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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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期拆除;

(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 管 辖

第五条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一)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除外。

第九条 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指定管辖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管辖决定。

第十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受移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核查。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违法行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违法事实和依据;

(三)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五)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第十三条 立案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案件承办人员,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

(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第十六条 当事人拒绝调查取证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取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协助,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依法取得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鉴定结论、认定结论等,作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证据。【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第十八条 调查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的原件、原物、原始载体;收集、调取原件、原物、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调取复印件、复制件、节录本、照片、录像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第十九条 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注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按手印或者盖章;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第二十条 当事人请求自行提供陈述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调查人员也可以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当事人应当在其提供的陈述材料上签名、按手印或者盖章。

第二十一条 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记载询问的时间、地点和询问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现场勘测一般由案件调查人实施,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现场勘测应当制作现场勘测笔录。

第二十三条 为查明事实,需要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检验鉴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第二十四条 案件调查终结,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以及法律依据、相关证据、违法性质、违法情节、违法后果,并提出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

涉及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提出移送有权机关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时,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理: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二)定性是否准确;

(三)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适当。

经审理发现调查报告存在问题的,可以要求调查人员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

第四章 决定

第二十六条 审理结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调查审理符合法定程序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及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移送有权机关。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第二十八条 对拟给予较大数额罚款或者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适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以及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

第三十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与行政处罚决定一并作出,也可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单独作出。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给予每个当事人的处罚内容。

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第五章 执行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除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篇二: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法规范文本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询 问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系我局

行政执法人员。

被询问人: 性别 年

龄 籍贯: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 记录人: 在场人: 问:(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调 查 笔 录

时间:

地点:

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系我

局行政执法人员。

被调查人: 性别 年

龄 籍贯: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 记录人:

在场人: 问:(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现 场 照 片【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必要说明:

照片提取人员: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现 场 勘 验 检 查 笔 录

案由: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 ,均系我____调查本案事实的工作人员。

勘验检查时间、地点: 现场勘验检查图示:

篇三: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2016国土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国土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质量和效率,廉洁自律,更好地服务群众,本人就自己分管工作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搞好纪检工作和土地利用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土资源行政为民十条措施》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范围内的事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三、牢记党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对来单位办事人员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答复,从速办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

四、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做到在规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办理能负责办理的事项,并按期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在工作中做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吃、拿、卡、要”,不拉关系,不走后门,不分亲友,一视同仁,按章办事。

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5篇 为优化政务环境,改进政风行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国土资源局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推行“阳光行政”。除涉密内容外,对所有的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律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公开、公正、公平配置土地、矿产资源。对经营性土地和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严格征地程序,补偿合法到位,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业秩序,坚持经常巡查、制止及时、处罚到位,切实维护投资环境。

三、贯彻群众路线,狠刹“四风”。亲民爱民,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

四、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报批事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登记发证、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要在各股室承诺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工作。

五、实行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日常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接待群众要做到用语文明、热情大方、服务耐心。

六、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对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违反廉政纪律的,不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以及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师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承诺书

保障发展是我们神圣的使命,服务社会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师市经济发展,师市国土资源局将本着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快捷的原则,严格行使职责,忠诚履行使命,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面履行国土资源“保发展、保红线”双重职责,保障师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整合资源,为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节约集约,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有偿配置机制。从资源利用效率、国土资源规划执行度、耕地保护效率以及国土资源执法效率等方面,构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长效机制。通过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国土资源管理,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监管,规范土地、矿权市场,切实做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行政事项公开透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坚持“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推行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和无纸化办公;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土地违法案件线索,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遵守职业道德,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倡导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杜绝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吃、拿、卡、要。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政务环境,努力构建诚信国土、阳光国土、和-谐国土,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我县“湖北经济强县、长江临港新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着力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形成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暗门”和“天窗”。 在全系统营造重法、学法、讲-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圆满收官,提前谋划“七五”普法工作。

二、充分履行部门职能。注重土地规划管控,积极争取用地计划,重点保障全县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稳妥推进土地整治,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继续贯彻省政府24号文件精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水平。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九条意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改进作风,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争做新形势下习总书记要求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有”公职人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效果。

四、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坚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厉查处履职不力、履职不廉,以权谋私,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不护短,不手软。

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合法诉求不解决的不放过;对突出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不放过。

举报电话:0715-6359026

征求意见邮箱:#url#

国土资源局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积极参与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基层党组织是带领党员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战斗堡垒,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承诺: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创先争优当先锋、推动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局党组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五、围绕科学发展目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六、

强化宗旨意识,服务人民群众。密切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服务。

七、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局党组在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为我县国土资源事业更上新台阶做出贡献。

篇四: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2016竞买土地承诺书

竞买土地承诺书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矿业权交易规则》及上级部门关于对到期的采矿许可证不再无偿授予采矿权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开采

的 采矿权许可证已到期,徐州市国土资源局重新设立

的 采矿权必须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竞得,本人(单位)愿竞买该矿山的采矿权。经认真阅读贵局提供的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文件,本竞买人向贵局做出如下承诺:

1、对贵局提供的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文件无异议,如竞得经该矿区的采矿权,愿意遵守全部条款,并认真履行有关义务。

2、如未竞得该矿区的采矿权,固定资产愿意接受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计人民币(大

写) (小写)人民币: 元,前期投入费用与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在15日内退出开采场地,绝不聚众闹-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竞买资质承诺书

竞买人:

营业执照号码:

登记日期:

竞买号牌:

竞买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次拍卖会拍卖人的有关规定,自愿向拍卖人提出参加本次拍卖会竞买的申请,同时做出以下承诺。

