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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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报账员管理办法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一篇

柿庄镇村级报账员任用管理办法(试用)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履职行为,促进廉洁自律,根据有关政策和农村三资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 1、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热心服务。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业务水平,同等条件下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可优先推荐和任用。

3、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二、任免程序

(一)报账员的产生

1、为便于开展工作,报账员在不违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不宜随意更换。报账员应遵循以下民主程序产生: ①经支村两委会民主推荐拟任人选;

②拟任人情况报镇农经站进行初审;

③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④报镇政府备案。

(二)报帐员的更换

因工作需要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支村两委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程序更换报账员。

1、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及有其他不良表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收入未如期进账或坐收坐支造成不良影响的;

3、伪造支出单据,虚支、冒领的;

4、未按申请预算支出用途支出,造成资金无法追回的;

5、违反预算计划,擅自借款、贷款用于不合理支出的;

6、连续2个月或任期内累计6个月不按规定进行报账的;

7、出现与聘用资格和条件相违背及其它违规违纪情况的;

三、例会学习培训

1、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2、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有学习小结。

3、做好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增强工作能力。

四、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结报业务,弄清每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对各项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把关。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及时向镇农经站提出书面报告。 2、按照三资管理制度,申领和管理备用金,保管有价证券、收款票据和支票。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准确反映库存现金。定期与经管站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3、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的管理,对发生的每一笔债权债务进行逐笔逐项登记,严格控制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4、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登记和保管工作。

5、做好财务档案、合同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6、协助编制财务公开报表,组织财务公开,做好财务公开后的意见反馈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承担与村报账员业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五、纪律要求

1、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

2、受理当事人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的预审,

预审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循私情。受理报账业务后,应及时到农经站办理报账手续,不得积压。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收支分步走,禁止收款不出具或出具不规范的收据。禁止隐瞒、截留不入账和私设“小金库”。不得保留账外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收坐支。 六、工资报酬及考核办法

报账员工资标准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本年度经济情况,参照村主干工资经民主商议确定。

账员工资报酬由镇经管站进行综合考核后介绍村集体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百分考核制进行,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报酬按标准数额的100%支付,81分—89分按标准的90%支付,80分以下按标准的80%支付。

1、遵纪守法,遵守会计职业规范,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5分)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不违规操作;(20分)

3、每月按时报账。若当月无经济业务发生,填写月报表,由村书记、村主任签字后,向经管站作“零报告”。缺一次扣2分。 (10分)

4、各项现金收入实现后五日内足额上交银行帐户,不按时入账的不计分,坐收坐支的报镇纪委严肃查处;(10分)

5、做好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具体工作,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的每次扣2分;(10分)【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6、规范票据管理,收款时使用“柿庄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收款收据”。不按规定执行的不计分;(5分)

7、配合好相关部门开展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并及时整改和落实审计报告的意见和问题;不整改的不计分。(10分)

8、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管理工作,按时发放到户,不拖不欠;因拖欠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10分)

9、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协助签订流转合同,并上报镇农经站备案;不按规定备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计分;(5分)

10、认真参加例会培训,客观真实、按时搞好农经统计报表报送工作;(10分)

11、做好各类合同档案和其它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5分) 本办法从2015年度开始试行,在执行过程中再行修改完善。

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二篇

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6]24号)、《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中办发

[2005]12号)、财政部财会[200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村账乡(镇)代管

第二条 完善村账乡(镇)代管法律程序。各乡镇要按照《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村集体资产村有乡(镇)代管村用”的原则,与被代管单位签订好“村账乡(镇)代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及违约责任,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利益。

第三条 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县乡经管、财政部门是村集体财务的管理部门,以县乡(镇)经管部门管理为主,成立乡(镇)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与乡镇经管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主任由经管站站长兼

任,副主任由财政所副所长兼任,扶贫、开发、发改、移民、交通、水利、民政、林业、农业等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支持配合。

第四条 进一步明确村账乡(镇)代管要求。村账乡(镇)代管为钱账双代管,即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为代管范围,村级不再设会计、出纳,不再在银信机构开设账户,实行报账制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应根据各村实际控制在1000-3000元以内,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及私设账户。

第五条 切实加强代管办队伍建设

1、编制。按照代管业务量多少进行代管业务人员定编,代管办公室与乡(镇)、场经管站合署办公,人员由经管站调剂,中心镇不得少于3人,乡场不得少于2人,现有代管业务人员不能满足编制额的,可以从乡镇场财政所及其他部门调剂。

2、经费。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代管业务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代管办业务工作经费,可以适当调补,以保证代管办业务经费满足正常运转。

3、加强管理。县经管应根据村账乡(镇)代管的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制订好业务操作规程、内部控制、票证管理、报表、岗位职责等系列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章操作,规范运行。

