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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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第一篇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2009年6月22日至23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8年中央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全面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会议基本情况

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央召开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切接见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主题讲话和总结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全面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国家林业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上,国家林业局和江西等6个省作了大会发言,四川等13个省(市区)作了书面交流。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详细报道了会议情况。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中。

二、温家宝总理讲话主要精神

在会见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代表时,温家宝总理即席发表了长达40分钟的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推动我国林业更大的发展。

温家宝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长期奋斗在林业建设一线、默默奉献的广大林业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祝愿。温家宝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来自农民和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发展林业,拓展了农业生产的潜力和空间,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农民增收致富,对于改善生态环境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要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权并保持长期稳定不变;二要放活经营,切实让农民在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三要加强扶持,切实给农民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四要搞好服务,切实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技术、信息、林地流转等服务。

温家宝指出,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林业发展要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要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

流域生态工程建设。要全面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把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起来,在努力改善生态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温家宝指出,发展林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代一代人坚持不懈地干下去,使我国的林业有更大的发展,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祖国的大好河山更加秀美,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回良玉副总理讲话主要精神

回良玉指出,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央召开首次林业工作会议,谋划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大计,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十分重大。回良玉的主题讲话,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科学分析当前林业工作的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和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一是森林资源明显增长。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有力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在全球森林资源减少的大背景下,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初步形成了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森林覆盖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增加到l8.21%。森林面积达到26亿多亩,比改革开放初期增加8亿亩,增长44%。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6亿立方米,比改革开放初期增加1/3。人工林面积达8亿亩,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人工林面积的1/3。全国累计115.2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38.5亿株。二是局部生态明显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平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对生态状况脆弱、生态地位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治理,呈现出森林植被增加、局部生态改善的良好势头。三北工程造林3.67亿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一倍。天保工程有效保护天然林l4.3亿亩,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26亿立方米。退耕还林工程造林4亿多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4亿亩,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2.6亿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多百分点。无林少林的广大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8%,农田林网控制率增加到74%。三是防沙治沙明显突破。按照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我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防沙治沙法,出台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治理等工程,沙化土地面积开始缩减,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全国沙化面积由上世纪末的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陕西、宁夏、内蒙古等过去主要的风沙源,目前沙化危害已明显减轻,有的地方开始再现“塞上江南”、“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好景象。四是物种保护明显加强。国家先后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全国累计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1968处,总面积18.3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7%,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大熊猫、朱鹦、扬子鳄、兰科植物等濒危物种种群得到恢复发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53处、国家湿地公园38处、国际重要湿地36处,49%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全国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低于世界l‰的平均水平。五是供给能力明显提高。林业产业功能不断拓展、规模显著扩大、结构明显优化。木材生产、木浆造纸、家具制造等木质产业快速发展,干鲜果品、木本粮油、森林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非木质产业强劲增长,生物质能源、生物制药、生物质材料等新兴产业方兴未艾。

60年累计为社会提供木材60多亿立方米,人造板、地板、家具、松香等产品产量居世界首位,经济林、花卉、紫胶、活性炭等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2008年,我国林业产业产值达到l.44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突破700亿美元,已跃升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仍然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非常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全国森林覆盖率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仅1.97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活立木蓄积量仅10.3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7,居世界第122位。总体上看,生态问题依然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生态产品已成为当今社会最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已构成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任重而道远。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大课题,林业工作肩负着越来越重大的历史使命。第一,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森林是一个巨大的可再生资源库,木材是世界公认的重要原材料,林产品是广受欢迎的绿色产品,在资源替代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对缓解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还是生物质能源库,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能源资源,发展森林生物质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选择。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林产品供给,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对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免疫系统”,只有不断“强肾润肺”、增强“免疫功能”,才能保障地球的“健康”,维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而损害破坏哪个系统,都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历史上,因破坏森林、湿地导致国家衰亡、文明消失的事例屡见不鲜。人类如果失去森林,就等于失去未来,失去一切。我们决不能重蹈历史的覆辙,重犯同样的错误。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不懈地加强林业建设,努力使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人民生活更美好。第三,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巨大威胁,是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的途径是工业直接减排和森林间接减排。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约储存了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碳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京都议定书》把发展林业列为应对气候变化、固碳减排的重要途径。2007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APEC会议上提出了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网络”的重要倡议,被国际社会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得到了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2007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植树造林、加强抚育、减少毁林、控制森林退化被列为巴厘岛路线图的重要内容。加快林业发展,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共识和行动。林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国际事务和外交战略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第四,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的56%,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

