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 公务员考试 |

【www.guakaob.com--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法学习内容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一篇

中卫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效能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务实勤政,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提供坚强的保证。

第三条 问责问廉问效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对象及信息来源

第四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范围和对象是市委、政府各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直属机构和各县(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第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信息来源:(一)单位或个人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三)上级机关转办和领导指示、批示; (四)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五)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应当问责问廉问效问题;

(六)审计及执法监督机关提出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七)新闻媒体披露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八)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引发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九)各种评议、测评、考核处于末位及在考察、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十)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十一)其他渠道反映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第三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问责的主要内容:

(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支持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机关做出的重大决定、决议不认真贯彻落实的;

(三)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

(五)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在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案件不按要求上报、不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

(七)在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八)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回避问题和矛盾,推卸责任、不及时解决问题,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导致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没有兑现的;

(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的;

(十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或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十三)对与相关部门协办、配合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配合,推萎扯皮,影响工作的; (十四)违反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实施政府采购的;

(十五)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督查部门下达的督办整改事项不认真按规定时限办理,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弄虚作假,影响严劣的;

(十六)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问廉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发生腐败问题或行业不正之风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擅自或少数人决定本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

(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礼金;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五)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的;

(六)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挤占、挪用、坐支专项资金,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七)违反规定出国(境)或公费旅游的;

(八)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明显超出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违反规定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动用公车、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本单位政务财务不公开、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

(十一)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

第八条 问效的主要内容:

(一)对市委、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的;对市委、政府领导批示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

(二)违反规定设立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效,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

(三)擅离岗位、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四)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发生重大行政效能投诉案件,经查属实的;

(五)违反《中卫市人民政府廉政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

(六)有其他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情形的。

第五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机关

第十四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机关:

(一)对市委、政府任命的县处级干部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立项调查。

对县处级干部采用批评纠正、警示训诫方式进行问责问廉问效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警示训诫有关规定决定执行。

对县处级干部采用组织方式进行问责问廉问效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任命的科级干部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责任单位立项调查并作出决定。

(三)对一般工作人员的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立项调查并作出决定。对一些有重大影响、典型意义的,也可以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问责问廉

问效建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将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市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实行有关组织处理方式问责问廉问效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问责问廉问效对象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政纪规定和程序处理;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处理。

第六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程序

第十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程序包括初核、立项、调查、决定、执行等五个环节。

第十六条 问责问廉问效执行机关作出问责问廉问效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实行问责问廉问效,应当制作《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应当写明问责问廉问效的事实、依据、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方式、期限及受理机关等。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第十八条 《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应当送达问责问廉问效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九条 对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不服的,问责问廉问效对象可以自接到《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问廉问效决定机关书面提出申诉。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超过申诉期限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问责问廉问效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二十条 在问责问廉问效对象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问廉问效决定的执行。【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七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在问责问廉问效过程中,问责问廉问效执行机关应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全面促进工作、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将问责问廉问效对象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问廉问效情况应当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问责问廉问效处理情况纳入单位和本人年度考核,作为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受到警示训诫、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违法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机关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个人取消调资、职称评定、选拔任用资格。

第二十四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八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纪律要求

第二十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纪律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检举、控告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效率低下、造成损失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对于投诉、检举的问题,相关机关、机构应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举报人、投诉人对所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应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对借机造谣中伤、诬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参与问责问廉问效处理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必须回避。

(四)问责问廉问效的调查处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规定,严禁将调查情况和举报人、投诉人的姓名等信息泄漏给问责问廉问效对象。

违反上述问责问廉问效纪律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公务员法 学习总结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二篇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及配套法规文件的总结

为了使全体职工干部更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工作中能够维护切身利益、认真履行相关义务。根据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的通知精神,***路政海事局于2014年11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的学习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收到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1.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讨论和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

2.通过我局QQ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进行宣传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二、制定计划,形式多样

接到州局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要求后,我

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分阶段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文件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其中党员干部需以点带面,在学习中起到带头作用。我局采取自主学习、分组讨论、集中研讨的学习步骤。要求既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又要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学,全面准确把握《公务员法》实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推动***路政海事事业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三、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此次学习,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切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

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三是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路政海事局

2014年11月28日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三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法律,也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根本制度,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健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三是在继承中发展创新,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如何贯彻落实好《公务员法》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三是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的职工,获得这份工作实属不易,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是多少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

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四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经过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使自己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对原来一些似是而非、不太明确的概念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向也更加明确了。结合与许多不同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上的接触和了解,对此次学习《公务员法》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公务员法》的认识

《公务员法》是一部较为全面的党政机关干部人事法律,是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对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对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继承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借鉴吸收了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办法,有利于形成广纳其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管理,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在学习《公务员法》过程中,我觉得以下主要在几个方面凸显了《公务员法》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晋升方法,开拓了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公务员法》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务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逐年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因此,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有助于弱化、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其次,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更新制度。对一些专业性强和辅助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渠道;“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为年轻人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可能。