一、竞买人依照有关规定向拍卖人提出参拍申请,同时向拍卖人交验有效法律证明,交付竞买保证金 2000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已经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下列文件规定,并且仔细了解了欲购拍卖标的的具体状态及相关细节:

1、北京安定砖厂所有法律单证和法律手续。

2、《拍卖规则》。

2、《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竞买人经过竞拍,一旦成为买受人之后立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四、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按照拍卖规则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本承诺一式二份,拍卖人保存一份,竞买人保存一份。

竞买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联合竞买土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竞买晋国土资厅并经土告字【2016】01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编号为2016年-48的地块,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竞买上述地块。 双方同意,甲方作为本次竞买活动的代表方,全权负责办理与土地竞买活动相关的

一切事宜。竞买成功,以甲方名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 甲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土地达到可转让条件下,将本宗地块中的部分

地块转让乙方,转让面积,平面界址:。双方地块分割平面址图见附件1。

四、 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元竞买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未按期汇入,甲方有权放弃

与乙方的合作。

竞买失败,甲方在收到国土局退还的竞买保证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出资部分全额退还。逾期退还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竞买成功,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乙方不得要求退还。

五、 双方按地块面积分割比例,承担竞买土地及土地为达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条

件所发生的一切价款、税费。

具体包括:总地价款、挂牌交易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土地评估费、土地勘测费、被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建安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契税、耕地占用税、履约保证金等。

六、 价款、税费支付条件、流程约定:

1、 甲方在支付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前,向乙方送达《付款通知》,并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收费依据复印件;

2、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本公司收款收据。乙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有关费用产生质疑的,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收费标准依据原件,或要求与甲方共同前往职能部门支付。

4、 后期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发生的税费,法律明确规定承担人的,按法律执行,没

有明确规定的,平均分担。

七、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

1、 在竞买成功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太原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发展局《承诺书》、《入区企业项目协议书》中有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要求,各自在所分割土地上进行土地开发与利用,使地块尽快达到转让条件。

在转让手续办理前,因一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的,由其全部承担处罚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对方损失。

2、 甲方在土地达到转让条件下,尽快与乙方办理转让手续,乙方有义务协助。

八、 其他

【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1、 如甲方未摘得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本协议第四条外,本协议终止

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 甲方在与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对外出租、抵押、提

供担保。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协商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 附件:

1、 双方地块分割平面址图

2、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 后补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诺书》、《入区企业项目协议书》附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竞买承诺书

甘肃现代拍卖有限公司:

经认真阅读贵公司 年 月 日 拍卖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资料,并对竞买标的进行了现场察看。我(单位)已对该标的全面了解,承认标的现状和所存在的瑕疵,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同意缴纳竞买标的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二、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定参加竞买。

三、对拍卖文件中介绍的标的权属状况和变更所缴纳的税费或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已充分了解。我(单位)竞得标的后,同意按拍卖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全部承担标的权属变更所缴纳的税费和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并同意对拍卖文件中未说明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数额,按国家法规和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缴纳。

四、我(单位)竞得后,同意按照拍卖文件的要求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按规定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价款。

五、如不履行拍卖文件规定的义务,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拍卖人,竞买人各持一份

竞买人(单位盖公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认真阅读 号地块的挂牌(拍卖)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就具体事宜我单位承诺如下:

1、同意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2、支付的 万元竞买保证金非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3、同意竞买文件中规定的竞买规则。

4、一旦被确定为竞得人,同意按竞买文件的要求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五:国土局合同中承诺不处罚
2016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监督站:

我公司依法中标承揽的住宅楼工程,现以完成基础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作如下承诺: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让利承诺书的效力

让利承诺书通常是施工人对发包人的工程,承诺在正常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作出让步,从而减少工程总造价。一般情况下,让利承诺书的作出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工程未履行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前,双方对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施工人对工程进行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协议,然后由施工人向发包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对工程进行大幅度让利。另一种情形是施工人和发包人在履行了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后,施工人通过投标成为工程的中标方,双方签订正式的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之后,再由施工人作出书面承诺减少工程造价。

在现实的工程招投标及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二种情形普遍存在,在施工市场竞争过程中,施工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施工人为了承揽工程不得不向发包人作出让利承诺,如果不承诺,就很有可能承接不到工程,造成经营困难.在当前的施工市场当中,施工人处于弱势,向发包方作出让利承诺往往是被动的,很少有施工人主动作出。更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是对发包人施工人资金、管理多方面综合因素的考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劳动力的安排是否能跟得上工程需要,无不对施工人发包人的管理水平提出新的问题。

建筑施工行业是微利行业,这在社会上已形成了共识,施工人的管理水平高低对工程是否能够盈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是凤毛麟角,就导致工程成本偏高,项目亏损,又加上对发包人的让利承诺,工程成本更是雪上加霜,为此双方就会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施工人就会认为让利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应让利,而发包人会认为让利承诺是施工人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往往会因此争议诉诸法律,以求解决问题。

从本质上上说,让利承诺书是一种“黑合同”,所谓黑白合同一般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内容相异的合同。一般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补充协议或在招投标手续前签订的合同称为“黑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容易给人造成“黑合同”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得协议的认识。而在实践当中“黑合同”都是在中标之前或中标之后签订的,一般是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其具备合同的要件,符合要约承诺的形成合同的要件,双方形成合意,意思表达一致。但其实质内容如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面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让利承诺书对经过备案的合同工程价款进行了大幅改变,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改变,从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它不具有改变合同内容的性质,具有“黑合同”的性质,因而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123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16)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本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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