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问题更为突出。加快发展山区农业和区域经济,最大的潜力在山,最大的希望在林,必须充分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培育林业支柱产业。我国林地广阔,有43亿亩林地,是耕地面积的2.3倍,林业产业链条长,林产品多达1万多种,涉及一二三产业,市场成长性好,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将大大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空间,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来看,现在的林业与过去的林业已大不相同,社会对林业的需求日趋多样,林业的内涵外延日益丰富,林业的多种功能空前凸显。过去林业主要是保障木材等林产品供给,现在正在向开发生物产业、森林观光、保健食品等制高点进军;过去林业主要是简单地发挥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作用,现在正在向森林固碳、物种保护、生态疗养等新领域延伸;过去林业主要是着眼发展经济,现在正在向改善人居、传承文化、提升形象等高层次推进。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林业改革,毫不动摇地加快林业发展。 (二)深刻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作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过重要指示,并亲自考察指导,对改革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初步成效。目前,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5省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另有l4个省区市改革已全面铺开,其他省区市也正在进行局部试点。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确权到户的林地面积l2.7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是一个渐进深化的过程,是一个示范带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突破创新的过程,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地释放了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初步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三增”局面。这场改革广泛而深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继续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首先,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发展。通过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其意义不亚于当年的耕地承包。其次,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其实质是真正做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不仅使亿万农民获得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和可观的家庭财产,而且为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创业平台和广阔的致富空间,顺民意、得民心、增民利、惠民生,是一项兴林富民的德政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第三,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林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释放林地资源、物种资源、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充分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有利于从整体上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第四,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扩大林业的“容人之量”,培育更多的林业经营主体,对农民就业形成“磁吸效应”,对农民增收形成“倍数效应”。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未见底、农民工返乡较多的背景下,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好可

以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开展植树造林、从事林业经营,缓解就业矛盾。第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林地权属和利益分配问题,化解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催生了多种新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对帮助农民形成互助合作的良好风气也产生了推动作用。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进度,确保改革质量,重点把握以下几项基本要求。一是必须确保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也就是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立足于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决不能以破坏森林、牺牲生态为代价,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必须着眼于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激发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对农民该给的利益一定要给足,该减的负担一定要减够,该搞的服务一定要搞好。这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基本标准。二是必须建立起两项根本制度。创新集体林业体制机制,根本是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这是加快集体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做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让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条件,研究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林业是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很强的产业,加快集体林业发展,需要亿万农民的辛勤劳动,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保护。只有建立起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林业支持保护机制,才能保障集体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必须坚持两项重要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办事,是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的两大法宝。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也是决策主体和监督主体。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林改政策宣传,把政策和办法交给农民,让农民自己说了算,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强制推行。同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与法律规定相符合、相一致。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四是必须抓住两个关键环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诸多步骤和环节中,勘界发证和落实责任最为关键。勘界是明晰产权的基础,林权证是落实产权的法律文书。必须依法进行实地勘界、明确四至、准确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确保登记的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对承包方、发包方,既要赋予应有权利,又要明确应尽责任。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并落实双方在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责任。承包方不能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损毁林地。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努力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五是必须处理好两个重要关系。能否处理好改革与稳定、放活与管理的关系,是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稳定是改革的前提和保证,没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第二篇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市林业局办公室: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之后,市林业局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了安排部署。我场按照市林业局的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我场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新时期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国家对林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历史定位,更加坚定了投身林业管护、完成林业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从事林业工作的职业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

一、 召开动员学习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场党委充分认识到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人员整理会议材料,编写了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提纲,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总场机关、各基层林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总场领导安排把学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召集总场干部及各林场主要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集中学习,深入进行研讨,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要求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学习,领会好、掌握好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回去后,各林场领导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我场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当前林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清了林业工作者肩负的重大责任,更加增强了从事林业工作的热情和信心。

二、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立足本职

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对我国今后的林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指明了今后林业的发展方向。在党的政策正确指引下,我们将把学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与今后的子午岭管护工作紧密相结合,创新机制,明确目标,狠抓当前,争取完成年内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按照“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完善功能、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全方位落实各项工程制度、责任、措施,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公益林三大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确保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达到100%,苗木当年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推动各项生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执法力度,保护森林资源。以宣传落实《森林法》为重点,狠抓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落实,明确行政领

导“五长”负责制,加强场乡联防和群防群治,严格值班和检查力度,加强防火队伍、扑火设施和通讯建设,不断增强综合防范能力。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严格检查,规范管理,彻底杜绝乱砍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牛羊践踏幼林现象。

