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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城乡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开始 住院报销最高每年20万》
城乡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开始 住院报销最高每年20万
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将正式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要参保的市民今天起就可以缴费了。昨天,市社保局发文确定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参保对象和缴费时间,并对筹资标准和享受的待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参保对象分两类三类人可免缴
根据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两类:绍兴市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的成年人;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是,成年人和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未成年人,须以户为单位参保;市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另行参保缴费。
在筹资标准上,不同的参保对象各不相同。具体来说,成年人个人缴纳180元/人·年,财政补贴420元/人·年;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0元/人·年,财政补贴480元/人·年。持有效期内《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或《绍兴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仅限于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家庭中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需要提醒的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按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缴费。缴费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缴费后,即可在2013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内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上限提高到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对象不同医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也不一样。
其中,住院补偿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成年人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以上至20万元部分报销80%,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75%;
未成年人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85%,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80%;6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95%,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90%。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在普通门诊报销上,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3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5%。在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20%。一个医保年度
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为450元。
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后,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两年及以上的,可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新生儿两个月内可办理医保
另外,中途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相应待遇也有所不同。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超过缴费期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终止)后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按全年标准缴费,中间连续无间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需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在出生2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办理参保手续,其个人缴纳的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补贴。
篇二:《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菏政发【2014】20号、菏人社【2014】155号、156号、157号、158号、菏人社字【2014】1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曹县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以外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登记
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学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50元,二档90元。学生统一按照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一档缴费标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疗保险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
一档缴费(150元/人)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二档缴费(90元/人)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居民医保一年多少钱。
2、住院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150元/人)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二档缴费(90元/人)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二)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居民医保一年多少钱。
参保居民在定点门诊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
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定点机构为参保居民签约所选择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及卫生院辖区内的卫生室。服务定点一年一选一定,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准变更,期满可续签或转签。
2、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Ⅲ期)、肺心病、精神病(不含重型精神病)、冠心病(非隐匿性)、Ⅱ型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及后遗症期)等12种。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300元以上(不含300元)的门诊统筹金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500元。
参保居民须到选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支付。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选一定,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准变更,期满可续签或转签。门诊慢性病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每次购药一般不超过15天量。
3、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病种: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白血病、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不含艾滋病抗病毒药物)等10种。
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300元以上(不含300元)的门诊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一个医疗年度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不含艾滋病抗病毒药物)等5种大病每年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白血病、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大病每年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
参保居民须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每次购药一般不超过20天量。
(三)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已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补助。具体标准是: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200元。
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达不到限额补助标准的,据实结算;实际发生额超过补助标准的,按限额补助标准结算。
因生育并发症或合并症,需住院治疗的,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的政策执行。生育并发症或合并症的病种是:异位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前置胎盘、早期产后出血、胎盘早期剥离。享受生育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治疗医疗待遇的,不再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助。
(四)意外伤害医疗服务
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享受与其缴费标准相对应的住院医疗待遇,在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个百分点。
(五)学校学生发生门诊意外伤害事故
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年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转诊备案
(一)在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备案的执行全市统一报销政策,未备案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在市外省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备案的执行全省统一报销政策;在市外省内未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备案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未备案的提高15个百分点。
(三)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备案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
五、医疗服务管理
(一)参保居民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急诊、抢救可到就近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的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登记手续,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否则,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二)因长驻异地、临时外出等原因急诊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三)“曹县居民转诊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科综合楼一楼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转诊电话0530-3490120。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篇三:《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
2015-07-20 10:27:17 金柚网 分享
金柚网医疗保险早报: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
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360元。
三、缴费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201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特殊原因延迟参保时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可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2015年2月28日一律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事宜。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其父母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四、参保方法
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参加居民医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其所属村(居)委会负责参保信
息采集、材料初审、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及各企业的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到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
五、补偿政策
1、2015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限额为120元,结余部分转入下年。
2、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一级每次200元、二级每次500元、三级每次1000元。市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80% (实行基药单位为90%)、二级65%、三级55%。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
3、门诊慢性病实行准入和定点限额管理制度。经认定对患肺源性心脏病、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肺结核(两年有效期)、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前列腺增生、糖尿病(并发症)、颈腰椎病(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冠心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甲亢、甲低、慢性肝炎(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肝豆状核变性、垂体性侏儒症、癫痫、硬化病、重症肌无力、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苯丙酮尿症(不含6周岁以下免费治疗者)等30个病种的参保居民,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4、参保居民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等特殊病种,经县级经办机构批准,到具备诊
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单独确定公布)门诊就医治疗,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到市外就诊,应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县医保办备案。参保居民在异地或因急、危病症需住院(转院)治疗的,应当自住院(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急诊门诊病历等,按上述规定到县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4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35%。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孕产妇,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自然顺产每人500元、剖宫产手术每人1000元定额。单纯性白内障手术治疗每人单眼700元、双眼1400元定额。
7、参保居民发生的无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第三人)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交警、单位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县医保办认定符合居民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40%后,剩佘部分按照相应医院级别和待遇标准支付。
8、参保居民在不具备即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应及时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人社所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最迟应于次年2月底以前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六、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
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文章关键词: 2015年 城镇居民 医保新政 使用指南
参保大体需要以下材料:1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参保人页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家庭成员在中(按户口本上的人员)其他不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证明(比如城镇职工医保卡复印件)等,填参保登记表(在社区填就可)。
参保资料具体请咨询当地经办部门(比如医保中心、社区)。
办理办法编辑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居民医保一年多少钱。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居民医保一年多少钱。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 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 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 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主要区别编辑
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医保补助编辑
2013年
篇四:《个人交社保多少钱》
热心网友 我发现大家对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都是非常关注的上一篇:水利厅设计入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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