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 项目管理师 |

【www.guakaob.com--项目管理师】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甘文明办〔2012〕号)2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一篇

通 知

玉门市、瓜州县、肃州区文明办:

经研究,现将2012年乡村学校少年宫3个指标分配给玉门市、瓜州县、肃州区各1个,请你们严格按省文明办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于5月21日上午10时报市文明办未成科(同时上报电子版文本),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电话:2613056 邮箱:wmb555@163.com

酒泉市文明办

2012年5月18日

附: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甘肃省中央专项

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

甘 肃 省 文 明 办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甘 肃 省 教 育 厅

甘文明办?2012? 号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甘肃省中央专项

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

按照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文明办?2012?11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9号)精神,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4号)和《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甘财综?2011?79号)要求,建好、

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进一步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把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

二、申报条件

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申报学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苏木)中心学校,寄宿制学校优先;

2.有可供课外活动使用的校舍,室内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3.原则上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400人;

4.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志愿者作为辅导员,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三、实施步骤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1.组织申报。各市(州)按照《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甘财综?2011?79号)和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分配指标(见附表1),组织有建设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项目,对项目申报学校进行实地勘查,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学校名单,并于5月20日前上报《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汇总表》(见附表2)、《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书》(见附表3)。

2.项目建设。7月至10月,各资助项目学校集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基础设施修缮和基本器材配备,组建辅导员队伍,建立档案资料。争取10月底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始使用。

3.指导检查。11月初,省文明办将会同财政厅、教育厅对各

市(州)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进展、活动开展、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活动开展不经常等不达标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将按照《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撤销该校项目建设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取消该县(市、区)下年度分配指标。

4.项目报告。各市(州)文明办、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2013年1月底前,将2012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送省文明办、财政厅、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善始善终完成2011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认真扎实开展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

2.规范器材采购。各市(州)要及时总结完善器材采购办法,进一步做到优化结构、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物尽其用。要进一步增加德育类活动器材的配备种类和数量,不能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不符合规定的器材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由项目资金资助的设施设备,应要求供应商在显著位置标

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3.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州)要按照《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甘财综?2011?79号)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201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在项目使用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项目使用中,要始终坚持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发挥作用。各市(州)文明办、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帮助项目学校协调利用各方面资源、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转。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坚持重在使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活动项目种类,提高场地器材使用频率。要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乐促智;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以技促能;开展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以读养德。要在活动中注重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着力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5.做好宣传报道。各市(州)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宣传,结合新修订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深入宣传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重要意义,宣传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使用情况和效果,宣传广大群众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反映,为实

关于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情况汇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二篇

关于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

费情况汇报【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2013年10已下拨月份,我校乡村学校少年宫得到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经费4.9万,宾阳县财政局已将经费4.9万下拨到我乡村学校少年宫,目前已经做出下一步的计划,将用于完善和更新少年宫部分活动器材、辅导教师工作补助和交通费用等。

宾州镇永武完小乡村学校少年宫

2013年11月21日

河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考核评估标准(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三篇

河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

考核评估标准(100分)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01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 …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四篇

201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

新建项目广东省申报学校

1

2

3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五篇

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

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明办、教育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联合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554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2011年至2015年由财政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安排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装备、运转补助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指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

第四条 用于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

第五条由项目资金资助修缮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公益性活动,应当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如下:

(一)修缮装备:利用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和教室进行修缮并配置设备器材,将其整修成适合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二)运转补助:补助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日常运转经费,并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 项目资金标准如下:

(一)修缮装备的标准为平均每所20万元,其中,修缮不高于6万元,装备不低于14万元;

(二)运转补助的标准为平均每所每年5万元。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资金使用

第八条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一)中央文明办会同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项目整体规划并每年向各地下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数量指标;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二)省级文明办会同同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申报办法及申报书范本,组织本地区进行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

(三)省级文明办会同同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审核立项后,上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和教育部备案;

(四)中央文明办会同财政部和教育部抽查复核项目立项。

第九条项目资金预算由财政部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项目资金标准和各地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数量指标,按年度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十条运转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文明办和教育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工作实绩和管理水平提

出“以奖代补”分配意见后分配。

第十一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可以安排资金与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第十二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229类“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4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申报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 省级文明办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办法,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和教育部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财政部、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

第二十一条 省级文明办应当设立投诉电话,接受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方案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六篇