(三)促进产业开发,实施重点项目。苗木产业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加大更新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名优特园林绿化苗木,培育和定植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绿化树种,开发品牌产品,不断扩大苗木基地建设规模,组织大部分力量外出推销商品苗木,加强协调联系,争取社会工程项目,发挥林区资源和技术优势,促进林场经济发展。种养加产业,突出养殖业发展,考察论证可行性发展项目,重点发展特色养殖,带动林区养殖业的迅速发展。

(四)发展森林旅游,加大开发力度。在调令关森林公园接待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项目。积极争取省市立项扶持投资,先易后难,滚动式发展。扩大投资引资环境,把森林旅游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五)向上级争取把国有林场列入全市新农村整体发展规划,把国有林场列入“国扶”或“省扶”范围,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变

工作、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林区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第三篇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各位好,欢迎各位能够准时守在屏幕前关注今天的节目。就在上个月,2009年6月份,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意义非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这次林业工作会议可以说是谋划林业改革发展的大计,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其实,从侧面我们也可以感觉到这是党和国家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山区、林区民生的高度关怀,甚至对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现代林业等等都有着非凡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15:32:08)

[主持人] 关于这次林业工作会议和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信各界朋友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很多细节也想了解。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请来了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张蕾司长作客演播室,和观众朋友、网友们互动,解答网友们的问题。

张司长您好! (15:33:24)

[张蕾] 您好。 (15:33:48)

[主持人] 张司长,第一个问题可能问得宏观一点,因为节目刚刚开始,大家比较关注。这次的林业制度改革到底有怎样的非凡意义,我们经常讲它的意义重大,意义非凡,具体而言包括哪些? (15:34:18)

[张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确实非常重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跟当年的耕地改革承包到户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老百姓都称之为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民心工程、德政工作。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形成了科学发展的动力,对应对金融风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15:41:25)

[主持人] 谢谢张司长,您说得高屋建瓴。很多朋友也很关注这次集体林权改革具体的范围,因为这可能涉及到千千万万林农的个人利益。我想问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和我们每个人有关系吗? (15:43:36)

[张蕾] 你说得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民息息相关,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涉及到我国分布在各省区市的25.48亿亩集体林地,涉及到7亿多农民。 (15:46:04)

[主持人] 这个改革的范围非常的庞大。 (15:46:54)

[张蕾] 改革的范围是比较大的,全国基本上都覆盖了,包括西藏都有100多万亩的集体林地。 (15:48:23)

[主持人] 这确实是一个声势比较浩大、规模空前的一次变革。我们在进行一系列变革后,碰到了一些难点,除了范围广、数字大以外,还有什么难点? (15:49:21){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张蕾] 这个改革本身是用益物权的承包经营权,也是用益物权的财产权的落实过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让农民平等的享有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让农民平等的获得财产权。这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经营体制和机制变革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很多矛盾、问题,也有一些风险。在这个过程当中,尤其现在土地的价值在不断的得到体现,土地是稀缺资源,在不断的增长价值。另外林产品的市场前景也非常的广阔,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能源,我们国家的需求都在不断地增加,林产品价值也是不断的在增加,潜力非常的大。大家都觉察到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益的博弈或者利益之争是空前的。并且在承包经营过程当中,是不是都完全能够按照中央10号文件的要求,让农民完全享受到自己的权益,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获得林地的承包权,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很复杂的过程。 (16:00:31){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主持人] 我们提到利益的问题,首先意味着要保护平等的利益,把握好利益之间的关系,这是浩大的工程。下一个问题就来了,刚才像您提到公平和平等两个词,很多人想问这次进

行的林权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原则?我们怎样按部就班按照这些原则走? (16:02:18)

[张蕾] 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两个,一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二是依法办事,这是两个基本的原则。首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让农民自己来作主,自己来决策,作为改革的主体,要尊重他们的意愿,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这是基本的原则。温总理也说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先是农民的创造、基层的经验,是农民自己开始创造出经验来,然后把它推广到全国去,和耕地改革是一样的,这是农民的事情,这是第一个原则。 (16:04:47)

[张蕾] 第二是依法办事。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包括《森林法》,这方面是很民主的,要依法操作,这是其一。其二是我国村民组织法,规定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所有的改革方案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来投票同意,要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举手投票才能实施,这就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不能够随便搞,要规范、有序、稳定的来推进改革。 (16:12:27)