第三,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确立为法定的职务晋升方式之一。《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最大突破之处。【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四,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的政纪约束。首次以法律形式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制度。由此,责任追究制度上升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这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突破。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这种新的施政理念反映于行政法制层面的变化,可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开始逐渐纳入具体进程。

二、学习部分重要章节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公务员法里的义务章节。我明白了,并非像很多人所说那样,做公务员是又轻闲,压力小,待遇又好。其实,做一名好的公务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着实很难。就说义务这章,整整八大条款,每一款都是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每一款都是一名公务员必须积极主动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我感到自己的责任和压力。不过,反过来想想,这些条款里面,无不处处体现着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把这普通的岗位与伟大的事业联系起来,真的很让人觉得光荣,那多几条义务又算什么呢?

其次,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的权利、录用、任免、升降、辞退等章节。又让我觉得公务员法其实处处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影子。公务员具有双面性,它本身是强者,同时也是弱者。当公务员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这时很大程度上公务员是一个强者的形象;而当公务员在收到不公平的待遇,甚至遭受报复打击,上级领导

的为难时,那么此时的公务员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弱者。因此,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和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对于处理和解决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带来种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无疑是非常有效的。

第三,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惩戒、交流回避等章节。又使我深深认识到,做一名公务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的行为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或喜好用事,而是要理性的,按照法律规章、和法定程序办事。要时刻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作为公务员,要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从而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第四,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等章节。让我深深感到,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好队伍,是一个民主、文明、进步的队伍。党领导下的广大公务员队伍是一个锻炼人才的大熔炉,这个大熔炉是历练真金的地方。

三、衡量公务员素质的标准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首先,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掌握专门的技能,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

质等。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合格公务员不可或缺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只有当他把上述各方面转化为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时,他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称职的公务员。也就是说,公务员素质不是学历、技能、经验等的简单堆积,它具有综合性,是一个人思想修养、知识、技能、经验等的综合体现。同时,公务员素质具有实践性,即他的知识、技能和修养等必须转化为能良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

其次,公务员必须有良好的态度。公务员的素质,是态度、知识、技能等的综合体现。公务员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态度严于律己,指导行为实践,这样才能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公务员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个人形象上。即使是一位孜孜以求、切切实实为群众服务的公务员,但他如果不讲究个人形象、不修边幅,同样也会让群众难以接受。公务员的态度,还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积极健康的心态常有这些特点:保持乐观而稳定的情绪,在工作中充满热情和活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目标意识,能够把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协调一致,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并能公正评价别人,豁达宽容,自尊、敬人,建立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进取,勇于追求,善于自我克制;能够坦然冷静地接受所发生的各种事情,并迅速做出应变的反映。据研究,积极健康的心态,至少可以:平衡生理和心理的健康;能轻松表达自我的工作,更容易带来成功环境和成功意识等。所以,衡量

公务员法学习专题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五篇

? o o o o 1、(单选题)下列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是( )。 A.负伤 B.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C.自杀未遂,丧失工作能力的 D.患病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公务员申请复核及不服复核结果申诉的法定时间分别为( )。 o o o o A.15 日,15 日 B.30 日,15 日 C.30 日,30 日 D.15 日,30 日 正确答案:B ? 3、(单选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 机关提出再申诉。 o o o o A.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 B.作出处理决定的 C.同级公务员管理 D.上级公务员管理 正确答案:A ? o o o o 4、 (单选题)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该 ( ) 。 A.撤职 B.予以辞退 C.降两级工资 D.降级使用 正确答案:B ? 5、(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的是( )。

o o o o A.在家致残 B.休假途中致残 C.自伤 D.因公致残 正确答案:D ? 6、(单选题)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 辞退等所需经费的保障形式是( )。 o o o o A.机关营利保障 B.机关经费自行解决 C.列入财政预算 D.尽量节省 正确答案:C ? o o o o 7、(单选题)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 A.不停止执行 B.暂缓执行 C.停止执行 D.根据原处理机关意见决定是否执行 正确答案:A ? o o o o 8、 (单选题)公务员辞去公职,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的形式应当是( )。 A.书面 B.公开 C.口头 D.备案 正确答案:A ? 9、(单选题)国家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实行( )。