为贯彻实施省、市民生工程,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计划任务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6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550张。其中:长丰县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3所,新增床位350张;肥西县新建敬老院1所,新增床位200张。

二、项目要求

1、坚持“全国领先,全省一流,地方特色”的规划建设原则。

2、项目选址原则上应临近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或集中居住区,积极倡导县区人民政府兴办服务全县区域或部分乡镇的五保服务机构。具有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居住用房和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生活用房床均建设面积10平方米、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4平方米),要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室、医疗室、浴室和公厕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设用于康体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室,配备必要的农副业生产基地。

3、敬老院工程在建设上要经济适用,在设计上要充分体现五保老人生活的特点,在楼房层高、朝向、回廊、开窗、地板防滑、卫生间、洗衣房、浴室、娱乐场所等具体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温暖、舒适和老人起居方便。

4、项目建设实行“六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

5、项目管理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审计决算、统一名称标识。

6、项目建设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布局调整、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敬老院总体规划相结合。项目建成后的后期管护工作,按照《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合民〔2016〕232号)要求执行。

三、资金筹集

省、市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每张床位补助12600元,其中省财政每张床位补助7190元(含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财政每张床位补助5410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县区和乡镇筹集解决,其中县区配套资金不低于2000元/张。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时间要求

2016年4月底各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立项、设计、勘探等工作,进入招投标和施工建设阶段;11月30日之前主体工程竣工;12月配备完善生活辅助设施,敬老院与五保对象签订入住供养协议,建立入住五保档案,县区民政部门指导乡镇制定敬老院管理各项管理制度。

2016民政局党委班子述职述廉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七篇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创一办”和“协力争先”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辛苦指数”测评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请与会同志们进行评议。

一、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一是全市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标施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至2016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年均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2016年4月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区、乌当区、白云区、区及金阳新区城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云岩、南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人/月,区农低保标准从150元月/人提高到170元月/人,区、乌当区、白云区和金阳新区从125元月/人提高到1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11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提标后城低保人均月补助239元,增加了37元,农低保人均月补助64元,增加了15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3033户、134714人,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744人,退出城乡低565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825.6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175户、74382人,支出城市低保金23002.08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858户、60332人,支出农村低保金3823.5239万元,人均补差月64元。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完善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城市低保子系统为契机,分别在云岩区和南明区开展低保基础数据集中录入和培训工作,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完成了云岩和南明两区38216户、42110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业务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去年对615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信息平均检出率为20.5%,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市救助局正式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从15人增加到30人,标志着低保救助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大调研力度,起草了《市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检验,待成熟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全面实施。截止第三季度,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33535人次,救助金额1537.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2607人次,共支出救助金44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928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089.9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设、精神病院新院及门诊楼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等纳入全市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我局还投入1800万在金阳新区中心地段购买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福利设施。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区、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推动了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目前,市6个试点区(市、县)为389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8845万元,景云山在试点工作中为3千多名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服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

(二)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一是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深入。2016年,市相继遭受凝冻和特旱灾害,全市受灾人数共181.4万人(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数14.85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8亿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投入救灾资金2016.05万元,救灾物资折款709.39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开展冬令春荒缺粮人口摸底调查,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春荒款23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08051人,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救灾物资,与气象、部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质12小时内运抵灾区。大力开展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综合减灾规划(2016--2016)》和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创建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市救灾仓库建设力度,积极筹备成立市防灾减灾中心。

二是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完善社会互助扶持机制。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款工作,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749.08余万元,其中,善款3699.08万元,各类慈善捐赠物资折款50余万元,营造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和关注慈善事业浓厚氛围;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382.5万元。同时,启动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市委常务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忠亲自挂帅,组织对全市220家困难家庭和4家养老机构发放慰问金56万余元。开展三县一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调研,对19346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救助方案,在毛云乡中心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援助中心。为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募集善款50万元对全市25家“慈善爱心超市”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慈善援助,并统一挂牌为“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

三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深入。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扶返乡农民工救助服务工作,为顺利举办“三会”提供了保障;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6257人次。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代市政府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补标准844—550元/月,高于全省标准;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审查工作,下拨全市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金52万元;军休干部房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向上级部门申报落实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认真落实1701人退役士兵安置接待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约570万元,开展各种教育和技能培训1465人,筹集劳动就业指标600人,较好地解决了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在新兵运输、老兵转运、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方面,共接待新老兵4.5万人,顺利完成了军供转运接待工作任务。开展全市革命烈士陵墓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筹建市革命烈士陵墓管理机构。

