工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公务员工资与地方财政水平相挂钩,国家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能力,向地方中西部落后地区转移财力。

(四)规范津贴补助制度。应将现有的工资津贴制度进行改善,有“暗补”改成“明补”,施行透明津贴补助办法,对擅自动用发放津贴的单位给予大力打击。建立各级公务人员的财产明细。【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五)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破除原有的公务员“铁饭碗”的思想,实施公务员辞退,退休机制,,对部分岗位实施聘任制,制定严格的监督系统机制,公务员的工作更多的有民众打分。健全公务员养老金保障制度,改变公务员只进不出的现状。公务员职业化,公务员合理的退出机制。稳定化,职业化,打破终身制。

2016公务员级别工资一览表 公务员退休工资的调整最新消息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六篇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

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完善工资制度。胡晓义进一步透露,国办已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这一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关注。有关专家表示,在加快调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同时,要注意规范公务员的薪酬待遇,要让相关福利待遇透明化、显性化。

工资结构亟待优化

最近,有关公务员将涨薪的传言不断,甚至有媒体报道称,公务员工资即将大幅提高六成。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看来,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容易引发错误理解。【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不是‘涨工资’,而是‘调结构’。”苏海南强调。

目前公务员工资制度是2016年《公务员法》出台后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存在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资结构不合理。表现为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组成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在公务员全部工资收入中占比太小,仅约为30%,而60%以上是各种津贴补贴。

“这种工资结构与工资分配的通行理论是完全相违背的。理论上,基本劳动报酬原本应体现公务员的基本劳动付出,在一定职务、一定级别如承担的责任更重、管理幅度更宽,其收入就应当高一些,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基本工资本应当是工薪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或者说是主要收入,而目前基本工资占比相对过小。”苏海南表示,因此要对此进行改革,调整工资结构,增大基本工资比重,“现在之所以能够调整基本工资比重,恰恰是因为我们实行了公务员养老保险金并轨。”

而在并轨之前,工资结构是无法调整的。“因为基本工资一旦调整上去,退休的公务员就得比照基本工资相应提高其退休金,而这种安排又会进一步拉大退休公务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待遇差。养老金并轨后,就为调整工资结构、加大基本工资比重提供了很好的必要条件。”苏海南说。

工资调整亟待动态化

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看来,将公务员福利货币化、阳光化,同时阻断权力寻租的暗道,是公务员薪酬改革的关键。

苏海南指出,这里所称“相当人员”,应该是指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这个对比过程中,可以划分若干对照组,比如全部公务员对所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公务员当中的司局级、处级、科级和科员与企业可比层级管理人员,比较起来得出的结论又不一样。

为了确保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合理性,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公务员薪酬委员会”。由委员会的专家通过调研拿出工资调整方案,然后经多方协商论证决定。然后建立“微调”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市场工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不断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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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算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七篇

吉安周女士:我是一名公务员,在吉安市某县工作,但家在市中心城区。现在我打算辞去公务员职务,到一家离家较近的公司工作。由于公务员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请问我辞职后养老保险该如何计算?

记者跑腿:记者从吉安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其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2015新的退休规定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八篇

新的2015年退休政策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社科院建议2016至2018年推行延迟退休政策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6日发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5》,为未来7年改革建议了三个阶段的时间表。在收入分配和社保制度改革方面,报告建议改革第二阶段(2016年至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渐进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报告并未给出退休年龄的具体建议。

报告建议,在2015—2015年改革第一阶段,政府应在保险精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研究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法与步骤;第二阶段在全国推行;到了第三阶段,即2019—2020年,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社保体系。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现行男性60岁退休、女干部和科技人员55岁退休,以及女工人50岁退休的政策,是从1951年起开始实行的。在过去多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标准是女性40岁便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在规范提前退休之后,第二步则应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推迟。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与女干部、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统一起来。然后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整体提高,缩小与男性退休年龄之间的差距。根据国际经验,男女退休年龄差两岁是比较合适的。

如下整理的是2015新的退休规定具体内容: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8、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369×2%=27.3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按规定,如果你从2015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15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从2015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如果你2015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贵了,这也是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9、生育保险:

南京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一是报销比例提高;二是建卡的时候必须出示结婚证和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所有的费用从建卡开始到你生完小孩结束,院方同医保中心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承担生育保险不保的费用。

至于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可能仍然需要单位出面办理,具体可以咨询下劳动保障部门。看看老政策,因为现在是7月,新政规定6月之前建卡的仍然按老政策执行,可能某些同志还需要了解。

例如,如果你是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15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1369,而你2015年3月怀孕,2015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15年1月出院,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1369元/月×4个月=7976块, 1369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女生补贴的。

10、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601元,市区最低标准为518元。如果你2015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15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36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000多块钱或者你2015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15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11、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每个月公积金交3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绝啊。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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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退休公务员调整职级 第九篇

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政〔2015〕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促进“四化”协调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救灾救济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救灾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救灾工作网络。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积极开展减灾培训,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探索建立资金落实、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衔接有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的及时有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利用爱心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针对困难家庭的助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项救助制度,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资金及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全面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行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困境儿童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市县两级规划建设示范性老龄服务产业项目,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在社区设置养老服务网点。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目标。

(五)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市县慈善协会为支撑、以慈善爱心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大力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探索慈善超市的长效运行模式,为社会捐助搭建良好平台。到2015年,9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总体稳步增长,力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六)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新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原有社区要整合、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到2015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多元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平台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向取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督导。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普及化的建设方向,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九)推进优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促进优待政策落实。保障优抚事业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优先重点安排扰抚对象危房改造,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状况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十)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改进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安置管理模式。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确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种地方性补助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将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服务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不断改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

(十一)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围绕安置改革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安置主管部门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和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积极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落实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着力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果,持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持续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年为驻焦部队解决若干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涉及军民利益的双拥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促进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接待站和月山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队快速供应的需求。

(十三)增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编制指导未来、便于管理的区划调整方案,认真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稳妥开展乡改镇、镇改街道体制调整,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围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界线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市县界线年度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定加强地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地名服务信息亭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葬法。体现殡葬公益性原则,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的支持力度。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作为必备附属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全覆盖。加强对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及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探索推行经营性公墓按比例配备公益性墓位,限价销售,惠及困难群众。改善殡葬服务设施,完善殡葬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十五)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及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基本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协作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做好民政有关工作的部门协作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积极整合民政工作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有关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有效整合内部力量,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完善民政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社区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确保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

(三)重点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各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遍达到“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高”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即有承担民政工作的机构,有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的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涉及基层的各项民政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继续保持民政部门优良作风。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创新本领,廉洁奉公、为民惠民,不断增强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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