o o o o A.工龄制度 B.换休制度 C.轮休制度 D.工时制度 正确答案:D ? o o o o 10、(单选题)下列职位中不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是( )。 A.涉及国家秘密 B.工作需要的 C.辅助性 D.专业性较强 正确答案:A ? 11、(单选题)受理申诉的机关认定有错误的公务员人事处理,( )应 及时纠正。 o o o o A.原处理机关 B.监察机关 C.公务员管理机关 D.受理机关 正确答案:A ? 12、(单选题)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 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 )。 o o o o A.责令辞职 B.自愿辞职 C.因公辞职 D.引咎辞职 正确答案:D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 13、(单选题)国家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 较,并将其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此为( )制度。 o o o o A.工资比较 B.工资调查 C.工资评定 D.工资调整 正确答案:B ? o o o o 14、(单选题)机关实行公务员聘任制,须经( )批准。 A.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C.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D.国务院 正确答案:B ? o o o o 15、(单选题)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必要时离职前按规定接受( )。 A.审查 B.审计 C.检查 D.调查 正确答案:B ? o o o o 16、(单选题)机关聘任公务员的原则是( )。 A.权责统一 B.自由平等 C.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D.权利平等 正确答案:C

? o o o o 17、(单选题)下列对公务员的辞退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 B.是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不必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C.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 D.不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正确答案:C ? 18、(单选题)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规定享受 ( )。 o o o o A.住房补贴 B.医疗补助 C.升职奖励 D.年终奖金 正确答案:D ? o o o o 19、(单选题)公务员享受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 )。 A.相应的补休 B.相应的补贴 C.相应的津贴 D.必要的奖金 正确答案:A ? o o o o 20、 (单选题) 被辞退的公务员, 可领取辞退费或根据有关规定享受 ( ) 。 A.退休补助 B.辞退补贴 C.失业保险 D.住房补贴 正确答案:C

2016学习公务员法个人心得感悟9则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六篇

1

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

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孝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改变了单一的公务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三是以“法”的形式把住公务员“进口”关,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据了解,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以来,未按规定考试进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致使有的领导“凡进必考”观念比较淡薄,对制度的落实不够严格。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进口”既有原则的刚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一定的柔性,比较适应地方实际。例如,考试录用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样刚柔相济,利于制度的实行。

四是贯穿了以人为本思想,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公务员法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还规定: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等。同时,由于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对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比较了解,对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缺陷也比较清楚。鉴于此,公务员法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五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在现有条件下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公务员法对一些原则问题,规定的十分明确,如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规定,与我党的干部路线是一脉相承的。但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具体问题,在总的原则下,又留有许多“接口”,这样既为今后具体规定的出台留下空间,又使得公务员法作为一部法律,其时效性可以更加长远。同样,对需用相关法规与之配套的一些问题,在公务员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这样,避免了在一些具体枝节问题上做过多的阐述,做到了管装总渠道”,放开“支渠道”。

2

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力推动《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近12年的发展历程。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凡进必考制度已经确立。1993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906名,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考核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我市在认真落实考核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目前,市、县、乡三级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超过99%,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从1993年至2002年底,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公务员有1000余人。培训工作已经正常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参训率不断提高;1993年以来,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8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善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已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公务员制度法制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已成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适应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新的重要发展。《公务员法》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将会更加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更加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调整了公务员队伍的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实行了职位聘任制度、职务与级别制度,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升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水准。

在基本内容上,《公务员法》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一是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出了规定。“进口”严格,“出口”畅通,做到能进能出。二是竞争择优机制。《公务员法》规定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职务晋升有严格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部分职务可以在社会上公开选拔;对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进行奖励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宗旨。三是权益保障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以及申诉控告制度、聘用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制度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明确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显现了公务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四是监督约束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16条不得违反的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等,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三、全力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精力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在学习宣传中,要注意紧密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带动和促进作用。

要注意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的主管部门,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学一步,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全面、熟练地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围绕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等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用理论指导实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要注意抓好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培训班,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市创造一个学习、宣传、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环境,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5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6

公务员法颁布近10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7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8

《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公务员法制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执政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所有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依法行政。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但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的法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缺失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既造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也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整体推进。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总体上存在立法层次低的缺陷。公务员法的出台,不仅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制化改革创造和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从而对整个人事管理立法和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整个国家人事管理的法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决定性意义,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只有一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依据,立法层次与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极不相称。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由于公务员制度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以及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和强制力不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另一方面,暂行条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要制定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内容需要调整、补充、完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成果,需要吸收上升为法律,通过立法确认来巩固改革成果,并导引改革的方向。因此,出台公务员法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党善于把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指导地位,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政策代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内容都做了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为从根本上克服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提供了法律武器。我们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将使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的人事管理理念将进一步深入人心,从而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9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确保该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觉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法》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和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的学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动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法》的正确贯彻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全市广大公务员要熟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要从一般的学习条文内容,上升到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以法行政的责任感。社会各界要充分关注《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参与《公务员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熟悉《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努力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在创新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法》。要做好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安排,抓紧部署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要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的对公务员组织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务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2016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七篇