二是深入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及6个区(县、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市连续第六次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地方积极支持不对国防建设,认真开展国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房改。发动驻筑部队捐款60余万元参与“十里河滩”绿化建设;组织协调驻筑部队1500多名官兵参加市奥体中心志愿者和“民动会”安保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加强

一是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委会1156个、居委会471个,除1个居委会因村改居和2个村委会因村征地拆迁需延期选举外,其余村(居)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与第七届相比,“海选”和“直选”率分别提高了12.3%和22.9%。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为重点,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6个村。

二是社区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在抓好第八届村(居)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市、县)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全市农村社区试点村扩大到146个,白云区被命名为“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扩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理顺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相关工作的意见》,并正式下发执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得到中央、省级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其社会作用和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五)民政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增强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全市社会组织1545家,其中,社会团体7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5家,涉及群众近百万人。2016年,按照规定市级批准成立132家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入培育阶段,注销(清理)社会组织7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推动建立党组织的“双报双推”制度,通过年检年报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措施和规范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颁布实施;总结《市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工作经验,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向细节延伸;严肃开展社会组织年鉴和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年鉴合格率达93%;加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和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市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意图分层次的培育发展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社会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和谐促进会”登记工作推进会,目前,市及区、县(市)均已成立了和谐促进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区划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行街、路、巷牌的、更换、设置与维修2400块;完成《地名故事》第三集的编辑出版和第四集的编纂工作;与各区县市签订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协议,完成了市部分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调查、论证、上报工作,乌当区地名设标评为“全国示范区”。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婚姻登记设置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纠正,邀请国家一级作家李宽定先生开展了“婚姻里的传统”讲座;全年全市结婚登记43196对;离婚登记1338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1018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0639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55对,离婚登记54对;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开展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印制发放《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率先在全省推行文明殡葬、惠民殡葬——“骨灰生态节地葬”活动,宝福山陵园开发节地葬园地“义园”、修文净园推出树葬、凤凰山公墓推出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了草坪葬,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好评。加大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在景云山举办清明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参与逝者亲友近1000余人。据统计,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人(次),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1932具,火化率为100%。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由民政局起草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权益,现我市儿童福利院420名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超过省1000元的标准,763名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市儿童福利院加挂市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供养老人405人,市精神病院收养精神病人101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代养社会老人100多人,为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很大的帮助。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16-2016年)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起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床位数达2943张;通过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数1239张,超额完成市级和各区、市、县新增1072张养老床位数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改扩建清镇市乡,县镇、乡村,区镇五所农村敬老院。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工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达到90%以上,全年“居家养老”工作共投入资金654万元,全市423个社区,4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了省老龄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876名特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99万元,发出高龄津贴571.08万元。春节、国庆、重阳节走访慰问困难老人3200余名,慰问款567.64万元,米8545公斤,油1865公斤,棉被650床。

三是福利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按照提升投注机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彩票销售网络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19家站点进行拆并整改,开展对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站点和诚信经营站点表彰,积极开展彩票销售员培训工作,组织5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激发全市彩票销售站点的工作积极性,销售量大幅提升;继续办好“福彩杯”社区棋类赛活动,强化福利彩票宣传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销售福利彩票3.704亿元。加大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力度,对1987年到2016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同时,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表彰彩票销售站的诚信道德模范。2016年,在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调研基础上,安排了5896.15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现已按照规范程序拨付2251.5629万元。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加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对2016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七)大力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在总结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加大对民政部第二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儿童福利院的指导力度,探索福利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及人员比例,全力推行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援助孤残儿童项目合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的引用。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南明区河滨办事处金地社区、花果园办事处沙坡社区,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育新社区申报省级试点。

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市社会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班,培训人数130余人;认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通知》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摸底统计,对全市16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各类人才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者3万余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者58名,有53名在民政系统;本次调查摸底统计为市委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民政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下基层帮群众促发展活动深入扎实。以开展“四帮四促”、“创先争优”、“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入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中深入调研、访贫问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上报帮扶信息。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市争光”、“争做好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年我局先后组织10批共派出干部250余人次到帮扶点,走访32个村民组3314户村民,帮助受旱灾群众解决抽水机5台,落实救灾资金30万;为村落实资金3万元解决顶兆小学、南凉小学300余名学生中餐就餐困难;筹集3万元帮助高寨乡政府解决办公经费困难;援助镇村3台电脑,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资助2万元用于完善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救灾资金中安排2万元,解决杠寨村灾民许开伦建房困难;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资助15万元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慰问困难群众127户,粮油、棉被及慰问金总价值7900元。