[主持人] 相信遵循以上两个大原则的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按部就班、稳健的向前推进。刚才说到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原则,那么林权制度改革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操作的,希望张司长能够谈一下。 (16:15:26)

[张蕾] 简单来说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产权明晰的过程。产权明晰包括从一开始调查清楚山林的权属情况,根据勘界的情况制定改革方案,产权在本村、集体内怎样承包到户。勘界确权以后要发林权证,发完林权证以后,应该说第一个阶段就算是完成了。 (16:21:28)

[张蕾] 产权明晰以后,第二阶段是配套的改革。产权明晰只是第一步,产权明晰不是目的,产权明晰是为了使产权更好的发挥作用。现在我国出台的《物权法》有两大制度,第一是所有权归属明确,第二是要物尽其用。物尽其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益物权要搞好,二是担保物权要搞好。在产权基本明晰后,接下来就是放活经营权,要让农民从经营山林上获得收益,让农民有创业致富的平台,这才是真正的目的。林业发展给农民带来效益,为社会增加财富,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后面的改革包括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资金扶持、科技扶持;管理体制的改革,原来的采伐管理按照计划经济,产权到户、承包经营到户以后,带来了一系列管理上、机制上的转变,整个经营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根据经营模式的变化,改革整个管理体制。所以,产权明晰是林权改革走完的第一步,紧跟着是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产业,土地可以变现,可以实现资本化的属性,另一方面土地要有效益,要发展,让农民得到实惠。 (16:23:14)

[主持人] 张司长刚才您说到产权明晰只是牛鼻子,其实万里长征刚刚走完了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路要走。很多人会想,我们这样庞大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没有一个时间表,这么庞大,一步一步地实施,什么时候能够切身地惠及到林农自己身上?有这样一个时间安排吗? (16:24:30)

[张蕾] 有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明确对此进行了部署,要求在五年左右完成产权明晰的改革任务。当然,后续的改革要紧跟上去。因为改革工作,全国不是一刀切的,条件比较成熟了,或者各方面力量比较集中的一些省区市推进比较早,像全国已经有5个省(福建、江西、辽宁、云南、浙江)完成了主体改革,剩下的就是配套改革,如林权投融资的改革、林权抵押贷款、保险、生态效益补偿、采伐管理改革、还有一些补贴政策、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等等一系列改革都在积极的推进,而且非常有成效。还有14个省区市刚刚在去年全省推开明晰产权的改革,在原来一些试点县的基础上总结一些符合本地的经验做法,再推进全省的产权明晰改革。其他的省份正在抓试点,因为每个省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必须根据本省的实际和本省政策的变化情况来制定改

革措施,从而有序推进。 (16:27:43)

[主持人] 各省、区、市,现在都是一步一步地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推进这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像您所说都在积极的进行。所以,在这里要跟关注我们节目的网友朋友、观众朋友们讲,日子不会太久。 (16:28:12)

[张蕾] 是的。现在很多省,尤其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以后,准备两三年、三四年或者四五年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工作任务。现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以后,很多省把进程都往前提了,要加大领导的力度,加大组织力度,要尽快完成。当然,中央的部署是正确的,不能搞一刀切,还是要有质量保证,这是最重要的。一要确保勘界质量。草草勘界发证,往往留下很多隐患,将来容易引起林权争议。二要确保档案管理质量,特别是现在的林权可以流转,可以抵押变现,林权档案要像房地产档案保管一样,要归好,作为财产保证的管理系统要逐步的形成。所有后续的工作都紧密相连,基础性的工作绝不能够草草的来做,一定要扎扎实实的、稳步的、积极的推进。 (16:30:27)

[主持人] 没错。老话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能够感觉出来,整个我们国家也是在一步一步按计划快速地进行。另外我们也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观众朋友,很多工作人员会做非常细致的工作,大家可以放心,具体细节工作没有问题,大家以后也不会产生很多纠纷。 (16:31:34)

