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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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奇柯集团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架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架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岗、总出纳岗、财务经理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总监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全面预算,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对应板块的财务报

告、分析报告、预算等工作,并向财务总监汇报;会计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总裁办→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一万以下不需要)→总出纳→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总出纳→出纳付款。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出纳→出纳付款。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行政部门审核申购→总经理审批申购→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 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营销策划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付款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经理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经理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经理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

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经理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银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经理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并办好交接手续,收银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经理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银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银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总裁办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郭总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具体规定详见招投标部门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

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

第七章 财务核算及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经理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财务总监审阅后,由财务总监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10年,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部人员现场进行监督销毁。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

2016年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

汇信互联2016年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一、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

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负

责人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经总经理审批,2016年各部总体预算费用率标准如下图: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3.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4.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 部门职能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

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2. 考核工作。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

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人力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6.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7.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8.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3.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

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4.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5.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6.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人力行政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7.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

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8.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

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9.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

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0.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财务部自查为主。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1.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四、 岗位设置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待定)。或见财务部薪酬体系

(一) 财务总监职责

1.

2.

3.

4.

5.

6.

7.

8.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原始单据的审核、现

金的监督。

2. 负责核对往来账务及清理。

3. 对公司各种经营考核的基础数据取得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负责。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

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提高经济效益。

4. 负责对内(公司高层)、对外(税务局、工商等其它需要报送报表的行政机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并负责对数据进行解释,及财务分析的编制。

5. 负责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务的处理,实行固定资产分类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增加、减少、

报废、封存、手续齐全,并进行账务处理。

6. 协调公司财务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包括税务局、银行及其它相关行政单位、往来企业。

7. 负责各种与财务有关的证件的办理及年审。

8.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

议。

9.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

10.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出纳职责【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

2.

3.

4.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负责本公司与银行之间各种款项的原始票据

的传递工作。

5.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6.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7.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8. 根据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及时保证付款的办理。并将相关付款凭证及时转到会计处,以便及时入

账。

9. 在收款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日报表后将收款原始单据转到公司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

银行电汇的把电汇、手续费单转到会计,收取现金的,将现金收据的记账联转交会计入账冲减应收账款。

10. 负责公司发票的开据和及时发送。

11.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6) 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3.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4.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应按照常规现金支付量备用,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

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6.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使用申请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

后提取。

7.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

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8. 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

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而未归还的借款,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9. 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

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10.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11.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用单),由总经理授权的部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

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2.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必须有审核过的《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总

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3.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日结,每

日结算,账款相符。

14. 办事处收取客户现金处理办法:

1) 与客户业务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实际业务中客户结算现金金额累计大于1000元的必须即刻汇至公司账户,具体业务经办人不得申请业务收款转为各种形式的借款。

2) 月度收取现金累计低于1000元,在月末可由负责人书面向财务部申请转为下个月的业务借款。

3) 经办收取现金业务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财务呈报,详细说明收取现金所对应业务的是由。

六、 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

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

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 印鉴的保管

1. 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八、 支出和报销

(一) 原则

1. 和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 使用部门负责制,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各部负责人对该部门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3. 审批程序

1) 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 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

4. 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并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4)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各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 所有开支都必须提供原始发票。

6. 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7.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8.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9.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10. 当需要报销的费用事务完成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时间提交《费用报销单》到财务部。如出

差报销,必须在返回公司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11. 外地办事处费用报销单据邮递时间每月25日到28日之间,最迟到达青岛总部时间是每月30日。

(二) 报销手续

1. 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2.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1)

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的,人事行政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

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3)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

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财务管理制度最新版2016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

某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 1 第一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 2 第二部分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33 第三部分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40 第四部分 筹融资管理办法 ……………………………………56 第五部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58 第六部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61 第七部分 在建工程管理办法 ………………………………… 72 第八部分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 83 第九部分 存货管理办法 ………………………………………91 第十部分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95 第十一部分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 102 第十二部分 票据管理规定…………………………………………117 第十三部分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 126 第十四部分 有关事项及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 ………… 128 第十五部分 税务管理办法………………………………………140 第十六部分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管理制度…………………… 148 第十七部分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155 第十八部分 应付账款管理办法……………………………181 第十九部分 企业网银使用管理办法………………………… 183 第二十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86

