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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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服役条例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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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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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578号 令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布,自2010年8

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 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2010年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士兵必须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武器装备,具备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过硬本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 士兵的服现役管理

第五条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必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第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第八条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批准前应当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各单位应当将批准的士官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第九条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必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应当经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并达到规定的技能等级标准。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应当经入伍训练和任职培训。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战斗中,因伤亡影响作战指挥时,连级单位的主官可以任命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的职务,但战斗间隙应当立即上报备案。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第十一条 士兵的调配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士兵在军、师(旅)、团级单位范围内调动的,由调入和调出单位的共同上一级司令机关批准;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跨军级单位调动的,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兵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跨军区级单位调动的,由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新入伍的士兵,必须经入伍训练;专业技术兵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班长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集训。

第十四条 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士兵使用、晋升、奖惩和选取士官的依据。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照兵役性质分为:

(一)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二)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照军衔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三)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

第十七条 海军、空军士兵的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第十八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服现役年限和德才表现为依据。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最新_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条令、条例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二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 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2010年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士兵必须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武器装备,具备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过硬本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 士兵的服现役管理

第五条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必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第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第八条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批准前应当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各单位应当将批准的士官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第九条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必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应当经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并达到规定的技能等级标准。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应当经入伍训练和任职培训。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战斗中,因伤亡影响作战指挥时,连级单位的主官可以任命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的职务,但战斗间隙应当立即上报备案。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第十一条 士兵的调配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士兵在军、师(旅)、团级单位范围内调动的,由调入和调出单位的共同上一级司令机关批准;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跨军级单位调动的,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兵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跨军区级单位调动的,由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新入伍的士兵,必须经入伍训练;专业技术兵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班长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集训。

第十四条 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士兵使用、晋升、奖惩和选取士官的依据。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照兵役性质分为:

(一)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二)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照军衔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三)初级士官:中士、下士;【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

第十七条 海军、空军士兵的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第十八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服现役年限和德才表现为依据。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的军衔等级,根据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确定。

军队院校士官学员毕业时的军衔晋升,比照其同年入伍士官的军衔等级确定。

第二十条 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年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任命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第二十一条 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

(一)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三级军士长由军级单位的主官批准;四级军士长、上士由师(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中士、下士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二)兵的军衔由连级单位的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兵的军衔的授予、晋升,由连级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第二十三条 士兵在院校和训练机构学习期间军衔的晋升,由本人隶属单位办理。

士兵住院治疗期间军衔的晋升,由原单位办理。士兵因病和非因公致伤致残住院或者病休时间,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的,军衔暂缓晋升,暂缓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医疗终结后符合条件继续服现役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四条 士兵涉嫌违法违纪被依法审查期间,军衔暂不晋升;经审查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五条 军衔高的士兵与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的,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二十六条 士兵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军衔标志。

第二十七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章 士兵的奖惩

第二十八条 对在作战、训练、执勤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士兵,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给予处分。处分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处分的,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将其档案材料送回原征集地县级兵役机关;受开除军籍处分的,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接收。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其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第三十二条 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和担任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按照规定发给职务津贴。

士兵代理军官职务期间,按照规定发给与其代理职务相应的岗位津贴。

第三十四条 士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安排特殊岗位士兵的疗养。

第三十五条 士兵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六条 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第三十七条 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具体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规定。

士官未随军配偶来队探亲,由团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临时来队住房。

第四十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四)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对在高原、边海防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适当增加假期,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十一条 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休假,返回本部.

第六章 士兵退出现役

第四十二条 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三)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四)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六)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八)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九)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第四十三条 服现役期限未满的义务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第四十四条 战时,士兵因伤病住院治疗后,经医院证明不宜继续服现役的,不再介绍回原部队,由军队医院或者后方团级以上单位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第四十五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照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六条 士兵退出现役在返家途中违法违纪的,沿途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劝阻制止;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应当自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当在60日内向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第四十八条 对退出现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四十九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服预备役的,由部队确定其预备役军衔。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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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士官制度改革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三篇

第1篇:2015中国士官制度改革

中国士官制度改革是为了扩大士官贬值规模,也是为了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及服役时间,那么这次中国士官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士官改革主要内容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中国士官改革方案

士官军衔

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一级士官

授予下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_

二级士官

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三级士官

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士2档);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军士长1档)。

四级士官

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四级2档套入四级军士长2档);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四级5档套入三级军士长1档)。

