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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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员管理方案
党员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篇二:党员管理方案
2015年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音五中2015年“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我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展“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总体思路,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活动时间:”党员活动日”每学期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学期中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1.科学发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发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学习党内文件、学习时事政治。重点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新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重

大理论观点和重要工作部署,切实转化为工作的措施。

2.党风党纪教育。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觉以党纪条规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

3.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4.开好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自觉缴纳党费。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三、活动形式

1. 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采取领导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观看专题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2.谈心交心。党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组组织

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学校支部书记要从激发党员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到建立党员活动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要充分运用党员活动日这个载体,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宿感和认同感,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员的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要根据建立学校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把党员培养成懂政策、讲党性、善管理、能协调的多面手。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责任。一是落实指导责任。把“党员活动日”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加强督查指导。二是落实党支部的具体责任。要把“党员活动日”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三是落实党员的参与责任。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党员管理方案】

3.合理制定方案。要将党员活动日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每次活动的主题及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

篇三:党员管理方案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党员管理方案】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篇四:党员管理方案
201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徒教党[20xx]1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创先争优,现就做好学校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弘扬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

二、评议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要求,对照“五个模范”标准,重点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治思想是看党员在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遵纪守法是看党员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和法律法规,做到令行禁止;组织生活是看党员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发挥作用是看党员是否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格次

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评议步骤

1.学习发动(20xx年1月6日—16日)。党总支以网上党校、集中学习、发放党课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和党员评议标准。

2.对照检查(20xx年1月6日—14日)。每个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评议标准和承诺事项,认真总结年度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于1月14日前形成书面小结,作出自我评定。

3.民主评议(20xx年1月16日—17日)。一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评议的要求和意义,布置按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二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党员进行评议。三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开展党外评议,听取党外干部群众对党总支和党员的意见,并组织民主测评。

4.格次认定(20xx年1月18日)。总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以及党外群众意见,结合平时表现情况,对每位党员作出公正客观的格次认定,优秀党员一般不超过参评党员总数的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意见反馈(20xx年1月19日—25日)。总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评议结果,形成每名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评议结果通过学校党务公开栏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6.组织处理(20xx年1月20日)总支部委员会将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党委,年度优秀党员由教育局党委表彰。对基本不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诫勉谈话,研究处理意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并依据镇党委的相关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本党支部的实际,决定从12月15日至12月25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坚持的原则【党员管理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不断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为实现固安“顶级发展、富民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遵循以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一致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员标准,以及市、县有关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的要求,对每个党员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评议。

(一)在党性意识方面,是否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是否按要求开展党性分析活动,查找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并加以改进;是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在参加组织活动方面,是否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发挥应有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党委或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三)在完成工作和任务方面,是否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廉洁自律;是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挑重担;能否及时圆满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在发挥作用方面,是否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目标承诺,履行“七权七责”,践行“四大战略”,建功“两个率先”行动和“三定三评”工作机制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是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克己奉公。

(五)在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和稳定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是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是否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化解日常矛盾;是否带头维护稳定;有无搞小集团活动;有无参与、鼓动和组织群众上访。

三、评议的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积极准备(12月15日—1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认真学习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及政策。摸清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找出党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明确着力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解决好民主评议中标准不好掌握、档次不好认定的问题。

第二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教育(12月18日—12月20日)。集中利用党员的农闲时间,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党员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民主评议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三阶段自我评价、民主评议(12月21日—12月25日)。

1、自我评价。集中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优秀党员“六个表率”标准,认真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进行自我评估,自我定格,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形成党性分析报告提交党支部,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交党小组长。再由党支部负责人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报告评定档次。

2、民主评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首先在党小组举行,党小组长要实事求是地与每名党员谈话,组织全组党员认真填写《党小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组织全体党员采取背靠背测评、背靠背指出问题的方法,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剖析自己,接受批评,评议别人,并对每个党员承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与每名党小组长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民意测评。镇党委专人参加评议会。最后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上报镇党委。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有效方法和具体措施。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教育局党委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促进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章》为基本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树立典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发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佳木斯做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20xx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是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的有关规定,每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成绩和问题。机关党员要紧紧围绕发挥带头作用,爱岗敬业,精通业务,争创优良业绩,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这个中心,认真解决一些机关党员掌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差,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低,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和作风不正等问题;事业单位(学校)党员要紧紧围绕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为中心,认真解决一些事业单位(学校)党员思想保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质量不高、业绩不突出,遵守职业道德(师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坚决,精神不振、信心不足、个别党员混同一般群众等问题。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直属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评议时间从20xx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各直属党组织要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市委、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采取发布公告、召开群众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查阅支部有关记录,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要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掌握清楚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与他们联系的方式及能否参加民主评议等情况;二要清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三要清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主要是通过调查摸底,明确评议工作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应当有针对性建立的规章制度等。调查摸底时间掌握在5天左右。

2、学习教育阶段。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要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文件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标准。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民主评议党员的全过程,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澄清思想认识。要改进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通过学习,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学习教育阶段时间掌握在8天左右。