第一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某某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公司,各级子(分)公司应当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制定适合于自身需要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臵、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经公司通过不得对外收费。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用款。

第四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的原则:全面预算;以收定支,总量平衡;预算管理的范围:筹资预算、投资预算、生产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收入预算和分配预算。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层次: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中心、

子(分)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财务机构的设臵;拟定公司财务制度;确定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总会计师:宣传贯彻国家财务政策;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拟定公司财务制度;确定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审核批准公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拟定公司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督促公司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方案。

第九条 财务中心:具体实施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拟定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公司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按时向投资者和监督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执行股份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和担保方案;参与公司经营,统一筹集资金、分配资金。

第十条 子(分)公司财务部:在公司财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实施和落实子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子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拟定子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如实

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子公司财务收支,按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参与子公司经营,统一使用资金。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一条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分公司)均执行财政部最新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第十二条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三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会计要素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当采用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臵成本计量时,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四条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第十五条 公司将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六条 公司金融资产核算方法如下:

1、分类:公司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根据持有目的和风险管理目标划分为以下四类:

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Ⅱ.持有至到期投资;

Ⅲ.贷款和应收款项;

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V.其他金融负债等。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确认和计量: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016年财务管理制度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

关于修订、增补《XXXX财务管理制度》申请

随着市场经济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断变化,为顺应时代的发展

需要,现拟对2010年3月26日经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XXXX

财务

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项款如下:

第一项: 修订前:(1)支出超过5000元的,须作书面请示,说明事由,交常务理事会议审核通过,由会长签核后办理。 修订后:(1)支出超过10000元的,须作书面请示,说明事由,交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由会长签核后办理。 第二项: 修订前:(2)支出500元―5000元,须作书面预算,报会长审核,签核后办理。 修订后:(2)支出5000元,须作书面预算,报会长审核,签核后办理。 第三项: 修订前:(3)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支出500元以下的,须作出书面计划,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购买。 修订后:(3)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00元以下的,须作出书面计划,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购买。 第四项:

修订前:6、劳务费支出:学会组织的咨询活动、送科技下乡、科研成果评审等活动,每人每天发给劳务费100元,报会长核准,当事人、经办人签名后支出。

修订后:6、劳务费支出:(1)学会组织的咨询活动、送科技下乡、科研成果评审、医学考试等活动,每人每天发给劳务费300元;(2)加班费200元/天;(3)撰写培训资料300元/份。以上各项需当事人签名,财务审核并签名,500元以内的由学会主任签名支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秘书长签字后支出;每张报销凭证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的由会长签字后支出。 第五项:

修订前:7、差旅费报销

(1)出差补助标准:因公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清城区、清新县各乡镇每天补助10元,清城区、清新县以外的地区每天30元(限补助来回2天)。

(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办理核批手续,填写《因公出差呈批表》,经会长(秘书长)批准后方能出差,出差回来3天内凭相关票据和《因公出差呈批表》报销。

(3)出差交通工具:短途出差一般乘座汽车或火车硬座;省外出差可乘火车硬座或硬卧,特殊情况经会长批准可乘座飞机三等仓。

(4)住宿标准:每人每天限报销住宿费90元,若第一天寻找相关标准旅馆困难,可以如实报销,但第二天应按规定金额报销。

修订后:(1)出差补助标准:因公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清城区、清新县各乡镇每天补助50元,清城区、清新县以外的地区每天100元(限补助来回2天)。

(3)出差交通工具:短途出差一般乘座汽车、火车硬座或租车;省外出差可乘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动车,特殊情况经会长批准可乘座飞机经济仓。

(4)住宿标准:每人每天限报销住宿费190元,若第一天寻找相关标准旅馆困难,可以如

实报销,但第二天应按规定金额报销。 增加(6)伙食标准120元/天/人。 第六项:

修订前:8、会议费支出项目和标准:

(2)伙食费补助标准,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50元。 修订后:8、会议费支出项目和标准:

(2)伙食费补助标准,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00元。 第七项:

修订前:9、接待费

接待费支出的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接上述核准原则批准后方能报销。接待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修订后:接待费支出的票据需有经手人签名,正餐60元/人/餐,早餐20元/人,经财务审核,会长或秘书长签字后报销。