二是以制度建设强作风促效能。紧扣“三创一办”,强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争创百佳效能处室(单位)、百优服务标兵”,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四要十不准”规定,改进民政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和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切实以科学发展观内化更新观念,转化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动力,落实为民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市民政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民政行政工作规范有序,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全市民政系统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全年局机关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办理《市长信箱》件、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60件、市委群工中心90件,回复率为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98%。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市纵深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民政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为全面推动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队伍保障。举办了党务知识、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生态文明建设、纪检工作、作风教育、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文书资料、人事档案、规范劳动用工、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培育,加大对民政系统14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96名技工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年我局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9万元,参培人员达400多人次;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干部培训班,3名同志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执行力培训班,派出12名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加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认真搞好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调研报告。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中的功能研究》课题;我局承担的《社会工作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基础中的作用研究》通过民政部成果验收;《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获民政部法制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关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及村(居)委会法律地位的思考》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做好社会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刊物发表,并为人民网转载。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公开竞争选拔局机关科级干部4名,考察聘用3名工勤人到局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局属单位科级干部4名;公开招考引进干部13名。

四是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发展,2016年及时全面完成局机关职责清理,严格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全面规范完成局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加大对局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针对四个民政福利中心发展,争取市编办的支持调整其职责,提出了加强军字号机构的建议;同时,按全市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下半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机构清理工作,对全局系统24个事业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开展全面的清理,完成了全局系统事业单位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全力推进全局系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16年市救助站、景云山、云岩区民政局申报为民政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局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检查。

五是机关党委、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计生与人口综治、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广泛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中,全面完成了参与率、知晓率、测试率、承诺率共4个100%,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有力地促进我局组织和干部任用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确保民政工作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并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和财经纪律管理;励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对全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复查,局属各单位签署治理“小金库”承诺书;认真做好“三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党务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力度,健全完善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发扬民主,扩大民政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覆盖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办事决策公开性和民主化建设,确保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招投标工作、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开展对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民政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已清醒的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艰苦努力的方面,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以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开创民政工作的崭新局面,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5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八篇

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政〔2015〕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促进“四化”协调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救灾救济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救灾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救灾工作网络。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积极开展减灾培训,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探索建立资金落实、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衔接有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的及时有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利用爱心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针对困难家庭的助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项救助制度,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资金及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全面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行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困境儿童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市县两级规划建设示范性老龄服务产业项目,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在社区设置养老服务网点。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目标。

(五)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市县慈善协会为支撑、以慈善爱心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大力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探索慈善超市的长效运行模式,为社会捐助搭建良好平台。到2015年,9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总体稳步增长,力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六)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新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原有社区要整合、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到2015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多元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平台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向取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督导。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普及化的建设方向,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九)推进优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促进优待政策落实。保障优抚事业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优先重点安排扰抚对象危房改造,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状况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十)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改进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安置管理模式。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确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种地方性补助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将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服务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不断改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

(十一)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围绕安置改革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安置主管部门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和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积极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落实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着力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果,持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持续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年为驻焦部队解决若干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涉及军民利益的双拥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促进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接待站和月山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队快速供应的需求。

(十三)增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编制指导未来、便于管理的区划调整方案,认真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稳妥开展乡改镇、镇改街道体制调整,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围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界线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市县界线年度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定加强地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地名服务信息亭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葬法。体现殡葬公益性原则,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的支持力度。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作为必备附属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全覆盖。加强对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及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探索推行经营性公墓按比例配备公益性墓位,限价销售,惠及困难群众。改善殡葬服务设施,完善殡葬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十五)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及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基本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协作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做好民政有关工作的部门协作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积极整合民政工作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有关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有效整合内部力量,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完善民政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社区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确保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

(三)重点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各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遍达到“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高”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即有承担民政工作的机构,有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的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涉及基层的各项民政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继续保持民政部门优良作风。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创新本领,廉洁奉公、为民惠民,不断增强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015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情况报告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青少年宫建设寓意 第九篇