3、民主评议阶段。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评议,采取“自己找、群众帮、上级点、相互提”的方法进行。一是自我评议。每名党员都要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为“镜子”,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主要成绩和突出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二是群众帮评。基层党支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本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上级点评。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上级领导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自我查摆和剖析。四是党内互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调查摸底情况,党员介绍自我评议情况,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五是民主测评。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采取发放测评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测评内容主要按照不合格党员的10种表现,实行反测评法进行。六是组织考察。党支部根据自评、帮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选出本系统的优秀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5%)、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篇五:党员管理方案
2016党员量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四个一”的总体思路,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美丽富庶和谐幸福新”打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主要内容

站院党支部根据全体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为三个层面:

领导干部层面:主要是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

中层干部层面:主要是科室主任、副主任的党员干部。

普通干部层面:主要是普通党员干部和预备党员。

针对不同层面的党员干部,设置不同的量化管理标准,并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分解。重点是围绕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学习教育、工作绩效、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服务社会等8各方面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其中理想信念10分、宗旨意识10分、爱岗敬业15分、学习教育15分、工作绩效15分、道德品质15分、廉洁自律10分、服务社会10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并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参加日常活动等情况进行,对党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办法

站院党员分类量化管理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年度考评制,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审定四个步骤进行。

【党员管理方案】

1、党员自评。年终考评时,由党员对照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活动内容,通过打分的形式进行自我评定。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小组会,在做好公开、公正、民主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结合实际进行互评。

3、群众参评。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群众代表或工作对象,对党员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

4、支部审定。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后,由党小组进行审核后上报党支部并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具体形式是将党员个体的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得分进行累加,得出党员平均分,经审核后再将党员的平均分与加分项的得分进行相加得出党员的最终分数。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16年“双重点”工作,是市计生局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是站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抓手,站院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工作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此次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要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党员学习日”、每周五政治学习等形式,将实行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党员参与到分类量化管理工作中。

篇六:党员管理方案
2015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方案一: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创新机制、拓展领域、提高水平,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色、服务类型多样、发挥作用明显的志愿者服务体系,激励广大党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在民政事业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京津之间最具实力和竞争力地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原则

1、志愿服务、无偿奉献。按照党章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志愿参与、无私奉献,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

2、分类指导、讲求实效。依据社会所需、群众的愿望,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活动紧密结合各单位的职能实际,确定好服务的文明和内容,为求客观实际,出成果见实效。

3、自愿参与、统一管理。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根据自己的特长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由人事科编入志愿者服务队,在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4、相互补充、资源共享。活动中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坚持志愿者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密切与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合作,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队伍组建和管理

1、队伍组建。全局共建立4支志愿者服务队,局分队办公地点设在人事科,统一协调全局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

2、报名登记。志愿者服务队的主体为党员和条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按照志愿者填写的《党员志愿者登记表》,由局人事科汇总形成台帐。

3、日常管理。要加强对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管理。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党员志愿者奉献精神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效果;要制定服务计划,承诺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时间、次数和方式,开展活动时打出队旗、佩带党徽,亮明身份;要健全完善评价、考核、激励等机制,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规范化、长效化;、活动中各志愿者服务队要注重保存资料,便于存档,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党员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四、活动内容

各志愿者服务队要紧密围绕党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主题。重点开展以下服务活动: 1、“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以特殊优抚对象、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社会困难户为对象的帮扶活动。2、围绕特殊日,集中开展大型志愿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做好事、讲文明”的活动、义务植树活动;清明节期间,组织志愿服务队到城区公益性墓地、烈士陵园、殡仪服务中心为祭扫人员及丧属提供服务;传统的“中元节”、“寒衣节”期间,深入街道社区义务宣传,禁止乱烧纸钱;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全体党员搞一天义务劳动,号召党员“为党旗添光彩,为社区做贡献”;重阳节,组织慰问老干部、老军人,到养老院开展义务劳动。3、组织开展青少年帮扶活动。6月1日儿童节,组织志愿者到儿童福利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组织网吧监督员开展义务巡逻,监督青少年上网情况;为流浪儿童、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帮扶救助。

五、活动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各志愿者服务队要将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平台,强化领导和指导。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服务队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建立领导机制,明确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党员管理方案】

2、建好活动台帐。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工作台账和档案,列此项活动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动员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志愿者服务活动。

3、营造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党员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党员参与的自觉性,扩大党员志愿者的影响力。

方案二: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敬业奉献、关爱服务”为主题,以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构建和谐安庆为目标,以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形式,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为主体内容,引导和动员市直单位党员干部为建设和谐、文明、美好安庆亮身份、树形象、尽义务、做贡献。

二、参加对象

市直单位在职共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原则

1、坚持党员自觉与组织引导相结合。既要激发广大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引导他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又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作贡献。

2、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盼,针对群众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把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群众需求的各个方面,成为党员自觉自愿、主动适时的爱心奉献。

