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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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00字读后感》

《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让我们用心去贴近英雄的伟大人格,感受他们为追求真善美,真理和正义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令我们启示更多,获得更多。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篇二:《读后感2000字》

读后感2000字家读后感2000字

篇一:邓小平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应老师作业要求我读了《邓小平传》,本意随心读过完成作业,后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令我大受启发,便静心拜读一遍。这本书总共分为15个章节,它是英国前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于1993年完成的,它采用时间顺序讲述了一位伟人辉煌的一生,以一个外国人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一位“农民的儿子”到“国家领导人”再到光荣退休的革命历程。

邓小平对于我来说是位陌生而又熟知的人,陌生是因为在我>记事时他已经基本脱离政治舞台了,所以对于他的一些事情我不是很了解,而说熟知应该每个中国人都很熟知这个伟人吧。邓小平的名字意味着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和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

邓小平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毛泽东曾对邓小平做过这样的评价:邓小平德才兼备,军政皆优,是一位能够“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非凡帅才。对于邓小平的文韬武略,毛泽东1951年在同一位民主人士的谈话中作了高度评价:“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论文论武,邓小平都是一把好手。”除此之外,毛泽东也给予了邓小平的八字评价——柔中寓刚,棉里藏针。

邓小平的一生,是光辉的战斗的一生。在70多年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中,他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创建、巩固和发展,建立了永不磨灭的功勋。他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最可珍贵的精神财富,成为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精神支柱。

邓小平能有如此成就与他的性格分不开的,邓小平接受到新旧双重教育,使他的知识结构比较完善,思维方式也较灵活,逻辑思维也比较严谨。这些为他后来的良好成长打下了基础。第二章中“无论置身何处,邓的性格在十六岁和二十一岁之间应该已经形成了。但难以令人置信的是,他如此年轻就变得那么坚强、自信。”在这段中,作者表达了他对邓小平的性格评价,也正是他的坚强和自信,让他在陌生世界里,靠他自己的智慧度过了一开始在国外艰难的求学生涯。在法国,他一边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一边勤工俭学。在那里条件很艰苦,他漂泊了许多地方——从马赛到巴耶。在这段时间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包括在机车上当司炉和厨房帮工,能找到什么工作他就干什么工作。艰苦的生活条件磨练了他的意志,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不论遇到怎样的境遇,他从未放弃。更重要的是,他遇见了共产党,他开始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找到自己的信仰,并相信终有一天他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后来遇到了周恩来,在他的影响下,邓小平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进行各种政治宣传活动,也是在这一时期,他拘谨。不耐心的性格消逝不见了,到了1926年,他和伙伴们去了莫斯科,获得了机会,在政家读后感2000字家读后感2000字

治上进行了深造。

在祖国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到内战纷纭的中国。在白色恐怖时期,邓小平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锻炼,积累了丰富的地下工作经验,也形成了他严谨认真、守纪的工作作风。回国后的时间里,邓小平一直颠沛流离,在战火中辗转,亲身经历了共产党从惨败转向全新战略的过程。他在战争中支持毛泽东的战略主张,从此与他形成了一条牢固的政治纽带。在那些血雨腥风的日子里,他为中国带来了光明。

在建国以后,邓小平由于受到四人帮各方面的陷害和诽谤,一次又一次地被党排挤出去,被下放到农村去改造,经历了“三起三落”。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边工作边思考中国的问题,为中国的命运而担忧,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邓小平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他的哪一次'起'不是升至人生巅峰,哪一次'落'又不是跌至命运的低谷。他每次的“落”都是因为他坚持真理,从不向谬误低头;而每一次的“起”,他都会尽心竭力为革命胜利、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勤奋工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让人敬佩。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甚至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后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改变,这不仅让人想起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伟人的风范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设计师,在他的带领下,中国共产党以郑重的态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纠正自己的失误,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式做出科学判断,成功的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祖国统一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他还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我们坚持走这条道路,二十几年来中华大地发生巨变,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国家总体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空前扩大和提高。

正如作者在结论中写道,关于邓小平有些人会认为他过大于功,但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他功大于过。邓小平同志以开辟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巨大政治>勇气,开创了今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他“三落三起”所彰显的胸怀、智慧和意志,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而永恒的人生启迪。

