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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全市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的专业服务机构。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西安社保局官网供大家参考选择。西安社保局官网:http://www.xahrss.gov.cn/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65号)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鉴定工作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二、年检内容及上报材料
(一)年检内容
1.2017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2.所站建设与管理情况;
3.考评人员管理及培训情况;
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所(站)鉴定工种情况。
(二)上报材料
1.各鉴定所(站)按年检内容以正式文件提交年检报告,并附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2.西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登记表(附件1);
3. 2017年度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
4.鉴定工种统计表(附件3)。
以上内容须同时提交word文档,将有关批复文件扫描后并入word文档。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名称、法人变更,新增鉴定工种的文件,由承建单位单独拟文上报,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年检程序及原则
(一)各鉴定机构要认真、详实填写年检登记表。鉴定所(站)年检资料在2017年3月23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将会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市属鉴定所(站)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三)经年检合格的鉴定所(站)换发鉴定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鉴定所(站),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鉴定许可证;对无特殊情况,拒不参加年检、不能提交年检材料的所(站),视为年检不合格。
(四)鉴定所(站)违规鉴定、超范围鉴定的,经审查后,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许可证;承建单位已撤销的所(站),将予以吊销鉴定许可证。
(五)鉴定机构连续三年未开展鉴定的职业工种,无鉴定场地、鉴定设备的职业工种,经审查后予以注销。
(六)结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没有鉴定工种的所(站)根据情况予以调整撤销。
(七)年检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四、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从2018年3月12日开始,2018年4月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3月12日-3月23日各鉴定所(站)开展自查,上报年检材料;3月24日-4月3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抽查;4月9日前下发年检通报,公布年检结果,并将年检情况报省人社厅。
五、有关要求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自查。要通过年检认真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切实提高我市鉴定所(站)建设水平和鉴定工作质量,确保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联系人和电话:贾玉峰 86786833
邮箱:2540960187@qq.com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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