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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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授权发布:国家卫计委主要负责人答记者问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一篇

两会授权发布:国家卫计委主要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6年03月08日 20:14:39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 (两会授权发布)落实“全面两孩”,建设“健康中国” ——国家卫计委主要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罗沙、韩洁、李汶羲)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进展情况如何?儿科医生紧缺怎么办?分级诊疗怎么推进?……8日在梅地亚中心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副主任马晓伟、王培安回答了中外记者提出的一系列热点问题。 多数省份3月底完成条例修订,全面放开生育“没有时间表”

“到目前为止,广东、上海、湖北等13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多数省份将于3月底完成地方条例的修订工作。”李斌说。 “2015年,全国总人口是13.75亿人,未来峰值人口约为14.5亿人。到2050年,全国总人口预计仍有13.8亿人,相当于今天总人口水平。”谈到全面两孩政策对我国人口形势带来的影响,李斌说。

她表示,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妇据测算约有9000多万对。到205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大体将增加3000万左右,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会有所降低,人口结构更趋于均衡。

回答记者“何时全面放开生育”的问题时,李斌明确表示:“没有时间表。生育政策会根据每一个阶段人口发展趋势来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

解决“生还是不生”的顾虑

李斌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一些家庭在“生还是不生”问题上存在顾虑,主要集中在妇女就业、孩子照料、入托入学等方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要着力解决。”

李斌透露,今年将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保障妇女就业、休假权利,坚决反对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政府部门将通过增加公立幼儿园、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兴办托儿所,包括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等多举措满足新增入托需求。此外,还将加强月嫂、婴幼儿看护人员的培训,完善家庭支持发展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能力,保证母婴的安全。

针对孕妇增多的问题,马晓伟表示,“十三五”期间,卫生部门将采取措施扩充产科床位,加强产科医生和助产士的培养。“做好高龄孕妇的风险评估和健康检查工作,2017年后要在省一级建立高危孕妇急救中心,在市县建立高龄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抢救病房。”

四项举措解决儿科医疗资源短缺

谈到我国儿科医疗资源,李斌说,我国儿童医疗保健需求巨大,儿科服务资源总量还不够,配置结构也不尽合理。卫计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意见,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儿科资源短缺的问题。

“一方面供给侧要加力,要扩大服务的供给。另一方面需求侧要减压,要加强预防,减少疾病。”她表示,一是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每个常住

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设置一所儿童医院。每个省市县都要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将儿童家庭作为基层全科医生、家庭医生重点签约的对象。

“二是加强儿科人才的培养,到2020年力争招生儿科住院医师三万名以上。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四是加强儿童疾病的预防,让儿童远离疾病。”她说。

六大任务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谈到“健康中国”战略,李斌透露,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也在进行“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深化医改规划的编制。 李斌表示,将通过六大任务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一是提供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治。二是健全优质、高效、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三是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四是建设健康的社会环境,共同治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五是发展健康产业。六是培育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分级诊疗让老百姓“在家门口看好病”

在回答有关分级诊疗的问题时,李斌表示,从数据看,目前各地三级大医院诊疗量增长平缓,人满为患和“虹吸”现象趋于缓解,分级诊疗已经初见端倪。目前全国有21个省份做到90%的大病患者不出省,75%的患者选择在本市的医院住院治疗。

“吸收外省患者多的主要是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这样就给为我们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提供了比较直观的参考。”李斌说,下一步要加快建立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地区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布局逐步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

“分级诊疗是对我国医疗资源格局的重新调整,也是对就医习惯的改变。”马晓伟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分级诊疗实施之日,乃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成功之时。”

马晓伟表示,要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也就是基层首诊。首先要通过完善基层医生待遇和职业前途,来解决基层医疗人才问题。同时,在医保报销方面也要有鼓励患者去基层看病的政策。“基层首诊突破,分级诊疗的问题就有望突破。”

目前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王培安说,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他说。

王培安表示,国务院法制办曾于2014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改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同时修改其中部分条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款。鉴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情形发生了较大变化,后续情况还需要进行研究评估。

他同时透露,已经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制度已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

国家卫计委否认5月出台全面二孩政策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二篇

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实习生白小豆 今日上午,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网传今年五月将出台全面二孩政策的传言不属实。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网上有消息称今年5月将出台全面二孩政策,是否属实?宋树立明确表示,传言不实。