4、业务培训。农经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培训,县经管局每年至少要对乡镇代管办人员培训一

次,代管办每年至少要对村报账员、审批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县乡两级财政应为培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六条 村账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1、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每个乡(镇)场,村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在村委会挂牌,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2、设立报账员。每个村设立一名财务报账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担任报账员。

3、实行会审制度。村级的一切开支都必须经过会审后方可报账。会审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村监会成员、报账员组成,会审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掌管。村级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财务会审,财务会审工作由村支书牵头。财务会审时,报账员出示收支票据交于会审者审阅,经手人要对会审的票据做详细情况说明和解释,审查后对可报票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最后交审批人审批,签具审批意见和名字。会审结束后,由报账员填写收支明细核对表

和各种支出费用报账审核结算表,一式二份,报账员、审批人要在表上签具意见和名字并加盖公章。

4、严禁违规票据报账。下列支出票据应不予报账,村监会应拒绝盖章:

①时间、经手人、内容、用途等要素不齐的;

②违背商议制度规定的;

③应取得或可以取得合法票据而以其他票据或自制票证代替的;

④有关制度文件明文规定不准开支的,如招待费等; ⑤违背财政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规定要求的;

⑥开支真实但不合法的;

⑦开支票据超过会审时间一年以上的(基建项目除外); ⑧其他违法违规及违背财务制度规定的。

5、严格财务出支。

①村级财务开支额度在500元以下,必须要2名以上村干部商议确定并签名;500元至5000元的,要经全体干部商议,确定并签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必须经全体村干部、村监会人员集体商议确定,并要有会议记录和签名;10000元以上的大额项目支出属非文件规定的,须经党员、组长、村监会人员及村民代表共同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和签名,10000元以上的有文件规定的项目,按文件规定项目程序操作。村级工程项

目在50000元以上的一律公开招标进行。工程结账一律使用税务发票报账,不得使用领据,严防偷漏税收。

②村级工程项目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公开招标。工程完工结算一律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领据,严防偷税漏税。

6、实行财务公开。

①村级财务按照季度报账的原则报账(重大项目报账除外),村级财务报账后7日内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会同村报账员,对所报账财务在全村公布。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应当不定期及时公布。②公布所需资料由乡(镇)村账代管办公室负责出具,但必须真实有效。③村民有权利对公布的财务实行监督和举报。④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支两委成员负责解释说明。

第三章 会计账户及核算管理

第七条 统一账簿设置。村账乡(镇)代管办,实行分村设账,分村核算,分村报表、分村保管会计档案。乡(镇)代管办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四种账簿。分村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包括往来账户),固定资产登记簿。村级设现金日记账。

第八条 统一会计科目。村账乡(镇)代管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的规定

村级报账员知识题库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三篇

村级报账员知识题库

1“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2、记账规则:录中所使用的账户,一个记在借方,另一个必然记在贷方,记入借方账户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账户的金额。

3、试算平衡。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三种试算平衡:【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A

B本期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C、方余额合计

4、会计科目的分类。按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可分为四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

5、村级集体会计科目30个。其中资产类科目13个,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内部往来、库存物资、产成品、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4个,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福利费、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

损益类科目8个,包括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发包及上交收入、提留统筹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收益。

6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7来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8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金额、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

9制。【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10法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等三方面进行审核。

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单位的章程、决定等,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审核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作为不予报销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以便严肃处理。

全,手续是否齐备,经办、证明、审批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手续不齐备的应将原始凭证退否给经办人员,待说明原因并补办完整后再予以受理。

摘要说明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等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对于填写内容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员进行更正后再办理。 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张数,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

11簿(如总账账簿、明细账账簿)和备查账簿(如固定资产登记簿、发包承包登记簿)。

12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来序时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的来源,支出的去向及每日结存情况。

13、为了全面、总括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核算资料,各单位都应设置总账。总账一般采用三栏式。

14、总账的登记方法,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并于期末结出总账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作为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15、为了详细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详细核算资料,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在设置总账基础上,设置必要的明细账。

16、总账与明细账的平衡登记。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要根据有关的凭证,一方面记入总账,另一方面记入该总账所属的各有关明细账,其要点是“方面相同,金额相等,依据相同,同时登记”。

17对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工作。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

18簿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后,计算并记录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将余额结转下期或新的账簿。

19、村级事务“五代理”公章全部由乡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代理,能有效避免因公款挪用、挥霍浪费等影响农村发展的不良现象发生.

