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社保查询』济宁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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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等工作职责。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济宁社保查询』济宁养老保险查询供大家参考选择。

  『济宁社保查询』济宁养老保险查询

  济宁社保查询:http://60.211.255.251:8082/hsp/logonDialog_114.jsp

  (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

  济宁养老保险查询

  【说明】:默认密码为姓名拼音首字母(如张三的密码为zs),新用户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功能】:个人用户可查询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养老待遇;单位用户可进行征缴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提示】:参保用户可通过“山东养老保险查询”获取更多养老保险信息。

  [济宁养老保险查询数据由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济宁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济宁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37)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0537-12333、2937228、2937039、2937296

  济宁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简介: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兑现社会保险待遇;开展社会保险费稽核稽查;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电话:0537-12333

  邮箱:dw05372967927@163.com

  邮编:272000

  济宁养老保险网:http://www.jnsi.gov.cn

  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联系电话

  电话:0537-3155607

  传真:0537-3155617

  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联系电话

  电话:0537-2317806

  传真:0537-2317806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道道通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规范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批、审核、备案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格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887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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