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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通教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5.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6.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进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
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手续。
6. 使用账号、密码可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五证”及复印件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和“五证”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所
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
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以上三种情况登记入学时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审核注册后持“五证”办理就读证明。办理就读证明和入学登记手续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二、初中入学工作
我区初中入学工作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方式升入初中。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区直地区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核查信息进行分配,农村地区由各乡镇教委办进行分配。
学籍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不在同一区县(乡镇),要求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就读小学初审后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手续(区县之间流转的学生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我区内部流转的学生手工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为其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并加盖校章,持此表到乡镇教委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持“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再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后将此表交回原学校。毕业考试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一同交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负责安排入学。
农村地区各小学范围内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符
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通教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5.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6.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
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进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3)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手续。
6. 使用账号、密码可进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
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五证”及复印件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和“五证”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以上三种情况登记入学时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审核注册后持“五证”办理就读证明。办理就读证明和入学登记手续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二、初中入学工作
我区初中入学工作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方式升入初中。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区直地区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核查信息进行分配,农村地区由各乡镇教委办进行分配。
学籍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不在同一区县(乡镇),要求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就读小学初审后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手续(区县之间流转的学生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我区内部流转的学生手工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为其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并加盖校章,持此表到乡镇教委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持“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再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后将此表交回原学校。毕业考试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一同交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负责安排入学。【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农村地区各小学范围内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符合回区直中学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即“返城”),申请办理手续同上,毕业考试后,将打印的“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一同交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区直各中学的生源情况安排入学。
外省就读回我区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持就读小
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通教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5.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6.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进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手续。
6. 使用账号、密码可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五证”及复印件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和“五证”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
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
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通教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5.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6.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进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2.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手续。
6. 使用账号、密码可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五证”及复印件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和“五证”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
学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以上三种情况登记入学时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审核注册后持“五证”办理就读证明。办理就读证明和入学登记手续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二、初中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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