她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表述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二是考虑人口发展趋势、人口现状,以及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第三是,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宋树立表示,这意味着单独两孩不是句号,会继续“往下走”。她表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卫计委多年来一直在做,包括加强政策实施评估、人口形势研判,依法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宋树立答记者问: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关于单独二孩政策,我在这里不记得回答多少次了,说明大家确实非常关注。其实大家关注的问题也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注的,并且长期致力于这方面的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地方性的法规或者是作出专门的规定,来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这个工作是符合再生育条件,根据各地的特点,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人口结构作出了相应的再生育的条件规定,这样做是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授权,也符合中央的精神。【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关于网络上5月份的传言,我在这里可以明确的说这个消息不属实。三中全会的有关要求,这里再重复一下:第一,三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对于资源、环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长期存在的,我们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这是第一。第二,考虑到目前人口结构的现状和今后人口发展的趋势,以及群众的生育意愿,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第三,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也就是说单独二孩不是句号,要往下走,往下走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地发展,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做,加强政策的实施评估,加强人口形势的研判,稳妥地、扎实地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依法完善人口政策。

编辑:SN054

2016年卫计委二胎最新政策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三篇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今后,全国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有望统一,县级财政部门应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总额。近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近年来,我国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征收存在征收标准全国不统一且差异较大,资金管理不规范、屡受公众质疑等问题。为此,新规拟统一征收标准,限制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明确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城镇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多胎的,加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授权各省份制定。

根据新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律由县级计生部门作出。这意味着,乡镇一级无权实施超生罚款。针对部分地方社会抚养费不纳入预算,变成政府“小金库”的现象,《条例》明确: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征收机关。

同时强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挂钩。擅自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擅自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和任务、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出具合法收据、向征收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社会抚养费、其他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追究责任。

《条例》还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依据。

2016年卫计委二胎最新政策:

8月初,有媒体报道称:“延宕数年的‘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6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披露这一消息的是“接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关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的消息,披露上述消息的媒体称:“相关权威专家进一步透露,一项‘更为大胆’的方案也在酝酿中,那就是2016年,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其实,早在2016年11月,一份题为《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的报告,就曾引发类似的报道。如果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那将意味着我国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已实行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此类报道引发了社会上热烈的讨论。

在某论坛上,网友的反应十分热烈——网友“兔兔加宝宝”:希望“二胎”放开,要放开了我还想再要一个啊;网友“紫星缘”:放不放都不会再生了,养孩子实在是太费精力了,没有哪个心气了,也养不起;网友“灰灰” :可能啊!人口老龄化严重了,未来没有劳动力!网友“环宇飞扬”:不信,一旦放开,人口会急剧增长,国家压力会很大……

上述网友的观点,正是关于“二胎”问题讨论得最多的。那么,2016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会是真的吗?

计划生育不动摇,完善政策不等于“放开二胎”

放开“单独二胎”的传闻,引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的高度关注。一周之内,卫计委宣传司先后三次回应此事,明确表示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不动摇。

8月2日,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在回应中强调,考虑到我国国情,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但他并未否认放开“二胎”,而是透露卫计委正在研究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新方案将以我国目前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为考量。

毛群安的这一回应并未平息围绕此事的议论,而是引发了更多的猜想。8月6日,毛群安再次面对媒体解释此事,强调生育政策十分庞杂,完善政策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

8月9日 ,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传司副司长邓海华表示,卫计委对完善生育政策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将积极稳妥推进。

从卫计委的三次表态中可见,我国对于现行生育政策的调整,已经进入调研阶段。但这是否包括调整二胎政策,还要等待时间来验证。

对于卫计委的表态,有专家分析认为,全面放开二胎是早晚的事,根据我国在很多领域的成功实践经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也极有可能会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然后在适当时机全面放开。也有观点认为,卫计委的表态虽然含糊,但也没有一口否定,似乎是给近几年“全面放开二胎”的可能性“留了一个口子”。

我国生育率接近超低水平,本世纪末人口或仅剩7.5亿

对于是否应该放开二胎,在学界的争议最为激烈。

综合人口学界的研究成果来看,目前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4至1.5之间,也就是我国一个妇女平均生育1.4至1.5个孩子,接近于老龄化严重的日本、俄罗斯等国。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总人口13.40亿,0至14岁人口占16.6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下降6.29个百分点。