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要求,我县充分利用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积极开展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按照省市文明办《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中央和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认真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工作总结,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学校有4所:2015年伊川县鸦岭乡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2015年伊川县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伊川县文正中学少年宫,2015年伊川县江左镇初级中学少年宫。获得河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有1所,即伊川县白元乡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

县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市文明办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有关要求,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进行指导和督导,扎实推进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县文明办、教育局定期到乡村少年宫检查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加强资金投入及使用检查。项目单位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乐促智;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以技促能;开展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以读养德。县文明办要求乡村少年宫要切实发挥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阵地、文体活动平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功能,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营造更加浓厚的乡村少年宫氛围,让学生在乡村少年宫快乐健康地成长。

二、2015年度项目建设经费和2015年度、2015年度项目运转经费分配使用情况

我县认真做好了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加强和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无挪用或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伊川县江左镇初级中学少年宫的20万元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建筑维修、器材购买、活动室整理、文化氛围建设等方面,2万元用于活动运转、后续器材补充、辅导员培训与补助、活动开展及奖励等方面。

伊川县鸦岭乡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的5万元项目运转经费,其中:器材装备购置24080元,设备设施修缮8140元,辅导员培训费、开展活动经费17780元。

伊川县文正中学少年宫的5万元运转经费使用主要用于耗材添置、水电费、场地维修、学生竞赛活动经费、学习交流、辅导员补助等。

伊川县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少年宫5万元运转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培训、活动经费、器材维修和其他支出。

三、2015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伊川县江左镇初级中学少年宫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伊川县白元乡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被列入2015年河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项目,由于配套资金到位较晚,处于正在建设阶段,预计上半年完全建成使用。

四、器材采购方式及配备情况

在器材配备上坚持安全、实用,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由学校拿出初步方案,经县文明办审核,在器材采购上,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由学校自行采购。各学校根据各功能室的需要进行器材采购配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音乐类:钢琴、电子琴、笛子、舞蹈灯具、音响器材、把杆、舞蹈室专用镜、地毯、档案柜等用品及设施。

体育类:便携式音箱、篮球架、排球网、羽毛球网等器材。

书画类:画架、画板、挂图、头像、水粉静物、水写纸、桌子、毛笔、宣纸、墨水、书籍、毛毡、铅笔、蜡果、几何形体、颜料、砚台、素描纸、调色盘、碟子等用品。

图书类:图书架、图书、报刊架等设施。

电脑类:电脑、播音等设备。

棋艺类:档案柜、桌凳、壁挂式象棋、学生象棋、军棋、跳棋、围棋等器材。

心理咨询类:桌凳、沙袋、沙盘等器材。

手工制作类:十字绣、剪纸工具、蜡光纸、卡纸、篆刻工具、印石、制作模具、展示架等器材。

德育活动室:投影机、一体机、音响等器材。

少年宫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等办公用品。

五、组织培训情况

项目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师资队伍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少年宫活动教师为学校任课教师,部分有特长的社会人士为志愿者辅导员。 辅导员的培训以市内参观交流为主,个别学校组织到外地学习。各辅导员平时注重自身的学习,通过自学、观看教学光盘和网上教学视频获取知识,对学生进行辅导。县文明办每年召开少年宫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组织辅导员参观学习。同时开展少年宫业务评比、作品展示、才艺比赛,不断提高活动水平和辅导员的辅导技能。

六、项目运转使用情况

科学设置项目,发挥教师特长,扎实开展活动 。

1、德育活动。少年宫组织未成人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道德教育活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某些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等,开展心理、道德、法制、国情、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形成序列,有计划、有过程、有实效。开展百部爱国主义影片进校园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观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学校充分利用班队会时间,每月一个主题,每周一个专题,通过演讲比赛、辩论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针对学生特点,学校结合本月本周的活动主题,组织学生观看有关的视频资料,让学生受到教育,并通过谈心得、写体会等方式深化和巩固教育效果。

2、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少年宫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健全的工作机制,计划完整措施得力。坚持两操一活动和大课间快乐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行一次阳光体育运动会。加强体育类兴趣小组活动,开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棋艺等兴趣小组,坚持每周集中辅导每天组织开展活动,使学生养成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的习惯,掌握2项以上的运动技能。