3、坚持量力而行与务求实效相结合。以群众需求、认可和满意为标准,既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优势和党员的特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又要讲究实效,不搞一阵风、不搞形式主义。

四、活动形式

以市直各部门为单位,根据职能、行业、人数等实际情况,组建各单位(系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视情可设立分队),根据各自专长和优势,开展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能单独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的单位,可申请加入“安庆市直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市直工委在此基础上组建“安庆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负责对各单位、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规划指导、协调评比、培训表彰和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公益服务活动。针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公共文明中的薄弱环节,发动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卫生保洁、清除违章街道广告、维护公共设施等活动,为建设美丽安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志愿者积极

参加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中当先锋、作表率。

3、坚持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走基层、访民情、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固定性、经常性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党员志愿者为困难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为构建和谐安庆尽职责、作奉献。

4、实施科教文卫志愿服务活动。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法律等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领域,结合各单位业务工作,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等。

5、进行生态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生态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志愿者参加义务植树、节能减排、整治污染、修复生态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在森林城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上做出贡献。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行动,是新形势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机关工作作风、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是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探索。

2、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党员志愿者

服务活动的协调组织保障工作。要加大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开展志愿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品牌化,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3、强化责任,定期督查。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登记制度,将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参加的时间、地点、内容、服务对象、取得成效等。定期对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扬或表彰。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先锋工程”办公室。

4、求真务实,确保实效。党员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带党徽或服务标志,热忱服务,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基层的情况摸透,把群众的愿望摸准,努力为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百姓心中。同时,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转变机关党员干部作风,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美好安庆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方案三: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五个好”、“五带头”的总体要求,在党员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努力构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承诺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正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过高口号,同时防止标准过低,过于随意,确保承诺事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二)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承诺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确保承诺取得实效。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区分不同学校、不同层次党员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分层承诺,不搞“一刀切”,防止千##第1篇律。

(四)坚持跟踪问效原则。建立健全党员承诺服务监督评议考核机制,确保有诺必践。

三、承诺范围

服务承诺活动原则上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党员因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生活等特殊原因开展承诺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支部同意,可以不列入承诺范围。

四、承诺内容

全体党员围绕“提高宗旨意识,加强自强修养,转变工作

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主题,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承诺服务工作。局机关党员按照“当好先锋、做好表率”要求,争取每年争创一个工作亮点,每年承诺为群众、为教师至少办1件实事。

领导干部着眼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组织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权力观、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承诺。一般干部职工党员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目标、组织纪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围绕“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要求,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为教育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带头关爱下一代成长等方面做出承诺。

学校党员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进步,加强对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党的信念,自觉加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重点立足自身工作岗位,从加强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探索教育科研领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端正教风、遵守校规校纪、树立良好师德形象、在教师中起到表率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五、承诺方式

(一)做出承诺。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自身条件,实事求是地做出服务承诺。承诺事项条理清晰,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评性。

(二)审定承诺。各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做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党组织提出改进意见,由党支部或党员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内容确定后,党委(党总支)与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分别签订落实承诺责任书。

(三)公示内容。党员所做出的承诺一经确定后,通过公示栏、文件、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监督落实。各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同时结合党员年终评议

活动的开展,采取“党员评、群众评、组织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公开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个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对因客观原因没能兑现的承诺,有关党组织要向群众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对无故不履行承诺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项活动列入党组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健全机制,严格考核,确保党员服务承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责任机制。各党组织在制定好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同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服务承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组织今后每年年初或年末要组织全体党员公开进行承诺,建立党员公开承诺台帐,签定承诺责任书,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承诺工作有始有终。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手册》,及时记载目标承诺、推进措施和考核评议等情况。

二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等办法,切实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时刻提醒党员兑现承诺,确保党员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支持机制。对于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承诺事项,各党组织要协调有关方面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个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局面。四是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各党组织要把承诺兑现情况及《工作手册》记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每月自评、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的办法,确保承诺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方案四: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石南,颐养天年”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石人南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 服务基地,本着自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原有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的基础上,在全社区范围 内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二、参加对象:

党员志愿者是指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自愿为社区服务的各类党员。参加我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对象有:

1、社区党员以及各支部党员志愿者

2、驻我辖区单位、学校的党员志愿者团队

3、符合条件自愿为我社区服务的广大党员志愿者

三、活动原则

1、自愿性原则。充分体现社区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社区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服务时间不限。

2、公益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社区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社区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党员志愿者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特色服务内容

在青羊区党员援助重心、府南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社区居家养老特色服务,将石人南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我社区党员志愿者特色服务活动基地。

1、每月16日的爱心服务活动

石人南路社区晚霞托老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把每月16日定为服务“低保”、“孤寡”、“三无”老人的爱心日,为我社区10为低保老人、15名特困空巢孤寡老人、X名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各种服务。包括送餐、打扫、陪聊、陪同就医等服务。

2、每季度一次的出游活动

石人南路社区星光艺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组织社区居家

养老人员到成都周边观光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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