年轻人口比例的下降,将会造成未来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更令人担忧的是,推动中国经济30多年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或将消失。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15至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3727万人,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是相当长时期以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

在专家们看来,这已经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红利进入拐点,将呈逐渐收缩的态势。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认为,人口红利下降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社会上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储蓄率会大幅下降,转化为投资的资金变少,整个经济的增长活力也就会减慢。

有专家预计,若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中国的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较快下降,到2100年,中国总人口规模可能将缩小至7.5亿以内。

考虑到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给中国长远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阵痛,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支持为计划生育松绑。他认为,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意在让中国的人口结构朝着正常、健康的方向调整,使得新增人口“可以预见,也能承受”。

京沪穗深四地育子成本过高

放开二胎的消息,在普通百姓中的反映各有不同。北京市民刘菲菲对此非常兴奋。她在某网络社区论坛上发了一条帖子——《国家要放开“单独二胎”了,真想再怀个宝宝!》。刘菲菲目前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儿,但是她考虑到“两个子女可以相互做伴”,就很想再生育一个孩子,“我本身就是独生女,感觉到一个孩子实在太孤单了。”

一上午的工夫,就有二十多条跟帖参与议论。跟帖的网友态度各异,有人喊赞,有人认为近几年政策很难放松,还有人则说,即使“放开了也不想生了”。真正放开“单独二胎”后,百姓的生育意愿是否会更加强烈呢?

专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结构复杂,因而不易掌握清晰的数据。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双独二胎”的情况。在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中,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风笑天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成都五个城市的调查显示。

已婚的双独夫妻中,超过60%依旧只希望生育一个孩子,希望生育二胎的“双独夫妇”只有30%—40%。风笑天说,他通过研究发现,“双独”夫妇的生育意愿与非“双独”夫妇之间也不存在明显差别。

“双独夫妇”的性别、出生年代、文化程度、有无孩子等因素,均与其二胎生育意愿没有关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家庭的育儿成本较高是原因之一。

“一方面与目前的物价水平上涨有关,另一方面中国有望子成龙的传统观点,为了孩子成长、成材,父母们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这两方面都推高了育儿成本。”就在上个月,一份“中国十大城市生育成本排行榜”在网上热传,根据这份榜单所做的统计,我国生育成本最高的城市是北京。

一个孩子从怀孕期到大学毕业,共需要276万元;同时,上海、广州和深圳的生育成本也超过200万元。网友“可爱淘”在跟帖中感慨,虽然排行榜中的数据有些夸张,“但真心觉得孩子养不起啊,怀孕到现在,(养孩子)三年得花销有十多万了,对于我们工薪家庭,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了”。

2015计生局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四篇

文章标题:计生局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___年我带领计生局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计生”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圆满完成了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任务。___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_、_、_三名同志还分别被省委、省政府、省、市人口计生委评为先进个人。