邓小平是真正坚定的马克思义理论的实践者。纵观其一生,无论局势多么复杂险恶,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政治上一直坚定地拥护真理,拥护党和人民利益。做实事,讲真话,不唯上,不唯书,不搞个人崇拜,不搞一言堂。他为中国后来数十年改革开放,放开手脚摸索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谋求和平发展的和民族强盛,创造了思想和制度上的环境。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社会主义重振雄风,再造辉煌,开辟一条希望和成功之路,为人类解放事业做出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篇二: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

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篇三:围城读后感2000字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着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着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

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家读后感2000字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

篇三:《活着读后感2000字》

活着读后感2000字(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刚看《活着》,看到的是只是对福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甚至会有倾羡福贵之意,他经历了年少轻狂,看过了世间疾苦,走过了战火纷飞,越过了高山流水。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家读后感2000字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蓦然回首,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最好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福贵的活着。我们在世间行走,为了生存而活着,为了尊严而活着,为了理想而活着。而这一切的前提,便是我们行走于世间—活着。

福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福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福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福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福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福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福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福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福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

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福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福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唯一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福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福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福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福贵,可福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福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福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最好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最好的解释。福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福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福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福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福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福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福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福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福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福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福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

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有梦想,活着,才有幸福。

篇四:《读家有感2000字》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长篇巨制。这本书的背景就是老李自己家的事了,就是四川成都一个官僚家庭的衰落,在书中化身为高公馆。

<家>主要是写了高家三代中的四类人。第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维持者。读家有感2000字。代表人物有高老太爷,高克明,高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最高统治者,他专横、衰老、腐朽。在他的心里这高家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得听他的,他就是高君主。不仅如此,他还特别冷漠,下人们在他眼里如同猪狗,生杀大权掌握在他手中。毫不犹豫的把年仅十七岁的鸣凤送给已经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妾,直接导致这个小姑娘的投湖自尽。而他没有丝毫心软,大不了再换另一个代替她罢了?他还包办孙子的婚姻。非让高觉新放弃学业以及喜欢的人,走他安排的路线,把人都当作线偶一样玩弄。读家有感2000字。长孙的生活已经够悲剧了,一类是封建大家族中的败家子,如克定和克安,他们吃喝嫖赌,既荒淫无耻,又极端不孝,直接把他们老爸给气死了。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民、觉慧。他们两兄弟接受西方文化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他们完全不同于大哥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觉民虽然和觉慧一样都是新青年,但是反抗的程度没有弟弟深,有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积极,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他所钟爱的琴的身上。直到最后他爷爷也要给他搞个对象,他才大胆的开始正儿八经的斗争,以离家出走来表示他不愿被安排的决心,来守卫自己的爱情。觉慧就是他大哥的一个反方向的极端,他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积极参加各类先进的学生运动,示威游行,直接把他爷爷给搞得怒发冲冠,让他禁足在家。但是这个小孩根本不买他家一把手的账,让我往东我偏偏往西。他根本不喜欢也不尊敬这个老顽固。爱情上他大胆的与身为丫鬟的鸣凤相爱,不顾什么身份差别。但是他的爱情有点自私,只有当他回到这个无情的家里时才会想起那个深爱他的少女,直到鸣凤最后向他哀求时他也没有感觉到,正所谓失去了才知道是最好的,鸣凤为了守卫他们的爱情投湖了,他知道从此这个冷漠的家里最后一丝温暖也没有了,这个家于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而他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家出走,而他大哥也因为老婆的死,支持了他的行为,从此这个家真的是支离破碎了。