[主持人] 像张司长所说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非常的庞大,有一系列的步骤,有没有重点呢?在未来我们的重点是什么?有没有这样一系列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变化? (16:32:28){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张蕾] 当前的重点还是明晰产权,这是一个改革的方向。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两位重要领导都讲到这个问题,要让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最重要就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在产权改革的推进当中,初始产权的分配上要让农民真正的、平等的获得承包经营权,这是最重要的。同时,在一些已经全面完成了产权明晰改革的任务省份,他们的重点就是配套改革,配套改革包括公共财政的支持、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农民税费负担、还有生态补偿等等,这些方面必须跟上。不跟上的话,改革就很可能会因为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出现各种问题。所以,这次温总理讲到了这个问题,温总理讲到产权到户就是要放活经营权,要采取各种政策来支持农民经营林业。接下来就是要强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给农民提供多方面的,包括科技的“三防”体系,防火、防盗、防病害,要引导农民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道路,引导农民从分散到市场调节为主的、有机结合的规模经营制度。 (16:34:36)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司长。刚才说到林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问题,包括重点已经明晰了,内容和原则刚才也讲到了,可能观众朋友已经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我注意到一个词形容得特别好,形容这次改革叫“兴林富民绿山川”,非常非常恰当,概括了整个这次变革的目的和初衷。像在您节目开始的时候,说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和当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媲美,重要性是相同的。很多人会讲,如此庞大的一个计划,如此庞大的一个改革,我们怎么样稳步的推进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6:36:56)

[张蕾] “兴林富民绿山川”,刚才你说得太好了,实际上改革的目的或者它的初衷是为了兴林富民,这是有道理的。目前,我们国家林业发展不尽如人意,林业特别是在林地的利用上,这一个指标就可以看得出来。芬兰每一年的林地每公顷的生长量是14立方米,而我们国家只有3点多,跟人家差5倍,每一亩林地的产出率差据很大。本来地就不多,效率又低,林业没有真正所谓绿水青山,没有把它变成金山、银山,没有给当地的农民、给老百姓带来利益,所以要进行改革。发展生产最活跃的还是人的问题,要解决人的积极性,所以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调动最主要的生力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发展林业,通过他的努力来发展林业,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森林资源,增加了多种经济利用的资源,不光是林木的资源,还包括林副产品,比如像笋等,浙江的安吉县,一个农民2亩多的竹山,这两年每亩收

入差不多达到了2.5万左右。 (16:39:12)

[主持人] 这样来看它的效率还是很高的。 (16:39:44){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张蕾] 原来是一季挖冬笋,现在变成三季挖冬笋。还有像一些农民不砍林子,把自己的林子搞得很漂亮,变成旅游的地方,不砍树也能致富,一家一户搞农家乐,在自己房子上搭上一些床铺,让城里人到那里休闲渡假,每年收入几十万,不砍树也致富。所以兴林的目的是要跟农民得利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够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来促进林业的发展,林业的发展又给农民带来致富的源泉。 (16:40:41)

[主持人] 这等于是一个良性循环。 (16:40:51)

{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张蕾] 对,是的。 (16:41:06)

[主持人] 像刚才张司长您说的,包括每亩土地的产出率,我们和芬兰比还会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能够感觉出来,我们国家的潜力还是很大的。所以前景也是非常乐观的。我们的节目正在网络上直播,广大观众朋友和网友朋友们可以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张司长提问,回答您所关心的一些问题。 (16:42:26){关于,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主持人] 比如刚刚张司长提到一句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现在有一个网友叫“采芹人”,他发来这样一个留言,他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当中,正如张司长所说,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是林改始终要坚持的一个准则,但是协调二者的关系,有时候就面临一些矛盾”,这种情况下怎样解决? (16:43:00)

[张蕾] 这个问题很关键,也是林业长期以来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怎样处理好获利和保护生态两者的关系,是不太好把握的,关键是要把握度。核心要明确我们做这个事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我们只是保护生态,不是为了解决林农利益,不是为了以人为本,不按照这样的要求来做的话,往往只见森林不见人,结果是林业不见得发展好,农民也穷在那儿,老百姓经常说“守着金山银山讨饭吃”。通过改革,让农民占有生产资料,让他更好的利用生产资料来发展林业生产,这样资源丰富了,生态良好了,农民也获利了,两者的目的也就都达到了,这是国家林业局贾局长最强调的一个思想,也是整个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16:46:42)

[张蕾]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放松对生态的保护和森林资源的管理。不是说一放就都不管了,放的同时要有序的推进改革发展。管理要跟上去,一定要吸取80年代初改革的经验教训。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农民依法采伐,不能乱砍滥伐,要保护好生态,要经营好林业,让林子丰富起来,让资源丰富起来,然后从中获利,而不是注重短期效益。这次依法赋予农民70年的承包经营权,又有独立的排他性的用益物权,可以流转、抵押贷款、可以变现。这样的林权,一定要保护好资源,而不是随意破坏它,要加大宣传,要让农民懂得政策,懂得国家的法律,来很好的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 (16:49:59)