6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xx〕19号)下发后,我们赓即将文件精神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其贯彻落实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按照省上的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迅即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狠抓落实。在各县(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各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迎接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发〔xx〕73号)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综合汇总,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与成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公务员法正式施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坚持思想先行、认识先导,扎实推进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于xx年4月初报请市委、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组织、人事(人社)、财政、纪委、宣传、编办、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刻制了“xx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同时从有关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四县(区)亦成立了对应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抽借专门人员,确保了整个工作有组织领导,有专门班子,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此项工作开展五年多来,尽管市级相关领导成员因工作发生变化而先后三次调整人员分工,但依然确保了机构不变、力量不减、工作不断,使此项工作领导有力、机制不乱、工作规范。

(二)努力抓好系统学习,规范建立管理制度

通过全员培训,系统学习公务员法,国家和省、市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以提高广大公务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我们主要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管理先行,掌握基本要领。领导机构和业务人员先行学习,掌握了公务员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基本内容、上级机关的总体安排和本地本部门(单位)实施公务员法的操作要领。二是集中培训,推进全员学习。在xx年4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分5期对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810名国家公务员进行了全员学习培训,并调训四县(区)公务员法骨干辅导员130名。五年来,全市共开展公务员法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宣传教育培训282场次,共计培训18000人(次),达到了全市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普遍轮训一次以上的目标。三是全面考试,力促学习深入。组织全市行政机关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共11800人参加了公务员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99.8%。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学习效果。每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进行公务员知识培训学习,共培训1456人。在xx人事网开辟了法规宣传专栏,将《公务员法》等配套法规文件进行解析,摄制专题讲座片在xx电视台播放,在xx日报刊发学习情况稿件15篇。在下发专门文件的同时,制作问答题进行知识测评,有效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全市10320名公务员、2810名参照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广大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认知水平。

在全员系统培训学习的基础上,规范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一是吃透精神,宣传到位。及时转发国家、省公务员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人员登记等相关文件,把政策交给群众,做到政策知晓到位。二是出台办法,科学操作。结合xx实际,先后制定了xx市市级机关“四种情况”人员公务员登记的《会议纪要》(巴公法会〔xx〕第1号、《关于进一步清理核实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有关情况的通知》(巴人公〔xx〕136号)、《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巴市组通〔xx〕66号)和《关于调任公务员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管理的制度文件。三是抓住关键,巩固提高。切实抓好两次集中审批登记,即xx年首批公务员登记,xx年参照管理单位人员集中登记,坚持严格政策界限不放松,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四是公示承诺,维护稳定。对参照管理中存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个人条件因素多,普遍反映强烈,以及考试分数偏低等情况,采取自下而上公开评议,逐级考核,四县(区)和市级部门均公开承诺等办法,有效确保了参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拓展渠道广纳贤才,探索完善进入机制

自xx年起,我市每年都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一至二次公开考录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考录体系。一是建立机制,规范考录。建立了招考计划、职位设置、学历条件、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录用以及《xx市人事考试诚信记录采集与管理办法》和《xx市人事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巴人发〔xx〕14号)等一系列公考机制,确保公考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培训考官,公正评判。先后三次培训市、县(区)公务员面试考官205名,人事特约监督员、纪检干部、人大代表等直接参与面试,力求公正评分,并在面试当天,按候选考官差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办法实现主考、考官、考务组别及考生等多项电脑随机抽签,有效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透明操作,提高效率。坚持依托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了考试信息的快速传递,全面实现了网上公告、报名、缴费、公布成绩,并在面试环节采用电脑计分和考生签字确认办法,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四是调整结构,优化队伍。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逐年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经历人员的招考比例。我市xx年公考公务员中,南江县、通江县面向服务基层“五项目”人员招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占到应招人数的25%。同时,较好完成了公安机关大规模补录工作。5年来,我们坚持“凡进必考”制度,有效加强与联合公考机关,特别是市委政法委的工作合作。全市共公考公务员1456名,队伍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和改善,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五是从严调任,优中选精。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对市、县(区)调任的科级干部,着重把握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以上职务人员,年龄控制在40岁以内,并按选拔任用县级干部程序进行考察审核,坚持从严控制,优中选精。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和县(区)等已调任的18人中,均表现突出,无不良反应。六是注重安全,规范考试。在人事考试期间工作人员轮流值守试卷保管库,认真记录历次考试科目,试卷数量,试卷领取人,存放人的详细情况。同时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确保试卷完好无损,领取试卷坚持两人到场,确保了人事考试规范安全,无一事故发生。