最后一类就是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主要是一群美丽的女性,如外柔内刚的鸣凤,温柔善良的瑞珏,抑郁的梅芬?作者正是通过这些美的幻灭,来狠狠的批判封建家族的罪恶。鸣凤她仅仅是高家的一个小丫鬟,但是她真挚的爱着觉慧,并且并没有因为她和觉慧的身份地位差别而觉得他们的爱情不可能。她表面上比较柔弱,但是却以最为刚烈的行为表示了对封建制度的强烈抗议,也捍卫了她纯洁的爱情。瑞珏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女性。她嫁给了觉新,就只能和他一起来守卫这个封建之家,客观上也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她的结局在前面已经提过,不必再费口舌。梅芬是一个把感情看的太重的女人。失去了觉新的爱之后就开始变得沉沦,完全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她的悲剧也和自己的懦弱性格有关,她老妈由于在高家打麻将的时候认为自己在言语上受了欺负,故意借拒婚来报复,这个女人在这时却表现出来的逆来顺受,明明满心的不爽却只说了一句?妈,您看着办吧?,结果她老妈还真的就是看着办了。把她嫁给了一个短命鬼,结婚不到一年就守了寡,郁闷的回了看家,还老被她倒霉的弟弟欺负。战乱时躲到了高家,和旧情人见面心里翻江倒海,以致最后抑郁而亡。不知道那谁说过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这三位美女的不幸就是纯粹的悲剧了。相比之下,琴这个女性的结局要好的多,她是作者笔下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她热情开放,又有文化。她主张男女同校,向往自由平等,大胆的争取个性解放,最后取得的比较圆满的结局。

在作者眼里,只有敢于抗争的人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结局,所以他不愿意所有人都像他老哥那样最后走上压抑崩溃的道路。

篇五:《飘读后感2000字》

文/斯嘉丽

读罢全文,斯嘉丽,这个漂亮,倔强,不屈,敢于向生活挑战的人物形象便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当然全文也渗透了作者对战争的厌恶与不满。

斯嘉丽天生的好身材,又十分漂亮,加之她家有一个大农场,百多个黑奴。她真正称的上是一位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飘读后感2000字。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扮,在舞会上如何展示自己,让自己的锋芒遮盖其他人。或许有不少人不喜欢她的这种张扬与傲气,而事实上在一些时候又很多人缺少的就是那种霸气。但是锋芒毕露的人往往在不经意间伤害离他最近的人。她的妹妹苏伦就一直对这个姐姐?恨之入骨?,总是怪他占去了所有的光芒。可斯嘉丽依旧我行我素。其实那又如何,人家的窃窃私语与你何干?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长道短!更何况她还有着青春的资本去展示自己。

她不像那些所谓的?上等女人?,事事循规蹈矩,只不过有时候她的倔强像一个孩子,事实上,她那时也不大,仅仅十七岁而已,为了赌气竟然匆匆将最近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后不久又称为寡妇,且还带着一个孩子。那时的生活对她来说简直是地狱。没有漂亮的衣服,一天到晚只能穿那黑色的丧服,不能参加舞会,因为她是寡妇。她简直要被那一切的一切所窒息。幸好她有机会来到亚特兰大。当她看到那繁华的市区,喧闹的街道的时候仿佛被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她想这里才是属于自己的,就应该朝气蓬勃,充满激情。

那里的人们为了他们的主义而努力,斯嘉丽才不关心什么主义,她不喜欢战争,但也不认为自己和那些主义有什么关系。或许有人认为那是冷漠与无情,可事实上与那些疯狂,盲目而又自大的人们相比不是更理智一些吗?

她不喜欢战争,不喜欢战争将她的爱人拉上战场,不喜欢战争造成这种混乱的局面。因为战争她要面对这些伤员,面对那些令人恶心的虫子,苍蝇,甚至是烂疮。而更要命的是当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时她却无法离开。在战火中,为了曾经的诺言,她要照顾媚兰。面对临产的媚兰,没有大夫,没有接生婆,没有奶妈,无可奈何,她只能自己来了。有时候生活的逼迫往往使人更加的坚强,万般无奈之下,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总是时成功了,她累的简直要虚脱了,但是看到母子平安,她也欣慰的笑了。