一、个人思想情况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定立场,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区委、区机关工委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文献、文章、讲话、文件等,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与局内的职工进行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照大家提出的意见,切实整改。通过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政治素养有了很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加明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履行职责情况(一)以保持党员先进性为契机,开展了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利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开展了勤政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和评议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干部的行政行为,培养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把计划生育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真正建设和发展成为适合人民和社会发展的事业。2015年,我区1名计生干部被评为全省计生系统廉政标兵,1名计生干部的工作事迹被市电视台拍成专题片在全市播出。(二)开拓创新,探索“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一是开展了计划生育统计口径改革,变户籍地人口统计为居住地统计,完成了油田基础教育中心44所学校计划生育接管工作,接管职工2803人,育龄妇女1882人。二是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落实城镇双无业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为全区918户无业家庭和低保户落实奖励费85695。三是与工商、卫生、妇联等单位联手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百日行动,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2015年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五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新的管理思路,以沈采街道为试点,开展了“旅店式”管理和“三色卡”服务,实行流动人口特色管理和服务,取得较好效果,受到市计生委的充分肯定。(三)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坚持依法行政2015年我们共审批二、多胎生育指标79个,受理非法生育案件12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61450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率达到100,共计处理信访案件5110余件,处理重大和长期上访案件8件,领导直接接待处理信访案件3件,全区未发生一起进京、进省上访案件。(四)以群众需求为目标,加强优质服务一是大力开展生殖保健工程服务,在全区开展了“生殖健康社区行”活动,为全区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双情检测人数达14万人次,发现患病人数达1993人,建档率达到90以上。为近5万名育龄妇女免费发放了避孕药具。二是以人为本,打造流动人口优质服务。在两节期间开展计生干部“四上门”服务活动,上门办理婚育证明269个,发放避孕套500余只,发放宣传单1.1万张。与劳动、文教等部门开展了流动人口个性化、温馨化服务,为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减免借读费160,825元,提供就业岗位224个,实现困难救助119人,救助金额6847元。三是以幸福工程为载体,开展扶贫解困,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共计捐款57150.8元。(五)大力开展宣传,树立新型生育文化舆论导向一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区建起了乡村人口学校12个,人口大讲堂199个,95%以上配备了电视机、VCD、放像机等电化设备,基本实现了电化教学。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在全区形成了有利于女孩成长、教育、婚育的良好氛围。在全国“关爱女孩”歌词征集大赛中,我区创作的《女孩我爱笑》、《嗨,女孩》获优秀歌词奖,在市“母婴”杯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中,我们共征集347幅作品,其中有46幅作品获奖。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创新意识,有依赖思想。《计生局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来源于范文搜网,欢迎阅读计生局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

2015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五篇

2015年人口计生政法工作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深化拓展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完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和谐稳定。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文明执法,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一)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学用政策活动”。在4月开展一次以“单独两孩”政策、《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的计生政策大型宣传活动;5.29开展一次《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暂行办法》和《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政策宣传活动;6月开展全县诚信计生续签新签宣传教育活动;7.11开展一次全县违法生育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宣传活动;9月上旬开展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计生奖扶政策宣传活动。(二)抓好政法工作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县级负责乡级培训,乡级负责村级培训,村负责对人口管理员和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小组长负责对小组成员的培训。4月举办一期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诚信计生、奖励扶助等。(三)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各乡镇分级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延伸到诚信计生小组一级。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四)依法依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二孩生育证》。规范办证、审批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办证、乱批二孩生育指标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5月份在全县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和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检查工作,并下发检查通报。严格推行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5年12月下发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依法行政“一票否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建设。(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法院、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征信管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2015年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新成效。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抓好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卷”行政执法档案,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8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案卷规范的前三名给予表彰奖励。(七)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实施证件办理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出台方便群众办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三零四办五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在3月下旬全县统一模式制作办证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县、乡办证窗口放置,便于群众取阅。(八)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年无行政违法案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单位,落实示范项目。(九)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做好计生信访维稳问题排查,落实好失独家庭等计生弱式群众扶助,全年慰问不少于4人/次。(十)建立协查督办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和跨乡镇的重大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参与,依法查处;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村务公开、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简化办证程序等内容检查。二、强化“六项”工作,全面实现诚信计生提质升级。(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我县开展诚信计生新签续签活动和乡镇计生队伍调整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社会宣传和对乡镇计生干部、村两委干部、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新签、续签人员培训;5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诚信计生小组长宣传培训;年内召开一次小组长交叉巡回培训会。(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县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扶贫帮困等机制,制定出台《县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注重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兼容;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诚信计生巩固提升扩面工作的意见》(市人口与计生组办〔2015〕10号)文件精神,巩固诚信计生成果。(三)强化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四创四树”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示范点的的基层上,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新的诚信计生小组示范典型;适时召开全县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代表座谈会或巡回交流活动,激发诚信计生小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比表彰一批新涌现的“五好”诚信计生小组和“五好”诚信计生小组长。(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诚信计生工作规范》和“六个规范”要求抓好诚信计生的承诺书、保证书、档案、信息录入等规范化管理。(五)强化部门配合。与民政和县美丽办等部门加强配合,抓好诚信计生和清洁乡村写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工作,使诚信计生的双向承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实现诚信计生法制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加强诚信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六)强化督促检查。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乡镇工作抽查,重点是诚信计生承诺书新签续签和承诺兑现情况的抽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诚信计生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做好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基础薄弱地区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重点加强指导。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一)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把好资格确认关、政策关和发放关,落实兑现率100%。(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兑现率100%;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兑现率100%;代缴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费用兑现100%。落实《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及55-59周岁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兑现率100%。(三)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及时兑现即环即奖和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100%。(四)落实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县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细则》,以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为重点对象,出台《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好诚信计生家庭扶助救助工作,兑现诚信计生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率达100%。(五)规范奖励扶助档案管理。按照奖励扶助信息规范要求,按年度订装成册。四、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一)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扶贫部门联系,扩大项目计生家庭受益面,重点抓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县“十二五”期间有17个贫困村)计划生育工作,并着力在政策、资金上向贫困村倾斜。优先安排人口计生工作做得好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帮助计生贫困家庭获得发展生产项目与资金等等。实现17个贫困村计生家庭扶贫项目覆盖率。(二)抓好计生扶贫示范点建设,同时加强计生扶贫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乡镇有“整村推进”贫困村的,要有“整村推进”贫困村贫困家庭名单、计生贫困家庭名单及基本信息。并有专项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覆盖计生贫困家庭名单及基本信息等相关档案材料。(三)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管理服务优势,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抓好诚信计生工作指导和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并做好宣传教育、科技服务、依法行政、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包括:幸福家园、文化书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等经常性的计生工作。