第七项: 修订前:(四)财务物资管理

2、购买固定资产必须遵循“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固定资产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后购买。 修订后:(四)财务物资管理

2、购买固定资产必须遵循“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固定资产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2001元-9999元的,由会长审批;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后购买。 第七项:增补项

七、专科分会(学组)会务费、赞助费管理

1、各专科分会(学组)举办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等学术交流时,当次收取的会务费,报账时,报销凭证除劳务费外,必须含有住宿费、餐费、资料费、租赁费、交通费、管理费等一项以上的费用,并填写报销表;

2、各专科分会(学组)举办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等学术交流时,当次收取的赞助费,不可用于支付专家劳务费,必须是住宿费、餐费、资料费、租赁费、交通费、管理费等一项以上的费用,并填写报销表;

3、各专科分会(学组)举办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等学术交流后7个工作日内,必需上交财务报告;

八、凭证名称标准:消费后索取凭证时,填写单位名称必需是“XXXX”,此名称为唯一合法报销单位名称。

九、报销程序,必需由经手人自己办理,经手人填写报销表,经财务审核,经手人凭财务审核意见到相关领导处签名,最后到学会出纳处凭报销表领取报销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以转账形式支付。

模板1

会议(培训班)财务报告

单位:元

分会秘书(经手人)签名: 分会主委(学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板2

XXXX支出凭证报销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6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篇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2016年2月

第一章 财务工作准则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现财务管理的反映、监督、协调、决策支持乃至保值增值的功能,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 财务机构设置

1、总公司设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各一名组成。全面负责总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领导和指导下属分公司的财务工作。下属分公司设财务室,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室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全面负责分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室在业务上有独立性,并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行政上由总公司行政部门及建筑公司进行考核和统一管理。

2、公司仓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由财务负责,仓管每月向财务呈报各项数据、报表并对其负责。仓管的行政管理归属公司行政部门。公司根据业务量的需要,设一名或多名仓管。

二、财务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3、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4、负责企业的纳税管理,运用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5、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系。

7、负责企业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各项投资管理。

8、负责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级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

9、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

10、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①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③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④负责对下属公司的财务实施指导及监管工作;

⑤负责协调银行及税务各项工作;

⑥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承诺的审核工作;

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会计岗位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②负责公司费用的初审,严把财务审核关,规范费用报销制度。

③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填制、记账、汇总,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④办理纳税申报、配合做好税务查证工作等事宜,出席税务会议

⑤核对公司往来帐务,及时作出应收帐单交相关人员催收,抓好资金回笼,做出应付款计划表,确保公司资金运作顺畅。

⑥对公司日常财务事项实时跟踪,掌握公司资金流向及库存动态,对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负责,并对公司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汇报工作。

⑦组织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⑧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⑨负责对出纳、仓管人员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⑩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岗位职责:

①认真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③处理日常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活动,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现金、银行存款帐务

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⑤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协助会计做好资金计划安排,确保公司资金运作顺畅。 ⑥负责每月工资核算。

⑦清收应收帐款,抓好资金回笼,对难收的、长期拖欠的应收帐款及时向会计、公司经理反映,以便采取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⑧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内部牵制与稽核

一、内部牵制制度

1、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不应有脱离监督的经济行为。

2、会计管账、管票,不管钱,不管物;出纳管钱,不管帐(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管物,不管已做帐的记帐凭证。

3、仓库保管员管好财产,物资,包括生产材料,维修用品及零配件等。

4、办公用品指定专人购买,专人保管并发出登记。

5、收款时,由会计开票,出纳收款;付款时由会计审核发票后,经总经理签名后,出纳才能付款。

6、出纳每月末应对现金、银行存款明细帐与会计的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核对,并盘点库存现金。

二、稽核制度

1、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制度本制度。

2、稽核工作由专人完成。

3、按月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4、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核对会计、出纳的现金、银行日记帐。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节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一、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二、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三、财务部(含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五、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本制度所指现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二、出纳人员应当建立订本式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保证帐款相符。

三、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2015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第2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3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15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zhèng fǔ 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

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4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1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第5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bàn zhèng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2016财务管理制度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 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

2016学校财务工作述职报告两篇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 我现将自己一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 况向大家作简短汇报,请各位领导、同仁予以评议。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履行职责