之后时不断袭来的恐惧和不安,她先要回家,向妈妈。于是经历种种的困难,白瑞德帮她找到一辆马车,带上气弱游息的媚兰,踏上了那危险的回家的征程。

当途中白瑞德扔下她们而离开时,她简气的要疯了。但是当她看到快吓傻了的普里茜时她意识到自己不能这样,只有自己平静下来才能让她们震惊,而她们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了。眼泪只能往回流,纵然内心在哭喊也要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她知道自己的责任,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回到塔拉时,更多的时震惊与伤心,感觉自己处于崩溃的边缘。但是面对神志不清的父亲,病弱的妹妹还有那虚弱的媚兰以及那些忠诚的仆人时,她强烈的意识到塔拉只能自己了。那时她时多么的想母亲,可是根本没有时间容得自己大哭一场,甚至不敢让自己去睡觉,怕一下子几天起不来,那家人怎么办。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乖巧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冷漠严峻的少妇。不管怎样她要为一家的生计忙碌。此时,什么马车,舞会,漂亮衣服,都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面对生活的巨变她没有茫然不知所措,也没有去哀求别人,靠别人不如自己,她要用自己的双手养活家人,救活塔拉,那份她无别热爱的土地。

生活之中总是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或多或少,或好或坏。不管怎样,那要看我们时如何去面对,面对那种种的挫折我们应无所畏惧,更不要徘徊彷徨,相信用自己的双手可以去创造生活改变命运。

功夫不负有心人,塔拉在她的手里一天天的好转。人们脸上也有了少有的笑容。可随之而来的确实北军的有一次扫荡。她愤怒却也无奈,迅速的指挥全家转运食品牲畜。不想刚刚缓过气的塔拉再一次的遭受毁灭。不想自己的亲人再次挨饿。这时的她少了一份冷静,全然没有了那种慌乱。她不想离开塔拉,面对蜂拥而至的北军,翻箱倒柜,她没有恐惧,而是高昂着头颅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可是她的内心却愤怒不已,恨不得一枪打死他们。

一切可以重来,她对生活依然充满信心,纵使生活使他失去了红润的面颊,柔嫩的双手,当看到全家好好的生活她也感觉很安慰。

塔拉总是不停的面对总总的磨难,不久的日子,又一次的灾难。她为了塔拉,嫁给了弗兰克(妹妹的男友)。她这样做也是为了塔拉,但是要承受妹妹犀利的指责,还有周围人的流言。但是只要能够救塔拉,她什么都不在乎。有些时候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就必然会失去很多,但是只要值得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不甘愿平庸的做一个家庭主妇,她不希望贫穷永远伴随自己。她相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去养活塔拉。于是她做了很多女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经营锯木厂。她知道那是一个商机,她也十分努力的去做。她的成功容乃公很多男人自卑,让很多女人嫉妒。

她的那种勇敢与机智让人佩服。其实现在的社会不也正如此吗?竞争激烈,弱肉强食,谁有能力谁就能够赚钱,谁就能够生活的更好。

再一次想起那本书仿佛能够看到斯嘉丽那冷漠犀利的眼神满含着倔强与不屈。

媚兰

?她是一个高尚的女人,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白瑞德这样评价她。而斯嘉丽则轻蔑的认为她是一个傻瓜,只看到别人的优点。其实在很长的时间里斯嘉丽都是仇视她的,认为是她抢走了自己的维希礼。而媚兰却一直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在她刚刚到亚特兰大的时候事事都替她着想,忍受她莫名的脾气与叫喊。还责怪自己不该老提查尔斯而惹她生气伤心。媚兰的大度与忍让无不让人佩服。她那种为人处事的态度,温柔种透着刚毅。

当斯嘉丽拿着手枪面对那个北方士兵时,虚弱的她也拖着军刀在声援斯嘉丽,虚弱的身躯却有着不同一般的坚毅的灵魂。后来斯嘉丽也说其实媚兰一直都在拿着军刀支持我,保卫我,助我战胜困难,替我平息流言,像母亲一样呵护着我。

她用瘦小的身躯包容着一切。人们都爱找她说话,聊天,她总是乐于帮助别人,无私的奉献自己的一切。她成了亚特兰大的一道特殊的风景,一种风范无人可及,那与金钱和地位无关,而是一个人的品行,她那高尚的品德无不令人折服。

时间可以退去青春的容颜,岁月可以风蚀曾经的荣耀,但高尚的灵魂却可以穿越时空,依旧璀璨的绽放在历史的天空。


飘读后感2000字(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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