2016区人口计生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卫计委最新政策 第六篇

区人口计生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年度,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今年以来,结合两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为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两区的考核办法存在的区别,重新修订了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对责任部门、街道和驻区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管理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推进两区执法工作融合,健全和规范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为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盖章多、程序繁琐等问题,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梳理两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重新修订了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执法机制逐步健全。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执法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不够熟练准确,学习不够深入细致等现实情况,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两局合并后,结合人员调整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岗位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总结近三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全局同志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对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逐条进行解读学习,尤其是涉及面比较广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各条口的业务培训近50场,培训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近3000人次,打牢了基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一年来,在再生育申请的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共审批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申请415例,在审批过程中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并按照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做好案卷的归档备案工作;为7000余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500多本失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进行了注销;对35例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00万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征收所得全部上缴财政专项账户;联合卫生部门加大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两非”案件1起,为群众开具引产证明500余件次。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省、市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精神,积极向区财政部门协调增加预算,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措施及时落到老百姓手中。今年以来,共为57个人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12元,为1705个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705万元,对12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元,为6696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职工完成了登记、审核和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万元,协调工商、国税、地税、人社等多部门对160余家无经营无税收的特殊企业进行认定,妥善解决了这部分企业的近9000多名职工的问题。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和服务均等化。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审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万余份,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6000余份,提供孕环情监测并出具孕环情检验报告单6000余份。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商贸区人口服务管理站”被命名为市首批“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站”,打造了“1865创意科技产业园人口服务管理站”;结合春节、清明以及**等节日、纪念日,开展流动人口广场宣传、流动人口子女夏令营等活动30余场。

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网站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等有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诚信阳光计生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各社区、街道通过宣传栏、宣传折页、一次性告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办事流程等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畅通了监督渠道,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梳理和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非许可类审批等五大类十三个权力事项的公开信息、流程图。与区法制办、阳关办加强沟通,积极推进权力阳光系统运行,规范再生育审批网上运行程序,理顺区局、街道计生办的职责,提高了系统的操作性。到目前为止,全系统统一使用更新过的权力阳光系统,局各岗位和各街道全部启用新的系统用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事项已经逐步并轨,并实现网上办理,做到了网上网下同步运行。1-10月份,原秦淮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129例,全部上网并办结;1-4月份,原白下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96例,全部上网并办结。三是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等权力行使为重点,深入查找依法行政岗位责任风险点,及时完善岗位制约和预防机制。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耐心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信访的群众做到有问必答,耐心细致,不回避,不推诿。积极维护和承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和“12345”政府呼叫热线系统的信访工作,及时、周到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处理到位、反馈及时,获得了群众的肯定,满意度一直名列前茅。结合省、市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工作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无阻,把大部分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计划生育来信来访1380件次,其中电话访次,来人访次,电子访次,结案率100%,未发生重大的信访案件。

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在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参差不齐;二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违法超生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

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全体计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部门、街道及驻区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权力阳光系统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化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全面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深刻内涵,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服务于发展。

3、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4、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检查,抓好考核检查成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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