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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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中山市人民政府,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监督指导和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中山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中山社保局,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山社保局

  中山社保局:http://www.gdzs.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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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督办、后勤保障、接待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本局对外业务窗口的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法制监察与政策研究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雇员的增人指标管理、人员入减册等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信访科

  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检查、指导和协调分局的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负责市行政服务在线、市投诉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办理程序等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局长接访日工作安排;负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经验交流,培训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管理12333咨询热线。

  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自主创业、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管理、就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拟定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制度和规则,协调统筹指导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参与评定企业劳动模范;审核指定的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编制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实施不定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拟订并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动、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管理相关工作。

  技工教育和人力资源市场科

  拟订技工教育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教育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审核、设立审批的初审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指导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市的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干部、公有企业职工调动事宜;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引进和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培训教育科

  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和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军转干部培训的实施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和政策;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拟订出国(境)培训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出国(境)培训的管理。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政策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机关雇员的录用、考核等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初级评委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发证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工作,承担国内各类专家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遴选和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引进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组织协调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拟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的信访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养老失业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的法规、政策;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和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统筹拟定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科

  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组织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负责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费医疗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伤保险法规、政策;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行政监督;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协助工伤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工伤康复)的药品、诊疗和医疗(康复)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

  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政工科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路铭副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保基金局。

  吴镜芳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黄志国副局长,分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张立波副局长,分管法制监察与政策研究科、劳动关系科、信访科、劳动监察支队。

  梁国影纪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考试院、纪检、计生、共青团、全市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管理工作。(因为其子招录舞弊,现已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送司法机关调查。2012-8-6)

  李影清副调研员,分管劳动人事仲裁院,协助张立波副局长工作。

  陈伟棠副调研员,分管就业促进科、培训教育科、境外就业人员管理工作。

  陈炽铨副调研员,兼任军转办主任,分管军队转业安置工作。

  黄少容副调研员,分管工会、妇女、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

  王正兴副调研员,分管技工教育和人力资源市场科、人力资源协会工作。

  郭敏雄院长,负责市技师学院全面工作。

  张洁艺局长,负责市社保基金局全面工作。

  黄荣钦支队长(副处级),负责劳动监察支队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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