(四)规范进行人员登记,轮岗交流激发活力

一是把握环节,规范登记。对公务员登记是确定个人身份的根本措施。因此,在实施登记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三个环节,即首批集中登记环节、首批参照管理登记环节和新录用(调任)环节。五年来,我市共办理了全市行政机关7743名公务员和2096名参照管理人员的登记工作,重点化解了通江县财政局人员编制不明的矛盾,所登记人员确保了职责、编制、供给“三要素”齐全。同时,针对违纪人员逗硬惩处,共办理公务员退出备案12人(次)。日常登记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二是竞争上岗,激发活力。市委于xx年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同一科室同一职务满5周年的,担任正科职累计满6周年或同一科室累计满8年的应轮岗交流,原人事局机关于xx年至xx年先后两次全面进行了轮岗交流,均采取述职评议、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32名干部无一人在原岗位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垂直管理期间,县(区)局“一把手”全部实行异地任职,局中层干部任职均按照职位公开、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演讲竞聘、组织考察的程序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率达100%。今年初,市公安局再次进行轮岗交流,并对竞争上岗职位人员进行了包括计算运用在内的综合考试,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工作激情。五年来,全市行政机关轮岗交流面已达99%以上,轮岗交流总人数达4100余人(次);三是公开遴选,能者优先。从xx年至今,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协同,先后从县(区)以下机关通过公开考试,民主测评、严密考察,共遴选公务员50余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科学运用考核成果

一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如我局信访督件的限时办结和引才、引智、引资等任务的完成就是其中考核之一。二是绩效管理,量化考核。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在考核方法上强化量化考核,对考核等次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如巴州区早在xx年就将量化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全过程,并把公务员的口碑形象和精神作风作为评价依据,做到了考核内容与考核结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民主测评,褒奖优秀。把平时的绩效考核与年度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有机结合起来,对优秀等次指标按单位在编人员的15%以内确定,对市级部门和县(区)单位按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可按20%评选优秀等次人员,仅xx年市本级行政机关(参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1297人,评优秀等次213人,优秀比例为16%。五年来,全市共有4300余人(次)被评为优秀等次,均给予嘉奖,并按公务员奖励规定兑现800元奖金。在今年5月19日,省委、省政府在成都召开的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上,我市10名个人3个集体获表彰。我们拟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351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予以记三等功一次,每人给予1500元的奖励。五年来,全市政府系统经过公务员主管机关统一归口管理上报了拟表彰奖励共92个集体、150名先进个人,均无不良反应。同时对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者,全部予以开除;年度考核连续不称职者,按照规定给予了辞退处理。

(六)奋力落实培训纲要,多种形式强化培训

一是常年办班,教学多样。我市以公务员培训中心为公务员培训教育的主要阵地,常年办班,多渠道、多途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全方位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xx年以来,市、县(区)邀请省以上专家学者到市县(区)授课达282场次,受培训公务员达18286人(次)。近五年来,每两年举办一期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共对269名新任副科级以上公务员进行了任前培训,每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公共科目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二是依托平台,落实制度。为保障全市各类人才培训教育制度的长期有效实施,市、县(区)结合机构改革新设立了培训教育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培训制度。并从xx年起依托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组建网络平台,对全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的培训全部要求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参训率达95%。与此同时,我市对公务员管理部门的人员除了参加省上组织的各项调训外,还要求各科室人员以社会化选学和脱产参加各项业务学习,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三是细化纲要,明确目标。加大对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力度是新阶段和“十二五”时期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既定目标,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xx-2016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要求,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奋力落实培训纲要内容,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xx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提供坚实保障。

(七)严明纪律逗硬惩戒,不断完善退出机制

一是违纪处理,逗硬惩戒。我们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凡xx年6月1日后,行政机关依法被判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平昌、南江县逗硬执行规定,及时办理涉及人事处分人员文件,不留后遗症。五年来,全市共有200余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其中受开除处分27人,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分适度,均无一人申诉控告。二是退出严明,管理到位。我们严格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对自愿申请辞去公职的,其人事关系留在人才交流中心,为再次就业提供相关保障。同时对因考核违纪等原因,予以辞退,并发给不超过24个月的辞退费。五年来,我市辞职x人,辞退x人。

(八)从严把握报批条件,参照管理顺利实施

一是集中报批,如期办理。截止目前,我市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已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x个,除x个单位已进行人员登记外,纳入首批集中审批的x个事业单位已按照参照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实施人员登记。我们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确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进行从严申报,在实施过程中按市委、政府领导及巴公法会〔xx〕第1号会议纪要的要求,坚持“统一划线,按编登记,合格优先,阳光运行”的原则,全市x名参加人员登记考试,按照划定的x分为合格分数线,共x人合格,x人不合格。为切实做好这项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众多人员相关利益的工作,我市先后三次召开大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多个专门文件,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稳定大局。同时,我们依据省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处理相关问题,有效化解了登记中各类人员身份的矛盾。通江县在参照管理登记中针对县城建监察大队人员考试分数偏低等情况,充分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了参照管理整体推进。截止xx年底,四县(区)和市级考核及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已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登记工作。二是零星申报,普遍期待。xx年至今,我市共零星向省公务员局报送了市老委办、四县(区)水产渔政局和市天然林保护中心等15个单位申报为参照管理,从职能和法律规定看,基本符合参照管理要求,有的属已批准的同一类型的参照管理机构,因此广大干部职工普遍期待。