五级士官

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如五级2档套入三级军士长2档);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五级5档套入二级军士长1档)。

六级士官

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后1个档次(如六级2档套入二级军士长3档);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六级4档套入一级军士长1档)。

设士官长

2015年11月27日,国防部例行记者会在国防部外事办公室举行,国防部新闻事务局jú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大校表示,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解放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这些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这样一个试点是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中国士官调整方案

1、增加高技术士官编制。在不突破全军士兵编制员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中高级士官编制,主要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2、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将士官分为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

3、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

4、改进士官选拔方法。实行士官注册制度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技能资格制度,建立了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第2篇:士官制度改革详细办法

一是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在不突破全军士兵编制员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士官编制数量,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二是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

三是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四是改进士官选拔办法。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数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士官身份进行注册认证,选取专业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五是完善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第3篇:士官制度改革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三)调整士官军衔设置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和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一衔,称下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中士、上士;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4年,上士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一级军士长各为5年。士官军衔授予和晋升批准权限为,下士由团(旅)级、中士和上士由师(旅)级、三级军士长由军级、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由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四)改进士官选拔办法拓宽士官来源渠道。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使直招士官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从源头上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士官选取过程中,各级以全军兵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依据士官编制和下达的选取计划,对拟选取晋升的士官按照“一人一号”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确认后,下达选取晋升命令,填写《士官注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超编制、超计划选取的不得注册,未经注册的必须退出现役。实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士官选取晋升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初级士官应当达到初级技能以上等级,中级士官应当达到中级技能以上等级,高级士官应当达到技师以上等级。未达到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选取晋升。)

(五)完善士官培训体系强化士官资格培训。士官首次选取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各大单位统一组织入伍训练,并根据任职需要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资格培训由院校和相关训练(教导)机构承训,并纳入全军士官培训规划。规范士官升级培训。初级士官晋升中级,中级士官晋升高级应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经过相应的升级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作为选拔对象。加强新装备专业培训。对未能纳入培训规划的新装备专业士官培训,实行以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培训为主,工厂、科研单位和地方院校培训为补充,接装培训与不定期轮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安排培训保障经费,按照规划外培训任务审批程序和权限,呈批下达培训任务。对新装备专业要适时纳入培训规划。发展远程网络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军队院校远程网络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围绕岗位任务,提高任职能力的士官远程网络教育。将远程网络教育纳入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和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部队远程网络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纳入教学保障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等相关工作,用5年时间将士官远程网络教育普及到全军旅团部队,形成军民结合的士官在职学历教育体系。设立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参照我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设立全军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士官人才选拔、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2015军衔制度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四篇

第1篇:军衔等级制度

军衔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军人的这种等级称号,在旧中国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称作“军衔”。军衔在15世纪一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所以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

军衔的等级,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构成,有的国家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在尉官与士官之间还设有准尉。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部队的指挥与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间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目前,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西欧式军衔传入中国的时间,是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16级;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1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曾两度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196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设军衔八等20级: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大元帅军衔的设置虽然立了法,但没有授予,实际上授了的军衔是八等19级。1988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起初军衔设六等18级,后改为六等19级,现在的等级构成是: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尉官设上尉、中尉、少尉三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各一至四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上等兵、列兵两级。

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

1999年下半年取消军士长(设四级),专业军士(设四级),上士、中士、下士衔称。改为士官军衔(设1—6级,6级士官最高)。新式士官、士兵军衔,均采用V型折杠。目前军官军衔未变。武警士兵肩章也有数次修改。现行武警警衔同解放军军衔式样,仅颜色不同。

编制军衔

又称“职务军衔”,就是对军队的每一个职务所规定的军衔等级。军人个人的军衔必须是在其所担任职务的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世界各国军队一般都规定有编制军衔,但编制幅度不尽相同,有的一职编一衔,有的一职编数衔。规定一职编一衔的英美等国家,辅以临时军衔制度,来调整新者军官的利益关系,规定一职编数衔的国家,则用编制军衔的幅度来调整新老军官的利益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美国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规定: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参谋长、战区司令官为上将;军种副参谋长、军长、舰队司令为中将;师长、航空母舰特混部队司令为少将;副师长、独立旅旅长为准将;团长、空军联队长、舰长为上校;营长、舰艇中队长为中校;副营长、舰艇分队长为少校;连长为上尉;副连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