一年以来,我在校领导正确指导下,在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下积 极开展自己的本职工作, 工作中紧紧围绕教育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学 校领导的要求,顾全工作大局,发挥务实的作风,依法、依制度规范 办事,以公开、公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规范财务操作与财务 运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1、做好开学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决不多 收,不乱收。

2、坚决做到不坐支,不乱支,不私设“小金库” 。

3、支出采取公示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多人参与,校长把关。

4、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的财务状况,让校长便于支配好学校的 经费,让每笔钱花在刀刃上。学期即将结束时,由分管领导牵头,进 行民主理财,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我是一名报账员, 我工作的职责就是要服务于并服务好全体师生 员工,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努力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1、做好学校各种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统计材料。我时 刻关注上级部门近期的工作安排,对于上级交给的任务,我都能按时 保质保量的完成,因此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学校所需物品购置,及时提供资金保 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3、做好票据报销工作,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张票据都 要求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和校长签字。校长签核过的发票集 中办理,做到及时、无误。

4、做好教师的服务工作。对于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我校一 直都能提供较好的财务保障;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虽是我职责之外 事宜,我都会主动热情的帮助老师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创造彼此之 间的和谐氛围。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工作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 洁自律,严格按照“自省、自警”的要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 管住自己,为学校服务,为职工服务。一年来顺利的工作,是领导信 任和大家支持的结果,更是大家齐心努力工作的成果,在此,我向过 去一年来在工作上给予我大力支持和厚爱的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 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争取把各项工 作完成得更圆满。由于经验不足,我的工作中肯定还存在一些问题, 今后还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同时也希望能继续 得到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

谢谢!

##第2篇:

各位老师:

你们好!

20xx年很快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出纳工作6年来,我总免不了会在年终岁首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

财务部门是学校的关键部门之一,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保障和支持,对内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在这一年里我任劳任怨,和中心学校会计一起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财务工作能力相比20xx年又迈进了一步,在区教育局、财政局组织的年度检查中获得93分。为了总结经验,克服不足,现将20xx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经费管理

作为学校的财务人员,深知学校财务状况的窘迫。我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帐),对不符手续的发票不付款。面对每一笔开支,我都会细心地核对,以保障学校财务收支准确无误。在过去的一年里在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顺利地完成了各项日常工作。一是做好文件规定的收费,事先公示收费标准,及时发放收费票据,保障经费及时归拢到位。二是与保险公司办理好了对全体学生的校园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二、其他工作

1、 今年9月,迎接了省对我区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最后终于顺利的通过了检查。

2、 根据上级拨付的款项,及时发放各项应发经费和补贴。

3、认真及时地收取各项经费,保障经费按时到位。

4、及时上介各种款项到中心学校。

5、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统计。主要有:教育局布置的基础教育年报和校舍、经费年报;统计局布置的劳动情况年报等。在填写报表时,做到了数据的真实、准确,上交报表及时,不拖沓,并且还备份存档。

6、对帐务进行认真整理,迎接各项的检查。

7、为了更好的胜任工作,还参加了各级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不足及打算

1、财务专业知识还不高,需努力学习。

2、有时候存在懈怠现象,导致帐务处理不及时,以后需要改进。

3、争取安装财务软件,实现财务电算化,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减轻帐务工作的负担。

各位老师,新生小学的发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各位老师都为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正是有了你们的关心、帮助、理解和支持,我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在此,真诚的谢谢大家!

2016学校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聘期工作总结
2016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篇

学校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聘期工作总结

根据XX财经学院XX文件要求,现将我2016-2016年履行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责,(第一公文网是中国最大的原创公文网站,

)完成副处长目标任务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年来,我一直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一是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自己的政治责任感,激发自己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自觉做到勤学多想,不断提高分析判断处理业务问题的能力。三是在思想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树立大局意识,讲团结,讲正气,不读取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二、积极努力协助处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一)协助处长建立和完善多项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三年来,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协助处长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了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负责起草了《XX财经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XX财经学院现金管理办法》、《XX财经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XX财经学院财务印章管理办法》、《XX财经学院财务稽核制度》、《XX财经学院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XX财经学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划财务处财务检查制度》、《计划财务处文件管理制度》、《XX财经学院大额资金管理办法》、《XX财经学院专用基金管理办法》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前九项制度已经实施,后两项制度正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这些对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积极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公务卡的优点,及时为教职工制作公务卡,使我校教职工积极采用公务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增强经费支付的透明度,便于会计核算和监督。