(九)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勇于实践,认真总结。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撰写了调研文章《xxx》等文稿被报刊刊用,在人社部举办的为“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言征文中,《xxx》被《xx》首篇刊载。每年市和县(区)公务员主管机关分别都有2-3篇理论文章和5篇以上新闻稿件见诸报刊。特别是我局和南江县、通江县狠抓宣传工作,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同时,坚持将理论成果运用到实际管理中,收到良好效果。二是改进手段,强化管理。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后普遍纳入了信息化系统管理,年报统计初步形成平台,函件文书统一格式,公招信息实现网络发布,公文交换依托党政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了与时代同步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同时将人员身份岗位管理纳入与财政和编制部门共享平台建设。xx年,我们的信息化建设将全面实施,也必将通过办公的自动化实现工作的高效化。三是理顺关系,设置机构。由于我市机构限数,与全省少数市州一样,拟设xx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主任拟按副县级配备,县(区)亦设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拟按副科级配备干部。我们坚信通过推进公务员法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对公务员服务的职能、业务关系和机构设置将逐步理顺。

(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致力总结新鲜经验

一是积极监管,严格任用。自去年以来,市级行政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包括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均严格按科级领导职务职数50%的比例进行控制,不搞“满堂红”。对县(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向行政机关调任,由市公务员管理机关进行考察,有效避免了调任干部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二是积极探索,针贬时弊。市本局会同市审计局、市文化局和巴州区积极从公务员管理工作如何创新发展提出了系统的理性思考,坚持“务虚与务实结合,创新和规范并举”,做到探索性工作重在创新,日常性工作重在规范,具体性工作重在落实;“四类八种”突出了时效性和针对性;“以制度管事,以职责管人”找准了改进工作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切入点。尤其是针对当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该登记不主动登记,不该登记要求登记,工作调动被动登记”、“不符合条件要求进行公务员调任”以及有关公务员日常登记、调任中省、市均无具体执行文件和欠规范管理等问题,明确提出探索形成了《xx市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和《xx市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规范性文稿,力求从机制层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既是解决目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又是与时代发展相合拍的措施。三是自警自励,查找差距。我们进行了三查三改以提升服务效能。一查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改进现有工作主动增添措施;二查为考生服务、为群众给力不周,改进作风避免网络恶意炒作;三查办事效率环节,改进方法树好队伍形象。尤其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目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而形成服务群众的“快枪手”,坚持原则的“监督员”,维护稳定的“消防队”,打造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树立良好形象。

我市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中,通过坚持一系列注重实效的有效做法,切实纠正了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和管理方法,逐步确定了依法管理导向,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实施单位依法管理意识,确保了公务员登记入轨如期完成,公务员能力素质上了台阶,公务员队伍作风不断转变,进而落实到市委提出的“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工作实践之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二、贯彻实施存在问题与差距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规范了公务员队伍管理,有效激发广大公务员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的工作责任,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但在工作实践中,也还感到尚需完善的地方。一是《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xx〕7号印发)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而第六款中又明确:“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这样,副科级干部担任非领导职务反而比担任实职要长,尚不尽科学。二是考核大多还保留在年度划票上,考核缺乏实际指标;三是行政机关工勤人员要求发放津补贴的愿望普遍强烈,全省应有具体的统一政策,以保公平和谐;四是公务员交流不畅,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向行政机关流动,不宜再走调任的路子;五是参照管理单位考试未达到市州划定合格线而未登记人员亟待妥善处理。

三、今后工作建议与意见

新形势、新任务为公务员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公招考录工作面宽量大,处于难点、热点、焦点之中,占了公务员管理的半壁河山。为此,我们对现有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力量布局和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出台配套政策。建议上级主管机关修订完善职务升降规定、日常登记和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便统一规范操作,避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执行政策不一致,造成相互攀比、相互脱节等现象。

(二)建立远程培训。通过建立开放远程培训网络,实行学时学分登记制度,严格考试考核,把培训使用与考核挂钩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出台激励政策。及时制定出台县处级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享受上一级职务非领导层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的具体规定,以便加大职务职级并行的施行力度,拓展晋升通道,避免千军万马同挤职务晋升“独木桥”的问题。

(四)改进考录服务。在公招公务员的时间安排和服务方面尽可能更优化一些,使广大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报名参考,同时对考生个人信息与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享,避免考生疑虑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规范机构设置。按照国家、省、市三级一致的原则设置名称统一、人员编制配备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关,以便更好地肩负起日益繁重的工作职责。