员一律不得经手管理现金,严禁公款私存。

21生后必须在收到款项3个工作日内,全额上交代理中心账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22地附属物集体部分补偿款、集体土地入股取得的收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

23私存、白条顶库。

24织对外收款业务,也可用于与内部成员之间的经济往来业务,包括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项目补助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产资源补偿收入;接受外部单位或个人捐款、赞助费、补偿费;收到向外部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或暂收款;收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有偿使用收入,如房屋、设备、各类基础公益设施等资产以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出租和出让收入等。

25集体经济组织向村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及农民自愿以资代劳款项。

26体经济组织向村民收取应由村民承担的生产性费用,如使用农业水费、统一机耕费等。

27经济组织向农民个人支付款项的结算业务,如雇佣农民发生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四篇

[篇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篇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03)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篇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成我镇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①接待费用:原则上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确因公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需说明接待单位、人数、事由、并实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罗、龙潭、麦园、范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内;b、青岚、上罗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内;c、卫国、双岭、赤府、枫景、前进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产场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内;e、上风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内。②交通费用:交通费用(含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实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罗、麦园、范家、龙潭每年控制在4万元以内;b、上罗、青岚、卫国每年控制在3、5万元以内;c、赤府、双岭每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d、枫景、前进每年控制在2、5万元;e、上风景、水产场每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③各村(场)要严格控制人员职数,严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自用人员的一律报镇党委批准后再行使用。每个村(场)只能使用一名小车司机,其工资(含奖金、福利)总额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各村(场)的物业管理(含水电管理)人员根据物业管理的工作量报镇政府核准聘用人数,人员由村自聘,开支原则上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实行自收自支,村集体不得承担物业管理人员的开支。④村(场)干部工资、奖金、通信费补贴一律按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为准。各村(场)不得自定加班工资和项目奖金,否则按违规处理,一经发现金额上缴镇财政。⑤其它费用:严格控制各村办公费用,各村(场)不得自行订购外地人前来推销的各种消费品,严禁报销各种各种赞助、捐款、摊派以及外单位的各种开支发票。村干部三节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内。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五篇

[篇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篇四: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篇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代理服务动员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稿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六篇

今天,在这里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监委会主任、村报帐员和各村民组长参加的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从大会悬挂的会标上我们就可以看出,一是组级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工作,二是组级集体"三资"的委托代理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是代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而组级集体"三资"代理工作是村级集体"三资"代理工作的深化,是规范组级经济事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围绕今天会议的主题,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理服务动员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稿

200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村级集体"三资"已全面实行镇级代理,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

有鉴于当前面临的形势,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于今年5月份,以济纪发[2012]11号,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三家联合下文,下发了<中国共产党济源市纪委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组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份到9月底,利用将近5个月的时间,采取镇级和村级代理两种形式分三个阶段实施组级集体"三资"代理工作。我镇初步决定由镇全面实施组级"三资"代理,但由于涉及人事调整,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多方面原因,该项工作一致拖延到了11月份,代理方式也确定为镇级和村级分别代理的过渡模式,最终实现镇级全面委托代理。目前,全市其他镇办的组级"三资"代理工作已基本结束,而我镇该项工作刚刚起步,因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这就要求我们与会的各位同志,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把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代理服务动员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稿

二、明确任务,把握关键,扎实开展。

按照"xx镇组级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流程图及时间节点要求"和"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讲解、安排,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有效地落实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建立"三资"台帐和做好代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检验代理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具体要求和标准,对组级集体"三资"实行全面、详细、彻底的清理,真正摸清家底,夯实底数,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对于先前已实行组级财务村统管的行政村,也要利用这次机会,对统管各村民组的"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特别是要把资产和资源作为本次清查的重点。

二是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镇"三资"中心和各行政村都要按照要求,一方面认真研究政策、吃透精神;另一方面要积极安排办公场所,充实办公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特别是各行政村,要根据各组业务量大小,配齐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加强业务学习,镇"三资"中心要定期、不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实效。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和各村民组组长,所有与会的人员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责任。镇"三资"中心负责镇级代理村民组的"三资"业务和组级集体"三资"代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督导、检查各行政村的"三资"代理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作为本村组级"三资"代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组级"三资"代理工作;村监委会主任全程参与、监督、指导本村组级"三资"代理工作;各村民组长具体负责落实本村民组"三资"工作的开展。所有相关责任人,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想办法、出点子,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我镇组级"三资"清产核资和代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志们,让我们秉承xx人务实肯干,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扬"少说多干,雷厉风行,克难攻坚,敢为人先"的xx精神,开创我镇组级集体"三资"代理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代理服务动员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稿>出自:查字典范文网链接地址:chazidian

办事处管理制度
村级报账需要村监会主任签字吗 第七篇

[篇一:各地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法规、规范会计工作,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护公共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循<会计法>第三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领导、报账员和全体职工共同执行会计法,保障报账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三)保障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办事处管理制度

(四)深入细致地抓好会计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五)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街道所有收入、支出按照年度进行部门综合预算,资金在东区国库支付中心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和集中支付。

(七)办事处各项资金实行支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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