[张蕾] 二是要依法加大对那些故意破坏森林资源,特别是要加大打击借改革之机来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照中央的要求,正在推进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我们也要主动引导农民,帮助他来制定森林经营方案,按照森林经营方案来进行采伐,特别是采伐管理要公开、透明,要引导农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采伐,保护好生态,也就是保护好他自己的利益。 (16:52:36)

[主持人] 不错,等于把生态产业建设和每一个林农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非常综合性、全面性的改革。过去我们很多林农会讲如果我想致富,我只要把我的林子砍掉就发财了,这是非常短视的行为,不能以牺牲自己长远的利益为代价,从这个角度来讲,整个林权制度改革还是非常完善的。 (16:54:57)

[主持人] 还有一个问题,刚刚张司长也谈过了,关于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问题,但是林权到户后,林地实行了分散经营,怎么解决“三防”问题呢? (16:55:35)

[张蕾] 你说得太对了。实际上产权到位后,农民很快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包括他要获取发展资金,防虫、防火,林产品和市场的对接,信息的获取,技术的获取等,单家有很多事情是解决不了的。我国对这方面政策非常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出来,就是要引导农民在新的大体制下走新的合作。在这种形势下,林业的发展比其他的农业经营生产更需要谨慎,更需要合作。国际上,像日本的森林组合,芬兰的林组协会,美国德国的森林协会等,他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我们也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引导。 (16:57:33)

[张蕾] 各级政府、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地为他们创造条件,引导这方面的专业合作。目前来看,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是不错的,现在已有3.5万个左右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当然,这里有的是专业合作社,有的是分散或者相对松散一些的合作组织,这是一个历史阶段。政府除了有法律的引导、政策的引导、工作的引导,有的国家还有一些资金的支持,来支持林农专业合作。 (16:58:58)

[主持人] 其实专业合作社就像一个纽带,把各个分散经营的林农有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他们对抗风险的时候有更大的力量。如果所有林农都参加专业合作社的话,对防虫、防火、防盗就有非常大的作用。在此我们也是希望专业合作社能够越走越好。 (16:59:27)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再关注一个网友给我们发来的留言,他说“林农如果分到林子后,能否随意买卖?林业部门如何帮助林农流转林权?其实第一个问题刚才已经解答,可能就需要张司长为这位网友,他叫“关注林业”,解答到底应该怎么帮助林农流转林权,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吗? (17:01:22)

[张蕾] 这要看具体流转形式。如果流转对农民经营土地有利,通过合作、经营,扩大森林经营的规模,提高土地的效益,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短期内我们主张农民不要尽快把自己的林地流转出去,造成失山失地。由于有的林农自己不会经营或者没有能力经营,我们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建立交易平台。我们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林权交易平台,包括交易的价格,以及买卖双方的信息都能够直接到一些村。这样可以使农民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流转价格过低,利益受到损失。 (17:03:15)

[张蕾] 另外,林权可以抵押贷款,也算是一种流转形式,抵押给银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之前,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林业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专门指导金融怎么支持林改的文件,非常好的一个文件。文件明确规定,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可以比信用贷款的利息低,而且贷款的期限从1年放宽到10年,像这样的条件,解决了农村一个大问题,农民要发展生产的时候,没有抵押物,它的资本进不来,现在给他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 (17:05:01)

[张蕾] 总体来说,农民拿自己的林地去抵押贷款,发展生产,然后还了再接着发展。林子长在山上跟别的不一样,它可以天然增加你的财富。我们引导农民采取一些市场化的方法租给别人或者跟别人合作、合伙、入股的方式,承包经营权自己一定要拿着。通过这种合作,既扩大了规模,有利于资本的介入、科技的进入、人才的进入,提高林业的发展效益,同时也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17:07:46)

[主持人] 就像我们常说的,山和林子就是我们的绿色银行,这些财产是我们自己的,而且在不断地在保值增值,就像我们在银行拿利息一样。很多朋友,包括我自己也非常关注,林农拿到属于自己的这片林子之后,如果受到蛊惑,乱砍滥伐,这种情况应该怎样避免呢? (17:08:29)

[张蕾] 首先我觉得最根本的还是让农民得利,偷砍是另外一种说法。作为农民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让他经营这个林地得到效益,让他保护好这个林子,不要随便乱砍乱伐,这是最关键的。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宣传政策、宣传法律,让他懂得依法采伐,不要随便违法采伐。另外,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在这个问题上加大管理的力度,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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