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中国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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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中国性》读后感

  本人选这本书,一是被书名吸引,二是此书被凤凰网2014年度十大好书,法制日报2014年度十大法治图书,新京报2014年度好书-社科TOP11 ,当当法律榜第四位。

  此书作者叫王人博,宪法学家,代表性著作有:《法治论》《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另著有随笔集《桃李江湖》《孤独的敏感者》。

  本书是一束短论的集合,作者从法理和历史的各个角度论述宪法概念如何在中国寻找存在之家,或者不如说,如何找不到合适的家园。主要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比如民权、民主、宪法等)以及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劳教制度、法家思想等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从跨语际实践及词源学的角度阐释和辨析了民权、民主、宪法、水、治、法等的起源及其流变,对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进行了现代阐释。在像我们国家人治传统悠久的国家引入法治,必须完成语境的传布和表达。在此之前,传播者必须对西方的民权、民主、宪法有着深刻的理解,才能避免肤浅的正确。在《法的中国性》中,作者以词源学(是指按现代语言学的要求,研究一个词的词源,必须查明它的旁系亲属语言中这个词的词义和词形是什么,据此构拟出它最古的形式和意义)的眼光,考察了前人在法治、宪法上的观念及由来。无论是制度的引进还是文化的融合,中国立场始终隐性或显性地存在。而这种主体性的主动选择,必须由我们自己的实践和试错来调适。

  此书旨在说明,一是中国近代有关宪政的观念和表达与对西方的观看有关,与西方身在的那种优越性有关,或者说与西方强中国弱的事实以及中国对这个事实的体认有关。西方的宪政是因为西方的优越性以及中国的非优越性这样一种中国式体认被中国接纳的。二是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三是晚清、民国期间西学的引进之于中国的意义不能被无限的夸大,中国人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吸纳别人的东西,但倾听和吸纳的方式是自己的;他们可以接受外部文化,但强加的不行。

  针对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是没有法的思想土壤,也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中国要健全法律制度,就要向西方看齐,全盘接收西方的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并主张“全盘西化”的观点,作者在《法的中国性》一书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鲜明而直率地表达作为一个中国法律工作者的主张:我们要接受西方的法律思想,但不能让人把所有的观点都强加给中国人;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但不等于就要一成不变地照抄照办。作者通过大量的资料和事例说明,在中国,法的概念,法的意识,法的体系,早就已经诞生了。作者在题为“水:中国法思想的本喻”的文章中,他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哲人可能是通过对水的观审而建立对法的思考,或者说,水这种物质通过哲人的观审而呈现出的意象成为他们对法之思的基础。水是构成法的概念最基本的隐喻结构。”然后,他通过对神话故事大禹治水的剖析、对《说文解字》中对法的释义等来寻找中国法的源头。通过大量的资料和事例——道出了法的产生、法在实践中的运用等,来一一回答人们的疑问。并提出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之间,本身就存在着一些差异、一些冲突,因此,它们的法律思想、法律体系也不应该都是一模一样的,而应该根据自己所处的时代,自己所在国的国情,对法律思想、法律体系进行建设、完善。这种观点,作者在《一个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一文中,作了清晰而深刻的解析、阐发。作者认为,“法治首先是基于法律自身而不是某种特定的社会伦理制度的安排。”“一个国家的人民,依据自己的文化和社会哲学传统,有权根据理性规则创制自己的法律。”同时他还指出,“无论国家的仁暴、政府的好坏,法作为一种控制公共生活的技术工具体系,只要它本身被有效地组织起来,才能与它服务的国家目标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法所提供的主要价值是安全和秩序,一个安全、有序的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实现国家目标的前提。”那么,要保障自己国家的安全和秩序,当然,法也就应该具有自己的特色,才能对自己的国民有所约束,法也才能为国家的安全和秩序发挥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阅读后此书,能够感受到,作者无论是对民权问题的考评和论证,还是对宪法起源的考证和阐述,以及对其它法律思想、法律制度的研讨中,都不一例外地坚持了“法的中国性”原则。只有坚持中国性原则,在法律思想的探索、法律制度的建立、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我们才不会迷失方向,坠入“全盘西化”的怪圈,成为西方的附庸。正如作者在《什么才是关键》一文中点明的那样,“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任何一种外来思想的移入都是以自己的理解为前提,构成这一理解的首先是自己的文化与历史,包括使用的语言文字、词语概念、思维方式,以及身在的语境。”

  在目前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我们更要坚持做到“法的中国性”原则,这样,我们确立的法律原则,我们制定的法律条款,才能在中国这块土壤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uowendaquan/296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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