3、艺术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成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教育专用场地,较好地满足艺术课教学需要。成立器乐、电子琴、二胡、花灯、笛子、舞蹈、绘画、剪纸、书法、刺绣等艺术类兴趣小组活动,每周集中辅导每天开展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校园艺术节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歌咏比赛、书画作品展览、文艺汇演等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4、科技活动。结合科技活动周和科普活动日活动,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实践和科普教育活动。

5、读书活动。结合教育教学及重大节日等制定相关的读书活动计划,做到计划明确、措施具体、制度完备。扎实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为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让学生从中国经典作品中汲取精神营养,学校坚持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每周安排一定的经典诵读时间,由辅导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诵读活动。学校组织经典诵读成果展示活动,检验诵读活动的效果。学生在读经典、唱童谣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

6、发挥教师特长,加强队伍建设。各管理单位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员的作用,同时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安排在校教师担任乡村学校少年宫兼职辅导员,组织和指导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

7、深挖文化底蕴,打造乡土特色。各管理单位充分挖掘乡土教育资源,选择当地有特长并热心未成年人培养教育工作的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器乐和剪纸、刺绣、粮食画等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兴趣小组活动。

七、建立辅导员激励机制和保障项目长效运转机制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年度制定具体的辅导员队伍培训计划,并能按照计划切实开展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活动,提高辅导员教师的业务素质。伊川县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期少年宫管理机构多次组织辅导员外出学习,研究并制定少年宫辅导员奖励机制,极大地提高了辅导员的积极性。辅导员每辅导一次,学校都会给与一定奖励,每学期进行评比,评出优秀辅导员,给予重奖。并通过大会表彰学习。每学期都要研究少年宫辅导项目,极大地的提高了少年宫辅导员的积极性。(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切实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将少年宫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管理单位成立管理机构,管理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运行管理、设备维护、项目实施、辅导员队伍建设、检查考核、财务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有效、正常运转。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制订保障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各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了少年宫的规范运行。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建立评价体系,将工作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规范、运转正常。

八、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

完善制度,管理有序。根据少年宫设置的活动项目,各项目学校制定并上墙了《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工作职责》、《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工作职责》、《乡村少年宫学员守则》、《乡村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乡村少年宫财务管理制度》、《乡村少年宫考勤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有效保障了少年宫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能够有效地达到各项工作目标。同时采取“五有”、“三保障”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五有”即每项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有专人负责;“三保障”即资金保障、时间保障、辅导保障。资金保障:活动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学校充分利用中央支持5万元运转经费,添置、更新和维护好各种设施设备,切实保障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正常运转。时间保障:每天少年宫都安排了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进行项目训练,既不影响课程目标,又把少年宫活动项目融入其中,做到有机结合。辅导保障:针对活动项目多、辅导教师少的现状,采取了多项保障措施:动员学校教师各展其能、各尽其材、共同参与,同时聘请在文艺、书法、绘画方面有特长的同志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充实师资力量,丰富授课内容。

乡村少年宫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每个乡村少年宫的辅导员每开展一个活动,都建立一个档案,记录下活动的时间、地点、完成情况、及活动开展的效果。少年宫建立以来,各室档案齐全,记录完整。

乡少年宫建立以来并积累了大量的图片档案(学生日常活动照片、活动场地、设备设施图纸)、影像档案(学生日常活动录制光盘、上级领导视察指导少年宫活动影像资料)、文书档案(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相关活动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学报、校刊、规章制度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县乡村少年宫建设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乡村少年宫建设时间短,底子薄,开展活动的条件还有待改善,特别是各功能室设备单一,体育场没有硬化,相关器材数量少,档次较低,实用性还稍差,急需要投资购进。二是乡村少年宫活动专业人才缺乏,师资配备不足,教师积极性的提高和实验教研还有待加强,教师亟待加强相关的培训。三是现在的活动还不够丰富,不能满足部分学生的兴趣爱好,还需要增设学生感兴趣的项目。四是网络化建设有待加强,网络建设硬件有待于提高。

为不断完善少年宫的硬件建设,满足农村儿童健康成长需求,努力为乡村少年儿童创造更加优越的成长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少年宫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师资培训,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广泛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把乡村少年宫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三是继续发展我县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创造条件,使乡村少年宫开展的项目逐渐增多,规模和气势逐渐壮大,切实满足农村少年儿童课外业余生活的需求,让农村少年儿童真正享受到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实现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780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