三是积极推行网银支付业务,实现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提高了财务结算支付的效率。

四是修订了《XX财经学院学生缴须知》、《XX财经学院学生保险指南》,方便学生及时查询和办理缴费、保险手续

五是修订并公布计划财务处财务服务承诺,对财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时间、服务差别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虚心接受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协助处长完成了会计核算管理和学生事务服务管理工作

三年来,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圆满完成了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为学校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财务保障。2016年学校实现教育事业收入2.76亿元,完成教育事业支出1.98亿元,收支结余0.78亿元;2016年学校实现教育事业收入3.49亿元,完成教育事业支出3.29亿元,收支结余0.19亿元;2016年1-9月份,学校实现教育事业收入累计3.53亿元,完成教育事业支出累计3.11亿元,收支结余0.42亿元。2016-2016年学校教育事业收支呈现良好地增长趋势,实现了财务收支预算并略有结余;2016年1-9月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能顺利完成。

三年来,认真组织学生的集中收费和日常收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2016年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率为94.15%,2016年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率为96.32%,2016截止日前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率达到78.62%(大部分学生生源地贷款未到账)预计年底生源地贷款到账后,也会取得较高的学费、住宿费收缴率。

(三)完成了校本部会计凭证稽核、数据备份、会计报表工作及相关会计档案查询工作

2016-2016年,我身为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还兼任会计凭证稽核、记账、数据备份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两年中,我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挤出时间,认真审核记账凭证,平均每月审核记账凭证800多张,最多的月份审核记账凭证张数1300多张,并按时记账、编制会计报表。

三年来,不怕麻烦,充分利用工作时间,为50多名原陕西财专、陕西商专、陕西工商学院职工查找1992年以来购房收款凭据,给他们提供以前购房支付款项的依据;为40多名曾在原陕西财专、陕西商专、陕西工商学院、XX统计学院干部过临时工且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查找1983年以来领取工资的会计凭证,给他们提供办养老保险的必要依据。

(四)协助处长完成了创建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优秀等次”工作

2016年5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的通知》要求,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检查小组对各科室(二级核算单位)按照检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加强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我校会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在陕西省教育厅创建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活动中得到检查组专家的高度评价,并获得优秀等次。

2016年7月,组织财会人员再次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迎接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组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通过对凭证、账簿、报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检查,对我校会计基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

(五)协助处长完成了学校治理“小金库”回头看和全面复查及总结报告工作

根据陕西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委教育纪工委的要求,在2016年负责完成了对学校2016年治理“小金库”回头看自查报告工作;2016年5月,负责组织对我校2016年治理“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通过对学校39个部门进行认真全面复查,填写《全面复查报告表》,没有发现“小金库”。并将学校治理“小金库”全面复查结果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1月,将学校近年来治理“小金库”工作中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完成了计划财务处工作计划总结等起草工作,及时协调同各部门、科室之间的关系

一是完成了2016-2016年计划财务处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工作。

二是完成了2016-2016年中精神文明建设、各种调研资料、廉政建设自查报告等起草工作。

三是及时同校属各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及时到位,态度认真热情,师生咨询问题,件件有答复。

(七)协助处长组织并完成了学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年来,每年组织学校全体会计人员报名参加陕西教育学会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陕西教育会计学会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其中2016年独自完成了全校会计人员旧版会计证换领新版会计证有关通知、资料收集、审核、报送、领证、发证的工作。

三、完成了计划财务处党支部书记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了党支部的日常建设工作。

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章,广泛联系群众,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三是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进行党员点评工作。

四是组织党员开展球类比赛、观看影片、参观先进人物事迹展等,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凝聚党员力量,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自己的职工作。

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廉洁自律

三年来,我在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的职位上,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决做到不拿学校给予我的权力和原则做交易,谋取自己的私利。做事坚持原则,奉公守法,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年来,积极协助处长管理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了学校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但自己过去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知识不够全面,对各种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与实际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管理工作中自己做具体工作的时间通过多,思考问题的时间少。

六、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过去的优点,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中勤动脑思考,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克服工作的不足之处,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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