总之,五年来,我市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虽有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前瞻性不够。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这个主题,激发热情,鼓舞斗志,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深入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政策,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6

2016三会一课学习记录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八篇

2016三会一课学习记录

时间:2月20日

会议类别:支部委员会

地点:支部活动室

主持:书记

记录: 会议内容:

201x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立高尚师德,树文明教风。

二、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强化师德教育,树立正气,营造出一种团结、和-谐、风正、心顺、干事的教育大氛围,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坚定职业信念,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各学校务必紧紧围绕“质量是教育的尊严、质量是教育的灵魂、质量是教育的生命”这个主题,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真正做到“让苦干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

三、活动内容与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x年2月20日—3月10日)

(二)查找问题阶段(201x年3月11日—3月31日)

(三)师德整改阶段(201x年4月1日—4月30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x年5月1日—5月31日)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四)结合实际,统筹兼顾 (五)加强联系,督促指导

学校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时间:5月2日

地点:支部活动室

会议类别:

党员大会

主持:书记

记录: 会议内容: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近期工作要点

1.搞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制定升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升级措施,完善好报表资料,及时上报。

2.摸清家底:党组织职数、行政职数、编制数、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称结构、性别比例。

3.建立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台帐。

4.接待群众信访、来访及办理情况。

5.完成201x年年度公开承诺。

6.深入开展“四亮四送四比四评”活动,即:四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标准、亮承诺;四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四比,比技能、比效率、比作风、比业绩;四评,个人、党员、群众、领导。

7.挖掘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8.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积极发展党员情况。

2016三会一课学习记录 [篇2]

1、研究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研究学校教学提高工作。

3、抓住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2016年白庙乡小秦小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时间:2016年7月1日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人:王建国 记录:秦晶晶

内容:纪念“七一”建党座谈会

一、由(支部书记)带领广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带领大家学习《党章》。

二、党员展开讨论 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和走过的光辉历程。尤其是看到我乡、我校这几年发生的巨大变化,对我们的党、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希望以后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三、(支书)做总结讲话

1、排摸学校不稳定因素,分析学生老师思想状况,讨论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2、研究部署学校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2016年白庙乡小秦小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时间:2016年9月1日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人:王建国 记录:秦晶晶

内容:1、排摸学校内外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讨论反映强烈的问题。

2、研究部署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会议精神等工作。

2016年白庙乡小秦小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人:王建国 记录:秦晶晶

内容:一、(支部书记)传达学区会议精神。

二、由(党员发展对象姓名)入党介绍人介绍主要情况

三、学校提名思想积极人员推荐入党问题讨论。

2016年白庙乡小秦小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时间:2016年11月4日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人:王建国 记录:秦晶晶

内容:一、(支部书记)传达学区党委会议精神,

二、党员讨论发言 如何建设和提高学校党支部的工作。

时间:2016年11月6日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人:王建国 记录:秦晶晶

内容:1、传达学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2、临近冬季,讨论摸排校内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教师反映的突出问题。3、总结2016年各项工作,讨论2016年重点工作,制定2016年初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4、讨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垃圾乱倒现象,积极营造优美居住环境。

2015在全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学习公务员法会议记录 第九篇

5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进一步理解政策,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今年是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一年,根据省市安排,我县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公务员法的培训和宣传,对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依规进行了申报;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对全县的公务员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各单位的编制底数和人员情况,分清了编制性质,这些工作都为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奠定了良好基础。最近中央下发的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实施办法,是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是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明确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实施工作。

第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其五个配套文件,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下发了《甘肃省实施〈公务员法〉办法》及配套文件。市委、市政府于10月21日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平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办法》。县委、县政府最近几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安排我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所有这些都表明,实施好公务员法,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要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来认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严肃性,严格按政策办事。我县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及方法、配套法规建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织领导等。同时,对公务员登记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既贯彻了中央、省市实施方案的基本精神,又结合了我县的实际情况,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实践性都较强。可以说,实施工作的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文件精神办事,确保法规政策的严肃性,按规定程序办事,确保登记工作的平稳性。

第三,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艰巨性,真正做到积极稳妥。从前一段调查摸底的情况看,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还面临不少困难,有些情况还比较复杂,任务非常艰巨。一是时间紧。根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实施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工作。期间涉及的公务员登记、职级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环环相扣,如果一个环节上的工作不按时完成,就会影响和制约整体工作进度,导致工资制度改革也无法进行。二是难度大。实施工作涉及编制认定问题,超编问题,混岗混编问题,违规进人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处理不慎,将直接影响公务员队伍和机关稳定,我们不可掉以轻心。三是任务重。实施工作头绪多。既要在七类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又要套改工资;既要抓好入轨运行阶段的重点工作,又要开展公务员法的宣传学习培训等日常工作,还要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总之,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一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市上的要求,落实好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坚持依法办事,从严掌握;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稳慎处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公务员法的实施范围。明确界定公务员法实施的范围,是实施公务员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确定实施范围时,要把握三点:一是准确把握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范围。公务员法在以下七类机关实行,即中国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除上述七类机关外,其他机关不在实施范围内。二是严格界定公务员范围。要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要素,严格确定范围。凡是公务员法和市上实施方案有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决不能乱开口子。三是对少数情况特殊人员要具体分析。有些人员是否列入公务员范围,要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本人的情况确定。