罗马尼亚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规定:集团军司令为少将、中将;师长为少将;团长为上校;营长为大尉、少校;连长为大尉;排长为中尉。罗马尼亚的男军官中不设少尉军衔,少尉专为女军官设置,女军官一般不担任连队指挥官职务,故其排长的编制军衔中没有少尉。

印度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规定:军种参谋长为上将;军区司令、舰队司令为中将;师长、军分区司令为少将;师参谋长、旅长为准将;旅参谋长、飞行联队司令、舰长为上校;营长、特种兵团长、飞行中队长、二级舰长为中校;副营长、特种兵副团长、飞行中队长、三级舰长为少校;连长、飞行副分队长、艇长为上尉;副连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

第2篇:军衔的起源

l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一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王权,以打破封建割据。国王为了集中王权,需要工商阶级的财政资助,于是,在这些国家出现了一个以保护贸易为交换条件、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的政治局面。国王通过税收得到了雄厚的财源,雇佣国外的军人建立听命于自己的军队。从此以后,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新的军队开始由大批雇佣军编成,因为封建制度的瓦解,获得了谁出钱就为谁服务的自由”。

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

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但是被选拔上来的这些非贵族的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于是,这些平民出身的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

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军衔制度的出现,促进了军队的建设。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指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战争中,由于法军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衔制度,“军人的衔级开始成为一种权利,大大优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视的是劳绩战功,而不是祖宗门第”,使得法军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边境出现,边境城市便纷纷落入法国手中”。正因为军衔制度对军队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它逐步被世界各国军队所采用,400年来相沿不衰,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2015二级士官留队申请书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五篇

二级士官留队申请书,部队士兵分为:义务兵、一级士官、二级一直到六级。这些都是士兵。二级士官就是从军五年~八年的士兵。以下这篇就是关于二级士官留队的申请范文。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二级士官留队申请书:尊敬的党支部:本人XXX年X月在XX省XX市应征入伍。经过新训后,XXXX年X月到广西XX市消防支队服役,XXXX年1月晋升为一级士官,现为XX中队供水班班长,已服役至第五年。我怀着对消防事业的热爱和对警营的眷恋,特申请晋升为二级士官。入伍以来,我对祖国无比忠诚,对本职工作无比热爱。作为一名消防兵,我始终坚定着自己从事的事业,刻苦训练,努力学习。在灭火行动中,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特别在当今社会上各种火灾及突发事件增多的情况下,作为一名班长,我在灭火抢险救援中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冲锋在前,勇于战斗。因工作出色,我多次获得嘉奖,并在XX市消防支队的大比武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和名次。我怀着崇高的理想踏入了警营,度过了五年的军旅生涯。通过在部队五年时间的学习和磨炼,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当兵是我无悔的选择,在消防部队这个大熔炉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掌握了过硬的消防技能。同时,在部队领导的关怀和教导下,在与战友的接触交往中,我的为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升华,我从一名幼稚的地方青年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消防士官。在一次次与火魔拼搏之后,使我继续服役的信念愈加坚定。如果我能晋升二级士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消防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请组织接受并批准我的申请。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年X月XX日以上这##第2篇级士官留队申请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关于更多留队申请尽在:留队申请书推荐>>>>>>士官留队申请书

2015部队留队申请书
晋升三级军士长条件 第六篇

第1篇:部队留队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党支部:

我自愿申请留队转为二级士官。

岁月如梭,两年义务期即将到期,即将面对走留的选择岔路口,使我心跳蹦然急速。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我满怀自信地向组织递交这份申请书,恳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义务有期,奉献无止。”在短暂的两年义务期,我积极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条令条例,自我约束,不断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打牢政治思想基础,增强为部队服务的意思,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我也看到了自己在进步的步伐和提高的音讯。我深知,今天取得的成绩是领导的关怀、战友们的帮助而取得的,我首先要感谢部队无私地培养了我,感谢中队领导对我照顾和帮助,谢谢战友们对的关心,我无以回报,只有认认真真干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来回报部队对我的培养和教诲。

在部队这两年里,我觉得收获很大,从为人、为事上我懂得了关心、帮助、团结、尊重和责任这些要素,更懂得了将影响我一生的是军旅,我对军营的眷念和对身上军装的崇拜远远超过了爱任何东西,我不希望现在就脱下这身军装,我要珍惜这次机会,争取永远地拥爱这身军装。在写这份申请之前,我经过了一番考虑,我要对部队、领导和自己负责,将铭记军人誓词和职责,向组织和领导承诺,在我留队转为士官之后,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一、坚持党对军队的决对领导不动摇,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条令条例,履行职责,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积极努力学习政治,自觉学习科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

