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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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及使用说明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第一篇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示范文本)

1. 前言

1.1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1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2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3.劳动合同期限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3.1.1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1.2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1.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

至 止。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1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4.2 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4.3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地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4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有权决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仍然不能从事调整后的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5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乙方经过离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所谓正当理由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事由?

2.劳动者拒绝接受培训、调整岗位后,一般都会有不来上班的情况出现,可以按照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工)处理,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此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人事管理部门要有完整合规的考勤纪录(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3.注意第4.4条、第4.5条规定的情形是法定的情形,“生产经营需要”不包含着两条的规定,甲方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除非找到第三

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由,否则不得单方调整。

4.什么情况下属于培训不合格、什么情况下属于不胜任工作,需要明确界定一下。如何界定呢?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5.1.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1.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1.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5.2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5.4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1、查一下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以及其他假的有关规定

6.劳动报酬

6.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

1、可以考虑这样规定:每月 号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

6.2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6.2.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 元/周)。

6.2.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6.2.3其他形式: 。

6.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6.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6.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法定工作时间之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7.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7.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关于缴费基数的问题是否需要明确?

7.2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第二篇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篇一: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及使用说明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示范文本)

1. 前言

1.1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1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2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邮政编码: 送达地址:邮政编码:

3.劳动合同期限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3.1.1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3.1.2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3.1.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起至 止。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1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4.2 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4.3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地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4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有权决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仍然不能从事调整后的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4.5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乙方经过离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所谓正当理由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事由?

2.劳动者拒绝接受培训、调整岗位后,一般都会有不来上班的情况出现,可以按照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工)处理,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此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人事管理部门要有完整合规的考勤纪录(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3.注意第4.4条、第4.5条规定的情形是法定的情形,“生产经营需要”不包含着两条的规定,甲方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除非找到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由,否则不得单方调整。

4.什么情况下属于培训不合格、什么情况下属于不胜任工作,需要明确界定一下。如何界定呢?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5.1.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1.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1.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5.2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5.4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假天, 假天, 假天, 假天假天, 假天, 假天, 假天。

1、查一下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以及其他假的有关规定6.劳动报酬

6.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

1、可以考虑这样规定:每月 号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

6.2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6.2.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 元/周)。

6.2.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6.2.3其他形式: 。

6.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6.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6.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法定工作时间之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7.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7.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关于缴费基数的问题是否需要明确?

7.2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篇二:劳动合同签订说明

东营职业学院

2014届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说明

一、劳动合同的文本问题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必须使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具体使用文本根据签订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县级市)或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合同填写基础内容部分

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且是真实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毕业生只能与有用人权的总公司或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能与其部门或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填写时请注意毕业生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特别是不同系的学生),甲方信息必须同一笔迹,单位联系电话必须一致(否则视为虚假合同)。合同字迹要求工整,不能潦草,且无任何涂改痕迹。 “单位注册经济类型”请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如下选项填写其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如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特别注意:

1、2014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选择固定期限,而不选择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两种方式,固定期限一般1至2年为宜。填写时请注意起至时间的衔接,例如,固定期限:2014年5月25至2015年5月24日。

2、试用期严格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约定填写,试用期包含在固定期限内,如果选择固定期限为1年的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过一个月,最长一个月,试用期的填写同时注意起至时间的衔接,比如固定期限:2014年5月25至2015年5月24日,试用期则应该为:2014年5月25至2014年6月24日。如果选择固定期限为2年的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过二个月,最长二个月,比如固定期限:2014年5月25至2016年5月24日,试用期则应该为:2014年5月25至2014年7月24日。

3、2014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2014年4月1日,最晚截止2014年6月15日。

四、用人单位资质问题

毕业生只能与有用人权的总公司或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能与其部门或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与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质的单位如:面包房、婚纱店、图片社、教育中心、汽修厂、小卖部等签订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文本中其他需注意的问题

1、填写合同文本前,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建议每位毕业生应在所在系就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填写。

2、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3、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4、劳动报酬第10、11、12、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5、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

6、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7、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专用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双方均填写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与合同起始时间提前不超过3天。

8、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合同的全件)。篇三:关于使用劳动合同范本时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书范本使用说明

本劳动合同书范本仅供用人单位参考,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

1、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一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劳动合同期与试用期是紧密相连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该条的规定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对于新聘员工,若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比较优秀,建议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便充分6个月的试用期对员工品行与能力进行考察。若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也可在试用期间及时解除)。

2、 劳动合同范本第三条:

关于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最好不要约定得太具体明确。如仅可约定“管理”、“财务”、“后勤”等岗位,便于用人单位在同一部门内调整人员时应付劳动者提出系变更工作岗位的主张。

3、 劳动合同范本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 “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目前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

(1) 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

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

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

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

间。);

(2) 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

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

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

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

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标

准工时制、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

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

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

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

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

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 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

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4) 计件工时制:也称为计件工作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

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作制。根

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

标准。

目前大多数企业均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

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的工时制度。但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员工不同岗位工作时间的需要,在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采用上述特殊工时制。

4、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十一条:

(1)用人单位在填写该条第一项“月工资为元”时,可在此处仅填写基本工资的金额。而奖金及各种津补贴则采用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等项目用现金发放或要求员工用相应票据来报销上述费用的办法予以处理。从而达到降低缴纳社会保险和可能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基数的目的。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适用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5、 劳动合同范本第十五条:

婚、丧假: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2000年9月18日发布执行)“企业职工如何执行婚丧假的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参照该规定执行。

(1) 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4)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产假: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探亲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探亲假期建议用人单位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1)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

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病 假:建议用人单位参照《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

[2000]47号)及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渝劳办发[2000]233号)的规定执行。年休假:建议用人单位参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最新劳动合同书样本范文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第三篇

2

最新劳动合同书样本范文

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说明

(请附在劳动合同书扉页)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安排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止,该项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具体标准和办法为

其中,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

第七条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乙方不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

鉴证日期: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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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司雇工劳动合同书样本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第四篇

公司雇工劳动合同书样本

公司雇工劳动合同书样本提要: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编号_______

甲 方(雇用单位):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乙 方(受雇职工):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月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亳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亳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亳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亳州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亳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诉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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