二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实施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公务员登记时需要把握好四点:一是公务员登记是组织登记。公务员应依法由组织判定,登记工作由各乡镇、各单位统一组织,统一抽组人员填写登记表,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这样做有利于减少矛盾和震动,也有利于平稳渐进地解决一些难点问题。二是严格掌握登记标准和条件。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要在国家行政编制范围内,严格按照《关于全县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行。对登记工作中一时难以明确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边研究,边汇报,边解决,不宜简单处理,不能擅自行事。三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实行逐级把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如实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然后由审核机关签署意见,报审批机关;最后由审批机关签署意见,需要备案的报备案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必须坚持逐级负责,集体决定的原则,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四是在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务员登记紧密相关,是公务员管理信息化的基础。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建库、信息维护、信息更新和信息安全等工作,要从数据源头把好质量关。

三要认真搞好参照管理单位的审核申报及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情况复杂,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之所以说难度较大,一是来自上级领导或部门的影响;二是认识上的误区,挤“独木桥”;三是相互攀比;四是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够。这项工作,我县已根据《平凉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审批办法》的规定安排实施,严格把握申报审批参照管理单位的三个条件:即具有“法律、法规授权”。法律法规的授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及省会城市人民代表大人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国务院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能,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以及公共管理服务等。事业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情况;财政“全额拨款”。全额拨款是指单位编制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对全县的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清理,最后确定完成了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按照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经市上审核,报请省上审批,经省市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不在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人员进行组织登记,填写《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要合理确定职务与级别。合理设置和确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是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是严格掌握职数限额。要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要在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内,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对因机构改革等各种原因超出规定职数配备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二是合理确定公务员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设置了27个级别,明确了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对基层和重要职位上的公务员在级别上做了政策倾斜,拓展了基层公务员级别晋升的空间。三是规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非领导职务设置要严格依据机构规格,按照不得高于所在机关或所在内设机构规格的原则,确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并且职数比例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各类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总的原则是职数比例大体一致,同时非领导职务名称使用公务员法规定的规范名称,原则上不再使用其他职务名称。四是各级机关公务员目前仍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确立了新的公务员职位分类框架,将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在国家有关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前,各级机关公务员仍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五要认真做好公务员的工资套改工作。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公务员登记和确定职务与级别的基础上进行工资套改,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套改的办法是,职务工资按公务员现任职务执行新工资标准;级别工资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同时,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统筹解决相关人员待遇相结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待省市统一安排后,再按照规定认真实施。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顺利进行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严肃细致的工作,时间紧、难点多、任务重,贯彻不当,落实不力,就会影响全县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影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和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同时,也会影响我县各级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公务员法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实施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好、执行好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要成为掌握公务员法的专家、遵守公务员法的模范、执行公务员法的表率。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属于本乡镇、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要敢于面对困难,善于解决问题,将问题解决在本乡镇、本部门,不上交矛盾。要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对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部分要先解决;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对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第二,严格政策,稳步推进。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把问题吃透,把工作做细。凡是公务员法有规定的,文件有要求的,坚决不能退让。要敢于迎难而上,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趋利避害,减少震动,不要激化矛盾。要稳慎处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问题想透,把困难想足,把工作做细。对按规定不能登记的人员,以及不能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要以文件为依据,把问题讲清楚;要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自觉遵守法律,自觉服从法律,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体现对每位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使不能登记、不能参照的这部分人员稳定下来;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不要激化矛盾。实施工作展开后,既要抓紧,又不要简单抢进度,坚持时间服从任务、服从工作质量、服从稳定大局,确保实施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真正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机关人员稳定,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在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松懈。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上将组织人员适时进行督查,对于违反公务员法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里还要强调一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比较敏感,原则上只做不说,不作宣传报道。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统一口径,严格宣传纪律,坚持正面引导,防止炒作,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总体上看,我县公务员队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工作扎实。但也要看到,我们这支队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尤其是个别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作风浮漂、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我们要以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把能力建设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始终,突出抓好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当前,要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有针对性的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努力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同志们,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好公务员队伍,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这次会议之后,实施公务员法将进入紧张有序的推进阶段。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每个公务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方案和省、市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全县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顺利完成我县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5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783038.html

    上一篇:上海公务员局网

    下一篇:挑战者,九型

    热门标签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