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老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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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审判老虎万庆良遇到了啥“特殊情况”?》

审判老虎万庆良遇到了啥“特殊情况”? 2016-03-25 23:56:32 归档在 我的博文 | 浏览 427930 次 | 评论 6 条

12月25日中午,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万庆良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审判老虎万庆良遇到了啥“特殊情况”?

文/奇之傅

随着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市委书记李嘉的落马,其昔日的顶头上司万庆良也再次进入了公众视线。自2015年12月25日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迄今,时光已过去了整整三个月。然而,由于某些鲜为人知的原因,时至今日也依然未见审判结果见诸报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公诉案件“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等相关规定,料想此次审判显然遇到了该法律条款所说的某种“特殊情况”。那么,这“特殊情况”又会是什么呢?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或许颇有必要予以浅析。遇到老虎怎么办

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审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迟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经过对万庆良受贿金额等情况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此案明显呈现出了以下三个特征:1、毫无疑问地属于公诉案件;

2、很可能属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3、无疑遇到了“还需要延迟的”“特殊情况”。遇到老虎怎么办

据新华社2015年12月25日报道,“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先后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族远、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鸿明等15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颖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2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万庆良的刑事责任”。这其中有两个颇令人值得关注的特殊之处:1、其在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时就已违法乱纪;2、其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受贿折合人民币高达11125万余元。

3月23日,中纪委通报了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市委书记李嘉涉嫌违纪违法被查的消息;翌日,广东省委就在珠海召开会议宣布撤消了李嘉珠海市市委书记的职务。若不是掌握了其确凿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其被撤职速度恐怕绝不至于如此之快。这和朱明国、万庆良、刘志庚等三名十八大后落马的广东省部级官员从宣布被查到撤职均有一段时间相比,显然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异。根据万庆良和李嘉曾在2000年2月至2000年3月分别担任过共青团广东省委正、副书记,而万庆良在这时已有违纪违法事实,且早于李嘉4年多担任广东副省级职务等情况推测,李嘉落马很有可能是万庆良为逃避严惩而做出的一种“立功”选择。倘若再加上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亦是万庆良一审期间所落马,一审开庭时报道称“万庆良检举掲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因素,显然就更容易使人把这一切和《刑事诉讼法》所说的“特殊情况”联系在了一起。

自2007年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649万多元)被执行死刑,近9年来共和国再也未传来省部级高官因贪腐而被处死的消息。期间,虽有专家从法律角度进行过解释,但是坊间的质疑声却始终没有间断。尤其是面对贪官们饕餮胃口今非昔比的变化,如何通过法律对贪官形成真正的震慑,就成了新形势下的一个舆论关注焦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对处罚贪污罪增加一款规定: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由于该修正案从2015年11月1日起方开始施行,因此,单凭万庆良被指控的受贿1亿1125万余元,其就很可能就“有幸”成为把牢底坐穿的第一位省部级贪腐高官。

从目前的情形推测分析,一审万庆良之所以三月而无结果,其原因显然和“杀无赦、斩立决”风马牛不相及,而极有可能和其究竟该不该被判处“执行死刑、缓刑两年”息息相关。2013年7月8日,经过一个月的审理,饕餮6460.54万元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以受贿罪、滥用职权、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死刑、缓刑两年”。两年后的“2015年10月2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若不出意外,随着刘志军年龄的增大、疾病的增加,相信这无期徒刑无疑也会在以后的时间里改成有期。然而,这样的“待遇”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和开始实施,从此犹如飞向天际的黄鹤一去再也不复返了。万庆良倘若被判处同样的死缓二年刑罚,那么,等待他的却将是终身与牢狱相伴的命运。

万庆良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位被指控“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过亿元,且“辩护人对万庆良被指控犯受贿罪没有异议”的省部级高官。按照常理,就算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赃款赃物”,“检举掲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

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理由成立,然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无论从逻辑上讲,还是和刘志军比,贪腐过亿显然都应划入“情节特别严重”范畴。否则,“情节特别严重”之说岂不就成了虚拟数字?可见,就算万庆良果真有上述“立功表现”,恐怕照样也难脱“终身监禁”刑罚。而究竟能否使这一点变成现实,大概就是一审万庆良逾三月而仍无结果的“特殊情况”所在。

篇二:《看大老虎“全家腐”下场如何》遇到老虎怎么办

看大老虎“全家腐”下场如何?遇到老虎怎么办

提到这两年一众落马老虎的腐败,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就是腐败“到家了”!一来是形容其腐败程度之深,金额每每数以亿计;二来是呈现出家族式腐败、“全家腐”的特点,夫妻、父子、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台前幕后分工合作,极尽蝇营狗苟之能事。去年落马四只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概莫能外。

全国两会期间,几位大老虎的“家事”成为舆论焦点。《人民日报》10日披露苏荣本人忏悔“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不仅全家老小参与腐败,也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生态。”《解放军报》11日又刊文批徐才厚的贪腐行为,有的是他亲手所为,有的则是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不仅自己带坏了风气,其家人也起了很坏的作用。管不住“数口之家”,必然带不好“千军万马”。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少将刘建就郭伯雄之子郭正钢腐败案指出“孩子没有教育好,父母也难脱其咎”。

家风正政风才能正

“全家腐”的发生,固然有道德败坏、贪慾薰心的原因,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过去一些制度约束乏力、缺位、过宽,难以有效监督。两会前夕,中央密集出台了诸多规定。2月25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军队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等5个文件,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人员严格任职回避作出具体规定;27日,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又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这些规定的共同特点是针对性强、有的放矢,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扎紧笼子,堵塞漏洞。譬如规定领导干部亲属严格任职回避,就有助于防范再出现郭正钢式的“任性衙内”。另一特点是将聚焦矛头指向了官员的“家”上,从家事、家风入手来整顿官风,防治腐败。

中国古人奉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思想,齐家方能治国。家风正,政风才能正。“妻贤夫祸少,儿孝父福多”,家庭对官员廉洁自律影响巨大。如若只顾搞封妻荫子、鸡犬升天那一套,政治上就必定沆瀣腐败,到头来自取灭亡。

习近平在今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而后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也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这对各级官员是一种警示:“全家腐”的下场必定是“全家覆”。周、徐、令、苏都验证了这一点。因为,腐败到家了,反腐的力度也到家了。

篇三:《在野外突然遇到老虎该怎么办?》

突遇老虎该怎么办

1、与老虎处于警戒距离之外时,千万不能慌张,要慢慢后退,切不可把身体薄弱部位,如背部暴露给老虎,可一边观察它的反应一边不动声色地后撤,扩大你与老虎的距离,增加保险系数。

2、如果站在面前的老虎一动不动地盯着你看,说明你已处于警戒距离。此时正确的做法是一动不动地站立,不能弯腰低头,更不能逃走,只需与它静静地对峙。假如你低头或蹲下,老虎会觉得像它平时捕食的猎物,会猛地扑上来。在野外突然遇到老虎该怎么办?。假如你跑动,老虎将增强制服你的信心,

3、假如与老虎迎面相遇,两者间的距离小于临界距离,此时你能做的是双臂抱头,护住喉管,尽量减少老虎对你的身体伤害,并大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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