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把自己培养成为部队建设有用之才;

四、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增强体质,打牢为部队服务的自身过硬体质。

五、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继承和发扬部队优良传统。

六、积极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争当先进。

以上六点是我向组织的承诺,考虑不全或未写到的,将坚决以上级领导的指示为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决议,努力完成好任务。

我深知,我在同年兵中并不出类拔萃,但我有决心努力改造和纠正,也恳请领导和战友们给予我指证和监督。离退伍时间越来越近,我也知道一纸申请不能锤定我的走留,但我始终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平常心,努力工作,争取用自己的行动向组织表示我的决心。

恳请组织和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5年月日

第2篇: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吴军,四川绵竹人,1997年12月入伍,99年10月入党,于2015年12月被改选为三期士官。

入伍十二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和战友的支持下,我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践中学到了知识,得到了锻炼,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一定提高。到今年底,我的第三期服役期界满,到了退出现役或者继续服役的时间。

通过在部队这些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向敬爱的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留队继续服役,为消防事业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消防部队不仅是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门力量,也是我学习知识,学习做人,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十二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十二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消防战士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部队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所有领导、战友热情的关心与帮助。

我国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科技的不断进步,对于我们消防人来说要求也越来越高。“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口号是我们履行消防部队使命的铮铮誓言,是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的自我激励。消防部队装备技术、保障体制的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提高,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加成为激励我学习成才的动力。

第3篇:部队留队申请书

尊敬的所党委:

到今年底,我的服役期已满,到了退出现役或者转改士官的时间,通过在部队两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留队转取士官,为祖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部队不仅是打击外侵,保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短短两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指战员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连队党支部对我的培养和连队官兵热情的关心、帮助。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的要求对于我们青年人来说也越来越高,部队是准备打仗的,是为国家的建设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安居生活做保障的。随着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适应未来世界军事新变革的发展要求,军委作出重大决定,今年部队实施体制编制改革,在“九五”期间裁减员额50万的基础上再裁减20万,这也意味着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留队转取士官,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波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专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长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针对这次的士官选取,我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积极服从组织的安排,如果我被选取士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骄不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竞风流,请组织接受我的申请。

申请人:韩涛

2015年11月1日

第4篇:

尊敬的连队党支部:

您们好!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xx第一纵队这个团结向上的大家庭里度过了8年时光.

这8年来,我一直勤勤恳恳的奋斗在自己的职位中,通过在部队的磨练与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我誓为部队、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8年兵满,随着服役时间的加深,我对部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部队的留恋也与日俱增。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组织申请晋升三级士官继续留队服役。

通过在部队的成长学习,我对士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深怀巨大的崇拜和仰慕之情,从士官制度可以知道,要晋升高一级的士官必需要具备以下的几点条件:

一是自愿献身部队事业;

二是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三是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四是有健康的体魄,端正的品行。

审视自己在广西部队军分区的这8年成长磨练和表现,我已经具备这些必要条件。同时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继续留队服役,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市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强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三级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xx第一纵队是我成长的地方,这片沃土培育了我养育了我,我感谢这里给予我的一切。如果我被选取三级士官,我都将一如既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服从组织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力争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塑造自己,在拼搏奋斗中奉献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三级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将服从组织的安排,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再塑军人品质。

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予批准!投身军营,献身国防,终身无悔!

敬礼!

申请人:

第5篇:部队留队申请书

尊敬的党支部:

我自愿申请留队转为二级士官,岁月如梭,五年的服役期即将到期,即将面对走留的岔路口,使我心跳蹦然加速,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我满怀信心的向组织递交这份申请书。恳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义务有期,奉献无止,在短暂的五年服役期,我积极学习政治理论,认真覆行职责,遵守条令条例,自我约束,不断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打牢政治思想基础,增强为部队服务的意思,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进步,伐和提高的音讯。我深知,今天取得的成绩是领导的关怀,战友们的帮助而取的,我首先要感谢部队无私地培养了我,感谢中队领导对我照顾和帮助,谢谢战友们对我的关心,我无以回报,只有认认真真的干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事回报部队对我的培养和教悔。

在部队这五年里,我觉得收获很大,从为人为事,我懂得了关心,帮助,团结,尊重和责任这些要素,更懂得了将影响我一生的是军旅。我对军营的眷恋,和对这身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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